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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保障網

發布時間:2020-11-26 05:53:27

❶ 房產局網上怎麼查詢商品房備案號

從2006年開始,所有買賣合同統一網上簽訂,網簽之前一般先進行草簽回,確定合同內容無誤,並答且沒有異議之後,再進行網上簽約。商品房網上簽訂後,開發商進行合同備案,經相關部門審核後取得備案號,列印出合同文本,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各持應拿的份數。合同簽約完畢後,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會返回一個06開始的9位數備案號,說明合同已經備案成功。可登陸當地房地產市場信息網,鍵入相關信息查詢合同登記備案情況。可在向開發商征詢經辦合同登記備案房產局後,親自前往該處了合同登記備案情況。如果您在網上查詢不到購房合同登記備案號,可能有兩個原因:可能是網上信息更新不及時,那麼只要延後幾天再查詢即可。可能是將合同編號當做合同登記備案號,不小心輸錯了號碼。

❷ 外地戶口在南京申請購買保障房具備什麼條件

購房人是外地購買房子的需要在那個地方有暫住證並住一年以上,而且專還要有收入屬證明。
1、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或者是其他身份證明;
2、戶口薄的原件和復印件,包括首頁、戶主、本人頁;
3、如果是已經結婚的,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4、如果是單身的,則要單身證明原件;
5、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相關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
6、相關部門要求的其它證明資料。
因為現在有不少城市都採取了限購的政策,如果不適本地戶口的話,可能會有一些限制,以長沙為例,如果您不是長沙本地戶口,就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❸ 南京公租房具體如何申請到哪個部門需要什麼材料

公租房的保障對象,以及其具體怎麼界定,是近兩年來大家關注的焦點。通知中表明,三內類人可以享受容公租房的保障: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

其中中等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80%左右,具體條件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正在逐步納入經適房制度保障,買不起經適房的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

新就業人員也首次有了明確界定,是指具有大中專學歷,工作不滿5年並在城市有穩定職業的人員。

外來務工人員是指在城市有穩定職業並在就業地居住一定年限的非就業地籍及的從業人員。

其中,公租房重點解決新就業人員初始工作和外來務工人員在就業地工作期間的租房問題。

❹ 南京保障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南京保障房之經適房申請條件
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南京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有:一、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經濟適用住房需符合下列情形:1、具有本市市區城市的常住戶口已滿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
二、除申購家庭夫婦外,下列家庭成員可以作為分攤家庭收入的人口:1、與申購家庭夫婦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2、正在服義務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讀書的未婚子女。
三、除申購家庭夫婦外,下列人員可以作為分攤家庭住房建築面積的人口:1、共同居住的他處無住房的近親屬及其家庭成員;2、正在服義務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讀書的未婚子女;4、原同戶籍的勞教或服刑人員。
四、下列房屋應當認定為申購家庭的住房:1、家庭成員的私有房屋;2、家庭成員承租的公有房屋;3、現實際居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4、因離婚失去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不滿2年的;5、家庭成員轉讓或被拆遷不滿5年的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6、已購買或已拆遷安置的房屋。
南京保障房之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南京公租房家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現行標准為家庭人均月收入
1700
元以下(含
1700元);
(二)住房困難標准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三)具有本市市區常住戶口滿五年。
申請家庭中如有成員戶籍沒有遷入本市江南六區或遷入不滿五年的,其成員應提供房產情況和住房保障的相關證明。
申請政府籌集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單位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單位不具備籌集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條件;
(二)申請企業在本市江南六區辦理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
(三)單位按時足額為職工繳存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四)單位勞動合同制員工人數在200人以上(含200人)或市級一般預算收入的納稅額在2000萬以上(含2000萬);
省、市機關、事業單位及不滿足上述條件的創業、創新型企業和其他單位,經市政府批准可以為本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申請政府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
南京保障房之廉租房申請條件
1.連續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且無住房;
2.年滿60歲的孤老;
3.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的家庭可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
註:符合城鎮拆遷補償最低標准並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遷家庭,本市無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請實物配租。家庭住房困難的市級以上勞動模範也可以申請實物配租。
南京保障房之限價房申請條件
(一)符合承租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二)具有本市戶籍,無房屋權屬登記、交易記錄的無房家庭(含離異單親家庭及已滿35周歲的未婚個人)。
(三)經相關部門認定符合承租政府投資建設的定向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人才。
申請人持《南京市保障性限價住房保障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向市住建委下屬的保障房管理機構(以下簡稱」保障房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戶口本和家庭成員身份證;
2、家庭成員婚姻狀況證明;
3、家庭成員的住房情況證明;
4、其他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❺ 從南京南坐地鐵到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怎麼走

