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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准則住房補貼

發布時間:2021-03-15 09:40:00

❶ 新會計制度下,事業單位職工薪酬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寫

事業單位發放工資時,以前是不需計提,直接走事業支出和銀行存款科目就發放了,現在相當於先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計提一下,然後再發放,養老保險、公積金等繳納跟著工資一起走,具體分錄如下:

工資分配時,借:事業支出-工資福利支出-基本工資

事業支出-工資福利支出-津貼補貼

事業支出-工資福利支出-社會保障費-養老保險

事業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離退休工資及補貼

事業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住房公積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

工資發放時,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零餘額直接支付工資部分)

(1)會計准則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職工薪酬包括: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2)職工福利費;

(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6)非貨幣性福利;

(7)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8)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屬於職工薪酬范圍的工資在會計上有特別的規定,會計上所稱的「工資總額」,是指國家統計局1989 年1號令《關於職工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中明確的概念和標准,即「工資總額」包括六個部分:計時工資、計價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企業應付職工的勞動報酬,在會計上應設置「應付工資」科目進行核算。需要說明的是,企業發生的和職工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醫療費用、福利補助費用等,不在「應付工資」核算,但它們也屬於職工薪酬的范疇。

❷ 2013會計新准則

2013新會計准則 一、新准則下會計科目類別的變化 在舊的准則下會計科目的類別分為五大類,即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成本類和損益類科目。而在新准則下,除了以上的五大類科目外,還增加了共同類科目。該大類科目個數不算多,是以科目的余額方向判斷其是屬於資產,還是負債。若余額在借方便形成資產,若余額在貸方,便形成負債。 二、新准則下資產類會計科目的變化 (一)名稱調整的會計科目 在資產類科目中,原「現金」現改為「庫存現金」;原來的「物資采購」現改為「材料采購」。這些會計科目的名稱發生了變化,但其核算內容卻和舊准則下的規定相同,沒有變化。 (二)刪除或增加的會計科目 按照新准則的相關內容,取消了「短期投資」、「短期投資減值准備」、「長期債權投資」和「長期債權投資減值准備」;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分別由「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三個科目代替,若發生減值,則「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記入公允價值變動,「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記入「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中。 在對存貨核算的科目中,取消了「自製半成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增加了「周轉材料」這一科目,包裝物、低值易耗品成為「周轉材料」下的二級科目,本科目可按周轉材料的種類分別在「在庫」、「在用」和「攤銷」進行明細核算。其具體的賬務處理和原「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核算相類似,這里不再一一贅述。原「自製半成品」核算的內容轉入「生產成本」中進行核算。 增加了「代理業務」科目,核算企業不承擔風險的代理業務形成的資產,如受託理財業務進行的證券投資,受託貸款等。企業受託代銷的商品,可將本科目改為「受託在銷商品」科目。增加了「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核算投資性房地產的價值,包括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和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企業應當按照投資性房地產類別和項目分別以「成本」和「公允價值變換」進行明細核算。增加「長期應收款」科目核算企業融資租賃產生的應收款項和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產生的應收款項。增加「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核算企業應當分期計入租賃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實現融資收益。增加了「未擔保余值」科目,核算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出租出資產的未擔保余值。未擔保余值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准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也可單獨設「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科目進行核算。刪除了「待攤費用」核算科目。 在對無形資產核算中,增加了「累計攤銷」科目,核算企業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計提的累計攤銷。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的土地使用權的累計攤銷,也通過本科目核算。本科目應按無形資產項目進行明細核算,企業按月攤銷無形資產價值時,舊准則下借記「管理費用」,貸記「無形資產」直接沖減無形資產的原值。而在新准則下,借記「管理費用」,貸記「累計攤銷」不再直接沖減無形資產的原值。另外把商譽從無形資產中分離出來,為其單獨設置了一個科目「商譽」,核算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中才會取得的商譽價值,企業應按企業合並准則確定的商譽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三)其他有些會計科目的名稱雖未發生變化,但其核算方式卻較舊准則下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例如材料購入到月底若結算單據仍未到,在舊准則下採取的是「月底暫估入賬,下月初紅字沖回」,而在新准則下,卻不是「紅字沖回」,而是做相反的分錄來沖回。