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未享受房改房、住房補貼政策後城鎮住房保障政策的證明怎麼寫
湖南長沙縣這邊去政務中心1.2樓和住保局12樓,有統一的證明,剛辦好!
㈡ 城中村改造 國家到底補貼多少,補償老百姓的標准有沒有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中村已經成為我國城市質量提高過程中急待解決的關鍵問題之一,其改造難度越來越大,改造成本也越來越高,已經成為專家學者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文章從經濟視角闡述了城中村拆遷改造中存在的問題,並以武漢市城中村拆遷改造為例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 一、城中村及存在的經濟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生產力水平大大提高,經濟基礎日益增強,城市化進程也在不斷加速。在城市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城市建設用地急劇擴張,一些距離城市較近的村莊被納入城市建設用地內,形成了所謂的城中村。由於各種制度原因,城中村因其存在的各種經濟問題成為城市發展的障礙。 1、較少有相應的集體企業等經濟增長點 城中村居民主要靠出租房屋獲取租金、征地補貼、城中村拆遷改造補償費用等維持日常生活開支。因此,城中村房屋出租成為村民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城中村的違章建築物極大的影響了城市形象,阻礙了城市化發展的道路。 2、城中村土地利用率低,缺乏規劃 城中村的違章建築多,結構復雜,市政管網、城市功能不能延伸到其中的很多地方,由於缺乏統一規劃或規劃執行力度不到位、管理不規范等原因,致使城中村土地利用粗放、土地資產流失、拆遷改造成本增加。城中村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低下主要表現為房屋建築佔地面積大,建築風格與城市規劃不夠銜接,呈現出城市景觀與農村村落景觀共存的現象。 3、城中村房地產二級市場活躍 城中村土地區位條件相對優越,土地產權屬於村集體所有,這樣,優越的區位條件和相對低廉的土地價格,使城中村中不規范的房地產二級市場特別活躍(例如,小產權房的買賣交易等),導致由於城市規劃實施和基礎設施條件改善而使土地升值的部分國有土地資產嚴重流失。 另外城中村建築在拆遷改造過程中不僅造成建築材料資源的嚴重浪費,而且還大大增加拆遷改造的補償費用,增加拆遷改造成本,使國家整體利益損失嚴重。因此,經濟視角的城中村改造越早越好,否則成本將更高,代價將更大,國家資產的損失將更慘重。 二、武漢市城中村改造現狀 1、武漢市城中村 根據武漢市的界定,城中村是指《武漢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城建設用地控制范圍圖(1997-2010年)》確定的城市建設發展預留地范圍內,因國家建設徵用土地後僅剩少量農用地、農民不能靠耕種土地維持生產生活且基本被城市包圍的行政村。據此,武漢市二環線以內共有147個城中村,綜合改造的總體范圍包括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洪山等區(城郊區暫未納入改造范圍),涉及總人口35.66萬人,農業人口17.10萬人,土地總面積21381.82公頃,相當於全市規劃中2020年建成區面積的1/4。2004 年底武漢市開始城中村的綜合改造工作,根據實際擁有耕地現狀,武漢市將全市城中村分為三類:A類村,人均農用地小於或等於0.1畝的村;B類村為人均農用地大於0.1小於或等於0.5畝的村;C類村為人均農用地大於0.5畝的村。並確定了首批進行綜合改造的16個試點村,A類村由改制後的村經濟實體自行改造;B類村以項目開發的方式改造;C類村以統征儲備的方式改造。在先行試點並借鑒其他城市改造經驗的基礎之上,武漢市探索出了一條城中村改造的新路子。 原創論文網 免費上傳出售求購論文,上傳畢業設計,考研筆記,論文,課件,策劃案等資料賺取現金,去看看吧,有驚喜哦!
