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障性商品房與商品房有什麼區別保障性商品房有房產證嗎它能自由買賣嗎
主要區別:
1、來源不同:商品房由開發商籌建,保障性住房由政府組織建設。
2、購買條件不同:商品房只要有足夠的資金就可以買;但保障性住房必須達到一定條件、要當地政府部門審核批准才能購買或租用。
3、產權性質不同:商品房的購買人有完全產權,可以自由處分;但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房只能居住只有使用權,不能處分;經適房是不完全產權,5年內不得買賣。5年內確需出賣的,由政府回購。5年後可以出賣,但需要上交一定比例給政府。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構成。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於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有房產證,但不能自由買賣,不同類型的保障性住房限制不同。
② 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區別是什麼
商品房是特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或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而自建、參建、委託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范圍。
保障性住房是我國城鎮住宅建設中較具特殊性的一種類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據國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政府統一規劃、統籌,提供給特定的人群使用,並且對該類住房的建造標准和銷售價格或租金標准給予限定,起社會保障作用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等構成。
1、來源不同:商品房由開發商籌建;保障性住房由政府組織建設。
2、購買條件不同:商品房只要有足夠的資金就可以買;但保障性住房必須達到一定條件、要當地政府部門審核批准才能購買或租用。
3、產權性質不同:商品房的購買人有完全產權,可以自由處分;但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房只能居住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理房屋的權利;經適房是不完全產權,5年內不得買賣。5年內確需出賣的,由政府回購。5年後可以出賣,但需要上交一定比例的收益金給政府。
③ 保障性住房由誰來建
保障性住房自然由開發商建設,政府在其中做出一定的限制,比如:銷售均價、戶型面積專控制、銷售對象由政府屬指定等等;建設單位的利潤不一定小,只是比商品房小。目前在北京市,已經開始要求開發商在建設商品房時附帶建設保障性住房。
④ 保障性住房的審批手續地塊賣個開發商建商用住宅合法嗎
絕對違法!
⑤ 性質為保障性住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有那些貸款優惠政策
2010年
2010年1月
「國十一條」出台
2010年1月10日國務院出台「國十一條」,嚴格二套房貸款管理,首付不得低於40%,加大房地產貸款窗口指導。
2010年1月
《國土資源部關於改進報國務院批准城市建設用地申報與實施工作的通知》
2010年1月21日,國土資源部發布《國土資源部關於改進報國務院批准城市建設用地申報與實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申報住宅用地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佔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於70%。
2010年3月
國土資源部出台19條土地調控新政
2010年3月10日,國土資源部再次出台了19條土地調控新政,即《關於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明確規定了開發商競買保證金最少兩成、1月內付清地價50%、囤地開發商將被「凍結」等19條內容。
2010年3月
全國開展對房地產用地突出問題專項檢查
2010年3月12日,國土資源部稱,將於今年3月至7月在全國開展對房地產用地突出問題的專項檢查,本次檢查重點針對擅自改變房地產用地用途、違規供應土地建設別墅以及囤地炒地等問題。
2010年3月
各地暫停出讓住房用地
2010年3月22日,國土資源部會議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沒有編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讓住房用地;將在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開展土地出讓招拍掛制度完善試點;各地要明確並適當增加土地供應總量。
2010年3月
國資委要求78戶央企退市
2010年3月23日,國資委要求78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要加快進行調整重組,在15個工作日內制訂有序退出方案。
2010年4月
縮小首購普通房契稅優惠范圍
2010年4月2日,財政部下發通知: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
2010年4月
國家發改委提出要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
2010年4月7日,國家發改委發布2010年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重點提出,要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支持普通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費,大力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
2010年4月
銀監會要求銀行評估貸款情況
2010年4月11日,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表示,銀監會要求所有銀行在6月底之前提交貸款情況的評估報告,並稱房地產風險敞口大,要嚴控炒房行為。銀監會表示,銀行不應對投機投資購房貸款,如無法判斷,則應大幅提高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北京部分銀行已將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至60%。
2010年4月
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稅收政策
2010年4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仍在持續,將保持貨幣信貸適度增長,堅決抑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並將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的稅收政策。
2010年4月
二套房貸首付不低於50%
2010年4月15日,國務院出台具體措施,要求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2010年4月
