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成都市區公租房是否居住6年後可以購買
成都市不可抄以購買的,沒襲有購買的政策。
據成都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租住公租房不得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不得改變用途,不得破壞或者擅自裝修,不得在公租房內從事違法活動,不得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不得拖欠租金。
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或者在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的須退出。違規使用公租房須按要求騰退,並納入不良信用記錄。
(1)成都保障性住房違規擴展閱讀:
成都市除了公租房,還可以申請租賃補貼。
成都戶籍居民申請租賃補貼的條件包括:家庭年收入在10萬元以內(含10萬元)、單身居民年收入在5萬元以內(含5萬元),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以內,在我市租房居住並辦理租賃備案,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我市戶籍居民可以申請租賃補貼。
⑵ 成都保障性住房可以解限嗎
成都保障性住房可以解限嗎?回答。不可以,因為都是有限制的,他在范圍之內就有。不在范圍之內就沒有。
⑶ ,成都市房管局:我在成都郊縣已購一套房,2009年在成都市城區購房一套(系二手房)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尚未辦理產
成都購房政策內容概要:在成都市主城區暫時實行住房限購政策。成都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已擁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購買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暫停購買第3套住房;外地戶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區無住房的,可憑該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在該市主城區購買1套住房,暫停購買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外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主城區購買住房。
高新區,成華區,錦江區,金牛區,青羊區,武候區
落實「國八條」 成都出台房地產調控細則
四川在線(微博)消息 繼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一系列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後,成都市也出台了相應政策落實「國八條」。成都市房管、發改、財政、國土、地稅、金融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做好房地產調控工作要求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通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暫時實行住房限購措施等方式,維護成都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態勢。
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
《實施意見》明確了2011年以及「十二.五」期間保障性住房建設目標,提出了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擴大保障范圍、加強監管確保住房保障公平公正等一系列舉措。
(一)按需建設,確保保障性住房供應
近年來,成都市逐步健全完善梯度化、多形式、全覆蓋的住房保障體系,並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以及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按需建設、應保盡保」的總體目標。為准確摸清保障對象底數和住房保障實際需求狀況,成都市建立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名制檔案,並對保障對象實行動態管理。各市、縣(區)以及街道(鄉鎮)、社區各級工作人員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進行逐戶上門的動態跟蹤服務工作,准確掌握待保對象變化情況,了解待保對象意願及保障方式、保障住房戶型、區域等實際需求情況。根據需求情況,成都市統一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以確保實現應保盡保,同時進一步提高了住房保障資源配置效率。
按照市政府確立的「按需建設、應保盡保」的總體要求,成都市持續加大政府投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2008年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26.5萬平方米,2009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55.5萬平方米,2010年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100萬平方米。2011年,全市將新建、改建、采購、租賃、配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戶區住房達到400萬平方米,超過前三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總量的兩倍。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中,廉租住房4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35萬平方米,限價商品住房77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204萬平方米,棚戶區改造住房44萬平方米。
「十二五」期間,全市計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戶區住房將達到2000萬平方米,是「十一五」期間保障性住房建設量的5.6倍。
(二)提高住房保障標准,擴大住房保障范圍
成都市綜合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居民收入水平提升以及物價上漲等因素,建立保障對象准入標准動態調整機制,適時上調住房保障補貼標准和保障對象准入標准,進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實施意見》明確2011年中心城區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准入線標准由2.2萬元提高到2.8萬元,調整後的廉租住房年收入准入線標准已佔上年度我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6%左右,在全國同等城市中處於較高水平。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准入線標准由4萬元提高到5萬元,將更多無力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家庭納入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范圍。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既是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的重要舉措,也是完善城鄉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長遠安排。按照《實施意見》規定,成都市將繼續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力度,擴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覆蓋面。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不僅包括成都市城鄉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具有本市戶籍的新就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生,還將繳納一定期限綜合社會保險或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務工人員以及在工業集中發展區就業的企業員工納入保障范圍。
