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年蘇州廉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廉租房申請條件:抄
1、申請人具有5 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請流程:
一、提出申請: 由廉租房申請人(戶主)持上述文件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廉租房申請。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領取填寫《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況核定表》,相關單位蓋章。
2、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5日內),並對申請家庭入戶調查,進行評議。
3、街道組織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單位初審公示(10日),街道鄉鎮提初審意見、配售方案(2個工作日)。
4、區縣復審申請資料、確定配售方案(5個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2個工作日)。
6、符合條件,進行搖號配租配售。
7、搖中,進行配租廉租房;未搖中,繼續輪候或取消資格。
2. 蘇州公租房申請條件 蘇州公租房怎麼申請和所需資料
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請資料: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
(1)單身/離異/喪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
(2)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房屋財產分割證明(法院判決);
(3)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申請社區發放)+近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
(2)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註明:單位地址、電話、聯系人);
(3)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區+街道核實後蓋章;
(4)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在校證明(註明:入學時間,全日制/自修,大專/本科,學制年限);
(5)就業年齡段居民,均須出具有無繳納社保、醫保憑證;
6、房產證明:
(1)戶籍地房產證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個人,房屋備案證明(居住地社區警務室辦理);
(3)借住親友房的家庭或個人,a.借住房屋的房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b.房主戶口以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c.居住地居委會開具借住證明(註明親友關系及時間)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
(1)如戶口與房產證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證明;
(2)本市戶口遷入滿一年,需提供遷出地相關房產證明及房主戶口首頁+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公租房申請
1、地街道或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請人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向工作單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進行登記,並填寫公租房申請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請。申請人員可以去房管局申請公租房。在申請的過程中需要滿足申請公租房的條件:並且攜帶:單位社保繳費證明、勞動合同、無房產證明(可以在房管局辦理)、身份證復印件、婚姻證明、戶口本復印件、XX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
3. 想咨詢下有關蘇州公租房或者廉租房的信息,望知情人士不吝賜教!!如有回復小弟感激不盡!!承蒙各位解答
參考資料:2010年10月25日發布實施的蘇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
蘇州市公租房保障對象為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等。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各類人群對住房保障的實際需求情況,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本地近期公共租賃住房的主要保障對象,有重點地分步實施公共租賃住房制度,並逐步擴大保障范圍。
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當地戶籍,並符合現行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條件;
(二)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政策,但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除外;
(三)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申請人及其家庭人員在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後,不再享受住房保障的租賃補貼政策。
新就業人員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有大中專院校畢業證,從畢業當月計算起未滿60個月;
(二)在本地有手續完備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並交納社會保險金;
(三)申請人及配偶在本地無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四)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有手續完備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並交納社會保險金;
(二)申請人及配偶在本地無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申請政府提供家庭型成套住房的申請人,應當是在本地居住就業並已有一定的年限;
(四)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申請承租城市居民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必須先按相關程序和規定申請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保障資格」。
已取得住房保障資格的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的政府機構設立的「住房保障窗口」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相關部門和機構應當按照本轄區住房保障的相關規定,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適時配租公共租賃住房。
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的,由其用人單位向所在地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提出申請。住房保障實施機構不受理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的個人申請。
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應當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予以登記;對經審核符合條件並已登記的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適時配租公共租賃住房。
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承租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申請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人直接向用人單位申請。
用人單位對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適時配租公共租賃住房。