冷月8月20日回答,請你採納
㈢ 城中村改造 國家到底補貼多少,補償老百姓的標准有沒有拜託各位了 3Q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中村已經成為我國城市質量提高過程中急待解決的關鍵問題之一,其改造難度越來越大,改造成本也越來越高,已經成為專家學者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文章從經濟視角闡述了城中村拆遷改造中存在的問題,並以武漢市城中村拆遷改造為例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 一、城中村及存在的經濟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生產力水平大大提高,經濟基礎日益增強,城市化進程也在不斷加速。在城市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城市建設用地急劇擴張,一些距離城市較近的村莊被納入城市建設用地內,形成了所謂的城中村。由於各種制度原因,城中村因其存在的各種經濟問題成為城市發展的障礙。 1、較少有相應的集體企業等經濟增長點 城中村居民主要靠出租房屋獲取租金、征地補貼、城中村拆遷改造補償費用等維持日常生活開支。因此,城中村房屋出租成為村民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城中村的違章建築物極大的影響了城市形象,阻礙了城市化發展的道路。 2、城中村土地利用率低,缺乏規劃 城中村的違章建築多,結構復雜,市政管網、城市功能不能延伸到其中的很多地方,由於缺乏統一規劃或規劃執行力度不到位、管理不規范等原因,致使城中村土地利用粗放、土地資產流失、拆遷改造成本增加。城中村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低下主要表現為房屋建築佔地面積大,建築風格與城市規劃不夠銜接,呈現出城市景觀與農村村落景觀共存的現象。 3、城中村房地產二級市場活躍 城中村土地區位條件相對優越,土地產權屬於村集體所有,這樣,優越的區位條件和相對低廉的土地價格,使城中村中不規范的房地產二級市場特別活躍(例如,小產權房的買賣交易等),導致由於城市規劃實施和基礎設施條件改善而使土地升值的部分國有土地資產嚴重流失。 另外城中村建築在拆遷改造過程中不僅造成建築材料資源的嚴重浪費,而且還大大增加拆遷改造的補償費用,增加拆遷改造成本,使國家整體利益損失嚴重。因此,經濟視角的城中村改造越早越好,否則成本將更高,代價將更大,國家資產的損失將更慘重。 二、武漢市城中村改造現狀 1、武漢市城中村 根據武漢市的界定,城中村是指《武漢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城建設用地控制范圍圖(1997-2010年)》確定的城市建設發展預留地范圍內,因國家建設徵用土地後僅剩少量農用地、農民不能靠耕種土地維持生產生活且基本被城市包圍的行政村。據此,武漢市二環線以內共有147個城中村,綜合改造的總體范圍包括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洪山等區(城郊區暫未納入改造范圍),涉及總人口35.66萬人,農業人口17.10萬人,土地總面積21381.82公頃,相當於全市規劃中2020年建成區面積的1/4。2004 年底武漢市開始城中村的綜合改造工作,根據實際擁有耕地現狀,武漢市將全市城中村分為三類:A類村,人均農用地小於或等於0.1畝的村;B類村為人均農用地大於0.1小於或等於0.5畝的村;C類村為人均農用地大於0.5畝的村。並確定了首批進行綜合改造的16個試點村,A類村由改制後的村經濟實體自行改造;B類村以項目開發的方式改造;C類村以統征儲備的方式改造。在先行試點並借鑒其他城市改造經驗的基礎之上,武漢市探索出了一條城中村改造的新路子。 原創論文網 免費上傳出售求購論文,上傳畢業設計,考研筆記,論文,課件,策劃案等資料賺取現金,去看看吧,有驚喜哦! 冷月8月20日回答,請你採納
㈣ 4級傷殘軍人有享受住房補貼嗎
一樓二樓是怎麼的一個回答,文不對題!
2009年9月軍委幹部部發文,講起住房補貼至少10萬的事情。
問題在於你是否是從部隊直接退休回家鄉安置,如果是的那就毫無問題10萬以上的住房補貼!
