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工作調動住房補貼如何發放
如果現在發放住房補貼,你應享受現單位的補貼。發放補貼應向發放時或發放要求截止的時間在編人員發放,你現在編制在現單位,所以應由現單位發放。
Ⅱ 普通職工住房補貼怎麼申請,向誰申請
住房補貼的發放形式有三種: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版貼等三種形式。權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Ⅲ 住房補貼哪去了
可採用三種方式發放住房補貼。所欠的住房補貼,並按銀行公布的定期額利率計算補交利息。一次性發放住房補貼,有一個發放順序問題。這需要由職工所在單位依據職工申請購房的時間,本人負擔購房交款 的先後、多少、參加工作的早晚、貢獻大小、住房困難等因 素計分排隊。
1、一次性補貼方式,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對申請領取一次性補貼的職工應當有工作年限的規定,原則上為 25年。
2、按月補貼方式,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一般為 25 年)內,按月計算,存入個人賬戶,在職工買房時領取。
3、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辦法。按一般職工(辦事員)住房面積標准,按月計發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其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至於哪個城市選擇何種發放方式,可由市(縣)人民政府從本地實際出發,結合可劃轉用住房補貼的資金狀況,選 擇住房補貼的發放方式。各企業的住房補貼發放方式,可曲 職工代表大會提出,報經當地住房制度改革主管部門批准後施行。
如某市住房補貼採取一次性發放的做法。無房職工或住房未達標的職工,其25年工作年限內應享受的住房補貼,在 職工購買住房時一次性發放。
職工購房時,其工齡已達(或超過)25 年的,住房補貼 一次結清發放。若職工工齡不足 25 年,職工提出買房時,也可發給其 25 年的住房補貼。其中,提前發給的住房補貼作為 職工負債,須用職工購房後的工齡逐年沖銷。比如,某職工25年的住房補貼為10萬元,該職工提出買房,其工齡只有15年,按理只能領取6萬元的住房補貼。為支持職工買房,單位可提前發給其4萬元的住房補貼。這4萬元作為職工對 單位的負債,將在今後 10 年中逐月扣回。如若職工工作年限不足25年時,因個人要求調離單位可被單位辭退時,須歸還所欠的住房補貼,並按銀行公布的定期額利率計算補交利息。
一次性發放住房補貼,有一個發放順序問題。這需要由 職工所在單位依據職工申請購房的時間,本人負擔購房交款的先後、多少、參加工作的早晚、貢獻大小、住房困難等因素計分排隊。
Ⅳ 請問工作調動,雙方都不發放住房補貼怎麼辦
具體可以查閱《關於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計發及有關紀律規定等問題的通知》(京房改辦字[2003]第078號)。
Ⅳ 關於住房補貼,具體怎麼辦理
申請范圍:
未享受住房實物分配的職工和享受住房實物分配但住房面積沒有達到標準的職工,由其所在單位統一申請。
受理地點:長豐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辦理程序:
1、單位持經房改及財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實行住房補貼的相關手續,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領取《長豐住房補貼單位登記表》(附表一)、《長豐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印鑒卡》。
2、單位將填妥的《長豐市住房補貼單位登記表》、《長豐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印鑒卡》加蓋公章交資金中心,資金中心審核無誤後為其開立帳戶。
住房補貼匯繳
匯繳要求:
單位應當按月足額為職工交存住房補貼,並在發薪日後五日內(遇節假日順延),到資金中心辦理具體交存手續。
受理地點:長豐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辦理程序:
(一)無變動匯繳
1、單位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交存單》(附表二)一式三聯;
2、非市財政撥款單位需同時簽發轉帳支票。
(二)變動匯繳單位根據職工及其住房補貼變動情況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變動清冊》(附表三)一式三份,並據此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交存單》。
單位交存總額變動的原因:
1、新增職工;
2、職工住房補貼標准發生變化;
3、單位因故暫不為個別職工交存住房補貼而對其進行封存;
4、單位對原封存的職工進行啟封,重新為其交存住房補貼;
5、職工因離退休、出國出境定居、調離本市、死亡及不再具備獲得住房補貼條件等原因引起銷戶的;
6、職工調出當單位發生職工調出時,除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變動清冊》外,還應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轉移通知書》(附表四),交資金中心辦理調出手續。
7、職工調入當單位發生職工調入時,除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變動清冊》外,還應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轉移通知書》,辦理調入手續。
住房補貼補繳
補繳條件:
1、新增職工未按時交存住房補貼;
2、職工住房補貼標准變化而未及時補足交存;
3、單位因故漏交部分職工住房補貼。
受理地點:長豐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辦理程序:
1、單位應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交存單》和《長豐市住房補貼補交清冊》(附表五)。到資金中心辦理補交手續。
2、非市財政撥款單位還應據此簽發轉帳支票。
住房補貼繳存單位賬戶更名