再比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時,若材料成本差異率為負數時,舊准則的分錄為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金額用紅字,但在新准則下卻是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即借記「材料成本差異」,貸記有關科目、金額用藍字,在上面兩個例子中所用科目的名稱雖沒有改變,但核算方式卻發生了變化。 三、新准則下負債類會計科目的變化 新准則下負債類會計科目變化最大的當屬原准則下的「應交稅金」和「其他應交款」合並為新准則下的「應交稅費」,這兩個科目的合並也使得原來計提稅費時需編制的復合會計分錄簡化為了一借一貸的簡單分錄。需要注意的是印花稅、耕地佔用稅仍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而應交土地增值稅分不同的情況,又有不同的承擔者,在具體的核算中應視不同的情況,對「應交稅費」進行不同的核算。 原准則下的「應付工資」和「應付福利費」合並成新准則下的「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但「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范圍較原來的「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的范圍要大,其核算范圍包括:一是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二是職工福利費;三是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是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四是企業按照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五是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六是非貨幣性福利;七是其他職工薪酬。以上7項中的後5項在舊准則下核算為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有關科目,而新准則下的核算變為先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再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新增加了「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新增了「遞延收益」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政府補助准則確認的應當在以後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補助金額。新增加了「應付利息」科目,核算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而這些項目的利息的提取在舊准則下的核算是借記「財務費用」或有關科目,貸記「預提費用」支付時借記「預提費用」,貸記「銀行存款」。新准則下,用「應付利息」科目代替了上面會計分錄中的「預提費用」。「預提費用」的核算范圍越來越小。 四、新准則下所有者權益類科目及成本類科目的變化 (一)所有者權益類會計科目的變化 新准則下所有者權益類賬戶下一級科目的變化不是很大,但有些科目的明細科目變化卻很大,例如資本公積在新准則下其明細只有「資本溢價(股本溢價)」和「其他資本公積」兩個明細賬戶。在所有者權益類科目中新增加了「庫存股」科目,核算企業收購,轉讓或注銷的本公司股份金額,企業為減少注冊資本而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庫存股」,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成本類會計科目的變化 新增加了「研發支出」科目,該科目是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而增設的核算企業進行研究與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在舊准則下這些研究開發支出一律進入「管理費用」,而新准則下,這些研究開發支出在「研發支出」中設置的「費用化支出」與「資本化支出」兩個明細科目中進行核算。企業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產生的研發支出,不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借記「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貸記「原材料」、「銀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將費用化支出轉入當期損益,即借記「管理費用」貸記「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如果研究開發項目有望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產的,借記「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貸記「原材料」、「銀行存款」等。形成無形資產後再從「研發支出(資化支出)」轉入「無形資產」,即借記「無形資產」,貸記「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五、新准則下損益類科目的變化 首先「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改為了「營業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改為了「其他業務成本」、「營業費用」又改回了原來的「銷售費用」。「所得稅」改成了「所得稅費用」,而和所得稅有關系的「遞延稅款」也分別由「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所代替。 其次,新准則將政府補助計為利得,在「營業外收入」中核算,刪除了「補貼收入」科目。除此之外還增加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借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沒有餘額。(即產生公允價值變動時,借記或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或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 新增加了「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計提各項資產減值准備所形成的損失,可按資產減值損失的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在舊准則下,企業提取的存貨跌價准備,壞賬准備是進入「管理費用」,短期投資跌價准備,委託貸款跌價准備,長期投資減值准備進入「投資收益」,「固定資產減值准備」「在建設工程減值准備」「無形資產減值准備」進入「營業外支出」。而在新准則下所有提取的各項減值准備均進入「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期末該科目轉入「本年利潤」,結轉後該科目沒有餘額。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資產盤盈在舊准則下是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報經批准後再轉入「營業外收入」科目,而在新准則下,固定資產的盤盈作為前期差錯處理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核算,不再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和「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 專業銷售企業財務各類管理軟體及辦公用品。 金蝶軟體希望成為助您騰飛的翅膀

