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2011年揚州經濟適用房申購條件的疑問
你可以自己對照著實施細則
2011年度市區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完善經濟適用住房保障體系,解決市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按照市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民生推進幸福揚州建設的意見》(揚發[2011]1號)和《市政府關於下達2011年為市區人民辦實事事項的通知》(揚府發[2011]1號)要求,根據《<關於進一步解決市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實施意見>的補充意見》(揚府辦發[2010]70號)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保障對象
2011年度市區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為:人均月收入在1050元及以下、申報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8㎡及以下、具有市區常住戶口5年及以上的家庭。其中已購買或享受過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危解困房、集資合作建房、定銷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享受低收入家庭購房政策性補貼或租賃補貼。
二、保障形式
2011年度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採取實物供應、低收入家庭購房政策性補貼和租賃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實施保障。
(一)實物供應
2011年計劃供應經濟適用住房1000套,其中二人及以下戶(60-65㎡)100套,三人戶(70-75㎡)300套,四人及以上戶(90㎡)600套,房源安排在佳家花園三期;經審核公示確認後超過各種戶型套數的家庭輪候至下一年度。60-65㎡戶型安排多層,70-75㎡、90㎡兩種戶型安排中高層。供房期限為自簽訂購房協議之日起,多層12個月,中高層18個月。
(二)購房政策性補貼
2011年市區低收入家庭購房政策性補貼標准為建築面積75㎡(一人戶為50㎡),補貼600元/㎡。取得《揚州市區低收入家庭購房政策性補貼憑證》後的家庭,在市場上購買成套普通住宅並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辦理補貼領取手續。具體補貼款計算如下:
(1)補貼對象屬無房家庭,購房面積不低於當年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按補貼標准建築面積75㎡足額補貼;低於當年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按實際購房面積計算補貼款,給予托底保障補貼33750元(450元/㎡×75㎡)。
(2)補貼對象租住直管公房的,必須退出公有住房,才可申請全額購房政策性補貼45000元(600元/㎡×75㎡)。
(3)補貼對象租住單位自管公房或購買過政策性住房的,申請領取購房補貼時,扣除其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補貼款。
(4)補貼對象擁有私房的(購買過房改房、安居房、解危解困房、集資合作房、定銷房或經濟適用房的除外),申請領取購房補貼時,扣除其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補貼款,給予托底保障補貼33750元。
通過購房政策性補貼購買的住房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取得《揚州市區低收入家庭購房政策性補貼憑證》的家庭,在憑證有效期內不得申請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2011年購房政策性補貼憑證有效期限1年,2011年前取得的購房政策性補貼憑證按原有效期執行。
(三)低收入家庭租賃補貼
2011年低收入家庭租賃補貼按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3.5㎡(建築面積18㎡),14元/人?㎡?月的標准發放。對於符合租賃補貼保障條件的家庭,人均現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市區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按面積差發放租賃補貼(已購買或享受過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危解困房、集資合作建房、定銷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面積必須扣除),每戶不少於189元/月。
上述(一)、(二)、(三)項所明確的保障形式,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只能選擇一種。
三、保障條件的確定
(一)關於家庭的確定
在本市市區實際居住的一對夫婦為一個家庭;兩代以上共同居住的,可按一對夫婦為一個家庭分戶計算。
(二)關於家庭人口的確定
1、家庭人口以居住戶口中具有法定贍養、撫養及扶養關系的人數計算。共同居住且他處無住房的直系親屬、正在服兵役的未婚子女、與家庭中成員有婚姻關系的現役軍人、在外地讀書的未婚子女、正在服刑人員作為家庭人口計算。
2、申請人戶口中掛靠的非直系親屬,父母(或子女)已購買或享受過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危解困房、集資合作建房、定銷房或住房面積達到經濟適用房申購標准線以上的同住人口不計入家庭人口。
(三)關於人均住房面積的確定
1、住房面積按照申請家庭全部住房面積合並計算,家庭成員的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待入住的拆遷安置住房(含已領取拆遷貨幣補償款的)計入申購家庭住房面積。
