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杭州餘杭購買經濟適用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三言二語說不清,自己看細則吧
杭州市餘杭區經濟適用住房實施辦法
一、為保障餘杭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z2007?{24號),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關於印發〈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房?z2007?{258號),《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杭政?z2007?{9號)的規定,結合本區實際,特製定本實施辦法。
二、本實施辦法所稱的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政策,限定建設標准、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具有保障性質、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的政策性住房。
三、本實施辦法適用於餘杭區范圍內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交易和管理。
四、餘杭區住房改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房改辦」)作為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負責全區范圍內經濟適用住房的管理工作。
區發改、財政、監察、國土資源、建設、規劃、審計、物價等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有關鎮鄉、街道、管委會和金融機構根據各自職責,負責我區經濟適用住房的相關工作。
五、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交易和管理工作,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區各有關管理部門應設立投訴舉報電話,接受公眾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交易和管理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投訴舉報。
六、嚴格經濟適用住房准入條件審核,加大住房保障制度實施力度,逐步擴大覆蓋面,實現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銜接。
七、在我區范圍內經批准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按本辦法和區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八、區政府定期編制經濟適用住房發展規劃。區房改辦會同發改、規劃、國土資源等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經濟適用住房發展規劃,編制經濟適用住房年度建設投資計劃和用地計劃,其中建設用地計劃應當列入全區年度土地供應計劃。
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禁止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取得行政劃撥土地,以補交土地出讓金等方式,變相開發普通商品房。
十、區房改辦作為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發展規劃確定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用地和項目建設任務。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應以集中供地、集中建設、集中配套建設模式為主,由項目所在鎮鄉、街道、管委會負責選址及拆遷工作。
杭州餘杭區經濟房項目建設有限公司作為我區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主體,項目建設必須符合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相關規定。
十一、區房改辦根據年度全區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銷售計劃,及時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組織申購:
(一)已取得施工許可證;
(二)已正式開工;
(三)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批復。
十二、經濟適用住房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小套型住房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中套型住房建築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
十三、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標准,堅持標准適度、功能齊全、經濟適用、便利節能的原則,優選規劃設計方案。
十四、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對其開發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工程質量負最終責任。並向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出具《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按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十五、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內的配套基礎設施、公共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步建設、同期交付使用。
經濟適用住房項目規劃紅線以外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由政府實施。
經濟適用住房的施工和監理,應當採取招標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信譽的建築企業和監理公司實施。
經濟適用住房小區應按規定實行物業管理。
十六、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一律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十七、經區房改辦同意,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以在建項目作抵押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開發貸款,貸款資金專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建設。
十八、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與我區城鎮低收入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實行政府定價,其價格確定以保本微利為原則。
十九、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實行明碼標價,並向社會公布, 除物業維修基金等規定代收代繳的費用以外,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公布的費用。
二十、經濟適用住房實行交費登記卡制度。有關部門收費時,必須填寫區價格主管部門核發的交費登記卡。任何單位不得以押金、保證金等名義,變相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收取費用。
二十一、購買面積在核準保障面積以內的部分,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購買面積超過核準保障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其房價由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區房改辦參照同(類)地段普通商品房平均價格予以核定。
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後超面積部分差價由區財政部門按規定及時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收取。
二十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面積標准:
(一)家庭成員2人及以下的,保障面積標准為建築面積60平方米;
(二)家庭成員3人及以上的,保障面積標准為建築面積80平方米。
二十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三年以上(含符合區內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二)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者;
(三)申請家庭房產總建築面積小於48 平方米(含);
(四)申請家庭成員未以批建人身份參加過批地建房;
(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區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審核時區統計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數據確定)。
二十四、經濟適用住房以一對夫妻為一戶申請家庭,屬同一戶籍內的直系親屬也可作為申請家庭成員。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為申請家庭成員的以後不得再申請經濟適用住房。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者視作一戶申請家庭。
一戶申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二十五、家庭房產面積是指申請家庭成員已享受實物分房、農村居民多(高)層公寓或批地建房,現有或三年內曾有過的通過購買、贈與、繼承等途徑取得的所有房產面積。
二十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本辦法二十五條中所核定的房產面積將在經濟適用住房保障面積中核減。
二十七、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需填寫《杭州市餘杭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一)申請成員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二)申請家庭持有的由區民政局核發的《餘杭區低收入家庭證明》(以下簡稱《低收入證明》);
(三)申請家庭成員房產情況證明。提供區內戶籍所在地房屋產權證明或公、私有住房承租證明;如屬集體戶口的由單位出具分房證明;申請家庭成員戶口屬外地城鎮戶口的,由當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房產情況證明和房改部門出具房改證明;申請家庭成員中現為(或曾為)農業戶口的,由戶籍所在地批地建房管理部門出具批地建房證明。
