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介紹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資金中心)是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是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委員會的住房資金管理機構,與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合署辦公。
㈡ 公積金異地貸款有望了 21個省(區)直中心可辦理
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公積金貸款政策,所以想要落實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還是需要時間的。但是日前,公積金異地貸款的相關事宜有了進一步的進展,21個省(區)直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了《異地貸款合作備忘錄》,為職工申請公積金異地貸款提供了便利。
廣西區直中心與陝西、河北、湖南、四川等20個省(區)直的公積金管理部門簽訂《備忘錄》,約定進行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的貸前、貸後相互合作,實行繳存證明互認、相互協助貸前調查、協助貸後逾期催收業務合作。因此,只要是簽約省(區)直公積金中心正常繳存的職工,不論戶籍,在這21個省(區)直公積金中心管轄的范圍內購房時,都可以向購房地的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
不過,由於各地的情況略有差異,如南寧市的房價跟西安就有一定差異,因此,各地公積金政策也不盡相同。如果購房者在異地申請貸款,那就必須按照購房地公積金政策申請貸款。
另外,要注意的是,申請異地貸款除了正常需要提交的材料之外,職工還需增加兩份材料。一是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由繳存地中心出具;二是借款人與貸款地中心簽訂同意繳存地、貸款地兩個中心協同扣劃借款人公積金賬戶的資金,用於償還逾期貸款的授權書。
21個省(區)公積金中心簽訂合作備忘錄,區直中心就有義務向貸款地中心提供職工公積金賬戶的變動情況,比如停繳、斷繳或轉移等。此外,簽署備忘錄的公積金中心每年會在固定時間舉辦例會,及時交流總結,相互借鑒,不斷完善異地貸款業務。
附:21個省(區)直中心名單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區直分中心
陝西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河北省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山西省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遼寧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黑龍江省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江蘇省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浙江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福建省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江西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湖南省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四川省省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貴州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雲南省省級職工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青海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來源:南國早報)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積金異地貸款的相關知識,希望可以幫到你們。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1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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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山西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管理系統
建議你們先向領導匯報出現問題的情況,然後聯系系統開發的單位,讓他們派遣工作人員來處理。
㈣ 山西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管理系統怎樣獲得注冊碼
故人西辭黃鶴樓,煙花三月下楊州.
㈤ 山西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多少
企業拖欠公積金投訴電話是多少號
㈥ 江蘇省省級機關住房公積金如何查詢
住房公積金余額可以通過以下方法查詢:1、登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查詢;、登錄公積金託管銀行網銀查詢;3、前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櫃台查詢;4、撥打12329公積金服務熱線查詢;5、通過簡訊查詢(部分城市不支持);6、支付寶查詢公積金(部分城市不支持)。具體步驟如下:
方法一、登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查詢
1、進入官方網站通過「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鏈接,擊進入查詢頁面;(可通過網路搜索或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查詢系統進入查詢)
2、輸入賬號(身份證或公積金卡號)及密碼,進入賬戶詳細頁面。
方法二、登錄公積金託管銀行網銀查詢
1、登錄中國工商銀行網銀(或其它公積金託管銀行);
2、登錄成功後,進入的是網銀歡迎頁面,點擊導航欄「我的賬戶」欄目鏈接;
3、進入「我的賬戶」頁面後,在左側功能菜單里找到「住房公積金」選項,點開「住房公積金」;
4、根據自己需要選擇需要查詢的「我的住房公積金」、「查詢交易明細」和「查詢還款計劃表」。
方法三、前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櫃台查詢
1、職工本人查詢需攜帶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
