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證書怎麼考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這只是一個管理單位,你要考具體哪個證書?
B. 在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網站上變更技術負責人的操作流程哪位大神教教我,感激不盡,在線等
把四個數字從左到右,從上到下寫一下,看不清十幾
C.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在家什麼地方
上海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
地址:大沽路100號
D. 請問上海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標準是什麼
兩者主要在以下幾方面做區分。
普通住房標准:
1、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內層住房,以及不足容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
2、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
3、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於內環線以內的低於45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的低於31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的低於230萬元/套。
非普通住宅:
1、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下;
2、單套面積在140平以上。
此外,兩者在稅費方面也是有差異的。
E.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管理建設委員會城鎮建設處是干什麼的
沒有城鎮建設處,只有村鎮建設處。其具體職責是:(一)負責研究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有關城鄉一體化發展、城鎮化建設、新農村建設的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有關城鄉一體化發展、城鎮化建設、新農村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名鎮名村與傳統村落保護改造、農民集中居住、低收入農戶住房保障等年度計劃;綜合協調與平衡年度市級項目建設計劃;
(三)參與編制本市城鎮體系規劃;參與指導和審核郊野規劃、鎮規劃、村莊規劃、名鎮名村保護規劃、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及相關詳細規劃編制、修訂;參與名鎮名村、傳統村落等重要區域內項目和市政府推進的重點村鎮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批、審查等;
(四)組織研究和擬訂城鎮和村莊建設、鎮村保護和改造、農民住房設計等技術標准和規范;組織村鎮建築設計和村鎮建設適用技術等研究、推廣和服務;
(五)承擔市政府相關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管理, 指導和組織推進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的保護與改造利用、農民集中居住、低收入農戶危舊房改造等專項工作;負責相關工作協調交流和人員培訓;
(六)協調推進郊區新城、鎮和農村市政基礎設施及人居環境建設,負責重點鎮、名鎮名村、美麗宜居小鎮(村莊)申報評審,協同實施美麗鄉村建設和村莊改造工作;
(七)負責村鎮建設綜合數據和農村人居環境、農民住房建設、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傳統民居等數據統計、上報和信息化建設與管理,指導推進區縣、鄉鎮相關信息化建設;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F. 上海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的通知
3月3日,上海市發布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在房價地價聯動的基礎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實行限價競價;房管部門進一步強化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價格備案復核,堅決防止上市銷售項目備案價格過高。
全文如下: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滬建房管聯〔2021〕48號),進一步加強土地市場和商品住房市場管理,著力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確保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住宅用地供應管理。及時公布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力度,保障性住房用地「應保盡保」,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壓實各區主體責任,量化地價調控目標,合理制定土地出讓方案,穩定市場預期,嚴防高溢價,堅決遏制非理性拿地。
二、深化完善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在房價地價聯動的基礎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實行限價競價。競買人在參與商品住宅用地競拍前,應簽署知曉出讓地塊房地聯動房價查詢結果以及理性競價的承諾書,承諾書納入土地出讓合同。對非理性競價的企業,規劃資源、房屋管理等部門聯合約談警示,後續加強土地出讓合同履約、金融信貸、稅收、房屋銷售等監管。
三、嚴格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管理。各區應切實承擔起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價格備案管理的主體責任,指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對定價過高的項目,堅決予以調整。市房管部門進一步強化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價格備案復核,堅決防止上市銷售項目備案價格過高。
四、強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進一步優化房屋交易網簽備案制度,拓寬網簽備案數據應用范圍。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通過大數據篩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大稅收征管、購房資金核查和新購住房抵押監管的力度。
五、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持續整頓規范房地產中介經營行為,著力加強房地產信息服務平台監管。規范二手住房價格等信息發布行為,嚴格房源核驗,未經核驗不得發布房源掛牌信息。嚴肅查處誘導虛高價格掛牌、哄抬房價、借機炒作、擾亂市場等行為。
六、嚴格規范企業購買商品住房。全面執行關於規范企業購買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規定,嚴格審核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的年限限制。在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開盤銷售時,居民選房購房優先於企業。
七、實施住房限售。對按照優先購房政策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滿5年後方可轉讓。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