(三)加強監管,確保住房保障公平公正
多年來成都市加強信息化監管平台建設,推進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與房屋權屬登記系統、商品房備案信息系統的共聯共享,實時掌握已保對象住房變動情況,提高監管效率和准確性。建立市、區、街道三級聯動管理機制,已保對象居住狀況進行實地抽查,強化日常監督。加強保障性住房物業管理,由物業服務企業配合社區、街辦對保障性住房使用情況及保障對象居住變動情況進行跟蹤,推進保障對象居住情況跟蹤管理的常態化。在此基礎上,《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公示、租售制度,已具備租售條件的,要及時面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做到方便申請、規范操作、及時保障,確保公平、公正。並明確了房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和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情況,違規享受住房保障政策者的處罰措施。
進一步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
(一)努力實現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根據國辦發〔2011〕1號精神,我市將按照目前的房價水平和經濟發展目標,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2011年度我市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為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確保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不超過年度控制目標,我市將切實採取有力措施,強化工作責任。將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制,建立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對市場調控措施不落實、執行限購政策不力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度緩慢、租售管理和後期使用監管不力的,嚴肅追究責任。
(二)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管理和監督檢查
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對開發企業存在土地閑置、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時間、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規行為,將禁止該企業及其控股股東參與我市土地競買活動。對已供房地產用地,由於企業自身原因超過兩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開工建設的,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並處以閑置一年以上罰款。
嚴格稅收征管。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管理,強化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在年內全面推行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堅決堵塞稅收漏洞。
嚴格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商品房預售方案銷售商品房,未取得預售許可前不得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貴賓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違規預售的,依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加強預售資金監管,確保預售資金用於商品房項目工程建設,防止出現不按期竣工或「爛尾樓」現象發生。
嚴格商品房預售價格監管。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辦預售許可時必須在預售方案中據實按套報送預售價格,並按套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公開銷售。報送價格3個月內不得調整,3個月後需要調整價格的必須重新報送並按規定重新公示。在新價格公示前,可售房源仍按原價格銷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拒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將房價折扣、優惠等促銷形式在銷售現場進行公示,對商品房實際成交價格高於報送價格的,將關閉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系統,不予合同備案。價格等有關部門將依法查處在房地產開發、銷售和中介服務中的價格欺詐、哄抬房價以及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等行為。
嚴格商品住房交易行為監管。對取得預售許可後未在10日內將全部可售房源一次性公開銷售、有房不售或簽訂虛假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行為,將採取暫停預售、關閉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系統、記入信用檔案及人民銀行徵信系統等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降低或取消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金融機構按規定停止對其發放新開工項目貸款和貸款展期。
(三)暫時實行住房限購政策
住房限購的時間和范圍。即日起,在本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高新區等主城區暫時實行住房限購措施。新購商品住房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備案時間為准,新購二手住房時間以交易過戶受理時間為准。
住房限購的對象。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已擁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購買第2套住房,暫停購買第3套住房。外地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區無住房的,可憑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在主城區購買1套住房,暫停購買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外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主城區購房。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滿18周歲子女。居民家庭擁有住房套數,以新購住房時本市房地產登記信息系統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備案數量和權屬登記系統記載住房數量為准。