❸ 新會計准則下五險一金如何做會計和稅務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第七條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規定的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計算確定相應的職工薪酬金額,並確認相應負債,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會計分錄:

(1)計提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社保(單位承擔部分)

借:成本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貸: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貸: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

(2)計提工資

借:成本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3)發工資(代扣個人承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保險)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4)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

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保險)

貸:銀行存款

(5)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會計准則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第二條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於職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業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間結束後十二個月內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職工薪酬,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除外。

短期薪酬具體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短期帶薪缺勤,短期利潤分享計劃,非貨幣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帶薪缺勤,是指企業支付工資或提供補償的職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傷殘、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等。

利潤分享計劃,是指因職工提供服務而與職工達成的基於利潤或其他經營成果提供薪酬的協議。離職後福利,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在職工退休或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除外。

辭退福利,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給予職工的補償。

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職工薪酬,包括長期帶薪缺勤、長期殘疾福利、長期利潤分享計劃等。

第三條 本准則所稱職工,是指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職工,也包括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

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業所提供服務與職工所提供服務類似的人員,也屬於職工的范疇,包括通過企業與勞務中介公司簽訂用工合同而向企業提供服務的人員。

❹ 2014年1月27日,財政部對《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進行了修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

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等。
1、短期薪酬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和教育經費、短期帶薪缺勤等;
2、離職後福利計劃分類為設定提存計劃和設定受益計劃。設定提存計劃是本集團向獨立的基金繳存固定費用後,不再承擔進一步支付義務的離職後福利計劃;設定受益計劃是除設定提存計劃以外的離職後福利計劃,一般包括為員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二類;
3、辭退福利指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還包括內退福利(向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經管理層批准自願退出工作崗位的職工支付的工資及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可比照辭退福利進行會計處理;
4、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如股份支付-員工股份激勵計劃等。

❺ 在新會計准則中,住房補貼,交繳個人所得稅嗎

按規定標准繳納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說,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補充:
企業以現金方式發放的住房補貼應並入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

❻ 關於各類資產的計價,會計准則中有哪些規定

《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

(一) 符合條件的存貨發生的借款費用可以資本化。這一規定體現在《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中,即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范圍擴大到某些存貨項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當長時間才能夠達到可銷售狀態的存貨(如造船廠的船舶)。因為象大型船舶這樣的存貨,造船廠僅靠自有資金根本完不成,必須藉助於銀行借款,而企業取得的銀行借款又分不清專門借款與非專門借款,原准則規定只允許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規定不夠合理。

(二) 取消了後進先出法。一是因為改進後的《國際會計准則第2號——存貨》取消了後進先出法;二是因為後進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貨流轉的真實情況。

(三) 取消了移動加權平均法。因為移動加權平均法實質上是加權平均法的一種形式,國際會計准則也沒有移動加權平均法。

(四) 明確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採用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

三、 《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一) 縮小了適用范圍。與原《企業會計准則——投資》相比,本准則僅規范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短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由《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范,這一規范與國際會計准則完全一致。

(二) 對於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分別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採用不同的方法確定其投資成本,這主要是與《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相協調。

(三) 重新規范了成本法與權益法的適用范圍。成本法適用於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適用於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並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上述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完全一致。也就是說,對於納入合並范圍的子公司,母公司應以成本法核算,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應當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即俗稱的「表上權益法」,完全不同於我國原來使用的「賬上權益法」。關於成本法與權益法適用范圍的變化,與相關國際會計准則協調一致。

(四) 取消了長期股權投資差額。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四、 《企業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

