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青島住建局起草優化人才住房建設意見
2月22日,青島市住建局發布關於對《關於進一步優化人才住房建設和籌集工作的意見》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據了解,青島市住建局為了助力人才攻勢,不斷優化人才成長和發展環境,提升人才住房建設和籌集工作水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起草了《關於進一步優化人才住房建設和籌集工作的意見》,現通過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予以公布,公開徵求社會意見。
主要內容包含了八個方面,分別為:
一、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要以城市更新為支撐,通過盤活利用閑置建築等方式籌集人才住房,也可在商品住房項目劃定20%比例的房源優先面向人才銷售。其他區(市)要進一步發掘城市土地資源優勢,重點發展人才集聚片區,通過市場化運作打造人才社區(小鎮)或青年創業城,多渠道籌集、多主體供應人才住房。
二、加強租賃型人才住房建設和籌集,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人才住房要堅持以租賃型為主,其他區(市)應適當增加租賃型人才住房建籌數量,集中建設項目要保持合理租售比例。落實好對租賃型人才住房的稅費減免優惠政策,在銀行信貸以及獎補資金等方面,加大對租賃型人才住房政策扶持力度,土地供應要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
三、集中建設的人才住房應按照產城融合、職住平衡原則,充分考慮人才群體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等實際生活需要,合理規劃選址。各區(市)要優先選取地鐵站點周邊等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地段,重點推進青年創業城等積聚人才社區(小鎮)建設。
四、進一步優化人才住房配建制度,各區(市)在完成年度建籌任務的前提下,確定實物配建的地塊可按照保持配建比例不變的原則,採取實物建設和提取資金相結合的方式配建,報經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備案後實施。確屬不宜實物配建的地塊,經市政府批准可以採取僅提取資金的配建模式。提取的資金由轄區政府監管,專項用於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的建設、籌集以及補貼資金發放等。
五、完善人才住房與住房貨幣補貼相結合的政策體系。建立全市統籌的人才住房資金制度,加大貨幣補助力度,提高人才安家費、安家補貼標准;倡導用人單位對引進人才一次性發放購房補貼,支持人才購買商品住房。
六、建立人才住房定價備案制度,各區(市)確定的人才住房銷售價格原則上應不高於同區域商品住房預售方案擬銷售價格的80%,報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同意後實施。
七、各區(市)公開銷售的人才住房,需提供不低於可售套數2.5%的房源作為市本級人才住房。建立人才住房輪候保障制度,資格准入實現日常受理,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建立市本級人才庫並進行排序,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根據人才住房項目建設進度擬定分配方案,並按照排序結果組織分配。
八、產權型人才住房簽訂購房合同滿5年可上市交易;不滿10年的,需將購房時以限定價格購買的部分面積,按照成交價格與購買時限定價格差價的50%交納土地收益;超過10年的,不需交納土地收益。
『貳』 新引進人才住房和生活補貼發放時間要多久分幾次發
住房租賃補貼抄和購房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6月,每季度(每年)集中受理和發放一次,須在人才引進之日起5年內申請領取完畢。
拔尖人才和其他高層次人才等可選擇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或購房補貼。住房租賃補貼標准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含急需緊缺的技術技能人才)3000元/月,碩士畢業生和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畢業生1500元/月。
購房補貼標准為:拔尖人才6萬元/年,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含急需緊缺的技術技能人才)3.6萬元/年,碩士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2.4萬元/年,本科畢業生1.8萬元/年。
(2)加強住房保障吸引人才擴展閱讀
申請人已婚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租住公租房或者購房優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都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可以各自申請。
傑出人才、領軍人才應當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並通過用人單位提出安居申請。用人單位負責對申請人的資格和申請材料進行查驗,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叄』 如何加強住房保障的後期管理工作
二、住房保障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完善