二十八、經濟適用住房根據建設項目所在地按「一副三組團」空間布局確定申請范圍,供應實行輪候制度,並逐步建立以房等人體系。
二十九、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按戶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社區進行申請並公示,鎮鄉、街道、管委會、區建設局(房產管理部門)初審,區房改辦審批公示的多級審核制度。
三十、經濟適用住房按以下程序進行申購:
(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情況,區房改辦在區內主要媒體和房改門戶網站上發布申請公告,公告內容應包含申請區域范圍、准入條件、申請期限、申請受理部門、項目介紹、社區公示時間等。
(二)申請家庭根據公告,到指定的申請地點領取、填寫《杭州市餘杭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申請家庭戶籍所在地社區遞交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經社區公示無異議後交鎮鄉、街道、管委會初審,無異議的由鎮鄉、街道、管委會蓋章後統一交區房改辦,由區房改辦集中將材料交區建設局(房產管理部門)對房產情況進行核查,符合條件的由區建設局(房產管理部門)蓋章後返回區房改辦。
(三)區房改辦將審定後符合經濟適用住房准入條件的申請家庭名單在區內主要媒體和房改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一般
② 餘杭區的房產可不可以通過杭州房管局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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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延伸:百丈、黃湖、、徑山、瓶窯、良渚附近去瓶窯房管所,仁和、塘棲、崇賢附近去塘棲房管所,老餘杭、倉前、閑林附近去老餘杭房管所,主城區附近去臨平房管所
③ 杭州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和流程
杭州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和流程:
根據《浙江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具有當地城鎮居民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人);
(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者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申請者已享受實物分房,或通過市場方式購買商品房,或因贈與、繼承、自建等方式取得的所有住房,其建築面積均納入申請者家庭住房建築面積的核定范圍。
第十九條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銷售方案,並提前15日在本行政區域的主要傳播媒介上公示。銷售方案包括住房地址、數量、建築面積、套型、銷售價格、銷售方式等內容。
第二十條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向當地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書面證明材料:
(一)戶籍證明、家庭成員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和住房情況證明;
(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日內進行初審,經過初審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予以受理。
第二十一條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受理申請後,可以通過查閱房產登記資料等方式對申請者的住房等情況進行審查。審查期限為20日。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應當在申請者現戶籍地及居住地社區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者姓名、家庭收入及住房情況。公示期限為10日。
公示後有投訴舉報的,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人,取消其申請資格並以書面形式告知;對無投訴舉報或對投訴舉報經查證不屬實的,應當在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上簽署同意意見。
(3)餘杭住房建設擴展閱讀:
根據《浙江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一定年限後,方可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具體限制年限由市、縣人民政府規定,但不得少於3年。
出售經濟適用住房應當比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交易時的差價,按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出讓金等收益。具體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
經濟適用住房未滿本條第一款規定限制年限上市出售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房地產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安排專項計劃用於建設出租的經濟適用住房,供具有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但無經濟能力購買的家庭承租,租金以成本價計算,由當地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用於出租的經濟適用住房,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出租,租金標准由當地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
經濟適用住房的承租對象、租金及面積標准等具體規定,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並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達到規定的限制年限可以上市交易的經濟適用住房可以予以回購,用於向符合承租條件的家庭出租。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符合本辦法規定限制年限,以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得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如需換購,應當按市、縣人民政府規定,以原購買交易時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出售給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的家庭後,方可再次申請購買。
④ 杭州餘杭區保障房建設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杭州餘杭區保障房建設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10月25日,主要經營范圍為許可經營項目:房地產開發等。
法定代表人:王慎躍
成立時間:2004-10-25
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30184000011245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杭州餘杭區南苑街道南大街3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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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工地上的工資都高的,就是累了點吧!
⑥ 2016年餘杭普通住宅契稅增收標准
2016年2月22日以後正式簽訂的購房合同才可以享受新政。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90平米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米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米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米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⑦ 餘杭區申請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請資料: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
(1)單身/離異/喪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
(2)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房屋財產分割證明(法院判決);
(3)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申請社區發放)+近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
(2)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註明:單位地址、電話、聯系人);
(3)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區+街道核實後蓋章;
(4)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在校證明(註明:入學時間,全日制/自修,大專/本科,學制年限);
(5)就業年齡段居民,均須出具有無繳納社保、醫保憑證;
6、房產證明:
(1)戶籍地房產證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個人,房屋備案證明(居住地社區警務室辦理);
(3)借住親友房的家庭或個人,a.借住房屋的房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b.房主戶口以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c.居住地居委會開具借住證明(註明親友關系及時間)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
(1)如戶口與房產證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證明;
(2)本市戶口遷入滿一年,需提供遷出地相關房產證明及房主戶口首頁+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⑧ 一定要住在餘杭區才能拿到住房補貼嗎
是的,目前整個杭州只有餘杭區才有補貼,這也是餘杭區為了吸引人才的舉措,另外還可以申請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