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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住房保障

發布時間:2020-11-27 13:29:51

㈠ 常州公租房怎麼申請啊地址或者是熱線謝謝~

2011年常州市市區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賃住房政策指南
時間: 2011-10-8 14:12:29
一、申請條件(須同時滿足)
1、具有常州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3年以上;
2、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750元(含)以下;
3、無房;
4、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單身人士須年滿35周歲)。
二、申請時需提供的材料(含原件和復印件)
1、申請表;
2、家庭成員的身份證件、戶口簿;
3、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
4、房屋所有權證或使用權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申請家庭住房情況的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請程序
1、申請: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由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常州市市區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並提交相關材料。
2、初審: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對申請家庭的人口、住房情況和收入情況進行走訪調查核實,並提出初審意見。
3、社區公示:經初審符合申請條件,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在申請家庭戶口所在地社區和實際居住地社區分別進行為期10天的公示。
4、審核: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對申請材料、初審意見和公示情況進行審核。
5、媒體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在《常州日報》和常州房產信息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四、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制度
公共租賃住房的配租實行分類輪侯制度。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根據市區當年度的配租方案,通過抽簽或者搖號等方式確定入圍申請人及其選房順序。申請人選定住房後,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核發配租證,並與市住房保障中心簽訂《常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辦理相關手續。除不可抗力外,申請人放棄當次選房資格的,當年度內不得再次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建築面積與申請人的保障面積相對應,一人和二人戶以一室戶型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戶以二室戶型為主。
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員對配租的住房不享有收益權、處分權,佔有權和使用權不得轉讓。
五、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准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准以保證正常使用和維修管理為原則,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會同價格管理部門確定。
六、年審制度
公共租賃住房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等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時,應當及時向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報告並退出。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行年審制度。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對已經享受公共租賃住房政策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申報的家庭收入、人口以及住房變動情況進行年審。
年審後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並且願意繼續承租的,可以與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續約。年審後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范圍的,可以申請變更,按照《常州市市區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的規定納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圍。
年審後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的,應當退出。退出確有困難的,經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同意,可申請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延長租住期。延長期間按照市場價格收取租金。

辦公地址及咨詢電話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住房保障處:電話:85682882

天寧區住房保障辦公室:
地址:九洲寰宇1805房間;電話:88119706

鍾樓區住房保障辦公室:
地址:西橫街2號;電話:86801150

戚墅堰區住房保障辦公室:
地址戚區行政中心(東方東路168號):;電話:88772244

㈡ 常州落戶需要哪些條件

常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條件(須同時滿足):
1、在本版市實際居住,且具有市區城權鎮常住戶口3年以上;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並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以上的單身家庭;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190元(含)以下。
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在購買市區普通商品住房時可享受政府10萬元貨幣補貼。在天寧、鍾樓、戚區辦理申請的,只要符合條件的,當月申請,下個月的下旬就可以拿到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格證。
各區辦理地址和聯系電話:
天寧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地址:九洲寰宇1805房間;電話:88119706;
鍾樓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地址:西橫街2號;電話:86801150;
戚墅堰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地址:戚區行政中心(東方東路168號);電話:88772244;
武進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地址:延政路行政中心西建設苑;電話:86310425;
新北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地址:衡山路8號新北區政府605-1室;電話:85127792。

㈢ 我們可以申請常州住房補貼

常州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指南
http://www.czfdc.com.cn 常州房地產信息網 200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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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貼對象

符合我市市區(鍾樓區、天寧區、戚區、新北區、武進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的保障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一在本市實際居住,且具有市區(武進區、新北區、鍾樓區、天寧區、戚墅堰區)城鎮常住戶口3年以上;

二已婚(含離異或喪偶並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以上的單身未婚家庭;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8平方米(含);

四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440元(含)以下。

二、補貼標准

2009年補貼標准為每戶8萬元。

三、房源保障

由市房產管理部門在市區普通商品房開發項目中籌集房源,建立市區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信息庫,定期發布,提供給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選購。

四、實施程序

一申請登記。申請家庭憑身份證、住房情況證明等相關材料到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辦公室申請登記,如實填寫《常州市市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審核表》,並按《審核表》的要求到相關部門簽章。