國土資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計劃
2010年4月15日,國土資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計劃,今年擬計劃供應住房用地總量同比增長逾130%,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將佔四成多,超過去年全國實際住房用地總量。
2010年4月
可暫停第三套房貸
2010年4月18日,國務院發布通知指出,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
2010年4月
北京新政「限購」
2010年4月30日,北京政府發布調控通知。要求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購房的貸款。統一購房家庭只能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2010年5月
規范土地增值稅清算細則
2010年5月26日,國稅總局公布了《關於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土地增值稅清算過程中的若干計稅問題。
2010年6月
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0.5%提高到2%
2010年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於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全面開展土地增值稅清算審核工作。《通知》抬高了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下限。國稅總局規定,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市預征率不得低於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市不得低於1.5%,西部地區省市不得低於1%。《通知》確定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原則上不得低於5%。
2010年6月
按家庭成員擁有住房數認定二套房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出通知,對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進行了規范。
⑥ 開發商未配建保障性住房是否可以扣押商品住房拍賣
2011年以來,各級政府相繼出台了關於房價調控、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相關規定或實施意見。這專樣從中央到屬地方明確了在商品房建設過程中將配建保障性住房作為拿地的前置條件、准入的強制手段。
路西公司所在的河北省於2011年2月28日發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冀政[2011]28號),其中第四條第二款指出:要按比例強制配建保障性住房。把配建作為一項強制性舉措加以推行,自2011年3月1日起,掛牌出讓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項目,須按照項目總建築面積10%(5%為廉租住房、5%為公共租賃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並在規劃和出讓條件中予以明確。未按規定落實配建的項目,不得進行土地出讓、不得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手續,並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責任。
⑦ 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有啥區別
區別一、供應對象不同。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對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或者住房困難戶;而商品房購買的對象是所有自然人。
區別二、兩者建設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直接是由政府組織建設;而商品房則完全是按市場運作方式建設。
區別三、土地取得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性質為政府劃撥才能建造;而商品房的土地則是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區別四、兩者享受的政策不同。保障性住房在建設和銷售過程中,政府可以適當的減免部分費用;而商品房在買賣過程中則需要全額繳納所有的費用。
區別五、定價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房價主要是由政府定價然後再出售;而商品房的價格主要則由市場具體的情況而決定。而且一般商品房的價格要高於保障性住房的價格,這也是兩者最大的區別之一。
區別六、買賣要求不同。商品房在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以後可抵押可轉讓。而保障性住房盡管可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也可以抵押,但在轉讓時,必須在補繳相關費用後,方可轉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保障性住房
網路-商品房
⑧ 保障性住房是誰建的,又是由誰來賣
是的。
國家補貼開發商。
⑨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蓋還是開發商蓋
有政府蓋的,也有政府包給開發商蓋的,還有的是開發商蓋好後政府收購過來做為保險性住房的。
⑩ 商品房與保障性住房的區別
(1)供應對來象不同。保源障性住房的主要對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或者住房困難戶;而商品房購買的對象是所有自然人。
(2)兩者建設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直接是由政府組織建設;而商品房則完全是按市場運作方式建設。
(3)土地取得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性質為政府劃撥才能建造;而商品房的土地則是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4)兩者享受的政策不同。保障性住房在建設和銷售過程中,政府可以適當的減免部分費用;而商品房在買賣過程中則需要全額繳納所有的費用。
(5)定價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房價主要是由政府定價然後再出售;而商品房的價格主要則由市場具體的情況而決定。而且一般商品房的價格要高於保障性住房的價格,這也是兩者最大的區別之一。
(6)買賣要求不同。商品房在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以後可抵押可轉讓。而保障性住房盡管可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也可以抵押,但在轉讓時,必須在補繳相關費用後,方可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