2、單位經辦人查詢需攜帶單位經辦人持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原件、查詢職工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3、受委託人查詢需攜帶受委託人持查詢職工及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委託書原件;
4、攜帶資料到區公積金管理中心櫃台;
5、查詢(列印)公積金繳存歷史明細(超過近一年半)的,須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前往公積金中心(辦事處、分中心)提出申請,職工可在5個工作日後領取查詢明細。
方法四、撥打12329公積金服務熱線查詢
1、撥打公積金熱線;
2、根據提示點擊自助查詢;
3、點擊賬戶查詢輸入公積金帳號和密碼即可。
註:未開通12329公積金查詢服務的城市需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
方法五、通過簡訊查詢(部分城市不支持)
按公積金查詢格式要求編輯簡訊,發送至查詢號碼即可。
方法六、支付寶查詢公積金(僅開通支付寶查詢公積金城市使用)
1、點擊手機桌面的支付寶錢包按鈕,打開進入首頁;
2、找到「城市服務」按鈕打開進入下步操作;
3、在「城市服務」菜單中,找到「公積金查詢」按鈕;
4、首次操作該項服務時,需要先進行授權確認;
5、授權完成後,即可點擊「個人查詢」按鈕;
6、按系統提示輸入身份證號碼,查詢密碼;
7、進入界面後即可等待系統提供具體數據。
㈦ 目前哪些城市已接入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
據報道,近日有媒體報道稱,住建部正加快推進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建設,將在今年6月底前上線,以後將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而這一舉措的受益群體將超過1.3億人。
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深圳、西安、太原、沈陽、南昌、武漢、石家莊、杭州、鄭州等城市均已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
專家提醒,該平台目前還沒月全國聯網,使用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的前提是轉入地和轉出地公積金中心均已接入平台。如果轉入地和轉出地都沒有接入,或者其中一個沒有接入平台,均不能通過平台辦理。這種情況下,繳存職工仍需按原方式到公積金中心窗口辦理業務。
㈧ 山西省的房補怎麼補
你好,這樣補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省直機關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方案》,搞好省直機關職工住房補貼的申報、核定、發放和使用管理工作,制定本細則。
第二章住房補貼單位職責
第二條
省直機關住房補貼實施單位職責:
1.建立住房普查制度,健全單位、個人住房檔案。
(1)實行住房補貼前,各單位要組織專人,對本單位職工購買、租住住房及外單位職工購買、租住本單位住房情況進行認真清查,並將《單位住房狀況登記表》和檔案資料微機軟盤報省級機關房改辦。
(2)單位住房檔案內容包括:單位自建住房、單位購買的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情況以及居住戶的詳細資料。
(3)個人住房檔案內容包括:職工及配偶姓名、身份證號、職務(職稱)、參加工作時間、離退休時間、工齡、工資收入、工作簡歷、夫妻雙方現住房情況等。
2.審核、匯總和編制年度單位職工申請的住房補貼計劃。
第三條
省級機關房改辦負責省直機關住房補貼工作的組織、實施、審批。
第四條
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省直機關職工個人住房補貼資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
第五條
省財政部門負責籌集和統籌安排住房補貼資金,編制審批省直機關住房年度補貼支出預算,辦理撥付手續。
第六條
房改配套銀行按照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委託要求,負責辦理職工住房專項補貼的開戶、存儲、結算等金融業務,按時向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交割憑證,抄送報表。
第三章住房補貼資金的籌集
第七條
住房補貼資金按照國家、單位合理負擔的原則,由省財政部門和各單位共同籌集。
第八條
下列資金納入省財政城市住房基金,專項用於補助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實行列收列支管理。
1.省財政和省計委原有住房建設和維修資金的劃轉,省財政每年480萬元,省計委每年3000萬元,該項資金由省財政會同省計委組織劃轉。
2.省直機關直管公房和統建宿捨出售收入按規定提留維修資金後的資金。
3.預算外政府調控資金每年1 000萬元劃入城市住房基金。
4.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售房款,除按規定提留維修基金後的余額,根據補貼。資金需求量由省財政會同省級機關房改辦研究劃轉。
5.省級財政新增預算。
6.政府規定的其它資金。
第九條
下列資金納入單位住房基金,專項用於向職工發放住房補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1.留存單位的公有住房出售收入;
2.自管公有住房租金收入;
3.單位原有住房折舊費;
4.預算外資金中按規定核定撥付的住房補貼資金。
第十條
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從單位住房基金、單位售房收入和其它劃轉資金中解決,不足部分經同級財政部門核定,可在相關費用中列支。
第四章住房補貼資金審批程序
第十一條
職工申請住房補貼的條件和申報審批程序,遵循職工個人申請,單位核算匯總上報審批原則。
第十二條
由職工個人填寫省級機關房改辦制發的《職工住房補貼申請審批表》(無房職工和住房不達標戶職工分別填寫)一式五份,單位留存三份,省級機關房改辦、省財政廳綜合處各存一份。
第十三條
單位對申請住房補貼的職工所報材料進行調查、審核,張榜公布。
第十四條
單位簽署意見後,匯總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上報住房補貼材料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報省級機關房改辦。
第十五條
省級機關房改辦對申請住房補貼的職工工齡、工資、職務(職稱)、補貼面積標准、購租房情況、補貼資金量進行核實審批。審批結果,各單位要再次張榜公布。
第五章住房補貼資金撥付程序
第十六條
省級機關房改辦會同省財政部門根據職工工齡、職務(職稱)、現住房情況、資金籌集等條件,制定一次性住房補貼發放計劃。
第十七條
省財政住房補貼資金補助的原則是:全額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全額補助;差額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按差額比例補助。具體補助數額要按照城市住房基金和單位住房基金來源合理負擔。
