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市黃浦區住房保障局官方網站為什麼查不到
因為根本沒有這個機構!
❷ 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投訴中心怎麼樣
你們好!<br>我從報紙上看到貴局在對《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進行修訂調研工作。我是業主,為了小區成立業委會,奔波了幾年,至今未成立,對此事甚有體會,有建議,有想法,不知通過什麼途徑能把自己的想法對修訂工作的人員表述、溝通,希望此項規定能更貼近小區實際情況。能夠使成立業委會工作順利點。<br>謝謝!<br>我的郵箱:[email protected]?&l...
❸ 上海市房產管理局官網
帶好身份證,產權證,戶口簿到戶籍地所在地街道社區事務服務中心有專門窗口有專業人員接待咨詢~~另外關注小區會張貼告示
告誡:外地媳婦沒有上海戶口,是不核算住房面積計算,但核算個人財產
附:2012年的新政策: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建設交通委、市民政局制訂的《上海市2012年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准入標准和供應標准》,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上海市2012年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准入標准和供應標准
根據《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滬府發[2009]29號)的規定,制訂本市2012年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准入標准和供應標准如下:
一、准入標准
同時符合下列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可以申請購買共有
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
(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6萬元(含6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5萬元(含15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准按前述標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8萬元(含18萬元)。
(四)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同時符合上述標准,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30周歲、女性年滿28周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
二、供應標准
對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的,按照下列標准供應:
(一)單身人士或者2人家庭,購買一套一居室。
(二)3人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規定限額(即人均15平方米建築面積限額×申請家庭人員數-申請家庭原有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家庭,購買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家庭,購買一套三居室。
(四)家庭人員較多、家庭人員代際結構較復雜,或者經區(縣)住房保障機構同意,申請家庭將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機構收購的,區(縣)政府可以酌情放寬住房供應標准,相關標准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備案。
申請家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和房源供應數量,選擇申請購買較小的房型。
三、實施日期
上述准入標准和供應標准,自2012年3月1日起實施。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❹ 上海松江公租房網址是什麼
上海松江公共租賃住房投資運營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區新松江路1800弄2號樓4樓
網址:gzf.songjiang.gov.cn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❺ 我在上海買的新房,為什麼在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網上查不到合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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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上海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廉租房租金打入申請人銀行卡
,並不是得了,不是給你打錢,如果你符合條件的話,應該是你享受比較低價的房租去租住廉租房
❼ 登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網站的網上辦事系統,頁面顯示U幫已失效,但仍可進入,不知到哪裡更換
打管理局淡化問一下
❽ 初審公示後,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網站進行申請家庭復審公示還要多少時間
2周左右 基本99%通過
❾ 上海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1. 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2.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❿ 上海市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或者電話。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受理大廳地址:小木橋路683號,受理時間:
周一至周四上午9:15—11:15、下午13:45—16:45、周五上午9:15—11:15
為適應政府機構改革調整需要,自2016年7月1日起,原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門戶網站相關內容和服務遷移到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shjjw.gov.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