二審核發證。天寧、鍾樓、戚區的申請家庭經走訪調查並初審後進行社區公示。經初審或社區公示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所在區住房保障辦公室通知申請家庭並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公示無異議的由市房產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家庭提供情況進行復審,對復審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予以登報公示,公示期為7天。自收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公示無異議的申請家庭,由市房產管理局發給《常州市市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格認定書》,並建立申領貨幣補貼家庭(個人)檔案。
武進、新北區申請家庭的申請、審核、公示、發證、建檔由所在區負責。金壇、溧陽參照執行。

三自主購房。領取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格認定書的保障對象,應在發證之日起3個月內在市區(含武進、新北區)范圍內自主選擇購買新建成套普通商品房一套。3個月內未購買住房的,補貼資格認定書作廢,今年不再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政策。

四發放補貼。天寧、鍾樓、戚區的申請家庭,由開發建設單位填寫《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發放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常州市市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格認定書》、《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合同》、《申領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授權委託書》到市房產管理局辦理補貼發放手續。市房產管理局對提交材料核准收件後,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開發建設單位指定的銀行帳戶。開發建設單位應在出具的購房發票備注欄中註明貨幣補貼金額。

武進、新北區申請家庭貨幣補貼的辦理、審核、發放由所在區負責。金壇、溧陽參照執行。

五、相關政策、規定

一符合條件的家庭,每戶只能享受一次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二本方案施行前已申請並簽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的家庭,不再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政策。

三利用貨幣補貼購買的房屋,其產權性質為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其房屋所有權證上應標注「經濟適用住房」字樣,並註明享受貨幣補貼金額。通過貨幣補貼購買的住房上市交易時,須全額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款項;也可由產權人全額退回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款項後,變為完全產權。

四申請家庭在簽訂購房合同時,申請人必須是房屋產權人,如有房屋共有產權人,則房屋共有產權人必須是申請審核表中的人員。

點擊申請審核表

點擊下載流程圖

辦理地址及咨詢電話

天寧區住房保障辦公室:

九洲環宇1811房間 咨詢電話:88119706

鍾樓區住房保障辦公室:

西橫街2號 咨詢電話:86801150

戚墅堰區住房保障辦公室:

成濟路68號 詢電話:88772244

武進區住房保障辦公室:

延政路行政中心西建設苑 咨詢電話:86310425

新北區住房保障辦公室:

太湖路府琛花園1—11號 咨詢電話:85127637

常州市房產管理局住宅產業發展處: 85682875

㈣ 常州經濟適用房補貼

條件是:
常州市市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指南
一、補貼對象
符合我市市區(鍾樓區、天寧區、戚區、新北區、武進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的保障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一在本市實際居住,且具有市區(武進區、新北區、鍾樓區、天寧區、戚墅堰區)城鎮常住戶口3年以上;
二已婚(含離異或喪偶並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以上的單身未婚家庭;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8平方米(含);
四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440元(含)以下。
二、補貼標准
2009年補貼標准為每戶8萬元。
三、房源保障
由市房產管理部門在市區普通商品房開發項目中籌集房源,建立市區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信息庫,定期發布,提供給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選購。
四、實施程序
一申請登記。申請家庭憑身份證、住房情況證明等相關材料到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辦公室申請登記,如實填寫《常州市市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審核表》,並按《審核表》的要求到相關部門簽章。
二審核發證。天寧、鍾樓、戚區的申請家庭經走訪調查並初審後進行社區公示。經初審或社區公示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所在區住房保障辦公室通知申請家庭並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公示無異議的由市房產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家庭提供情況進行復審,對復審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予以登報公示,公示期為7天。自收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公示無異議的申請家庭,由市房產管理局發給《常州市市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格認定書》,並建立申領貨幣補貼家庭(個人)檔案。
武進、新北區申請家庭的申請、審核、公示、發證、建檔由所在區負責。金壇、溧陽參照執行。
三自主購房。領取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格認定書的保障對象,應在發證之日起3個月內在市區(含武進、新北區)范圍內自主選擇購買新建成套普通商品房一套。3個月內未購買住房的,補貼資格認定書作廢,今年不再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政策。
四發放補貼。天寧、鍾樓、戚區的申請家庭,由開發建設單位填寫《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發放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常州市市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格認定書》、《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合同》、《申領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授權委託書》到市房產管理局辦理補貼發放手續。市房產管理局對提交材料核准收件後,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開發建設單位指定的銀行帳戶。開發建設單位應在出具的購房發票備注欄中註明貨幣補貼金額。
武進、新北區申請家庭貨幣補貼的辦理、審核、發放由所在區負責。金壇、溧陽參照執行。
五、相關政策、規定
一符合條件的家庭,每戶只能享受一次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二本方案施行前已申請並簽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的家庭,不再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政策。
三利用貨幣補貼購買的房屋,其產權性質為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其房屋所有權證上應標注「經濟適用住房」字樣,並註明享受貨幣補貼金額。通過貨幣補貼購買的住房上市交易時,須全額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款項;也可由產權人全額退回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款項後,變為完全產權。
四申請家庭在簽訂購房合同時,申請人必須是房屋產權人,如有房屋共有產權人,則房屋共有產權人必須是申請審核表中的人員。
辦理地址及咨詢電話:
天寧區住房保障辦公室:
九洲環宇1811房間 咨詢電話:88119706
鍾樓區住房保障辦公室:
西橫街2號 咨詢電話:86801150
戚墅堰區住房保障辦公室:
成濟路68號 咨詢電話:88772244
武進區住房保障辦公室:
延政路行政中心西建設苑 咨詢電話:86310425
新北區住房保障辦公室:
太湖路府琛花園1—11號 咨詢電話:85127637
常州市房產管理局住宅產業發展處:85682875