4. 蘇州保障性住房未滿五年,不能過戶可以買嗎
不能過戶的房產是不可以購買的,沒有獨立的產權,不能過戶也不能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利。
依據《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四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5. 2020年蘇州市政府對有關住房保障方面有何新政策
20年蘇州市政府第有關住房保障是有限的政策
6. 蘇州申請公租房要什麼條件
蘇州申請公租房要的條件: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6)蘇州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公租房使用與退出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及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及其配套設施的維修養護,確保公共租賃住房的正常使用。
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維修養護費用主要通過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業服務設施租金收入解決,不足部分由財政預算安排解決;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維修養護費用由所有權人及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承擔。
第二十五條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及其委託的運營單位不得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質、用途及其配套設施的規劃用途。
第二十六條承租人不得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確需裝修的,應當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同意。
7. 蘇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蘇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3月,是蘇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絕對控股公司,2014年9月實現公司實體化運作,充分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民生實事工程的高度重視。公司以「建市民滿意的保障房」為工作目標,堅持做優做精,突出主業,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進度;堅持廉潔從業,清白建房,確保建成市民滿意的廉潔工程;堅持多元發展,開拓市場,確保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實現公司又好又快發展。
法定代表人:何靜清
成立時間:2012-03-31
注冊資本:103327.922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20500000079849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蘇州市南環東路10號1幢570室
8. 蘇州經濟適用房有什麼新政策
蘇州經濟適用房優惠政策單身未婚人士不能申購經濟適用住房。根據《實施辦法(試行內)》關於「申請購買容經濟適用住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並實行家庭成員全名制。申請人與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收養關系」的規定,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必須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單身未婚人士不能申購經濟適用住房。
對於二手房,這個絕對不會限制。以上的每個問題都是有關於經濟適用房產權和二手房產權的對比,對於我而言,大概了解到兩者之間的區別,當然二手房買賣交易的自由度相對大,申購經濟適用房則有諸多的限制,畢竟經濟適用房的目的不在於產生利益,而是造福於民。當然,經濟適用房產權和二手房產權之間依然存在許多不同之處,如果想了解,可以登錄國土局網站查詢了解。
9. 蘇州申請保障房到哪去申請
從4月份起,蘇州市將對住房保障對象進行住房保障資格年度審查。本年度住房保障資格審查主要有以下四類對象。對不同類別的住房保障對象將採取不同的年度審查方式。
據悉,這四類對象分別為:第一類對象:2009年4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各街道(區)住房保障窗口登記受理,已取得住房保障資格尚未保障的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或已實施廉租住房租賃補貼保障的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第二類對象:2009年4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各街道(區)住房保障窗口登記受理,已搖號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第三類對象: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保障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第四類對象:2010、2011年度已搖號取得保障性住房購房通知單尚未購房的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
對不同類別的住房保障對象將採取不同的年度審查方式。
(一)第一類對象
1.經審核取得的住房保障資格自申請受理之日起三年內有效,到期須重新申請住房保障。
2.此類家庭可在住房保障資格到期之月起到戶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窗口」重新提交住房保障的申請。程序和方法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與本家庭初次申請住房保障時相同。
3.此類家庭的住房保障資格到期後,將停止原有的住房保障方式。
4.此類家庭經受理審核重新取得住房保障資格,將按現行的住房保障政策實施相應的保障。
5.此類家庭不再申請住房保障或申請後經審核不符合現行住房保障條件的,將在住房保障資格到期後停止所有的住房保障方式。
(二)第二類對象
1.經審核取得的住房保障資格自申請受理之日起三年內有效,到期須重新申請住房保障。
2.此類家庭可在住房保障資格到期之月起兩個月內憑《公租房配租通知單》及申請人身份證到原戶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窗口」重新提交住房保障的申請。程序和方法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與本家庭初次申請住房保障時相同。
3.此類家庭的住房保障資格到期後,租賃補貼停止發放。經重新申請住房保障,審核後仍符合現行住房保障條件的,原配租資格繼續有效,租賃補貼自重新申請受理之月起接續發放,直至實際入住。
4.此類家庭逾期不再申請住房保障或經審核不符合現行住房保障條件的,取消住房保障資格,原配租資格同時取消,租賃補貼自住房保障資格到期之月起停止發放。
(三)第三類對象
1.此類家庭將採取不定期入戶年檢的方式進行。
2.此類家庭年檢不符合條件的處理方式按《蘇州市市區廉租住房保障實施細則》(蘇房改[2009]2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第四類對象
1.此類家庭辦理購房手續具體時間屆時由房屋開發商另行通知。
2.對此類家庭的現住房變動情況的審查將在近期實施,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負責組織。
3.此類家庭在購買保障性住房前,以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房屋必須計入家庭現住房面積,如已超過人均保障面積標准,或有其他不符合條件情形的,將取消其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資格。
請住房保障對象對照類別按相應方式進行年度審核,並在相應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以免失去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機會。
10. 蘇州住建局住房保障處處長是誰
蘇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處處長錢毓靜表示,通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整個提升了蘇州市居民的住房水平,經過五年的努力,預計有10萬戶的家庭的居住條件得到了本質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