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補貼與有沒有房子,結沒結婚有關系么
沒有關系,住房補貼是國家給2000年以前參加工作的(包含2000年),沒有參加過單位的福利分房或集資購房的人員發放一次性補貼,如果參加過福利分房或集資購房的,根據享受補貼的面積減去你福利或集資房的面積=你應得的補貼!單身亦可領取!
如果回答的能夠為你解惑,希望給予採納,謝謝!O(∩_∩)O~
B. 按揭付款買房子,單身未結婚可以享受此待遇嗎
不管你是不是單身,只要你有穩定的工作,有還款能力,你就可以按揭付款買房子,這和你是不是單身沒關系
C. 國家對於住房補貼有什麼規定
住房補貼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
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
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規定施行。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
住房補貼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
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4)哦標准
住房補貼提租補貼」(即租房補貼)具體標准為:
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90元/月,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辦事員、初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D. 配偶婚前購房情況是否影響住房補貼
這要看你們公司發放住放補助的條件是什麼!是只針對有住房和無住房的,你要問清楚,根據你的情況,無論你是結婚還沒有結婚,都屬於有住房一類,所以你最好是到單位去問一下!
E. 中華人名共和國,婚姻法,第92條轉業軍人的住房補貼在沒有購房之前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2、妻子為家庭付出較多,在離婚時能舉證證明的,法院可以採信並有可能會予以適當照顧。
F. 婚前房產結婚後另一半的住房補貼能拿出來嗎
可以的.
婚前房產就一個作用, 離婚的時候判給婚前的房子所有方
G. 沒結婚買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結婚證沒有辦理,夫妻關系不存在,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7)購房前不結婚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
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
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共同財產廣義上講,也包括共同債務。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H. 結婚前申請了住房補貼,現在丈夫農村戶口有住房,是否要退回住房補貼
農村戶口可補貼由其你是單位給你的住房補貼不管你丈夫的事
I. 一方在婚前購買過住房,婚後購房能不能申請購房補貼
套房認定: 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詳解:目前公積金貸版款政策也比較嚴格權,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J. 申請住房補貼時需要提交婚姻情況嗎,就是說我已結婚,但不想讓別人知道,就寫成未婚的,這樣可以嗎,
不可以。不要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