⑴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責
負責承辦市本級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房的出售管理及其售後跟蹤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市本級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產權變更、補差、回購、拆遷補償合同簽約事務,以及資料遺失補發、取得全部產權等工作;負責區級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出售申請的核查工作;負責辦理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各企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補差的發放審理工作;負責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出售和房改方面的信訪、政策咨詢和宣傳工作;受市房改主管部門委託,負責辦理全市各單位的房改售房、補差、產權變更、取得全部產權、拆遷補償的申請受理和審核以及交易評估核查工作;承擔市本級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出售和房改工作中違規事項的調查工作並協助處理。
⑵ 公積金賣房怎麼辦理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如下:
借款人到中心咨詢,符合貸款條件的,領取貸款所需的各種表格。
借款人持相關資料及所需表格到中心審批,中心認為具備貸款條件的作出審批。
借款人持中心所批表格及材料到市房地產管理局領取《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審批書》。
借款人持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衡水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審批書》的內容及蓋章。
借款人持相關資料及《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審批書》到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借款人持相關資料及抵押證明到銀行,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並根據貸款方式簽訂《質押合同》或《抵押合同》。
借款人持《借款合同》、《質押合同》或《抵押合同》到中心,中心審查認定後,向銀行簽發《委託貸款通知單》。
借款人持所有貸款資料回銀行,銀行審查無異後,把貸款資金劃轉至售房單位指定的銀行帳戶內。
借款人每月20日前按時還款。
借款人如果提前歸還全部貸款,先到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心開具《提前還款通知書》。
借款人如果提前部分還款,直接到銀行辦理還款手續。
借款人貸款到期後,借款人持銀行的結清證明及抵押證明到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注銷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借款人持《提前還款通知書》及所需現金到銀行辦理還款手續。 借款人持銀行的結清證明及抵押證明到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注銷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⑶ 請問:單位出售住房,售房時約定由對方承擔全部稅金,怎麼申報營業稅
這部分營業稅不應當由你單位承擔,但收入需要確認,可以掛到往來賬中,將職工納稅完稅憑證附到憑證後再沖減往來賬目。
⑷ 如何寫單位購房申請書
單位購房申請書範文如下:
申請
尊敬的廠領導即總務處:
職工**姓別年齡某年月參加工作.在廠里現任何職.連續工齡**年.根據政府相關深化城鎮住房改革的文件精神.即本單本次購自住房一次補貼的條件和相關規定.本人已符合此規定和條件.今特申請給予一次性購住房補貼. 望批准.特此申請
申請人***
年 月 日
⑸ 住房證明怎麼寫啊
___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配偶 ,身份證號碼: 。
家庭成員__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情況是(選擇下面一種情況填寫):
1.經房地產管理處綜合檔案室檢索,申請人房屋查詢情況如下:
①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無房屋登記信息記錄!
② 有 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性質 。
2.租住住房,出租人 ,地址: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租金 元/月。
3.借住住房,借住在 ,(父母、姊妹、朋友、同事)家,地址: 。
4. 戶籍所在地地址 , 房屋所有權人 。
註:有無自有住房的均請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證明蓋章,是租住住房或借住住房的請社區證明蓋章。
特此證明
本證明具有真實性,如有虛假將承擔相應責任。
社區 簽字(蓋章) 房屋權屬登記部門 簽字(蓋章)
___ 年__月__日 ___ 年__月__日
(5)住房管理售房單位怎麼填擴展閱讀:
家庭唯一住房:市財政局今天上午專門詳解唯一住房界定標准,並委託本報獨家發布最新整理的1997年以來合肥市歷次住房契稅政策調整情況表,以便購房戶們對照看明白。
房產由來:
自從2010年9月29日國家房地產二次調控「新國五條」出台,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有關優惠政策出台後,購房戶提出的相關問題就層出不窮。合肥市財政局在新契稅標准和內容公布後,時至今日電話仍然不斷,其中最集中的咨詢是關於「家庭唯一住房」如何認定的,畢竟「各家情況千差萬別」,
