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異地任職幹部租房規定
異地醫保報銷需提供的材料:
本市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
拿醫院出具回的轉院證明到本市答、區社保處(醫保處)異地就醫審批備案;
異地定點醫院住院發票原件;
機打的費用清單原件;
住院病歷有效復印件(醫院蓋章有效)1份;
身份證復印件1份。
2. 異地工作的官員如何報銷住宿費
異地任職,要看職務高低。
一般多數單位是採取定額補助,給住房補貼。新八項規定出台後,好似這項待遇部分單位取消了。住宿問題完全自行解決。
職務高的,當地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會給你安排住房。
3. 單位用公款給異地領導幹部租房子可以嗎有沒有文件規定
單位可以用公款給異地領導幹部租房子,有文件規定。
《關於領導幹部住房問題的暫行規定》第二章 領導幹部住房行為規范:
第五條 不準超面積購房、租房。
領導幹部購買或租住公有住房,其面積標准,按照鄂清房領發〔1996〕3號文件第一條控制標准執行。
超過上述規定面積標准購買或租住公有住房的,視為超面積購房、租房。超面積部分按同地段商品房的價格購買或市場租金租住。
第六條 不準用公款超標准裝修住房。
領導幹部住房裝修標准,可按1996年清房時的控制標准執行。
第七條 不準多處購房、租房、占房。
(一)領導幹部一戶允許購買或租住一處住房。在居住的城鎮有私房的,不準再購買或租住公有住房。
(二)領導幹部異地調動,其配偶不能隨遷的,原住房已按房改政策購買,應保留其產權關系,但不允許在異地再購買公有住房;其配偶隨遷本人不願保留其原產權關系的,可將已購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出售給產權單位,在異地再購買公有住房。不允許在兩地購買公有住房。
《關於領導幹部住房問題的暫行規定》:
第九條 不準違反規定集資建房。
(一)已購買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集資建房且面積已達到本職級標準的,不得參與集資建房。
(二)在居住的城鎮有私房的不得參與集資建房。
第十條 不準低價購買公有住房和用公款專門為領導幹部購買商品房。
(一)領導幹部不準低於房改和物價部門規定的售房價格購買公有住房。
(二)禁止用公款專門購買商品房以標准價或成本價出售給領導幹部個人。因特殊情況,確需購買商品房的,應由本人申請,所在單位領導集體決定,報上一級主管部門批准。
4. 軍官異地任職時住房問題怎麼解決
通常有兩種解決辦法:
1、住部隊的公寓房,這是比較常見的
2、部隊給予一定的租金補貼,住出租房,或自己買房
5. 單位用公款給異地領導幹部租房子可以嗎有沒有文件規定謝謝了!
可以 只要符合相關規定 不超過職務標准即可 現在八仙規定要求比較嚴格 具體可以查詢國家或各大集團公司的相關規定
6. 異地交流任職的幹部可以由單位報銷租房費用嗎
當然是可以的,但房租也有一定標準的〜
7. 國資委〈關於中央企業負責人異地任職期間住房有關問通
當然歐洲外企 我現在在政府部門 工作3000 沒有其他收入 如果您真的想當官 那太難了 中央更是 不如掙錢
8. 幹部異地任職幹部住房問題怎麼解決
這要看什麼級別,一般當地都會安排另時公寓。
9. 處級領導異地任職住房規定
每個地方都不一樣
這種私密性比較強的問題,就不要拿到網上來問了
而且單位對於每個人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