第一,住房公積金制度。1999年4月3日,國務院頒布實施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這標志著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進入了一個法制化、規模化發展的新時期。現實施的條例是根據2002年3月2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後的條例。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可見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一項強制單位和個人為個人未來購房進行儲蓄的住房貨幣分配方式,其特點是直接以金融手段支持廣大城鎮職工購買住房,旨在幫助個人緩解購房壓力。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比普通商貸的利率低1%.住房公積金制度自建立以來,覆蓋面不斷擴大,歸集額和繳存額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對中等收入者購買房屋提供了很大的支持作用。但是,該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著諸多不足之處。首先,雖然住房公積金制度自建立10多年來,覆蓋面不斷擴大,但覆蓋率仍然較低。全國公積金覆蓋率不到50%,仍有4000萬左右的職工還未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2]一些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沒有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意識,也有些企業由於資金流轉不暢任意停繳。其次,住房公積金的運用率低,沉澱資金高。「就全國來看,除在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蘇、福建等6省市的公積金運用率情況比較樂觀,超過了60%,其中北京高達96%,而其他省市則普遍面臨運用率不足的壓力。」[3]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有以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多、手續繁瑣、審批時間長,影響購房者貸款熱情;雖然公積金貸款比商貸低1%,但是這個利率差很小,當商貸採取優惠利率時便優勢不存。而且,利用公積金貸款可貸得額度低,即使採取商貸+
公積金貸款並行的方式,但也終因公積金貸款手續繁瑣等弊端而使人們不得不放棄它的使用;公積金的使用僅限於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資助房屋,不能用作租賃之用,這也限制了那些賣不起房的低收入者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對於那些直至退休都賣不起房的人來說,只能等到退休再將公積金支取出來自用,這有悖於公積金作為住房保障的原意。再次,公積金繳存設定了最高繳存比率,不利於單位自主提高職工公積金額度。
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的這些不足都影響了其提供住房保障的力度,需要加以完善方能使其更好的發揮作用,首先,加強對我國勞動用工的管理,擴大住房公積金的覆蓋率。必須改變目前我國用工制度的無序狀態,凡是企業用工必須經過當地勞動管理部門的批准,並在勞動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必須對在本市工作的人員進行跟蹤,即在本市工作後,要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繳納的有關手續。[4]逐步推進農民工參統住房公積金的改革措施,使農民工也能從中受惠。其次,賦予住房公積金中心稽查處罰職能,對不繳、欠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予以相應處罰,迫使其按期及時繳納。再次,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降低貸款利率,吸引人們選擇公積金貸款。第四,取消最高比率限制,設定彈性比率,對於有能力且對住房公積金熱情高的單位鼓勵其自己確定比率提高職工住房公積金額度。第五,拓寬公積金的使用用途,以自住為目的的租賃也可申請公積金的運用,真正保障公積金用戶的住房需求。第六,加強住房公積金中心的管理,強化對其的監督,簡化辦理程序,提高辦理效率。
第二,經濟適用房政策。1998年,我國推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國務院發布的有關文件提出: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經濟適用房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目的是為實現「居者有其屋」。經濟適用房是指以行政劃撥土地建造,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以保本微利(開發商利潤控制在3%以下)為原則,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不完全產權的普通商品房。「從1998年至2002年,全國共完成經濟適用住房投資3959.67億元;經濟適用住房施工面積達71644.68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竣工面積達42857.6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的竣工量占商品住宅竣工總量的41.2%,也就是說,經濟適用住房已經佔了中國住宅的半壁江山。」[5]按此統計數據而言,我國的經濟適用住房規模已經很大,應該能夠滿足廣大中低收入者的購房需求,而為什麼實際上並沒有起到其應有的效果呢?究其原因,不難發現,當時國家決定全面推進經濟適用房建設,並不僅是為了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也是一個重要目的。正是由於這種政策定位上的模糊性,使得經濟適用房很難與商品房界分,經濟適用房的房型面積如何確定,銷售對象資格如何審定,經濟適用房如何管理規范等問題不夠明確,導致在一些地方經濟適用住房被富人購買,成了富人房,偏離了它應有的目標。