對於人們購買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省財政廳契稅新政細則明確規定,繼續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也就是面積在90-144平方米的,減半徵收契稅;而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交納契稅時稅率降為按1%計算。由於和購房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十分受關注,那麼到底「家庭唯一住房」該如何界定和實施?對此,合肥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上午表示,主要看房產證上戶主的家庭是否擁有超過1套的住房,而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按安徽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具體操作辦法,「家庭唯一住房」證明由家庭所在市或縣(區)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而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要求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早在一次房地產調控中二套房貸款細則出台後,合肥市民如果需要按首套房政策辦理貸款,就需要由房管局出具首套房證明;而契稅稅率調整後,「家庭唯一住房」的判定權再一次交由房地產管理部門來執行。但合肥市房產信息網路並未與外地聯網,如果有外地人在外地買了房,再到合肥來買房,按說不應算唯一住房,但合肥房產網路查詢不到相關信息,存在「家庭唯一住房」認定的漏洞。據介紹,為避免買房人鑽政策空子,納稅人應向徵收機關提交家庭唯一住房書面保證,這樣立即可以按家庭唯一住房交契稅。
區分:
首套房與家庭唯一住房關系
如有購房戶問,我2009年(婚前)在浙江鎮海買過一套單身公寓,2009年國慶前賣掉了(婚後),重新買新房子,這樣以我丈夫名義能算首套房嗎?我們這樣情況屬於家庭唯一住房嗎?很多人分不清首套房和家庭唯一住房的區別,以此案例來說,新購住房可以作為家庭唯一住房來認定。首套房是商業銀行放貸時用到的概念,商業銀行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只要你之前貸款買過房,不管那套房子是否出售,去銀行貸款都算二套房。新政提出的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概念,是「以目前所擁有的住房來判斷」。兩者有部分重合,即首套房是家庭唯一住房,而家庭唯一住房不一定是首套房。
為子女買房能否算唯一住房
按照新政,對於子女有房的情況,要根據孩子年齡,區別對待看是否是唯一住房。而「家庭唯一住房」中的家庭是指家中的未成年子女,即未滿18周歲。如果孩子是已滿18歲、未到法定婚齡的成年人(男22周歲,女20周歲),那麼孩子本人可以單獨看成一戶,他還是可以直接享受一次「唯一住房」的優惠契稅政策;到了法定婚齡的成年人則必須提供未婚證明,才可以享有該政策。(合肥晚報2007年)
⑹ 房改中公有住房出售後如何進行權屬登記
國務院國發[1994]43號《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中規定,職工購買住房,都要由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住房過戶和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同時要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准價購買的住房應註明產權比例。所以,房改中公有住房出售後的權屬登記發證是確定公有房屋購買者享有合法權益的保證。 1、憑證出售公有住房。按照房改政策出售公有住房的單位(以下簡稱售房單位),必須持有合法《房屋所有權證》,尚未登記確權的,不得出售,凡房屋所有權不清或有爭議,應當暫緩出售,待確權發證後再行出售;已登記確權尚未發證的,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應當優先發證,憑證出售。 2、申請權屬登記。 (1)購房人按規定一次性付清價款的,從付款之日起(以開具發票日期為准)三個月內憑有關文件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辦理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由購房人簽章領證。 (2)購房人以抵押貸款方式購買的,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同時提交抵押貸款協議(或合同),並辦理他項權利登記,在 《房屋所有權證》上填注設定他項權利摘要,另發《他項權利證》,交抵押權人存執。 3、發證與權證登記。 (1)職工以成本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經登記核實後,發給《房屋所有權證》,產別為「私產」,注記:「房改出售的成本價房,總價款:XX元。」 (2)職工以標准價購買住房,擁有部分產權。經登記核實後,也發給《房屋所有權證》,產別為「私產(部分產權)」,注記:「房改出售的標准價房,總價款:XX元,售房單位:XXXX,產權比例為:XX(個人),XX(單位)。」 (3)上述兩款的「總價款」,是指實際售價與購得建築面積的乘積,不是指按規定折扣後的實際付款額。 (4)以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的住房,應在《房屋所有權證》上注記限定進入市場的時間,以簽發《房屋所有權證》的日期推算。 (5)以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的住房,產權來源為「房改售房」。 (6)數人出資購房並要求核發《房屋共有權證》的,經登記核實後,可發給權利人《房屋共有權證》,並根據投資比例,注記每人所佔份額。 4、凡未按上述規定辦理權屬登記的,應採取有效步驟按本規定予以更正與規范。房改售房的權屬登記發證工作,只能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任何部門(或單位)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自行印製與頒發證明房屋權屬關系,帶有確權性質的任何證書。已經頒發的,由當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公告宣布無效;頒發部門(或單位)應立即停止這一行為,限期將已頒發證書收回、銷毀;重新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和領證。 5、對於住房投資體制改革以來,所建造的各類房屋產權的確認,如集資建房、合作建房、單位補貼房、解困房等,原則上應以建房時所訂立的協議(或合同)中所規定的產權劃分條款為准。產梳劃分條款訂立不明確的,應由當事人再行協商,補簽協議予以明確,按補簽協議劃分產權。今後,各類建房協議(或合同)凡涉及產權劃分的,都應明確規定建成後的產權分配。