第十八條
各主管部門要在每年1
O月底前,將審核匯總的下年度的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收支預算,報送省財政部門和省級機關房改辦。省財政部門根據省級機關房改辦審核後的補貼資金需求量、一次性住房補貼發放計劃、單位住房基金收支預算批復下達。預算一經確定,原則上不作調整,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如有特殊情況,需作調整,按上述程序上報審批。
第十九條
省財政補貼單位的住房補貼按資金供給情況和需求量直接撥入省級機關住房補貼資金專戶,由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分解記入享受住房補貼的職工個人名下。職工個人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必須分列記帳。單位負擔職工個人住房補貼的部分也相應轉入職工個人名下。
第六章住房補貼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條
職工個人住房補貼遵循專戶儲存、中心管理、財政監督的原則,按照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管理。
第二十一條
住房補貼資金的存款執行國家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的存款利率。
第二十二條
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經省財政部門批准,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住房補貼資金專戶,專項核算補貼資金的收支活動。
第二十三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轉正定級的次月起開設職工住房補貼專戶。
第二十四條
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每年底前,要編制下年度財務收支預算;二月底前編制上年度的財務收支決算,報省財政部門審批。
第七章住房補貼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五條
職工個人住房補貼,專項用於購買住房、修建住房、支付商品房租金和償還職工購房貸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六條
職工購買住房時,需提供售房單位銀行帳戶、購房合同、所在單位證明,向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個人住房補貼資金余額。
第二十七條
職工修建住房時,需憑所在單位證明,向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個人住房補貼資金余額。
第二十八條
職工租賃商品房時,需憑房屋租賃證及所在單位證明,每半年辦理一次提取個人住房補貼資金余額支付租金。
第二十九條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時,需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書向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個人住房補貼資金余額。
第三十條
方案出台前已離退休的職工,由所在單位到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補貼資金發至本人。
第三十一條
職工離退休、調離本省、出國定居時,向單位提出支取住房補貼資金申請,單位在辦妥職工離退休或調離手續後,於次月停止計發住房補貼。已計發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本人可一次提取,並由單位將已計發的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
第三十二條
由外地調入省直機關工作的職工,已享受住房補貼的,應將原單位住房情況和發放的住房補貼資料交調入單位,報省級機關房改辦審批後由調入單位繼續發放。
第三十三條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包括辭職、離職、被辭退、除名)的,原工作單位應從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並將已計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本人重新參加工作的,新工作單位如為實施住房補貼的單位,應繼續向本人計發住房補貼,發至離退休為止。未重新參加工作的,已計發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到規定離退休年齡可一次性提取。
第三十四條
職工在職期間去世,其住房補貼本息余額可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取得。
第三十五條
在省直機關內部調動的職工,由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補貼轉移手續。原工作單位應從辦結本人調離手續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並將其已發放的住房補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由新工作單位繼續發放。
第三十六條
領取住房補貼的單身職工結婚時,如對方已購買公有住房並達標的,單位應從領取結婚證的次月起停發住房補貼。
第三十七條
夫妻雙方有一方參加單位集資建房的,已領取住房補貼資金的一方所在單位應從集資申請批准之日起,停發住房補貼並收回已發放的住房補貼資金本息總額。
第八章處罰辦法
第三十八條
為嚴肅房改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有如下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除報有關部門予以處罰外,還應追繳已計發的住房補貼。
1.未如實申報職工住房情況,提供虛假證明。
2.未如實申報單位售房收入、未達標或無房職工人數和職工個人工資收入、職務(職稱)。
3.隱瞞現住房情況和配偶住房情況,弄虛作假。
第三十九條
對提供虛假證明,騙取住房補貼的單位,要追回被騙取的該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資金。並停止向該單位撥付住房補貼資金。
第四十條
對隱瞞住房情況,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住房補貼資金的個人,以騙取補貼資金的三倍予以處罰,並由單位負責上繳財政。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細則由省級機關住房制度改革領導組制定,省財政部門會同省級機關房改辦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細則自二〇〇〇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二〇〇〇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