㈤ 常州買房限購令什麼時候下來,常州房價以後怎麼發展啊 ,有用的意見

2011.2.19
南京市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
2011-02-19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省政府辦公廳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蘇政辦發[2011]9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南京市政府辦公廳於2月19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寧政辦發[2011]17號)。主要內容如下:

一、高度重視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一)提高對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認識。深入學習領會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轉型創新跨越發展和建設人民幸福城市的高度,充分認識深化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重要性、緊迫性,全面落實住房保障目標任務,認真執行住房信貸、稅收、限購等相關政策,努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努力控制新建住房價格。根據我市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二、加快實施「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進一步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條件

(三)全面啟動實施《南京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2011—2015年)》。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前期准備工作,確保建設規模和工程進度,完善基礎設施配套。今年新開工建設經濟適用住房600萬平方米、竣工300萬平方米;儲備廉租住房1800套;建設中低價商品房40萬平方米;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含人才公寓,下同)50萬平方米。積極做好危舊房與工礦棚戶區改造、老舊小區整治出新工作,完成80萬平方米危舊房與工礦棚戶區改造,整治房屋800幢、出新小區70個。

(四)統籌協調推進保障房建設。加快實施1000萬平方米安居工程,重點推進邁皋橋、花崗、岱山、上坊四大片區保障房項目建設。結合《南京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和各城市功能板塊建設需要,啟動新一輪1000萬平方米保障房規劃建設工作。各相關部門和區政府要做好保障房建設管理服務工作,完善工作機制、優化審批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加快建設進度、確保工程質量。

(五)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體系。根據「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設步伐,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度,繼續建設經濟適用住房、中低價商品房、拆遷安置房,加快形成完善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的住房體系。出台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多渠道建設籌備公共租賃住房,相關區政府和工業園區要落實好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計劃。

三、認真執行差別化信貸稅收政策,進一步合理引導住房需求

(六)認真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七)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八)加強房地產稅收征管。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和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加大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堅決堵塞「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

(九)進一步合理引導住房需求。對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新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市區內向其銷售住房。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在銷售住房時,有義務向購房者宣傳我市限購政策。

四、增加土地有效供應,進一步嚴格住房用地管理

(十)堅決落實好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賃房、拆遷安置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繼續按「限房價、競地價」方式落實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進一步完善土地出讓方式,積極開展普通商品房項目配建保障房試點工作。在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努力做到應保盡保。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堅決糾正,嚴肅查處。

(十一)增加土地有效供應。積極完善待出讓土地的基礎設施,形成有效土地供應,促進住房開發建設。充分保障土地供應,今年計劃供應商品住房用地500公頃。加強對企業土地市場准入資格的審查。

(十二)繼續加強土地供後管理。對已供房地產開發用地,超過兩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的,必須按照閑置土地處置的相關規定處置到位。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五、加強市場監管,進一步強化新聞輿論引導

(十三)繼續加強商品房市場監管。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現場銷售進度須與網上房地產信息一致。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戶、專款專用」,保護購房者權益和防範金融風險。

(十四)加強中介和租賃市場監管。認真落實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進一步強化中介市場、房屋租賃管理,繼續加強存量房交易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進一步規范房地產經紀行為,加大房屋租賃市場的政策引導。

(十五)加強價格秩序監管。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須明碼標價、「一套一標」;申領預售許可證應當申報價格,且開盤價格應與申報價格一致,申報價格3個月內不得調高,3個月後需要調高的必須重新申報。