(一) 投資性房地產須單獨列報。企業持有的土地、房產中專門用於投資而非自用的部分,應按本准則的規定核算,並在會計報表中單列「投資性房地產」項目。

(二) 規定投資性房地產的後續計量可以採用成本模式或公允價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為主導。對投資性房地產採用成本模式進行後續計量時,與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類似,應提取折舊(或攤銷)及減值;在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情況下,可以對投資性房地產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此時不再對該部分投資性房地產進行折舊或攤銷。已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但是,國際會計准則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以公允價值模式為主。

五、 《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

(一) 首次定義了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壽命或者以不同方式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適用不同折舊率或折舊方法的,應當分別將各組成部分確認為單項固定資產。

(二) 取消後續支出的確認原則。固定資產發生後續支出的確認原則與固定資產初始確認的原則相同,即該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也就是說,後續支出如果進行資本化,必須符合資產確認的條件。

(三) 規定了未來棄置費用的會計處理。固定資產預計棄置費用等於未來處置固定資產所發生費用的現值,其應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並計提折舊。此類費用對於核電站、海上石油鑽井平台等大型固定資產尤為重要。企業確認的棄置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同時確認一項負債。

(四) 重新定義預計凈殘值。一是強調預計凈殘值應是現值,而不是終值;二是在企業准備出售固定資產時,應復核預計凈殘值(通常等於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這一規定類似於《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第5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和終止經營》的相關規定。

(五) 明確規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的改變均屬於會計估計變更。

(六) 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後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六、 《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

(一)明確了生產特產的分類。生物資產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國際會計准則第41號對生物資產並沒有明確的分類要求。

(二) 規定企業應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生物資產。但有確鑿證據表明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應當對生物資產採用公允價值進行計量。而國際會計准則第41號要求全面採用公允價值計量生物資產。

(三) 要求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減值准備,而且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但公益性生物資產不得計提減值准備。

七、《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

(一)無形資產的定義發生了變化。新准則規定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把可辨認作為無形資產的基本特徵,從而將商譽排除在無形資產准則之外;取消了無形資產必須是「長期資產」的限制,與國際會計准則的無形資產定義相同。

(二)允許外購無形資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三)改革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新准則規定對企業在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進行區別對待: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應予以費用化;研究達到一定的階段而進入開發程序後發生的費用,如果符合相關條件,允許資本化。我國關於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但美國會計准則規定所有研究開發支出均資本化,但這一規定並沒有完全貫徹到所有準則中去。

(四) 根據無形資產使用壽命是否能夠確定分別采有不同的攤銷方法。使用壽命確定的無形資產,在其使用壽命內進行攤銷;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進行攤銷。

(五) 取消了「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以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入賬價值」的規定。

八、《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1.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資產,分別採用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計量。交易具有商業實質且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否則,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

2. 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是判斷非貨幣資產交換公允性的基本標准。判斷一項非貨幣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主要考慮兩項因素:一是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在產生現金流量時間、金額、風險方面是否發生變化,以及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是否不同,以及其差額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相比是否重大;二是交易的雙方是否具有管理關系——存在關聯方關系的情況下,非貨幣交易一般不具有商業實質。這一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基本一致,與美國最近修訂的第154號准則完全相同。

3. 改變了非貨幣交易損益的處理方式。對於具有商業實質的非性資產貨幣交易,按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來計量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同時確認資產處置損益和非貨幣交易損益;對於不具有商業實質的非貨幣交易,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來計量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交易的雙方均不確認損益。

九、《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

(一)單列准則規定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准則主要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使用成本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會計處理進行了規范。

(二)引入的資產組及資產組組合。資產組是指企業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其產生的現金流入應當基本上獨立於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產生的現金流入,這一規定與定義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資產組組合,是指由若干個資產組組成的最小資產組組合,包括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攤的總部資產部分。資產組在國際會計准則中稱作現金產出單元,而對資產組組合則沒有單獨定義。

