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普通商品住房標準是什麼意思
ZF在一個區域內設定抄的一個襲住房標准,以這個區域內房屋的單價或房型為標准,等同或低於這個標準的即為普通商品住房,很多地方城市都提高了普通商品住房標准,目的是為了更多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供應,適應剛需需求,增加成交量.同時在提高此標準的前提下,降低了契稅的徵收,這對於買房者來說,可以省下一筆不小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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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國家規定住宅樓的標准層高是多少
《住宅設計規范》規定:
1、普通住宅層高宜為2.80米。
2、卧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40米,局部凈高不應低於2.10米,且其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用面積的1/3。
3、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卧室、起居室(廳)時,其1/2面積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10米。
4、廚房、衛生間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20米。
5、廚房、衛生間內排水橫管下表面與樓面、地面凈距不應低於1.90米,且不得影響門、窗扇開啟。
(2)商品住房的建設標准擴展閱讀:
層高為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也就是一層房屋的高度。在1987年發布的《住宅建築模數協調標准》中,明確規定了磚混結構住宅建築層高採用的參數為:2.6米、2.7米、2.8米。
住宅的高度計量除了用「米」,還可用「層」來計算,每一層的高度在設計上有一定要求,稱為層高。層高通常指下層地板面或樓板面到上層樓板面之間的距離。
層高減去樓板的厚度的差,叫做凈高。出於降低成本、節約建材、節約土地等考慮,目前一般住宅層高都在2.8米左右。
層高,從字面上理解也就是一層房屋的高度。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建設部聯合發布的《住宅設計規范》的規定,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說到層高,必須將其與「室內凈高」予以區分。
《住宅設計規范》規定,室內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室內凈高和層高的關系可以用公式來表示:層高=室內凈高+樓板厚度,即層高和樓板厚度的差叫室內凈高。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一般是就層高進行約定,而許多買受人在交房驗收時測量的是室內凈高,忽視了樓板厚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住宅層高
『叄』 新建商品住房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商品住房: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單位)建設並出售、出租給使用者,僅供居住用的房屋。
普通住宅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
『肆』 住宅商品房有沒有國家的強制性標准交房標准
國家對商品房交房條件的有關規定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六條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准和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2、《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驗收。
第十八條住宅小區等群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和下列要求進行綜合驗收:
(一)城市規劃設計條件的落實情況;
(二)城市規劃要求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情況;
(三)單項工程的工程質量驗收情況;
(四)拆遷安置方案的落實情況;
(五)物業管理的落實情況。
住宅小區等群體房地產開發項目實行分期開發的,可以分期驗收。
3、《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第四十條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未組織竣工驗收、驗收不合格或者對不合格按合格驗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罰。
4、《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第四十九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5、《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辦法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備案機關)備案。
第七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5日內,向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第八條備案機關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應當在收訖竣工驗收備案文件15日內,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6、《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第二十三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7、《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8、《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須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工作內容,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條件;
(二)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及合同規定的要求,並經質量監督機構核定為合格或優良;
(三)工程所用的設備和主要建築材料、構件應具有產品質量出廠檢驗合格證明和技術標准規定必要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具有完整的工程技術檔案和竣工圖,已辦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關手續;
(五)已簽署工程保修證書。
9、《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四十條 違反本法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可以並處罰款:
(一)建築工程的消防設計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築工程竣工時未經消防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公眾聚集的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開業的。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罰款。
『伍』 國家規定住宅樓的標准層高是多少
《住宅設計規范》中關於層高的規定:普通住宅層高宜為2.80m。
卧室、起居室(廳版)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40m,局權部凈高不應低於2.10m,且其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用面積的1/3。
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卧室、起居室(廳)時,其1/2面積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10m。 廚房、衛生間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20m。 廚房、衛生間內排水橫管下表面與樓面、地面凈距不應低於1.90m,且不得影響門、窗扇開啟。
(5)商品住房的建設標准擴展閱讀:
住宅的高度計量除了用「米」,還可以用「層」來計算,每一層的高度在設計上有一定要求,稱為層高,層高通常指下層地板面或樓板面到上層樓板面之間的距離。
層高為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也就是一層房屋的高度。在1987年發布的《住宅建築模數協調標准》中,明確規定了磚混結構住宅建築層高採用的參數為:2.6米、2.7米、2.8米。
『陸』 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劃分標準是什麼
劃分標准:
1、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
(1)普通住房: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1.0)以上;
(2)非普通住房: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下。
2、單套建築面積
(1)普通住房: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
(2)非普通住房: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
3、實際成交價格
(1)普通住房:實際成交價低於同區域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2)非普通住房:實際成交價低高於同級別土地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
(6)商品住房的建設標准擴展閱讀
關於住房的保障制度:
1、「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種具體形式。它們是低生產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依靠市場配置住房資源,並不等於說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買房子住,也不等於說人人都只能靠市場化競爭、自主分散決策來獲取住房。
2、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了保障每個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實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幫助單純依靠市場解決住房有困難的群體。這個政策體系的總稱,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和失業保障、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等都是社會保障體系的組成部分。
3、住房保障制度,簡單說,就是在社會發展中,買不起房子的人也得保障他們有房子住。這是一個文明社會起碼的目標。因為住房是人生存的必要條件。這是市場經濟下政府必須提供的一個「公共產品」。
(參考資料:網路:住房)
『柒』 商業住宅與商品住宅的區別 你知道多少
1、不同土地利用年限
商品住宅用地使用年限40-50年;普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
2、不同內產權
商品住容宅屬於非普通住宅。商品住宅的特點一般是商業網點較低,而上部是民用住宅。普通住宅通常不是這樣。
3、一般來說,在開發商簽訂土地使用權合同後,土地原有的規劃性質,如商業、綜合、住宅等,是不能改變的。但是,由於市場需求的不同,開發商可以製作出不同於原來土地使用性質的產品。
例如,在商業用地上,建築產品定位為房產,或者在住宅用地上,建築產品定位為商業用地。雖然買受人最終取得的產權證的土地使用性質仍然是原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性質,但買受人可以將該房產用於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