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滄州市住房公積金得大病能提前支取嗎
滄州市住房公積金得大病的是可以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河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和《滄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結合滄州市的實際情況,對公積金提取具體規定如下:
一、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房租支付超出家庭收入比例規定的;
(四)被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五)遇有重大事故、重大災難、重大疾病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六)離休、退休的;
(七)到國外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在集中封存賬戶管理兩年以上未繼續繳存或未辦理轉移的;
(十)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一)因參軍、上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二)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三)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四)其他依法允許提取的情形。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六條(一)至(五)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本人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的,可同時申請提取配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二、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時限和額度
1、符合提取條件(一)情形的,需在情形發生一年之內辦理提取(提取期限以發票所載最後一次交款日期為計時起點)。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價格(費用)總額。
2、符合提取條件(二)情形的,貸款滿一年後,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當年還款本息總額,且賬戶內至少保留一年繳存額。
3、符合提取條件(三)情形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得高於超過家庭收入規定比例的房租部分總額。
4、符合提取條件(四)情形的,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保留10元余額。
5、符合提取條件(五)情形的,需在事件發生2個月以內辦理,大病住院的需在住院期間或出院後1個月內辦理。提取金額不得超出事件所需個人承擔費用總額。
6、符合提取條件(一)(三)(五)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個人賬戶保留百元以下余額。
7、符合提取條件(六)至(十三)情形的,提取個人賬戶內的全部余額,同時辦理銷戶手續。
三、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的資料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要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應出具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提取辦理程序
1、申請人到單位所在地管理部業務大廳或單位財務部門領取《滄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填表後,交由所在單位核實蓋財務專用章;
3、攜帶相關材料到單位所在地管理部業務大廳辦理審批;
4、將提取回單交回本人單位財務部門辦理轉帳手續。
五、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http://www.czgjj.net/article.asp?id=839
『貳』 滄州公租房怎麼申請
滄州公租房申請:
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回
(一)在本地答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二、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叄』 滄州市河間廉租房怎樣申請有什麼要求嗎
您好。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單身家庭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總資產凈值符合規定的標准。具體標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會公布的標准執行。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條件的老人、嚴重殘疾人員(以下簡稱重殘人員)、患有大病人員、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涉及的被拆遷家庭、重點工程建設涉及的被拆遷家庭、舊城改造和風貌保護涉及的外遷家庭、優撫對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難的家庭,可優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年滿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
重殘人員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經殘聯鑒定為重度殘疾的人員。
患有大病人員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過以下手術:具體指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性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家庭成員是否患有上述病種,需要出示醫療機構的證明。
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承租的住房經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
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可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未成年子女;
(四)已成年但因殘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
(五)父母雙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為監護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
(六)根據本條原則和有關程序認定的其他人員。
重殘家庭1人戶按2人計算。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積按照使用面積計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積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上標明的計租面積為准;居住私產住房的,使用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上標明的建築面積除以1.333計算。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並計算。下列房屋面積納入申請家庭住房面積核定范圍:
(一)全部家庭成員自有私房(含已購公有住房);
(二)全部家庭成員按照本市規定租金標准承租住房;
(三)全部家庭成員拆遷已明確的安置住房;
(四)全部家庭成員在集體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面積計算公式: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住房面積÷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賃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下的長期共居戶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處有住房除外)+申請家庭成員它處住房面積÷申請家庭人口。
申請家庭有原住房的,將原住房騰退給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後,可按無房戶配售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標準的,可按無房戶配售經濟適用住房。
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員申請當月前12個月的全部家庭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家庭總資產凈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的凈值及現金、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附件1);
(三)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
(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
6. 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五)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肆』 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及防震減災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及防震減災工作的規范性文件,指導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及防震減災管理工作。
(二)承擔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設與管理的責任。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廉租住房相關政策,研究制定我市廉租住房建設和管理的具體措施;擬訂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後實施;負責廉租住房購、建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工作。
(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依法對本市房地產市場進行管理,負責房地產估價、中介、房屋租賃、商品房預售和房地產估價師的管理,指導、規范房地產有償轉讓工作;指導全市建築活動,組織協調政府投資的有關建設項目,指導監督市場准入、工程招投標、工程咨詢、工程監理、工程稽查、工程質量和安全;擬訂勘察設計、建築施工、建設監理、工程咨詢和相關中介組織管理的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外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四)監督執行建築行業各類企業以及相關中介組織的資質,並負責資質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拆遷企業的資質審查;管理房屋拆遷工作。
(五)承擔推進科技創新、建築節能的責任。負責行業科技論證、開發和成果的推廣應用;指導全市建築節能工作;管理全市建築技術市場;指導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管理建築行業對外技術合作和引進、利用外資工作。
(六)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責范圍內的各項統計工作;負責城建檔案管理工作。
(七)承擔規范、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性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省、市級重點鎮的建設。
(八)依法對房產權屬進行登記和管理,建立健全房屋產權產籍管理體系。