2、申請人夫妻雙方系獨生子女的,其中一方父母的一套私房建築面積超過100㎡或兩套以上私房建築面積合計超過90m2的計算房屋面積;申請人夫妻中一方非獨生子女的(社區、街辦證明),非獨生子女一方的父母私房可不計算房屋面積。
申請人夫妻的已婚子女是獨生子女的,其獨生子女夫妻的一套私房建築面積超過100㎡或兩套以上私房建築面積超過90m2的計算房屋面積;非獨生子女的,則按申請人確認的一個子女(社區、街辦證明)的家庭私房計算房屋面積。
申請人夫妻的子女屬於未婚的(女30周歲以下、男35周歲以下),其子女的私房計算房屋面積。
3、違章搭建的棚戶,租、借住的私房不計入申購家庭住房面積。
(四)關於家庭人均月收入的確定
申請家庭人均月收入由民政部門出具的《揚州市市區城市低收入家庭情況審批表》證明。
(五)關於家庭常住戶口的時間確定
家庭戶口計算時間自遷入市區時間起算,中途因其它原因遷出或遷入可連續計算常住市區戶口時間。
(六)關於特殊情形的確定
1、申請人系大齡未婚的(女30周歲以上、男35周歲以上)可按一個家庭單獨申請保障。
2、申請人因離婚成為單身家庭的,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時間從離婚之日起須滿3年(一方根據離婚協議約定或法院判決書判定帶未成年子女居住生活的,不限定年限)。
3、申請人因特殊情況將原自住房屋出售,現成為低收入無房家庭(符合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條件),且未享受過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危解困房、集資合作建房、定銷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時,原自住房屋出售後至申請時滿5年的,其已出售房屋面積不計入家庭住房面積。
四、申請審核程序、所需提交的資料及截止時間
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資格申請由社區、街辦初審,區住房保障部門復審,市住房保障中心審核並公示後認定,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持戶口簿、身份證、民政部門出具的《揚州市市區城市低收入家庭情況審批表》及其他材料向所在社區提出申請,填寫《揚州市區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或《揚州市區低收入家庭購買住房政策性補貼申請表》或《揚州市區低收入家庭租賃補貼保障申請表》;
(二)社區、街辦進行初審並在各社區張榜公示,公示期限7天,經公示符合條件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簽署審查意見,連同申請材料一起報市住房保障中心審核;
(三)市住房保障中心對申請家庭的材料進行審核、公示,公示期限10天,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對申請實物供應的家庭,發放《揚州市區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認定通知書》,並確定限購面積;對申請購房政策性補貼的家庭,發放《揚州市區低收入家庭購房政策性補貼憑證》;對申請租賃補貼的家庭,次月開始發放租賃補貼。
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保障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家庭成員戶口簿(夫婦戶口異地的需提交結婚證);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市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的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揚州市市區城市低收入家庭情況審批表》;離異、住房等有關證明。
申請實物供應的家庭,在搖號供應前家庭成員發生變化(死亡、離婚等),由市住房保障部門重新審核申請家庭資格,不符合者取消資格。
(四)2011年度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實物供應保障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10月31日。
五、實物供應方法和價格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根據家庭人口原則上應選擇相應的戶型面積,如申請人家庭居住確有困難的,可申請跨檔購買,但必須在申請登記時簽字蓋章認可,在進行審核、公示、確認程序過程中不得變更。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採取搖號定序、抽簽定房的方法。按60-65㎡、70-75㎡、90㎡三種戶型分別搖號、抽簽。搖號前由專家鑒定電腦程序並出具鑒定結論,將經資格認定的申購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作為基礎資料輸入電腦,列印申購人名單後,由申購人代表將名單三次打亂。通過電腦現場分別搖出抽簽順序號,在核定申購人身份基礎上,再由申購人按順序號先後抽出將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具體地點、樓幢、室號,抽出的地點、樓幢、室號由申購人簽字確認,主持人當場公布抽簽結果。未抽中的申購人將按2011年的搖號順序在2012年經濟適用住房供應過程中優先抽簽。
搖號、抽簽認購期間申購人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親臨現場。申購人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託他人代理,受託人必須持有經公證的委託書和委託人、受託人的身份證。搖號、抽簽認購過程由公證人員現場公證。
申購人在參加經濟適用住房搖號定序、抽簽定房認購活動結束後,在與揚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簽訂購房協議之前,可本著自願原則,自行調換抽簽確定的房源,雙方需簽訂調換房屋協議,並登記備案,互換由搖號抽簽取得的2011年度揚州市經濟適用住房認購確認單,憑調換協議和調換後取得的確認單,與揚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簽訂購房協議。