[6]目前經濟適用房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消費主體錯位,由於審核不嚴,高收入者往往憑借其經濟優勢購置多套經濟適用房,剝奪了本屬於中低收入者的房源;房屋面積規模普遍偏大,中小戶型供應量少,而中低收入者真正能夠消費起的只有那些中小戶型的房屋;雖然政府限定了經濟適用房的利潤空間,然而,本來很低成本的經濟適用房價格卻也不斷上漲,與普通商品房差價不大,而質量往往不如普通商品房,失卻了其本來的功能。經濟適用房存在的這些問題是關乎我國住房保障能否落到實處的關鍵所在,因此一定要下大力氣認真解決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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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顯示「您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不能申請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或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是什麼原因
13、14年的時候深圳出過一個按月發放的租房補貼,然後不需要深戶,只要學歷就可以領,好像是說那個補貼與這個是同一回事。領了那個的就不能領這個了。
『伍』 城市應如何才能留住人才
據報道,繼武漢畢業生購房可八折、本科年薪最低5萬的新聞引發關注後,沈陽的人才發展規劃提出未來5年儲備70萬高校畢業生在沈就業、創業,從落戶、購買住房、就業創業給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
近期各大城市都出台了吸納人才的各類政策,如成都、杭州等地,專家表示在城市新一輪經濟發展中都看到了人才所起到的關鍵作用,吸納高校畢業生就像埋下一顆種子,它不會馬上破土而出,但一定會在未來的5年、10年甚至是15年帶動整個城市的發展。
高校畢業生就是各城市發展的後備力量,是人才階梯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個城市的戰略思考和長遠考慮,但是城市只有通過營造優化人才生態環境才可以留住人才,形成人才結構合理、梯隊建設可持續發展的環境。
『陸』 廣州爭取明年出台共有產權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住房政策
12月12日,廣州市住房保障辦黨委委員、副主任陳桓軍在廣州市政府部門的定期新聞發布會上表示,2020年,廣州市將結合相關政策出台情況,做好共有產權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的籌建工作。
會上,陳桓軍介紹說,在政策方面,為加快健全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緩解無房家庭的住房壓力,進一步吸引人才,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廣州市擬於年底出台人才公寓管理辦法,並加快共有產權住房政策研究,爭取盡快出台實施。
數據顯示,截至11月底,廣州市新開工棚戶區改造住房17283套,基本建成棚戶區改造住房17582套,基本建成公共租賃住房3357套,全市發放租賃補貼13589戶,除基本建成公共租賃住房任務外,其餘任務均提前超額完成。
公共租賃住房基本建成任務正在密鑼緊鼓推進,年底前可以完成。
『柒』 海南全面放開落戶限制,真能為本地留住人才
對於海南省正在推行的全面放開落戶限制政策,我認為要想真正實現為本地留住人才的目標,僅憑這一政策還很難實現,需要有關部門在住房、醫療、教育等方面還更加系統全面的政策,才能為本地留住人才,否則僅憑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很難實現留住人才的目標,因為很多經濟發達地區出台的政策更為優惠,所以我認為海南全面放開落戶限制的政策還需要,其他政策的輔助。
對於人才而言,他們對子女的教育非常重視,所以海南省在全面放開落戶限制的過程中,要不斷加大投入改善教育條件,為人才子女提供優質的教育服務,這對於吸引人才積極在海南落戶,留住優秀的人才有著很大幫助。
全面放開落戶限制政策的實施對於海南經濟發展有著重要意義,所以一定要在教育、醫療和住房等方面出台優惠政策,以此來吸引更多的人才留在當地。
『捌』 住房人才引進正當時,如果是你會如何選擇
一邊是房價高漲的一線城市,但是資源優勢明顯機會多多;一邊是用住房優惠政策吸引人才進入的二三線城市,如果是你會如何選擇?
小編近日梳理了一下近期各城市出台的人才引進計劃以及住房優惠政策:
近年來,隨著城市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之間的競爭也日益加大,故而在人才引進方面也是利好不斷。都知道有了人才才是發展的基礎。面對現在這么多人才引進優惠政策,不少人都開始心動,選擇離開一線往二線城市發展。
據可靠消息調查顯示,在去年新出現的「新一線」城市中,武漢、杭州、南京等城市吸引人才的比例已經與北上廣深這些老牌一線城市不相上下了。其中武漢市人社局的數據顯示,2013年留在武漢的大學生為10.4萬人,2016年為15萬人,人數明顯增加。對比這些「新一線」城市的人才流入加大,老牌一線在人口流入這一塊也開始出現增長下降的趨勢。
各城市出台這些吸引人才的制度是好的,能進一步提高人才工作的積極性,吸引更高端的人才為城市的發展提供最優質的資源。但是我們不能說,城市只是為了引進人才而「引進人才」,必須解決城市間的產業短板才行。小編這里所說的產業短板,就是給這些人才提供發揮才能的平台,讓他們的價值能夠最大化的體現出來。為何人才都喜歡往一線城市扎,就是因為一線城市的資源和機會多,能夠最大的體現他們的才能。在人才的引進方面也需要建立完善制度,根據實際需求提供合理的住房補貼和產權房政策。
未來也許會有更多的城市加入人才引進優惠的正營中來,畢竟是有人才的城市才有未來。最近這段時間,小編也是跟身邊的朋友聊起了這些,也問問了身邊即將畢業的朋友,他們會如何選擇,發現更多的朋友還是願意留在一線城市,因為他們認為一線城市的機會還是比其它城市要多,也有的說先在一線城市干幾年再說,有了經驗和能力再回二線城市。極少一部分人是選擇了直接回到二三線城市。
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好,二三線城市也有它自己的風景,就看你如何去創造了。再美的風景也都是自己創造出來的,這個世界給你的也只是一個平台。
親愛的朋友們,如果是你,你會如何選擇呢,回去還是在一線掙扎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