(九)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專項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管理、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市直管公房的管理,落實私房政策,指導單位自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全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范,指導全市各類建築的抗震防災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推進防災減災計劃的實施體制和相應經費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十三)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統一規劃本行政區域內地震台(站)網及信息系統的建設,制訂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地震觀測環境。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審定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擬訂本行政區域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培訓地震緊急救援隊伍。
(十五)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伍』 說說滄州市的廉租房和公租房該給誰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回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答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陸』 滄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以及相關細則
滄州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提取的額度是多少?需要提供哪些證明資料呢?下面搜房網綜合整理了滄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以及相關細則供大家參考。
滄州住房公積金提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行為,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河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滄州市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 職工依法享有按照規定提取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權利。歸集的住房公積金應當首先滿足職工個人提取需求。
第四條 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管理中心)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和監督。住房公積金管理部(以下簡稱管理部)負責承辦住房公積金提取具體業務。
第五條 管理部辦理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不得採取現金支付的方式。
第二章 提取條件
第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房租支付超出家庭收入比例規定的;
(四)被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五)遇有重大事故、重大災難、重大疾病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六)離休、退休的;
(七)到國外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在集中封存賬戶管理兩年以上未繼續繳存或未辦理轉移的;
(十)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一)因參軍、上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二)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三)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四)其他依法允許提取的情形。
第七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六條(一)至(五)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本人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的,可同時申請提取配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第三章 提取時限和額度
第八條 符合第六條(一)情形的,需在情形發生一年之內辦理提取(提取期限以發票所載最後一次交款日期為計時起點)。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價格(費用)總額。
第九條 符合第六條(二)情形的,貸款滿一年後,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當年還款本息總額,且賬戶內至少保留一年繳存額。
第十條 符合第六條(三)情形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得高於超過家庭收入規定比例的房租部分總額。
第十一條 符合第六條(四)情形的,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保留10元余額。
第十二條 符合第六條(五)情形的,需在事件發生2個月以內辦理,大病住院的需在住院期間或出院後1個月內辦理。提取金額不得超出事件所需個人承擔費用總額。
第十三條 符合第六條(一)至(五)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個人賬戶保留百元以下余額。
第十四條 符合第六條(六)至(十三)情形的,提取個人賬戶內的全部余額,同時辦理銷戶手續。
第四章 證明資料
第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要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應出具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
第十六條 根據不同提取情形,分別提供以下證明資料:
(一)購買自住住房,按房屋類別提供以下資料:
1、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專用發票(確不能提供發票的也可提供稅務部門認可的合規收據)、買賣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
2、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專用發票、購銷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
3、二手房:購房合同、交易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4、房改房:房改售房審批表、售房交款發票(或合規收據)的原件和復印件。
5、拆遷安置房:安置房購買合同書(或拆遷安置協議書)、拆遷統一收據或發票的原件和復印件。
6、集資建房:計劃、規劃和房產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集資建房職工名單和購房協議,單位集資收款票據的原件和復印件。
7、拍賣房:拍賣公司出具的拍賣成交確認書、拍賣統一收款票據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建造自住住房:
1、鄉村建房:土地使用權證或宅基證原件和復印件(土地使用權證上沒有註明房屋建成年份的,還應提供房屋所在地土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竣工證明)。
2、城市建房:土地使用證和建設部門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職工翻建自住住房:原產權證、建設許可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四)職工大修自住住房: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大修施工單位出具的施工合同、工程預算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購房發票(收據)、借款合同、申請人提取前三個月的還貸款明細原件和復印件。
(六)房租支付超出家庭收入比例規定的:經住建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支付房租的發票、家庭收入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七)被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民政部門頒發的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
(八)遇有重大事故、重大災難、重大疾病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具體事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事件所需資金支出的票據的原件及復印件,街道辦事處或有關部門出據的生活困難證明。
(九)離休、退休的:離休證或退休證原件和復印件。沒有離、退休證,但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的職工,提供單位證明。
(十)到國外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出境定居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十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勞動能力鑒定部門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十二)在集中封存賬戶管理兩年以上未繼續繳存或未辦理轉移的:本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十三)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戶口薄的原件及復印件。
(十四)因參軍、上學,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入伍證或錄取通知書(學生證)、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8-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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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年也過了滄州公租房能下來嗎
不一定,交房的時間滄州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通知。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捌』 住房公積金查詢,住房公積金怎麼用,滄州市住房
各地區查詢公積金余額方式不一定相同。
部分地區可以通過支付寶,選擇城市服務--公積金查詢,綁定公積金卡進行查詢。
或者可以通過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進行查詢。
具體可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熱線:12329.
若是有住房公積金,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利率低。並且公積金賬戶資金可用來還貸。
農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年利率如下:
五年(含)以下 2.75 %
五年以上 3.25 %。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資料如下:
1、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2、合法的購(建、修)住房合同、協議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應出具計劃、建設、規劃、土地等有在部門的批准文件;
4、對自有住房進行翻建,應出具計劃、建設、規劃、土地等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積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證明;
6、借款人家庭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證明;
7、住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物或擔保人相關資料;
8、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若不需購房,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