(三) 明確資產減值跡象的判斷。只有資產存在減值跡象時,才需要估計其可收回金額,但對因企業合並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應當進行減值測試。

(四) 詳細規定了可收回金額的計量。可收回金額應當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資產賬面價值小於可收回金額時,資產即發生減值。

(五)明確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主要是為了防止利潤操縱,這也是我國新會計准則體系與國際會計准則的實質性差異之一,但與美國公認會計准則的相關規定相同。必須注意的是,根據該准則的規定,不得轉回的減值准備只包括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無形資產減值准備和按成本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准備;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規定,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提取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存貨》規定,存貨跌價准備可以轉回;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減值損失可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對於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確認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六) 單獨規定商譽減值。企業合並所形成的商譽,至少應當在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商譽難以獨立於其他資產為企業單獨產生現金流量,應當結合與其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國際會計准則也規定商譽只能進行減值測試,不得攤銷。

十、《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一) 規范了職工薪酬所涵蓋的內容。職工薪酬是企業付給職工的所有報酬。值得注意的是,新准則規定非貨幣性福利也屬於職工薪酬的范圍,意味著企業必須確認職工帶薪休假等類似福利所產生的負債。

(二) 統一了各項社會保險支出的列支渠道。目前,對於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有些企業全部計入管理費用,有些企業根據職工崗位分別計入成本費用。本准則規定所有的職工薪酬均應根據職工崗位分別計入成本或費用。

(三) 單獨規定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相關支出的會計處理。對於滿足一定條件的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支出,企業應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費用。
十一、《企業會計准則第10號——企業年金基金》

1. 鑒於我國法律法規的限制,我國企業年金基金會計只規定了類似於國際會計准則第26號中的設定提存計劃退休福利的會計處理,這也是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的實質性差別之一。

2. 企業年金是一個獨立的會計主體,委託人、受託人、賬戶管理人以及投資管理人的資產與賬戶要與企業年金基金的資產分開管理,分別核算。

3. 企業年金基金形成的投資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4. 企業年金基金的財務報表由資產負債表、凈資產變動表和附註組成。

十二、《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

(一)明確了股份支付會計規范的范圍。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職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務而授予權益工具或者承擔以權益工具為基礎確定的負債的交易。企業為獲得商品而發行股份,不屬於本准則規范的內容,而國際會計准則所規范的股份支付包括通過發行股份而獲得商品的交易。

a) 股份支付均以公允價值計量。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

本公積;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價值計入當期損益。

十三、《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

(一) 重新規范債務重組的含義,將讓步作為判斷債務重組的基本標准。新准則關於債務重組的定義與2001年修訂後債務重組准則相比變化較大,但與1998年最初發布的債務重組准則基本一致。

(二)允許確認債務重組損益。債務人應確認債務重組利得,債權人應確認債務重組損失。同時,對於以非貨幣資產進行的債務重組,債務人還要確認資產轉讓損益。

(三)債務重組形成的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

(四)債務人應當確認或有應付金額,但債權人不得確認或有應收金額。

十四、《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

(一)企業不應當確認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但由或有事項導致的符合條件的現時義務,應確認為預計負債。

(二)預計負債的計量引入了中間值、概率及貨幣時間價值等因素。

(三) 首次明確變成虧損合同的待執行合同的會計處理。如果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該虧損合同產生的義務滿足預計負債條件的,應當確認為一項負債。例如,企業原簽訂的合同明確,企業將向購買方按每單位100元銷售一批商品,但在資產負債表日,該商品的進價已經達到110元,企業履行該合同必定虧損,企業應對履行上述合同可能產生的虧損計提預計負債。該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相一致。

(四) 企業不應當就未來經營虧損確認為預計負債,但可以為符合條件的重組確認預計負債。

十五、《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

(一)收入定義變化。新准則規定,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該定義引入要素定義的資產負債觀,表明我國會計准則制定部分地轉向了資產負債觀,與國際會計准則逐漸趨同。