申請條件:
單位因故發生名稱變更,應對原單位住房補貼帳戶及時辦理更名手續。
受理地點: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辦理程序:
1、單位應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單位登記項目變更表》(附表六)向資金中心提出更名的申請。並附相關更名的證明文件交資金中心審核。
2、資金中心對《長豐市住房補貼單位登記項目變更表》審核無誤後,作單位更名處理。
3、單位應在資金中心重新留存住房補貼單位帳戶的印鑒。
住房補貼繳存單位銷戶
申請條件:
單位因故被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破產時,應對原單位住房補貼帳戶辦理銷戶。
受理地點:長豐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辦理程序:
1、單位應依據銷戶前單位名下所有職工個人帳戶內的累計住房補貼余額,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單位銷戶審批表》(附表七)。並附相關證明材料交資金中心審核。
2、資金中心對《長豐市住房補貼單位銷戶審批表》審核無誤後,辦理有關銷戶手續。
Ⅵ 職工申請住房補貼有哪些步驟
1、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向所在單位提出住房補貼申請,填寫《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內住房補貼容申請審核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並經配偶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2、單位將申請住房補貼職工的住房情況、職務、工齡、月基本工資、住房補貼額等情況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為期10天的張榜公示,經公示有異議的,單位要進一步核實,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領取住房補貼資格;無異議的,由職工所在單位房改(房管)部門和主管領導審核後分別在《申請表》上蓋章並簽署意見;
3、單位按隸屬關繫到市或區房改辦開具完成住房普查證明;
4、計算本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年度需求量,填寫《市機關、事業單位住房補貼申請匯總表》,將匯總表和住房普查已完成的證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5、主管部門按一級預算單位匯總住房補貼需求量上報同級財政部門。
Ⅶ [規劃]職工如何領取住房補貼
●調離本市工作 可一次性提取職工住房補貼 計發住房補貼期間在市內調動工作的,原工作單位應從辦結本人調離手續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並把調動職工的賬戶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將已計發住房補貼的月數、數額等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新工作單位可結合單位實際,根據已計發情況,繼續向本人計發住房補貼。 計發住房補貼期間調離本市(含經批准出國、出境定居)的,原工作單位應從辦結本人調離手續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已計發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本人可一次性提取,並由原工作單位將已計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 ●職工離開原工作單位時 不可支取本人名義下的住房補貼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辭退公職、擅自離職或被辭退、除名、開除的,原工作單位應從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並將已計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本人如重新參加工作,新工作單位可根據已計發情況,繼續向本人計發住房補貼;如未重新參加工作,已計發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在達到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一次性提取。 ●職工在離退休時 尚未領足住房補貼可繼續領取 職工離退休前如未領足規定年限的住房補貼,原工作單位應繼續按月按本人離退休時的職務待遇發放住房補貼至累計25年滿為止。 ●如單位有經濟能力 可一次性發放住房貨幣補貼 經濟效益好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承受能力,對符合住房貨幣分配條件的職工對其實行住房貨幣分配前的工作年限按實行住房貨幣分配時的職務給予發放一次性住房貨幣補貼,餘下的工作年限的住房貨幣分配資金繼續按月發放,但發放年限合計不得超過本單位制定的住房貨幣分配年限。 ●職工在領取補貼期間去世 可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 職工在領取住房補貼期間去世的,從去世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其中在實行住房貨幣分配前已參加工作的,可視本人工齡情況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但最多發至累計25年滿為止。
Ⅷ 關於住房補貼問題
職工在本市范圍內因各種原因變動工作單位且調入單位已建立住房補貼賬戶時,應將其原住房補貼賬戶內的余額轉入新調入單位住房補貼賬戶。單位因職工停薪、離職、調動工作等各種原因中斷為其交存住房補貼,在未復薪、未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或由於新的工作單位未建立住房補貼時,職工住房補貼資金結余本息應暫時封存在原單位住房補貼賬戶下。住房補貼資金封存期間仍按規定計息。此外,單位和職工持有效證件可以查詢本單位或個人住房補貼賬戶有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