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問北京市住房補貼政策是什麼
住房補貼相關政策問答
1.
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政策後哪些職工可以申請住房補貼?
答:無房和住房未達到規定的住房面積標準的職工,可以按規定申請住房
補貼。那些在實物分配住房體制下已經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
租或購建住房及通過各種補償購買住房,面積達到了規定面積標準的職工,是
不能領取住房補貼的。
2.
什麼是無房職工,什麼是住房未達標職工?
答:無房職工是指夫婦雙方均未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
或購建住房及未通過各種補償購買住房的職工。職工個人出資全額購買經濟適
用住房,並且未享受過其它福利房,也算無房戶。
住房未達標職工是指職工夫婦雙方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和售價承
租或購建的住房及通過各種補償購買的住房(個人全額出資購買的經濟適用住
房除外)經核定後的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
3.
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準是多少?
答:科級以下
60
平方米;正、副科級、
25
年(含)以上工齡的科員、辦
事員
70
平方米;副處級、
25
年(含)以上工齡正、副科級
80
平方米;正處級
90
平方米;副局級
105
平方米;正局級
120
平方米。
4.
哪些住房面積核定為職工的住房面積?
答:
(
1
)職工及其配偶按規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標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
房改成本價、標准價(含標准價優惠)購買或集資購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為職
工住房面積。
(
2
)
職工及其配偶按高於當年房改成本價集資購建住房或購買安居
(康居)
住房的,其購建住房面積減去扣除面積部分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扣除面積
=
(職工購建房款
-
職工按當年房改成本價規定購房實付房價款)
÷與所購住房同
地段經濟適用住房價款×集資購建住房面積。
例如某職工為副局級,有兩套住房,一套
60
平方米,按房改成本價購買,
另一套按每平方米
3200
元集資建房
100
平方米,夫婦工齡和為
50
,同地段經
濟適用房價為每平方米
4000
元,扣除面積
=
(
3200
×
100-
按房改成本價購房房
價
款
)
÷
(
4000
×
100
)
×
100=57.5
平
方
米
,
則
該
職
工
的
核
定
面
積
=100+60-57.5=102.5
平方米。
(
3
)職工承租公房
(含標准租私房)危改回遷的,其回遷住房中按房改成
本價購得的面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例如:某職工原承租
20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公有住房。後該地區危改拆
遷。按照回遷協議,分配其二居室一套,建築面積
70
平方米。按照京政辦發
„
2000
‟
19
號文規定,原建築面積部分(即:
20
平方米)按房改成本價購買,
並享受規定的優惠政策;
超出原面積部分,
但未超過人均
15
平方米以內的部分,
(即:
15
平方米×
3
人
-20
平方米
=25
平方米)
,按房改成本價購買,但不享受
相關優惠政策;
超出人均
15
平方米以外部分
(即:
70
平方米
-15
平方米×
3=25
平方米)
,按經濟適用房價購買。
核定面積時,
該職工按房改成本價購買的前兩部分面積,
即:
20
平方米
+25
平方米
=45
平方米,核定為其住房面積。
(
4
)兩個(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價格購買公有住房的,
住房面積按
職工居住的居室面積和應分攤的面積之和核定。
(
5
)
公房承租人夫婦雙方去世後,
同住人經房屋產權單位同意並按規定辦
理租賃變更手續成為承租人的,核定為變更後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積。
(
6
)
職工及其配偶申請承租或購買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
住房面積合並計
算。
(7)
職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納供暖費等原因現承租人或購買
人轉為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名下的,核定為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面積,不核
定為其子女、父母或其他人的住房面積。
(
8
)
職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
住房現承租人或購買人無
論是職工及其配偶,還是其子女,原則上核定為職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積,超
出住房面積標準的部分可核定為子女住房面積。
(
9
)
職工及其配偶承租或按房改優惠價購買軍產房的,
應核定為住房面積,
其中承租的不可售公房騰退後,可按有關規定申領住房補貼。
(
10
)職工夫婦雙方已按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購)價承租或購建住
房的,其陽台建築面積的
50%
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復式結構的閣樓其建築面
積的
70%
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獨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5.