限購政策實施期間購買住房的注意事項。一是購房人在新購住房時應如實填寫《購房人家庭成員住房情況申報表》,並提供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還應提供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二是購房人要將《購房人家庭成員住房情況申報表》及證明材料作為住房買賣合同的附件和辦理商品住房合同網上備案和權屬登記的申請材料;三是購房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將承擔住房買賣合同不能網上備案、不能辦理權屬登記、合同解除後的經濟損失等經濟和法律責任。
限購政策實施期間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應當履行的義務。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應當在銷售現場、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限購政策,不得向屬於限購對象的購房人出售住房或提供中介服務。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在住房買賣合同網簽前,應當核驗購房人提供的《購房人家庭成員住房情況申報表》與證明材料是否一致;在進行住房買賣合同網簽時,應當先通過網簽系統錄入《購房人家庭成員住房情況申報表》登記的家庭成員信息,經市房屋登記系統查詢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主城區擁有住房的套數,系統提示不屬於限購對象的,再繼續完成網簽手續,同時上傳購房人簽字的《購房人家庭成員住房情況申報表》和證明材料影印文檔。經房管部門核實購房人屬於限購對象不予辦理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備案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應當與購房人解除住房買賣合同、注銷二手住房買賣合同的信息記錄。
限購政策執行的監督。房管部門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違反限購政策規定的,或與購房人串通,提供虛假證明的,將依法嚴肅查處,暫停其網上簽約,並將其違法違規行為記入房地產企業、經紀機構和執(從)業人員信用檔案。房管部門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證明的,將不予辦理房產登記、過戶手續。
⑷ 成都市保障性住房信息網在那裡可以查詢到成都市公租房公示欄
成都市保障性住房抄信息網在首頁住房保障最新告里可以查詢到成都市公租房公示。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根據困難程度依次按低保對象、其他符合廉租租金標準保障對象和非廉租租金標準保障對象分類配租。同類配租對象中依據取得保障資格年度先後順序搖號配租。同一年度保障對象中,家庭和單位組織申請的保障對象優先於個人搖號配租。同等條件下優先對象優先搖號配租。
(4)成都保障性住房違規擴展閱讀:
公租房全稱是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⑸ 成都公租房買賣政策 成都公租房可以買賣嗎
不可以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版房源權、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因此,公租房的承租人對於公租房僅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
⑹ 成都公租房的三類保障對象
成都公租房的三類保障對象 8月31日,省長蔣巨峰主持召開省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通知。我省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主要是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 並逐步將新就業職工 (主要指剛參加工作的大中專及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 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保障范圍 。 會議指出,近年來,隨著廉租住房制度和經濟適用住房制度的深入發展,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難題得到有效緩解。但是,那些既不符合申請廉租房、經濟適用房條件,又無力購買商品房的「夾心層」群體,其住房矛盾日益突出。要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切實解決廣大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健全我省保障性住房供應體系。 對於我省公租房三類保障對象的認定標准,將由各市、縣政府作出具體規定。在保障方式上,一是實物配租,由政府、相關機構或用工單位向保障對象提供住房,並按一定標准收取租金;二是貨幣補貼,由政府或用工單位向保障對象發放租金補貼,支持其自行承租住房。在房源比較充足的縣級城市,主要推行貨幣補貼方式;而在成都和其他地級城市,則推行實物配租和貨幣補貼相結合的方式。 公租房房源將通過新建、改建、收購、在市場上長期租賃等渠道籌集。各設區城市應按商品住房開發項目面積3%-5%的比例配建公租房;在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開發區和工業園區,要引導各類投資主體建設公租房,大型用工企業應積極建設公租房。新建公租房單套建築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會議聽取了關於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基本思路的匯報,提出,到2015年,全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要取得明顯成效,工業化、城鎮化水平顯著提升,基礎設施瓶頸制約基本消除,基本公共服務水平邁上新台階,人民生活質量大幅度提高,生態環境明顯改善,西部經濟發展高地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會議研究了我省中長期人才發展及建設西部人才高地的相關工作,審議並原則通過了 《四川省消防條例 (修訂草案送審稿)》、《關於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文章地址 http://www.028quzufang.com/thread-87-1.html 來源成都公租房網 http://www.028quzufang.com
⑺ 保障性住房問題
問題問的給力,大力支持你的做法,希望在你的提問之下,能夠有效的引起有關政府部門領導的重視
⑻ 為什麼很多地方公租房都不能買,國家不是說的5年後就可以買呢我在成都。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因此,公租房的承租人對於公租房僅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
⑼ 成都保障房可以買賣嗎買賣有什麼限制
公租房以5年為為一個期限,租住者去購買改善住宅房的時候,能夠退掉公租房。或者業主租住滿5年後,能夠以成本價+銀行利購買購自住。
購買時能夠選擇一次性付款或許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房錢,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依照規則交納房錢。
公租房不可以上市買賣,采購人需求轉讓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單位組織回購,回購報價為原銷售報價+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不會跟著房價的上漲而上漲。一旦發哪卜現用虛假信息騙得公租房租住的,將強制請求其退出。
公租房禁止轉租、轉借。其中規定了6種承租家庭禁止的行為,包括:將承租住房轉租、轉借;擅自改變承租住房居住用途;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內居住;連續3個月以上未按期交納租金等。「銷宏這6種情況只要出現1種李斗穗,公共租賃房就要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