(十六)強化新聞輿論引導。加大對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的宣傳力度,引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銷售、消費者理性消費。對製造、散布虛假房地產信息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市宣傳、發改、住建、國土、規劃、財政、稅收、社保、工商、物價、統計、公安、民政、人行南京營管部等部門及各區政府要迅速統一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決策部署,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市場監管,切實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溧水縣和高淳縣參照本通知執行。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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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在常州用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一定要有一年的社保嗎

是需要有一年社保的繳存記錄的。

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

  1. 1984年中國開始對原有的退休金制度進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構建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統賬養老保險制度)框架;

  2. 該制度的目標只是為被保險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資替代率將逐步調低,從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3. 該制度在所有制方面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以體現公平與效率的結合;

  4. 該制度由企業和雇員共同負擔費用;

  5. 該制度實行隨收即付與積累相結合的財務制度;

  6. 基本養老保險金的給付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給付條件是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社保的特點:

  1. 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2. 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3.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4. 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5. 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備註: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㈦ 常州市目前廉租房每平方米是多少錢

請仔細閱讀下面第五、六、八條,我剛問市房管局要來的,希望可以幫助你。

2012年常州市市區廉租住房政策指南
一、申請條件(須同時滿足)
1、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3年以上;
2、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00元以下;
3、無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8平方米;
4、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5、依法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時需提供的材料(含原件和復印件)
1、申請表;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件、戶口簿;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
4、房屋所有權證或使用權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申請家庭住房情況的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主要為租金補貼和實物配租。
1、租金補貼,是指申請家庭在市區自主租賃能滿足其家庭生活需要並符合保障性住房標準的房屋,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發放貨幣補貼。
2、實物配租,是指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直接提供住房,並按照廉租住房的租金標准收取租金。
五、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標准
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標准為:每人補足20平方米(建築面積)。持有有效低保證或特困證的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補貼16元,其他家庭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補貼14元。單人家庭按1.5倍的標准補貼,二人家庭按1.2倍的標准補貼。
無房家庭享受全額補貼,每月可補貼額=20×每平方米補貼額×人數;
有房但面積不達標的家庭享受差額補貼,每月可補貼額=(20-人均現住房建築面積)×每平方米補貼額×人數;
保障家庭享受的最低補貼金額不低於無房單人家庭的補貼水平,每戶每月最低可享受租金補貼額為420元。
凡經審核可以享受租金補貼的家庭,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按規定為其建立家庭賬戶。租金補貼家庭賬戶只能用於租賃自住住房或者購買二手房、經濟適用房、普通商品房和拆遷安置房,達到改善居住條件的目的。
六、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制度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低保無房家庭、特困無房家庭可以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
享受實物配租的保障家庭,通過抽搖號等方式獲取選房順序號,在廉租住房房源庫中選擇需要的房源。申請人選定住房後,與市住房保障中心簽訂《常州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實物配租的租金按照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定的標准執行。廉租租賃住房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員對配租的住房不享有收益權、處分權,佔有權和使用權不得轉讓。實物配租家庭放棄當年選房資格的,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實物配租。
七、年審制度
廉租住房保障實行年審制度和退出制度。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應當定期向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變動等情況,區住房保障辦公室會同區民政部門對其申報情況進行復核。
年審後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家庭,可以繼續享受廉租住房政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家庭,應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停發租金補貼或退出實物配租的住房。
年審時間為每年的6月至10月,持有廉租住房證(實物配租或租金補貼證)的家庭到戶口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辦公室辦理年審手續。
未按期辦理年審手續的家庭,視作不符合廉租住房條件或自動退出,不再享受廉租住房政策。即使該家庭仍然符合住房保障政策,也必須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八、年審時需提供的材料
1、廉租住房證(實物配租證或租金補貼證)、有效的低保證(特困證)原件及復印件;無有效低保證(特困證)的家庭需出具有效的收入證明,其中有工作單位的需單位蓋章證明,無工作單位的需所在社區蓋章證明。
2、如家庭人口、住房有變化的,需提供相關證明。
辦公地址及咨詢電話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住房保障處:電話:85682882
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電話:86678129
天寧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地址:九洲寰宇1805房間;電話:88119706
鍾樓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地址:西橫街2號;電話:86801150
戚墅堰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地址:戚區行政中心服務大廳二樓;電話:88772244
新北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地址:衡山路8號新北區政府605-1室;電話:85127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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