2011年度申請的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按交房時物價部門核定價格執行。跨檔購買超標准戶型面積的,在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房屋基準價格基礎上,跨一檔增加500元/㎡,跨兩檔增加800元/㎡。申購人通過搖號、抽簽取得2011年度經濟適用住房認購確認單後,與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簽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協議時,60-65㎡、70-75㎡、90㎡三種戶型分別預交定金5萬元、7萬元、10萬元人民幣。
六、實物供應中關於租住公房的退出和房屋面積合並計算問題
(一)租住直管公房的(包括院落內違章搭建的房屋)一並退給市直管公房管理處,憑市直管公房管理處出具的退出直管公房證明,才能領取經濟適用住房鑰匙。
(二)租住單位自管公房的,原則上要求退出單位自管公房,若不能退出的,其居住公房面積與申購的經濟適用住房面積合並計算。
(三)擁有私有房屋的,在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將私有房屋面積與申購的經濟適用住房面積合並計算。
退出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公房的,享有3個月的騰讓期,在領取經濟適用住房鑰匙時,將一次性獲得每戶1800元的租房補貼。
申請人退出居住的公房時,如需裝潢評估,經本人申請,由市直管公房管理處委託符合資質要求的評估公司進行價格評估。
七、實物供應中視作自動放棄處理的情形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申購資格認定後,不參加搖號定序、抽簽定房的;或通過搖號、抽簽確認後,在規定時間內不簽訂購房協議、不按規定繳購房款的,均視作申購人自動放棄。自動放棄的申購人,可按政策規定重新申請享受低收入家庭購房政策性補貼或租賃補貼。
八、經濟適用住房保障的管理
嚴格執行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保障「三審兩公示」的辦理程序,嚴把准入關。對偽造申請材料、騙購經濟適用住房或申領購房政策性補貼的對象,取消保障資格,5年內不得申請各類住房保障;對於已經享受低收入家庭租賃補貼保障的家庭,市住房保障中心年底前對照今年低收入家庭租賃補貼保障條件進行年審,如不再符合保障條件,市住房保障中心停止租賃補貼發放。
九、附則
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住房保障處負責解釋。
㈡ 揚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怎麼樣
揚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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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揚州市申請廉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今年,市區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申報條件在保持申報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8㎡(使用面積13.5㎡)及以下、具有市區常住戶口5年及以上的住房困難家庭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在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的確定上,從2011年的人均月收入700元,調整到850元。 已享受過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危解困房、集資合作建房、定銷房、經濟適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遷(搬遷),符合實物配租保障的家庭,只可申請租賃補貼。
㈣ 揚州公租房如何申請(具體在什麼部門,怎麼申請,申請的條件),申請需要什麼材料
你好
(一)具有本地戶籍,並符合現行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條件;(二)經過審查,已取得住房保障資格;(三)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含政府補貼購房);(四)政府和相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據了解,城市居民公租房優先供應的對象為,城市中等偏低收入當中的低收入無房家庭。
申請承租城市居民公租房應當以戶為單位。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婚(35周歲以下)子女應當作為家庭成員同時申請。取得「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符合申請配租城市居民公租房現行條件的,可憑「住房保障核准通知單」到各區住房保障辦公室(設在各區住建局)辦理申請配租城市居民公租房的確認登記手續。
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和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對申請家庭的住房情況進行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並適時配租。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將根據房源情況和各類申請家庭的數量等,及時制定並公布城市居民公租房批次的配租方案,並對擬配租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