(二) 明確銷售商品的合同價或協議價與公允價值差額的會計處理。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採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採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這一規定實質上引入了貨幣時間價值概念,可以有效地劃分商品(或勞務)收入與利息收入。

十六、《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

本准則與原《企業會計准則——建造合同》差異不大,在此不予贅述。(續)

十七、《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

(一) 政府補助全面採用收益法進行會計處理。我國原來許多法律法規規定,企業獲得的政府補助應採用資本法進行會計處理,即將政府補助計入資本公積。而《國際會計准則第20號——政府補助的會計和政府援助的披露》規定,政府補助均採用收益法,即將政府補助均計入收益。本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全面趨同,要求採用收益法核算政府補助。

(二) 將政府補助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以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然損益。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計入當期損益。

(三) 已確認的政府補助需要返還的,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處理。

十八、《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

(一) 擴大了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資產范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包括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才可以達到可使用狀態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從而將存貨納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例如,船舶、飛機等製造時間非常長,相關借款費用允許資本化,這一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

(二) 擴大了可以資本化的借款范圍。新准則規定,可以資本化的借款,不再僅僅局限於專門借款,還可以包括為生產、製造「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發生的一般借款。國際會計准則第23號也允許一般性借入資金借款費用的資本化。

(三) 取消了借款溢折價攤銷的直線法。新准則規定,借款存在折價或溢價的,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定每一會計期間應攤銷的折價或者溢價金額,調整每期利息金額,不再使用直線法進行攤銷,而國際會計准則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十九、《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

(一) 禁止採用應付稅款法,規定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費用,而不是財政部1994年制定的《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財會字〔1994〕第025號)規定的損益表債務法。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以資產負債表為基礎確認和計量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二)用暫時性差異取代時間性差異。這是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結果,也是與國際會計准則第12號趨同的結果。暫時性差異是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的差異,所有的時間性差異均是暫時性差異,但某些暫時性差異並非時間性差異。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資產的計稅基礎=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即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三) 暫時性差異分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稅率變化時,要求相應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五) 禁止對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進行折現。

(六) 要求在資產負債日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如果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遞延所得稅資產利益,應當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在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記的金額應當轉回。

二十、《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

(一)明確了記賬本位幣和境外經營記賬本位的確定方法。記賬本位幣的確定要考慮企業收入、支出及融資活動的所使用的主要貨幣;境外經營記賬本位幣的確定要考慮經營活動的自主性、企業交易占境外經營交易的比重、現金流量是否存在限制以及取得的現金流量是否足夠償還可預期的債務。

(二)在資產負債表日,對貨幣性項目和非貨幣性項目按採用的計量模式分別折算。外幣貨幣性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因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該規定與企業會計制度關於期末對外幣賬戶按期末匯率進行折算的要求有所不同,與國際會計准則第21號規定相比,新准則沒有規定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的折算方法。

(三)首次規定 惡性通貨膨脹條件下境外經營外幣報表的折算。企業在並入處於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的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時,應首先對資產負債表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予以重述,對利潤表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變動予以重述,然後再按照最近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進行折算。

(四) 明確了處置境外經營時相應外幣折算差額的結轉方法。企業在處置境外經營時,應當將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的、與該境外經營相關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自所有者權益項目轉入處置當期損益;部分處置境外經營的,應當按處置的比例計算處置部分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轉入處置當期損益。

二十一、《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

(一) 明確了企業合並的定義。企業合並,是指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合並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企業合並還包括業務合並(如聯想集團購買IBM的PC電腦業務)。

(二) 規定了企業合並的兩種類型及其相應的合並會計處理方法。根據參與合並的企業合並前後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最終控制,把企業合並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