⑺ 住房公基金怎麼才能辦理
比如你公積金繳存在北京市,到台州買房貸款肯定是不行的。但你可以買完回房後把公積金帳戶里的錢提答取出來用作還款或裝修!
你還可以轉,你如果調離原單位,再台州上繳公積金和原單位辦理轉移申請,就可以貸款!
公積金貸款必須滿足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並且貸款時還在繼續繳存著!
如果是辦事處之類的就不可以.分公司性質的是可以辦的.或者你到台州一家企業工作,交納公積金.也是可以轉的.
⑻ 住建局對於售房有哪些資金監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令 第165號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九條
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
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所有。
第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商品住宅業主、非住宅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代管。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未劃定物業管理區域的,以幢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或者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按照售房單位設賬,按幢設分賬;其中,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帳。
第十二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應當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內,將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第十三條
未按本辦法規定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購買人。
第十四條
專戶管理銀行、代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售房單位應當出具由財政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票據。
第十五條
業主大會成立後,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劃轉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大會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同第十條
(二)業主委員會應當通知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應當通知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
(三)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通知專戶管理銀行將該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劃轉至業主大會開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並將有關賬目等移交業主委員會。
⑼ 單位住房可不可以買賣
可以買賣,您的房子屬於公房.您要先和您的單位打好招呼才可以買賣. 但是比一般的房子價錢要低. 公產房變更承租人的話要原承租人的配偶, 子女以及戶口在該公產房戶籍下的親屬同意並簽署「協議書」。
需要原承租人本人, 和戶口在該公產房戶籍下的親屬同意並簽署「協議書」。
建議你到當地房管局或置換中心再咨詢一下。
(9)住房管理售房單位怎麼填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依法登記取得或者根據物權法第二章第三節規定取得建築物專有部分所有權的人,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的業主。
基於與建設單位之間的商品房買賣民事法律行為,已經合法佔有建築物專有部分,但尚未依法辦理所有權登記的人,可以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的業主。購房者合法佔有房屋或完成房屋權屬登記,都視為房屋所有權者。
有下列兩種情形:
(1)未辦理過戶登記的,但房屋已實際交付甚至入住,房屋的所有權仍然未發生轉移,仍在原所有權人手裡,購房者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2)房屋買賣雙方已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買方已取得產權證的,即使雙方尚未實際交付房屋,買方未實際佔用、使用該房屋,房屋的所有權也發生了轉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屋所有權
⑽ 住房說明怎麼寫
住房證明範文.
茲有__________長期居住在:
—— 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路
____________街
____________院__________號
____________小區
____________園
___________樓_______門_________號
房屋所有權歸___________所有
房屋性質為:公有租賃房屋__________
私有租賃房屋__________
私有產權房_________
單位優惠售房產權房_________
特此證明
派出所或居委會名稱:
經辦人簽字:
派出所或居委會
(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