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韶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10個內設機構: 擬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和政策性租賃房的規劃建設和分配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直管公房管理和棚戶區、危舊公房改造工作;指導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四)住房發展與房地產業監管科
擬訂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房地產開發建設與利用;監督管理房地產開發、物業服務、房地產中介等行業,規范房地產市場。
(五)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科
擬訂房地產權登記、發證管理及產籍檔案管理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核准各類房地產權屬並辦理初始登記。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監察、紀檢、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❷ 東莞市石碣鎮人民政府住房規劃建設局怎麼樣
東莞市石碣鎮人民政府住房規劃建設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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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後勤事務工作;參與編制建設行業改革發展總體規劃;草擬綜合性報告和文件;協調管理窗口業務;負責統籌局信息化建設;承擔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事項的督促落實。
(二)綜合法規科
組織研究綜合性政策問題;負責重要文件的起草;負責建設法規的解釋、清理、匯編工作;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建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建築業管理科
組織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管理規定和技術政策;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建築監理單位以及建築企業項目經理的資質審查;對市外施工企業及本市施工企業跨地區經營進行注冊登記;指導和規范建築市場,擬訂規范建築市場主體市場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報告;辦理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報建,核發《施工許可證》;指導、監督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協調處理工程建設中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四)設計科技科
組織擬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戰略、規劃;擬訂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的規章制度、技術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節能的管理工作,擬定建築節能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勘察設計行業管理,指導、管理建設工程的技術亂源工作及重大技術難題和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負責組織審查許可權范圍內的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和超限審查;負責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技術的引進推廣和應用工作;參與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計的監督和檢查;參與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五)城市建設科
擬定城市道路、橋梁和隧道、市政設施好慶、城市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的建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審查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編制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年度建設規模和投資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市政建設工程的項目建議、計劃立項、可行性研究、用地許可、方案設計、地質勘察、初步設計以及相關文件的編制和報批等前期工作,參與審核工程變更、竣工驗收等工作。
(六)城市管理科
指導擬定城市道路、橋梁和隧道、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的維護管養計劃及改造計劃;參與編制城市維護費的預算;負責協調中心城區污水處理的監管工作;參與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竣工驗收和接收;組織開展市容市貌、城市綠化、環境衛生的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中心城區排水的相關工作。協調公共汽車停靠站和候車亭的建設及維護;協調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的城市管理執法工友陪握作。
(七)村鎮建設科
草擬有關村鎮建設的地方規范性文件;指導各鎮村鎮建設管理工作;參與審查全市村鎮規劃,並指導和監督實施;指導村鎮農民住宅新村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村鎮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城鎮供水行業管理,草擬有關城市供水管理規定及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協調農村開展改水工作。
(八)住房發展與房地產開發市場監管科
擬訂房地產開發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住房和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規劃,指導房地產市場工作;擬訂房地產開發、小區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及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的設立審批、資質換證、發證和行業的指導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項目的跟蹤管理,發放、驗核《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負責《預售商品房許可證》的登記、審查、發證工作。負責房地產評估機構資質審查和管理;負責房地產評估師、估價員執業注冊的管理、審查工作;指導、監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小區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審查和管理;協調處理有關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小區物業管理等方面的投訴。
(九)安全管理科
擬訂本市城建方面安全生產的規范性文件;指導、監督全市的建築工程、市政工程、燃氣行業、供水行業、園林行業和環衛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城建方面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城建方面安全生產的信息、統計;參與城建方面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地震辦
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監督檢查防震減災工作。管理地震監測預測和群測群防工作。管理本地區地震烈度區劃和震害預測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指導和監督地震應急工作。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工作;管理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和地震信息收集、保存等工作。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指導開展地震應急救援演練。組織管理地震科學技術研究與交流,指導鎮(區)地震工作部門的工作。
(十一)人事科(與老乾科合署辦公)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下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人事、機構編制、老乾、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行業內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
(十二)財務審計科
負責建設經費、專項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和局機關的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監管直屬單位資產。
❹ 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一個單位嗎還是從屬單位主要職能是什麼
住房保障局和房產管理局是一個大系統,兩個不同部門,分管職能不同,保障局以土地招標,建設房子,供暖,物業為主,房產管理局以房屋產權證,更名,房照等等有關為主。
❺ 在住房和建設管理局辦理備案手續,需要開發商提供什麼資料
開發商前往住建局進行網簽,所需材料可以在當地的住建局網站上進行下載,一般的資料為:
1、開發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9、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2、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10、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復印件) 11、商品房項目預測繪成果報告;(復印件)
4、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12、計經委立項文件;(復印件)
5、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用地批文;(復印件) 13、擬保留單元房清冊;(原件)
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14、物業管理用房清冊;(原件)
7、建築紅線定點陣圖;(復印件) 15、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備案申請表。
8、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16、網上登陸的用戶名和密碼(開發商自選)
具體還是以當地的住建局官網中的材料為准。
❻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房屋徵收中心、房產處,具體是做什麼工作的待遇怎麼樣
房屋徵收中心具體的工作內容有:房屋徵收前的入戶調查摸底工作, 協調編寫社會風險穩定評估報告,簽訂徵收補償協議,選房,各種公示等。規劃方面應該不屬於房屋徵收中心的。工作的專業性不太高,但對人的素質要求比較高,對工作經驗的要求也比較高。工作很繁瑣,事情很多,具體說累不累還是看心態吧,還有就是看具體做什麼工作,不是所有的工作都累。
房產處也叫房管局:
房管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產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擬定全市房產管理和住房制度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擬定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行業信息化進程。
(二)擬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協助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編制房改資金的投向和使用計劃及住房專項貸款計劃;負責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和單位住房補貼方案的審批工作及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參與研究制定城鎮住宅建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城區范圍危舊房改造,協調改造中的有關問題;開展城鎮住房狀況和中長期住房供求情況的調查;參與住宅小區總體規劃方案的評審和建成區的綜合驗收。
(四)負責擬定廉租住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負責廉租住房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廉租住房供應體系;負責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和建設的統籌協調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公房的租賃、經營、維修與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單位自管房和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負責落實城鎮房屋糾紛的調處和有關政策工作。
(五)負責城市房屋權屬管理與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有關工作。研究培育和發展房地產交易市場的政策措施;確認房屋權屬,辦理房屋所有權總登記和初始、轉移、變更、注銷及設定他項權登記,頒發房屋權屬證書,管理產籍資料;負責商品房預售、現房銷售和商品房面積管理;負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管理、房地產抵押管理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與監督,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有關方案的制定。
(六)負責城市房屋的拆遷管理工作。核發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調解拆遷糾紛,組織行政強制拆遷,負責拆遷單位的管理與監督。
(七)負責物業管理工作;負責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和監督;負責物業管理從業人員資格的監管工作;負責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糾紛投訴工作;負責指導城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房屋安全鑒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負責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房政執法檢查工作,查處違法違章行為。
待遇都不錯,公務員待遇。
❼ 建設局和住建局區別
一樣。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1、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負責國家建設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務。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7)石排鎮住房建設分局擴展閱讀:
歷史沿革
1979年3月12日,國務院發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國家城市建設總局」,直屬國務院,由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代管。
1982年5月4日,「國家城市建設總局 」、「國家建築工程總局」、「國家測繪總局」、「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的部分機構和「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合並,成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1988年5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撤銷「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設立「建設部」;並把國家計委主管的基本建設方面的勘察設計、建築施工、標準定額工作及其機構劃歸「建設部」。
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
❽ 想請問下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什麼工作單位。是行政機關還是執法機關呢。謝謝了
住建局不是行政機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