高層住宅的面積如何核定?
答:職工住房核定面積按建築面積計算。承租住房的,按實測面積計算,
也可以按租賃合同上註明的住房使用面積乘以
1.333
折算成建築面積;購買住
房的,按產權證上註明的建築面積計算。
職工現住高層住宅,採用實測方法計算建築面積的,在扣減
10%
的建築面
積後作為核定面積;採用使用面積乘以
1.333
折算成建築面積的,核定面積不
減少
10%
。
6.
職工在京外有住房,其住房面積如何核定?
答:職工及其配偶京外已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購)價承租或購建住房
的,按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平均價格與北京市全市商品住宅
平均價格之比乘以京外住房核定面積。具體計算公式為:職工住房面積=住房
所在地商品住宅平均價格÷北京市商品住宅平均價格×京外住房建築面積。
7.
職工及其配偶領取住房補貼後住房狀況發生變化引起住房面積增加的,
其住房補貼如何處理?
答:
職工及其配偶領取住房補貼後住房狀況發生變化引起住房面積增加的,
應由職工及其配偶所在單位按規定重新核定面積計算住房補貼額,多餘部分應
退回單位。
8.
職工繼承父母以房改成本價購買的住房,是否核定其面積?
答:職工以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9.
夫婦離異後,未取得住房的一方,可否作為無房職工享受住房補貼?
答:夫婦離異後,盡管一方未取得住房,也不能作為無房職工享受住房補
貼。這是因為夫婦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在住房實物分配體制下承租或按房
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事實上已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視為雙方都享
受了房改優惠政策。離異後一方雖然未取得住房,但住房已作為家庭共同財產
在夫妻二人之間進行了分配,因此應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承租或購買的公有住
房核定為夫妻二人的住房。離異前承租或已購公有住房已經達到本人住房補貼
面積標準的,不得再享受住房補貼;離異前已購公有住房沒有達到本人住房補
貼面積標準的,可以享受差額住房補貼。
10.
職工離異後又再婚的,如何核定面積?
答:職工婚姻狀況有二次以上變化的,按第一次離婚前夫婦雙方以含有國
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核定住房面積,職工以後在婚姻
變化過程中與有房職工結婚的,有房職工已按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
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職工因其它原因以含有國家或單
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例如:
職工甲離婚前與原配偶乙共同承租
60
平方米單位公有住房,
離婚後
該住房由乙繼續承租居住,
後職工甲與職工丙再婚,
職工丙婚前承租
50
平方米
米住房。
二人再婚後單位又分配
80
平方米公有住房。
計發住房補貼時,
職工甲
的住房面積核定為:
60
+
80
=
140
平方米;職工乙的住房面積核定為:
60
平方
米;職工丙的住房面積核定為:
50
+
80
=
130
平方米。
11.
職工
2003
年
9
月
9
日(含)後與有房職工結婚,如何核定面積?
答:職工在
2003
年
9
月
9
日(含)
078
號文印發後與有房職工結婚,有房
職工已按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
房面積。
如:某職工
1999
年元月
1
日參加工作,屬無房戶,
2004
年結婚,配偶屬
有房職工,該職工仍按無房職工發放住房補貼。
12.
承租或已購公房職工是否可以通過選擇退房再享受住房補貼?
答:職工承租除不可售公房外的其它住房,或已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有住房
後,原則上不能退房再享受住房補貼。
13.
軍隊公寓房如何核定住房面積?
答:
軍隊轉業復員及其他地方人員住用軍隊公寓房的,
在計發住房補貼時,
其住用的軍隊公寓房不核定職工住房面積。須填寫《北京市職工住用軍隊住房
情況調查表》
,由所在部隊團級以上單位予以確認。
14.
軍隊非公寓房如何核定住房面積?
答:軍隊轉業復員及其他地方人員住用軍隊非公寓房的,按相關文件核定
住房面積。
軍隊非公寓房指:軍隊經濟適用房、現有住房、集資房,商品房等。
15.