如果你不是直接退休的退伍軍人,四級殘疾軍人的那就不一定。因為2009年軍委的文件裡面講的模稜兩可,不是強制的;就看地方的理解執行和經濟實力,據我知道福建省已經實行了住房補貼,有幾個省市也在戰友的要求下予以填表。
我是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就沒有神馬戲可唱了,民政局已經直接回絕的。
祝戰友好運,得到此項補貼。
㈤ 建國以來至今房屋變化研究報告
一、我國住房保障制度演變路徑
建國後一直到改革開放前,在嚴格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實行的是福利化分房和低租金公房制度,由國家和國營單位負責住房的投資、建設、分配和管理。從理論上講,屬於全民保障,但從實際效果看,由於國家財力有限和保障機制缺乏效率,造成大量居民居住條件惡劣,尤其是最應受到保障的弱勢群體。1978年,全國城鎮人均住房面積僅7平方米建築面積,約47.5%的城鎮居民家庭缺房或無房。改革開放之後,我國住房制度和住房保障也相應地進行了調整和改革,大致經歷了以下四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初步嘗試改革(1978 ~ 1990年)
1978年,鄧小平第一次提出房改問題。198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了《全國基本建設工作會議匯報提綱》,正式宣布中國將實行住宅商品化的政策。這期間,開始嘗試公房出售,典型政策是1982年有關部門提出了國家、單位、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售房原則,即個人支付1/3房價款,其餘2/3由政府及職工所在單位分擔補貼。1986年成立了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這一時期房改的特點是改革低租金、提租補貼、租售結合、以租促售和其他配套改革。1988年,國務院召開了第一次全國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下發了《關於在全國城鎮分期分批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標志著住房制度改革進人了整體方案設計和全面試點階段;其基本思路是「提高工資,增加工資,變暗貼為明補,變住房實物分配為貨幣分配,通過提高租金促進售房。」但是實施中遇到了困難,1988年正值通貨膨脹,提租補貼難於實行,結果在全國掀起了低價售房之風,原先使用權分
配不公轉化為財產佔有不公,進一步加劇了住房分配上的不公平,卻不能解決住房的絕對短缺。這一階段只是進行了改革的摸索和嘗試,成效甚微。
第二階段:全面推進改革(1991 ~ 1997年)
1991年,國務院頒發了《關於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了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重申了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提出了部分產權理論,要求實行新房新制度。同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全面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見》,這是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一個綱領性文件,制定了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總目標和分段目標。總目標是要從改革公房低租金著手,將公房的實物福利分配製度逐步轉變為貨幣工資分配製度。但同樣面臨著提租難與超低價售房的問題。1994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提出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積極推進租金改革,穩步出售公有住房,大力發展房地產交易和社會化的房屋維修、管理市場,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1994年出台《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1996年出台國務院房改領導小組制定《關於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意見》,公積金制度和經濟適用房制度成為住房保障的兩個新制度。總體而言,這一階段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實質性進展,進入了全面推進和綜合配套改革的新階段,但推進的力度不大、速度偏慢。
第三階段:深入推進改革(1998 ~ 2005年)
1998年7月,在前一階段改革實踐的基礎上,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明確地提出了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和完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發展住房金融,培養和規范住房交易市場。這標志著新的住房政策體系開始實施,開始向住房社會化、商品化的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目標邁進。單位退出了對住房分配的直接控制,職工根據個人經濟狀況進入住房市場消費,「合理負擔,量力而行」,國家、單位不需要再為職工提供房源,因而負擔大大降低。在這一過程中,公積金和經濟適用房政策繼續推進,1999年頒布《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對廉租房制度作了具體的規定,從而基本形成了以這三個政策為主,還包括尚未房改的低租金公房政策的住房保障體系。這一階段,住房制度改革獲得了實質性的、突飛猛進的進展,但是,一方面由於住宅商品化、市場化速度過快,導致房價持
