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想了解一下蘭州城關區公租房的詳細情況
蘭州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面積提標
補貼面積標准提高至20平方米,每戶最高不超過60平方米
每日甘肅網12月29日訊(西部商報記者 歐陽海傑)昨日,記者從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自2018年起,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標准和租賃補貼面積「雙提標」,租賃補貼面積標准提高至20平方米;租金標准提高到每月每戶不超過720元。目前,蘭州市2018年度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申請工作已進入縣區級房管部門審核階段,待資格確認公示後,將按新標准發放租賃補貼。
蘭州市租賃補貼標准已執行10年
蘭州市房管局公租房處工作人員介紹,蘭州市自2006年起實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2010年開始建設公共租賃住房,2015年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2016年起根據國家相關要求不再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隨著此前建設的公租房房源配租完畢,2017年起,蘭州市的公租房保障實施方式逐步轉向以租賃補貼為主——通過發放租金補貼,給公租房政策保障群眾更多「自選」機會,讓其根據自身就業、就學、就醫等要求自行選擇房屋租住。
記者了解到,現執行的蘭州市租賃補貼標准已有10年之久。2006年住房租賃補貼面積標准為每人12平方米,每戶不超過36平方米,住房租賃補貼標准為每月每平方米5元,最高每戶每月不得超過180元。2007年經蘭州市政府研究決定,將住房租賃補貼面積標准提高為每人15平方米,每戶不超過45平方米,住房租賃補貼標准提高為每月每平方米6元,最高每戶每月不超過270元。
蘭州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截至2017年,我市已累計實施租金補貼保障93477戶/次,發放補貼款26724.85萬元。其中,2017年發放租金補貼10850戶,共發放3254.54萬元。」
新標准1月1日起執行
今年,我省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各地要結合租賃補貼申請家庭成員數量和本地區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合理確定租賃補貼面積標准,原則上戶均租賃補貼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對此,蘭州市房產局對蘭州市本地市場進行調查並按照『就近參考對比』的原則,對相鄰兄弟省市住房租金補貼標准進行了調查,其中:西寧市每平方米補貼9.2元,銀川市每平方米補貼10元,烏魯木齊市每平方米補貼8元。市房產局結合實際情況,參照蘭州市現人均可支配收入情況、近郊四區市場平均租金、最高租金、租金增長速度、鄰省市住房租金補貼標准等因素,報請市政府將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標准提高為每人20平方米。
此次提標,是涉及到面積和租金兩項內容的「雙提標」——租賃補貼面積標准由每人15平方米提高至20平方米,每戶最高不超過60平方米;租金標准由每月每平方米6元,最高每戶每月不超過270元提高到每月每平方米12元,最高不超過720元。提高後的補貼標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通過此次租金補貼標準的提高,市場租賃住房能力將得到大幅提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將得到切實解決。
蘭州市房產局公租房管理處負責人強調稱,「2018年度的公租房保障資格申請工作今年9月份正式啟動,現在已進入到縣區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核階段,下一步還要經過市房產局的審核並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補貼標准提高了,准入時更會嚴格把關,把真正符合條件的保障家庭納入到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
B. 張川縣往蘭州新區移民搬遷住房政府有補貼嗎
這個你得去拆遷辦打聽一下,具體有沒有補貼應該去打聽一下?問明白了才知道,不要自己隨便猜測
C. 蘭州鐵路局住房補貼領取有什麼條件到底能不能拿到
問你們當地民政局啊,這是地方政府的事
D. 蘭州住房補貼什麼時間發放標準是
各級職務無房職工月補貼標准:一般幹部106元、科級幹部123元、回縣級幹部158元、地級幹部211元,住房答補貼標准換算為每平方米補貼額為528元,職工享受住房補貼的累計年限為25年。 補貼面積標准:一般幹部、事業單位初級和助理級職稱的知識分子、技術工人中的初級和中級工以及10年(含)工齡以下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科級幹部、事業單位中級職稱的知識分子、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和技師以及10年工齡以上的普通工人70平方米;縣級幹部、事業單位副教授級高級職稱的知識分子和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90平方米;地級幹部、事業單位正教授高級職稱的知識分子120平方米。
E. 我已領到蘭州九州22地塊的房票了是不是在不發廉租房第三批的補助了。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內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容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F. 甘肅省蘭州公務員待遇怎麼樣
公務員待遇都差不多 在所在當地屬於中下等 科員基本2k+ 參考當地餐廳服務員工資 我比較過 不相上下
一句話 想掙錢別干公務員 許多基層公務員待遇少的可憐 以前的基本補貼都沒有了
國家現在著力扭轉百姓心中公務員工資高 福利好的印象 所以補貼砍掉 工資不漲 什麼時候公考退燒了 不是鐵飯碗了 啥時候待遇能好些
如果是學技術的 建議紮根企業 一入公職深似海 從此小康是路人
G. 蘭州市住房公積金屬於哪個部門管
蘭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http://www.lzgjj.com/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有關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擬訂住房公積金具體管理辦法和措施,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2 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組織執行;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3 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賬,向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4 編制住房公積金的預算、決算,經市財政局審核,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後組織執行。
5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統一核算;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和歸還,提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經市財政局審核,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執行;申請並辦理住房公積金呆壞帳的核銷。
6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審核、辦理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申請;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
7 提出本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報市政府批准,並負責組織實施繳存比例和基數的調整。
8 對區縣公積金中心、受託銀行的住房公積金委託業務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
9 擬定住房公積金年度財務報告,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向社會公布。
10 監督單位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繳存情況,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11 負責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住房補貼等房改資金的管理。
12 承辦市人民政府以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H. 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市場監管、物業管理以及房地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擬訂全市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市場監管、物業管理以及房地產行政管理方面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負責住房保障和房地產建設的行業管理。(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住房保障和住房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三)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職責。負責全市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棚戶區改造、公共租賃房的管理;擬訂全市廉租住房補助資金計劃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房改資金的管理、使用、審批。(四)制定全市房屋權屬登記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屋檔案管理工作;建立統一的房屋權屬信息系統並實施管理;負責全市國有、集體土地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指導三縣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職責。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建立健全全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並組織實施;擬訂穩定房地產市場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地產業相關的開發經營、交易、資金監管、抵押和房屋租賃管理工作;指導縣區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六)參與土地出讓開發管理;負責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等經營管理;負責商品房的銷售、預售管理,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搞好售後綜合配套服務。(七)負責物業管理的行政和行業管理;指導、監督業主委員會的運作以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八)擬訂全市房屋徵收與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牽頭擬訂房屋拆遷規劃和年度拆遷計劃並監督實施;審查核發房屋拆遷行政許可和房屋拆遷單位資質證書,組織協調拆遷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九)組織指導協調並監督房地產市場、物業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依法處理房產權屬糾紛。(十)負責房地產市場、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的統計和分析,及時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報送、提供發展動態和信息。(十一)參與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建設資金、售後資金和租金的管理;負責房改資金管理;負責國有直管公房的管理;負責公有住房租金調整。(十二)負責全市城區危舊房改造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房屋安全和房屋修繕管理;核准房屋修繕單位資質;監督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驗收;制定全市房屋修繕工程技術及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准;負責市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建設的實施。(十三)負責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