職工在軍地均有住房的,如何核定住房面積?
答:職工兩處或兩處以上住房面積合並計算。其中,其住用的軍隊住房屬
於公寓房的,不核定職工住房面積,須填寫《北京市職工住用軍隊住房情況調
查表》
,
由所在部隊團級以上單位予以確認。
住用軍隊非公寓住房及地方住房按
我市相關政策核定面積。
16.
如何界定軍隊轉業復員人員在部隊期間是否已享受住房補貼?其住房
補貼如何發放?
答:軍隊轉業復員人員或其配偶申請住房補貼,均應填寫《北京市職工住
用軍隊住房情況調查表》
,
表中「是否已享受住房補貼」
欄中填寫了「已領取住
房補貼或住房補貼已記賬」
的,
可界定為轉業復員人員在部隊已享受住房補貼。
屬於無房職工的,職工住房補貼應從調入單位起薪之月起開始計發;屬於未達
標的,按我市未達標的政策計算的住房補貼額與部隊補貼的差額計發。在部隊
期間沒有享受住房補貼的,按我市相關政策計發。
17.
職工(或其配偶)部隊在京外的,如何調查其住用軍隊住房情況?
答:職工(或其配偶)部隊在京外的,為了方便職工申報住房補貼,減少
不必要往返路途,職工(或其配偶)可將《北京市職工住用軍隊住房情況調查
表》郵寄或傳真給原部隊,原部隊按要求簽字蓋章後,傳真到職工所在單位,
單位可憑軍隊簽字蓋章的《北京市職工住用軍隊住房情況調查表》傳真件先行
辦理申報,待收到原件後存檔。
18.
軍隊轉業復員人員因原部隊改編、撤銷等原因,簽字蓋章困難的如何
Ⅱ 住房補貼哪去了
可採用三種方式發放住房補貼。所欠的住房補貼,並按銀行公布的定期額利率計算補交利息。一次性發放住房補貼,有一個發放順序問題。這需要由職工所在單位依據職工申請購房的時間,本人負擔購房交款 的先後、多少、參加工作的早晚、貢獻大小、住房困難等因 素計分排隊。
1、一次性補貼方式,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對申請領取一次性補貼的職工應當有工作年限的規定,原則上為 25年。
2、按月補貼方式,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一般為 25 年)內,按月計算,存入個人賬戶,在職工買房時領取。
3、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辦法。按一般職工(辦事員)住房面積標准,按月計發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其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至於哪個城市選擇何種發放方式,可由市(縣)人民政府從本地實際出發,結合可劃轉用住房補貼的資金狀況,選 擇住房補貼的發放方式。各企業的住房補貼發放方式,可曲 職工代表大會提出,報經當地住房制度改革主管部門批准後施行。
如某市住房補貼採取一次性發放的做法。無房職工或住房未達標的職工,其25年工作年限內應享受的住房補貼,在 職工購買住房時一次性發放。
職工購房時,其工齡已達(或超過)25 年的,住房補貼 一次結清發放。若職工工齡不足 25 年,職工提出買房時,也可發給其 25 年的住房補貼。其中,提前發給的住房補貼作為 職工負債,須用職工購房後的工齡逐年沖銷。比如,某職工25年的住房補貼為10萬元,該職工提出買房,其工齡只有15年,按理只能領取6萬元的住房補貼。為支持職工買房,單位可提前發給其4萬元的住房補貼。這4萬元作為職工對 單位的負債,將在今後 10 年中逐月扣回。如若職工工作年限不足25年時,因個人要求調離單位可被單位辭退時,須歸還所欠的住房補貼,並按銀行公布的定期額利率計算補交利息。
一次性發放住房補貼,有一個發放順序問題。這需要由 職工所在單位依據職工申請購房的時間,本人負擔購房交款的先後、多少、參加工作的早晚、貢獻大小、住房困難等因素計分排隊。
Ⅲ 住房補貼怎麼計算的啊
計算標准:
1999年至2004年的職工,按當月標准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0.66);2005年1月1日以後的實行定額發放: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
另外,無房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標補貼,僅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發放;級差補貼則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後,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後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與晉升前的差額一次性補貼。
(3)市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Ⅳ 申請住房補貼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生活;
2.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具體標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會公布的標准執行。
3.未享受過政府優惠性住房政策。
4.取得《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認定證明》(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標准為家庭成員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於1893元)。
申請的流程:
