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天津市公務員事業單位住房補貼政策還起作用嗎
天津市只要還有這個政策,那麼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都可以繼續享受的
『貳』 試用期辭職要歸還單位提供住房補貼嗎
試用期辭職是否要歸還單位提供住房補貼,根據勞動合同約定。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准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叄』 大學生申請住房補貼後以後還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嗎
申請了住房補貼不影響申請經濟適用房,只是申請經濟適用房以後再取消住房補貼。
『肆』 住房補貼不屬於住房公積金,是個人的收入,為什麼被打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還得用公積金提取程序
你這個說法是不成立的,住房公積金說起來也可以算個人收入啊,那為什麼要走專提取的程屬序呢?住房補貼不屬於住房公積金,因為住房補貼不是法定的,不具有強制性,不能直接歸並為住房公積金;但住房補貼的繳存、支取、貸款等業務都可以參照住房公積金來執行,那走公積金提取程序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了。有房貼的單位不多,知足吧!
『伍』 住房補貼可以用來按月還貸么
市民只要在公積金繳存帳戶里有12個月余額,並在此前公積金還款中不存在逾期還款,且信用記錄良好,均可聯系自己的商業貸款經辦人,與銀行簽訂一份這樣的《委託協議書》,就可以申請逐月還貸。
不僅公積金能按月還貸,住房補貼也能與公積金一起進行「捆綁式」按月還貸。在銀行的《委託協議書》中,有委託人個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住房補貼帳戶一欄。
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市民只要如實填寫,並選擇「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公積金貸款」,那麼就完成了公積金與住房補貼一起按月還貸的申請程序。
(5)住房補貼用還嗎擴展閱讀:
補貼對象:
1、企事業單位的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
2、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補貼額度:
1、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
2、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
『陸』 公積金貸款了,住房補貼可以還月供嗎
能用,你的那個住房補貼就是叫補充公積金賬戶,你只要去你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代扣協議就能每月自動扣款進行還貸了。帶齊全套證件和貸款合同、公積金卡,還貸用的借記卡等等。
『柒』 公積金貸款了,住房補貼可以還月供嗎
能用,你的那個住房補貼就是叫補充公積金賬戶,你只要去你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代扣協議就能每月自動扣款進行還貸了。帶齊全套證件和貸款合同、公積金卡,還貸用的借記卡等等。
『捌』 請問住房補貼能夠用於還房貸嗎
可以用於還貸,但是算貸款額度時不能計算在內。
『玖』 在南京用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買房,提取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時候,公積金是留13個月,住房補貼要不要留還
住房補貼不需要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