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市住房與建設局官方網址
www.szjs.gov.cn
❷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的直屬機構
深圳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什麼時候成立
❸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的職能機構
深圳市住房建設局設12個處室。
(一)辦公室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督辦、接待、固定資產管理、政務公開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統籌協調局信息化建設;承擔機關財務、行政事業性收費、內部審計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二)人事處
承擔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工青婦、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重大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四)住房改革與發展處
起草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管;組織開展全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出售、出租、產權管理、拆遷補償等工作;承擔住房公積金監管工作;承擔市房屋委員會辦公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住房保障處
參與編制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編報住房基金和住房保障資金的使用計劃;擬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設標准;組織市本級政策性和保障性住房項目的建設、拆除重建和改造以及住房公共配套等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維修工作。
(六)物業監管處
承擔物業管理的市場管理及行業管理;擬訂物業管理行業發展規劃、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管物業管理招投標;承擔物業管理的指導和監督工作;指導和監督各級維修基金的管理;承擔市物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建築市場與招標投標監管處
起草招投標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各方主體行為;依法監管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指導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承擔建築行業統計工作。
(八)建築業管理處
擬訂建築行業發展規劃;實施企業資質許可,查處資質違規行為;建立健全建築市場信用體系;推行預選承包商制度;指導建築工程應急搶險隊伍建設。
(九)質量安全監管處
監督執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施工現場應急搶險工作;承擔房屋修繕、改造及安全使用的監管工作。
(十)勘察設計與科技處
承擔勘察、設計的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工作;承擔建設科技管理工作;承擔工程建設標准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地方工程建設技術規范;承擔住宅產業化的具體實施工作。
(十一)建築節能與建材處
擬訂建築節能、牆體材料改革、建築工業化和建材業發展規劃與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建築節能減排、綠色建築和建築工業化工作;承擔建材行業市場准入、循環利用的監督管理;管理建築節能專項資金、牆體材料改革基金和發展散裝水泥基金。
(十二)燃氣發展與保障處
承擔燃氣(天然氣)行業和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燃氣項目建設;監管天然氣長輸管線及場站;監督管理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核發燃氣行業經營許可;組織或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制定和調整燃氣價格及其他收費標准。
❹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怎麼樣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更多信息和資訊。
❺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建材業、勘察設計咨詢業、物業管理業、燃氣業、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設、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和標准,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建材業、勘察設計、物業管理發展規劃以及建築節能、建設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燃氣業、全市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設、維修、租售和監督管理以及相關基礎資料的信息化和檔案工作。
(四)承擔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各級維修基金的監管責任,確保公積金和各級維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承擔建築市場和建設行業監管責任。規范建築市場;負責勘察設計行業及市場管理;監管全市建設工程(含勘察設計和與工程密切相關的設備材料)招標投標活動;負責建設工程造價和工程合同管理。
(六)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的施工許可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房屋的修繕、改造和安全使用鑒定的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負責對工程質量監督、施工安全監督和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七)承擔推進建築節能減排責任。負責建設行業科技發展工作;負責建築廢棄物減排與綜合利用管理;組織制定建設新科技推廣、應用政策;負責建築標准化工作;管理建築節能專項資金、牆體材料改革基金和發展散裝水泥基金。
(八)承擔燃氣(天然氣)行業和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燃氣項目建設;負責我市天然氣長輸管線及場站的監管;負責管道燃氣特許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核發燃氣行業經營許可;組織或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燃氣價格及其他收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
(九)承擔物業管理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相關工作。
❻ 深圳市建設局是什麼性質:是公務員嗎還是事業單位那些部門是公務員哪些部門是事業編謝謝了!
你好,
1、建設局屬於行政單位,是政府組成部門,局機關使用行政編制。建設局下屬有許多事業單位,比如規劃設計院、造價站、質監站、房管局等,都使用事業編制。
2、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外,還有部分事業單位的經費,採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編制和事業單位編制不是一個體系的,所以工資系也不是一個體系,肯定是不一樣的。
❼ 深圳市建設局是什麼性質
建設局屬於行政單位,是政府組成部門,局機關使用行政編制。建設局下屬有許多事業單位,比如規劃設計院、造價站、質監站、房管局等,都使用事業編制。
❽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的討薪事件
2011年5月初,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出通知,為維護大運會期間建築行業的穩定,劃定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嚴肅處理期,嚴禁以任何理由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同時,也嚴禁農民工通過群體性上訪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討要工資,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記者昨天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的官方網站上看到,這份編號為「深建管〔2011〕15號」的文件全名為《關於切實做好建築行業農民工工資結算支付工作,共同維護大運會期間社會和諧穩定的通知》,主要針對深圳市大運會期間建築業農民工工資結算發放工作的有關事項作出要求。文件的落款日期是2011年4月27日,在深圳市住建局官網上的發布日期是5月5日,發布單位是建管處。
通知還規定,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嚴肅處理期,在此期間嚴禁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凡是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建築施工企業,直接給予不少於3個月的紅牌警示,警示期間鎖定信息卡,禁止在深圳市承接工程。 記者注意到,2011年4月26日,深圳市住建局質安處發布了《關於開展第26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建築施工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通知》,內容是通過排查和整治,全面、准確掌握建築施工涉大運會突發事件風險隱患的種類、數量、狀況和影響,建立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台賬和電子資料庫,實施分級、分類管理,落實綜合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及時化解或有效控制各類突發事件風險隱患,防範事故發生。
4月27日,深圳市住房建設局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關於切實做好建築行業農民工工資結算支付工作共同維護大運會期間社會和諧穩定的通知》一文,該文件在第六條規定:在嚴肅處理期(2011年5月1日至9月30日)內,嚴禁農民工通過群體性上訪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討要工資,凡是組織、參與集體上訪事件的,一律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撤回禁止討薪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2011年5月9日對「禁止農民工上訪討薪」一事作出回應,承認此前公布的文件「文字表述確有錯誤」,而且在內部行文程序和文字把關上不夠嚴格,宣布立即撤回該文件,修改完善後重新發布。
在9日的新聞發布會上,深圳市住建局解釋說,其制定文件的出發點是:為督促全市建築施工企業做好農民工工資發放工作,維護農民工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對於第六條的「禁止農民工群體性上訪討薪」的規定,「主要是希望廣大農民工通過合法渠道維護自己的權益,防止農民工被少部分不法分子利用」。
深圳市住建局建管處處長張吉銀說,深圳市住房建設局接受各界的批評,並希望能通過媒體向社會各界尤其是廣大農民工表達歉意。同時將加強學習並嚴格行文程序。
文件公布後,引起強烈社會批評,不少意見指出:通過上訪討薪是農民工合法權利,深圳市住建局的規定「為了維穩侵犯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確定是否追究公民刑事責任和如何追究刑事責任是司法機關的職能,深圳市住建局聲稱追究農民工刑事責任「超越法律許可權」「有違依法行政原則」等。
。
❾ 深圳住建局地址在哪裡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各區建設局辦公地址及電話號碼
業務辦理中心 福田區振華路8號設計大內廈3樓 12345
市局機關 福田容區振華路8號設計大廈7-9樓 (0755)83786885
其餘省略……太多了
具體你可以查詢深圳市住房與建設局網站,上面比較詳細的鐧懼害鍦板浘
本數據來源於網路地圖,最終結果以網路地圖最新數據為准。
❿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的簡介
根據《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深發〔2009〕9號),設立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簡稱市住房建設局,掛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由市人居環境委員會歸口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