1.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結(離)婚證、已按要求填報好的《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審批表》或《長沙市廉租住房申請審批表》以及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請人憑公安部門出具的家庭人口、戶籍及年齡狀況證明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申請辦理家庭住房狀況證明(以下簡稱《住房狀況證明》。
3.申請人憑公安部門出具的家庭人口、戶籍及年齡狀況證明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申請辦理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證明,經社區調查評議、街道審核、區民政部門審批,符合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條件的,由區民政部門出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證明》。
Ⅳ 關於住房補貼,具體怎麼辦理
申請范圍:
未享受住房實物分配的職工和享受住房實物分配但住房面積沒有達到標準的職工,由其所在單位統一申請。
受理地點:長豐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辦理程序:
1、單位持經房改及財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實行住房補貼的相關手續,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領取《長豐住房補貼單位登記表》(附表一)、《長豐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印鑒卡》。
2、單位將填妥的《長豐市住房補貼單位登記表》、《長豐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印鑒卡》加蓋公章交資金中心,資金中心審核無誤後為其開立帳戶。
住房補貼匯繳
匯繳要求:
單位應當按月足額為職工交存住房補貼,並在發薪日後五日內(遇節假日順延),到資金中心辦理具體交存手續。
受理地點:長豐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辦理程序:
(一)無變動匯繳
1、單位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交存單》(附表二)一式三聯;
2、非市財政撥款單位需同時簽發轉帳支票。
(二)變動匯繳單位根據職工及其住房補貼變動情況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變動清冊》(附表三)一式三份,並據此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交存單》。
單位交存總額變動的原因:
1、新增職工;
2、職工住房補貼標准發生變化;
3、單位因故暫不為個別職工交存住房補貼而對其進行封存;
4、單位對原封存的職工進行啟封,重新為其交存住房補貼;
5、職工因離退休、出國出境定居、調離本市、死亡及不再具備獲得住房補貼條件等原因引起銷戶的;
6、職工調出當單位發生職工調出時,除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變動清冊》外,還應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轉移通知書》(附表四),交資金中心辦理調出手續。
7、職工調入當單位發生職工調入時,除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變動清冊》外,還應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轉移通知書》,辦理調入手續。
住房補貼補繳
補繳條件:
1、新增職工未按時交存住房補貼;
2、職工住房補貼標准變化而未及時補足交存;
3、單位因故漏交部分職工住房補貼。
受理地點:長豐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辦理程序:
1、單位應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交存單》和《長豐市住房補貼補交清冊》(附表五)。到資金中心辦理補交手續。
2、非市財政撥款單位還應據此簽發轉帳支票。
住房補貼繳存單位賬戶更名
申請條件:
單位因故發生名稱變更,應對原單位住房補貼帳戶及時辦理更名手續。
受理地點: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辦理程序:
1、單位應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單位登記項目變更表》(附表六)向資金中心提出更名的申請。並附相關更名的證明文件交資金中心審核。
2、資金中心對《長豐市住房補貼單位登記項目變更表》審核無誤後,作單位更名處理。
3、單位應在資金中心重新留存住房補貼單位帳戶的印鑒。
住房補貼繳存單位銷戶
申請條件:
單位因故被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破產時,應對原單位住房補貼帳戶辦理銷戶。
受理地點:長豐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辦理程序:
1、單位應依據銷戶前單位名下所有職工個人帳戶內的累計住房補貼余額,填寫《長豐市住房補貼單位銷戶審批表》(附表七)。並附相關證明材料交資金中心審核。
2、資金中心對《長豐市住房補貼單位銷戶審批表》審核無誤後,辦理有關銷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