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申請中山保障性住房需要什麼條件
中山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1.有中山市城區常住城鎮戶口。
2.中偏低收入群體中家庭戶(60歲以下),未婚居民(30歲以上60歲以下)無房戶(歷來無房產記錄)或住房困難戶,符合購房條件的省市政重點工程拆遷戶(除被拆遷房屋外無其他住房的)。
3.已經享受過**住房優惠待遇(含房改、集資、購買經濟適用房)的離婚人員原則上不能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離婚時對今後雙方的住房問題應由雙方妥善解決。
4.如居民離婚後確有特殊住房困難且離婚5年以上,經嚴格審查批准方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5.年齡未滿30周歲的離異、喪偶、未婚居民,一律暫不能購買。
『貳』 中山市如何申請公租房
根據《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十條 本市戶籍人員申請承租政府所有的公租房或直接申請租賃補貼,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領表:申請人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鎮政府(區辦事處)領取《申請表》。
(二)申請:申請人如實填寫《申請表》,並按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資料,戶籍所在地鎮政府(區辦事處)按本辦法規定受理申請。
(三)初審和公示:鎮政府(區辦事處)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組織居(村)委會採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戶籍情況、家庭收入、住房狀況、家庭資產等申報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和初審。
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其家庭人口、現居住地點、住房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資產、工作單位等情況在社區(村)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日;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實際居住地居(村)委會應配合調查、核實。
實際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應當同時組織公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組織或個人,應當書面向所在地鎮政府(區辦事處)提出,鎮政府(區辦事處)應自收到異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重新調查核實。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在10個工作日內將申請人申請資料和審核意見提交市住保部門。
(四)復核:市住保部門自收件之日起15日內完成復核。申請人填報為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市住保部門應將復核意見轉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應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給市住保部門。
(五)核准和公示:市住保部門將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現住房條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積、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資產情況、受理單位及住房保障方式等在中山市住房保障網站公示,公示時間20日。
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組織或個人,應當書面向市住保部門提出異議,市住保部門應自收到異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重新調查核實。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市住保部門批准申請人取得住房保障資格並予以公布。
(六)安置或補貼:申請公租房的,市住保部門根據房源情況,按照輪候順序向申請人發出安置通知;申請租賃補貼的,市住保部門向申請人發出辦理租賃補貼通知。申請人不服從安置公租房的,可採取發放租賃補貼的方式解決住房困難。
(2)中山保障性住房在哪裡擴展閱讀:
根據《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七條 申請承租政府所有的公租房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家庭成員(25周歲以上單身人士可獨立申請)必須具有本市戶籍或者被納入本市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范圍,且在本市工作並居住;
(二)申請人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本市規定的標准;
(三)申請人及家庭資產總額符合本市規定的資產限額;
(四)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雖有自有住房,但住房面積低於本市規定的住房保障面積標准;
(五)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提出申請時未享受住房保障;
(六)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提出申請時未享受過以下任何住房保障優惠政策(享受過住房保障優惠政策但自有住房面積低於本市規定的住房保障面積標准者除外):
1、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領取住房津貼;
3、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4、參加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5、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6、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
7、政府提供的其他住房保障優惠政策。
(七)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未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自有住房。
(八)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一)至(六)項、第(八)項條件的申請人,因本人或家庭成員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經濟條件特別困難,雖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曾轉讓住宅建設用地或自有住房的,經提供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專科醫生診斷證明材料,市住保部門審核批准後,可以申請住房保障。
『叄』 在中山怎麼申請公租房
公租房申請來
1、街道或自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請人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向工作單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進行登記,並填寫公租房申請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請。申請人員可以去房管局申請公租房。在申請的過程中需要滿足申請公租房的條件:並且攜帶:單位社保繳費證明、勞動合同、無房產證明(可以在房管局辦理)、身份證復印件、婚姻證明、戶口本復印件、XX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
『肆』 請問有人知道中山市房改部門在哪兒嗎
應該叫中山市國土房管局。
辦公:中山市興中道2號。
相關手續可以電話咨詢。
電化:三個八,三三,壹三零
『伍』 中山市社保局在哪裡
中山市社保局在廣東省中山市中山三路26號市府第二辦公區。
中山市社保局全稱為「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應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中山市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機編〔2009〕34號要求所設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電話:(0760)12333
(5)中山保障性住房在哪裡擴展閱讀: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規范性文件,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和中介服務機構的培育和監管,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動。
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5.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7.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雇員管理政策,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
8.負責國(境)外專家和其他國(境)外人員、留學人員來中山創業、就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統籌管理引進海外人才智力、出國(境)培訓、有關國際交流和合作工作。
9.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軍家屬安置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軍家屬的安置工作,組織擬訂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10.負責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11.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12.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13.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陸』 如何申請中山保障性住房,需要什麼條件
如果你條件符合,去房管局領表申請,他們會決定的。
中山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1.有中山市城區常住城鎮戶口;
2.中偏低收入群體中家庭戶(60歲以下),未婚居民(30歲以上60歲以下)無房戶(歷來無房產記錄)或住房困難戶,符合購房條件的省市政重點工程拆遷戶(除被拆遷房屋外無其他住房的);
3.已經享受過**住房優惠待遇(含房改、集資、購買經濟適用房)的離婚人員原則上不能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離婚時對今後雙方的住房問題應由雙方妥善解決;
4.如居民離婚後確有特殊住房困難且離婚5年以上,經嚴格審查批准方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5.年齡未滿30周歲的離異、喪偶、未婚居民,一律暫不能購買。
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條件的軍隊轉業人員);
(2)無房戶(未享受過福利分房且無私房)及住房困難戶(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
(3)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標准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文件規定及我市具體情況確定。(注: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長沙上年度城區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柒』 中山廉租房申請條件
根據此前規定,申請廉租房有三個基本條件,其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非農業戶口8年以上(含8年),在本市工作並居住;其二,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標准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480元/月(含480元)的家庭;其三,住房困難標准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0平方米以下。
31日發布的《公告》,將第二個條件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480元/月(含480元)提高至495元/月。市住房委員會相關負責人梁先生告訴記者,這是因為今年低保標准提高了的緣故。「城區的低保標准從320元/月提高到330元/月,農村的從280元/月提高到310元/月,所以我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也相應提高了15元/月。」
《公告》還將經濟適用房供應對象收入標准進行了調整,從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960元/月(含960元/月)調整為990元/月以下(含990元/月),此外,家庭資產總額也需要符合中山市的有關規定;住房困難標准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0平方米以下。
房委會相關負責人梁先生說,此前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都是住房保障體系的一部分,但是,目前經濟適用房是否建設政府還不確定,因此雖然准入標准已經有了,但這部分住房困難家庭採取住房補貼還是其他形式現在仍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