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是指參與合並的各方在合並前後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且該控制並非暫時性的(判斷是否屬於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要運用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應按權益結合法進行會計處理,即按賬面價值核算所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合並方取得的凈資產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合並對價賬面價值(或發行股份面值總額)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美國公認會計原則及國際會計准則均禁止使用權益結合法,由於我國的企業合並大多涉及同一控制下的國有企業合並,加之我國市場發不完善,此類合並所支付的對價一般不夠公允,按權益結合法進行會計處理容易抑制企業對利潤的操縱。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指參與合並的各方在合並前後不屬於同一方或多方最終控制的情況下進行的合並,屬於非關聯企業之間所進行的合並,對此要求採用購買法進行會計處理,按公允價值進行核算,相關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

(三) 對於形成母子關系的企業合並,要求編制購買日的合並財務報表。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形成母子關系的,在購買日須編制合並資產負債表、合並利潤表和合並現金流量表,被購買企業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均以賬面價值計量,被購買企業的自合並期初實現的利潤及現金流量均應納入合並;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形成母子關系的,在購買日只編制合並資產負債表,被購買企業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均以公允價值計量。

二十二、《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

(一) 取消了承租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直線攤銷法和年數總和法,要求承租人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時,採用實際利率法。

(二) 取消了出租人未實現融資收益分攤的直線法和年數總和法,要求出租人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當期的融資收入,將未實現融資收益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配。

二十三、《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一) 明確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金融資產分為四類:一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二是持有至到期投資,三是貸款和應收款項,四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分為兩類:一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負債、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二是其他金融負債.

❼ 新會計准則應付福利費如何做會計分錄(請詳細講解

借:成本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與補貼,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與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其中職工福利費包括企業內設的醫務室、職工浴室、理發室、托兒所等集體福利機構人員的工資、醫務經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支出。

❽ 新會計准則下付給員工的誤餐補貼怎麼做賬,誰詳細說下,有分錄,有二級科目

《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的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

職工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同時,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和《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有關規定,可以認定其具有工資性質,應在「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會計科目中核算。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因此,對於職工誤餐費,可以這樣做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

(8)會計准則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軟體增加二級科目方法

直接到「期初設置「的「會計科目「,會彈出科目表。

比如要給銀行存款(1001)增加一個子目「工行存款」,點到「銀行存款」點增加,出現窗口,在編碼格里輸入「100101「就設置成功了。

企業現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都應由出納人員或指定的專門人員負責辦理。企業的一切現金收支,都必須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作為收付款項的書面證明。例如,企業向銀行提取現金時,要簽發現金支票,以「支票存根」作為提取現金的證明;

將現金存入銀行,要填寫解款單,以銀行退回的「解款單回單」作為收款的證明;支付零星小額的開支,以發票作為付款的證明;收入小額銷售貨款,以銷售部門開出的「發貨票副本」作為收款的證明;

支付職工差旅費的借款,應以有關領導批準的「借款單」作為付款的證明;發放職工困難補助費,要以「領款單」作為付款的證明等等。

所有這些作為現金收支的原始憑證,會計部門都要進行認真的審核。審核現金收支是否合理、合法,手續是否完備,所列項目內容是否齊全,數字是否准確,等等。

❾ 企業收到政府給予的搬遷補償款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企業因城鎮整體規劃、庫區建設、棚戶區改造、沉陷區治理等公共利益進行搬遷,收到政府從財政預算直接撥付的搬遷補償款,應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

其中,屬於對企業在搬遷和重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損失、有關費用性支出、停工損失及搬遷後擬新建資產進行補償的,應自專項應付款轉入遞延收益,並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進行會計處理。

企業取得的搬遷補償款扣除轉入遞延收益的金額後如有結余的,應當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新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第七條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

但是,按照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第八條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

(二)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9)會計准則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一、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除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2、產權調換

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二、拆遷補償費用一般包含8個部分:

1、房地產評估價格;

2、裝飾裝潢補償費;

3、搬遷補助費(含生產設備搬運、拆裝費);

4、臨時安置補助費;

5、附屬設施補償費;

6、樹木花卉補償費;

7、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補償費;

8、權屬證書變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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