續快速增長,另一方面住房保障被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忽視和漠視,從而引發群眾買房難等諸多社會矛盾。
二、 住房保障的主要產品分析及改進建議
(一) 廉租房制度
廉租房制度是國外發達國家最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由於以前我國實行低租金的公房制度,沒必要另外設計廉租房制度。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全面鋪開後,我國開始推出這一政策。2000年《上海市城鎮廉租住房試行辦法》的出台,標志著上海成為全國首個實施廉租房制度的城市。應該說,這一政策是非常合理也非常重要的住房保障措施,但後來的事實證明,各地制度建設情況非常不理想,即使是推進力度較大的上海,至今也沒能覆蓋城鎮人口的1%。
(二) 經濟適用房制度
經濟適用房制度也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美國稱為「社會住宅」,新加坡叫做「政府組屋」,香港謂之「公屋」。我國的經濟適用房政策,當初也是住房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之一;1998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中,明確要建立經濟適用住房為主導(占供應總量的80%)的住房供應體系;2004年《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中,則不再提及經濟適用房佔主流地位;2007年新修定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中,進一步把適用對象縮小到低收入家庭。
(三) 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我國借鑒新加坡經驗,解決職工住房問題並在全國統一實施的一項重大政策,是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住房體制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上海早在1991年就開始試行,國務院於1999年以國務院第262號令正式發布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02年又專門進行了修訂,並以國務院第350號令重新發布了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進一步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是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
院批准,其存貸利率皆低於商業銀行利率。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並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據建設部公布的數據,截至2006年底,全國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總額
12687.37億元,公積金使用率平均為72.05%。全國凈沉澱住房公積金1945.83億元,佔全國繳存余額的24.72%。公積金個人貸款余額為3804.71億元,佔全國繳存余額的48.34%。作為一項住宅產業的金
融創新制度,公積金制度對於促進我國住房體制由福利分房到貨幣化分房的轉軌,確實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不僅有效激勵了部分職工購房,而且一度曾經是新增住房建設資金的重要來源。
三、符合我國國情的住房保障模式
從保障范圍上講,理想模式應該覆蓋中低收入以下群體,根據我國目前城鎮居民家庭的分類(按國家統計局口徑),具體包括三類群體:一是佔全國城鎮家庭10% 最低收入家庭; 二是佔比10%的低收入家庭,三是佔比20%的中低收入家庭。歷史上,發達國家都經歷了住房保障范圍由大變小的過程,目前除了北歐高福利國家外,多數國家都是鎖定中低收入以下群體,香港目前保障面超過50%。從發展過程分析,根據我國目前的經濟水平,保障范圍宜先小,後大,再小。也即先重點解決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問題,再逐步擴大到中等低下收入家庭,然後隨著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再適度縮小保障范圍,以更多地讓市場機制發揮作用。
從保障方式上講,理想模式應該兼顧實物分配體系和貨幣補貼體系。發達國家都經歷了一個從大規模興建公共住房到補充型公共住宅供應的轉換過程,目前市場化水平最高的美國偏重貨幣補貼,而瑞典、荷蘭、新加坡、我國香港地區的實物補貼比重較大,其它多數國家都兼顧這兩種保障方式。以香港為例,住在公屋(即廉租房)占總人口三分之一左右,擁有居屋(即經濟適用房)人口約佔六分之一,這種以實物分配為主導的方式並不適合內地。目前我國廉租房的貨幣補貼為絕對主導性的分配方式,未來應適當提高實物分配比重,經濟適用房的規模保持香港的比重就比較合適,不宜超過15%。除此,還應建立購房貸款貼息、抵免個人所得稅等新型補貼方式。
從保障機制上講,理想模式應該以政府為主導,積極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優勢。住房保障工作並非全部要用計劃經濟的一套模式,也絕非完全依靠財政支出,在以政府行政手段的前提下,還須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有效性。比如,政府可以鼓勵私人開發商參與廉租房和經濟適用的建設和運行,還可以吸引商業金融機構在個人抵押貸款、房地產證券化方面有所作為,從而搞活房地產金融。另外,還可以發動民間、協會及其它組織進行合作建房。只有不斷進行機制創新,動員各方的積極性,才能真正使住房保障步入一個良性發展的軌道。
綜而言之,改革開放30年來,在我國住房制度不繼改革、發生巨變的情況下,住房保障制度也經歷了一個演變的過程,既取得了一些成績,也走過了一段彎路。值得慶幸的是,從2007年以來,我國住房保障制度經過重新調整之後,正在形成比較符合我國國情的、相對健全的住房保障體系。
㈥ 我在河北省保定市沒有享受過福利性分房房改房保障房和住房補貼應該到哪裡去開
福利分房和復房改房是20多年制前的政策了,與個人所在單位具體情況有關,當年也有很多單位沒有能力解決的。
保障房和住房補貼是有要求的,符合條件才可以享受。
這些都沒有享受過的,有很多人。並不是說每個人一生必需享受到其中某一項。
㈦ 我與老婆在2002年結婚,但我在2000年已購買過房改房,現在老婆單位要開始實行住房補貼,我她還能享受嗎
你們做婚前財產公證嗎?如果沒有,這就屬於你們的公共財產
㈧ 中國的住房改革歷史。
1、社會主義探索時期
計劃經濟體制下住房完全靠國家包下來,實行福利分配。
2、一次房改時期
時區跨度集中在1980年至2001年,1980—1986年,理論准備和售公房階段;1986—1991年,提租補貼階段;1991—1993年,以售帶租和公積金試點階段。
1993—1998年7月,房改深化、配套改革與艱難探索階段;1998年7月至2001年,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全面展開、新住房制度初建階段。
3、二次房改階段
以2012年黨的十八大召開為歷史分界點,這里將2003—2011年作為二次房改前期,這時期圍繞理念、機構與職能范疇的保障房制度建設加快,直接促進保障房建設規模空前,大步邁向與商品房相協調的格局。
(8)改革開放以來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住房問題既是民生問題也是發展問題,關系千家萬戶切身利益,關系人民安居樂業,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關系社會和諧穩定。
因而,要處理好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
由於市場配置的對象是商品房,政府保障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類別是保障房,因而,該制度在本質上也可概括為商品房與保障房相協調的住房制度,即「兩房協調」的新住房制度。
完善的住房新體制或新住房體制的模式,應該就是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兩房協調的住房體制。它的建立,將為促進住房體系長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深層持久的制度動力。
㈨ 房改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中國房改主要從1998年開始的。
住房制度改革目標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相適應的新的城鎮住房制度經濟系統,實現住房商品化和社會化;各單位建設,分配,維修和管理的房屋系統改變的社會,專業的運行系統;住房利益的一種分布的變化根據一個人的工作為基礎的貨幣工資分配。
(9)改革開放以來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發展過程
作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住房制度改革是指對傳統的福利分房制度進行變革,以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機制的住房體制,實現住房的商品化和社會化。回顧中國改革開放30年的歷程,住房制度改革以及與此密切相關的房地產行業可謂一大看點,其影響和意義遠遠超出經濟范疇。
與其他各項改革一樣,住房制度改革也是在探索中不斷前進,在調整中逐步展開。根據相關重大決策出台以及實踐中執行的效果,我國住房制度改革大體上經歷了三個10年:
1978-1988年的探索試階;
1988-1998年在全國逐步推開和深化階段;
1998年至今實行的住房分配貨幣化,建立住房保障制度階段。
改革內容
1、改革住房建設投資體制。由原來國家或單位統包的投資體制轉變為國家、單位、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投資體制。
2、改革住房建設、分配、維修、管理體制。由原來單位統包職工住房建設、分配、維修、管理一體化的單位所有制,轉變為住房的生產、建設專業化,維修、管理社會化的體制。
3、改革住房分配體制。由原來的行政手段、福利性質、實物分配製度,轉變為按勞分配為主的貨幣分配製度。職工根據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通過向市場購買或租賃住房解決住房問題,滿足住房需求。
4、建立雙軌制的住房供應體系。即以中低收入家庭為對象的、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及廉租住房供應體系和以高收入家庭為對象的商品房供應體系。
5、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由職工個人和所在單位分別交繳占職工工資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職工個人住房基金,以增強職工住房消費能力。
6、建立政策性和商業性並存的住房信貸體系,發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險。
7、建立規范化的房地產交易市場,規范交易行為,發展社會化的房屋維修、管理市場,逐步實現住房資金投入產出的良性循環,促進房地產業和相關產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