公交線路:地鐵襲3號線 → 地鐵2號線,全程約11.5公里

1、從南京南站乘坐地鐵3號線,經過8站, 到達大行宮站

2、步行約220米,換乘地鐵2號線

3、乘坐地鐵2號線,經過2站, 到達上海路站

4、步行約740米,到達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

❻ 房產局屬於什麼單位下屬單位

一般來講,大多數市(縣)的房管局是一級局,屬政府直屬機構,由市(縣)政府管理。個別地方的房管局屬二級局,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理。

以南京市為例:

南京市政府直屬工作部門:

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民政局

南京市司法局 南京市財政局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 南京市環境保護局 南京市審計局 南京市統計局

南京市物價局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南京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南京市金融發展辦公室

南京市規劃局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 南京市綠化園林局

南京市交通運輸局 南京市農業委員會 南京市水務局 南京市商務局

南京市旅遊委員會 南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南京市體育局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南京市政府僑務辦公室

南京市政府外事辦公室 南京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南京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6)南京住房保障網擴展閱讀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直屬事業單位:

1、南京市房地產市場交易管理中心(南京市租賃管理辦公室)

2、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

3、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處(南京市房屋安全鑒定處)

4、南京市白蟻防治管理處(南京市白蟻防治研究所)

5、南京市物業管理辦公室

6、南京市公房管理中心

7、南京市房產行政執法支隊

❼ 外地戶口在南京交了5年社保能在南京申請保障房嗎

外地戶口在南京交了5年社保只是在南京申請保障房條件之一,還需要其他條件。
2016年南京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及申請流程
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1、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具有5 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 平方米以下;
4、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有以下情況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一)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周歲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二)離婚不足2年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三)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為且轉讓住房的建築面積超過保障性住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范圍。但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並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四)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中已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規定政策獲得補償安置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五)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六)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七)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准裝修現有住房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八)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報的情況。
保障性住房申請流程:
1、申請登記:
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應當由戶主(或持證人)向戶籍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保障性住房書面申請,填寫審批表並提供相關資料。
2、審核公示:
(1)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就保障性住房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財產、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並公示(公示期限為10日),公示期間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審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至區房地產管理部門。
(2)區房地產管理部門自收到保障性住房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對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家庭的住房狀況進行核查,並提出審核意見,連同保障性住房申請材料一並報送至區民政局。
(3)區民政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對申請人家庭的收入、財產狀況進行核查,並提出審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至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經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審核,對家庭收入、財產、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家庭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公示期間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公開登記結果並報區建設局備案。

❽ 如何申請南京保障性住房

從2010年1月1日起調整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條件和低收入家庭收入認定標准。具體條件和標準的調整工作為:一是對現行城市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和低收入無住房享受廉租住房租賃全額補貼,在市場上租賃滿三年且經過房屋租賃部門登記備案的家庭可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二是我市城區低收入家庭收入認定標准為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

❾ 南京申請廉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申領租賃補貼和保障性購房補貼的家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滿五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5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

4、市政府確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材料如下:

1、家庭收入情況證明;

2、房產證、公房租賃證等家庭住房狀況證明;

3、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4、需提交的其他證明。

(9)南京住房保障網擴展閱讀:

根據《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四章申請與核准

第十六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第十八條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民政等有關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十九條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綜合考慮登記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以及個人申請的保障方式等,確定相應的保障方式及輪候順序,並向社會公開。

對已經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請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的,要優先安排發放補貼,基本做到應保盡保。

實物配租應當優先面向已經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第二十條對輪候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者具體實施機構應當按照已確定的保障方式,與其簽訂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或者廉租住房租賃合同,予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或者配租廉租住房。

發放租賃住房補貼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結果,應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條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應當明確租賃住房補貼額度、停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的情形等內容。

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賃期限;

(五)房屋維修責任;

(六)停止實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將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調整租金、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等;

(八)其他約定。

❿ 南京 保障房 申請交了以後怎麼辦

南京市保障房申請門檻降低了。昨日,南京市民政部門傳出消息稱,南京江南六區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收入標准,從此前的1700元/月,放寬到了2421元/月。這意味著,持續三年沒有改變的保障房收入標准將正式放寬,更多的南京住房困難家庭,將可以享受住房保障的庇護。
「家庭財產也將納入認定標准中,具體細節將稍後公布。」南京市住建委相關人士表示,在放寬收入標準的同時,首次將家庭財產納入了收入認定標准中,住房保障人群的劃定將更為客觀和科學。
保障房收入標准三年沒變
目前,南京市廉租房和經適房收入標準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000元,公租房收入標準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700元。這一標准還是2010年制定的,按照南京市的規定,保障房收入標准應該一年一調,不過這一標准已經執行了三年未作調整。
2008年7月1日,南京市頒布了新的住房保障政策,將保障對象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當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界定,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750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小於15平方米。這一標准施行到2009年的時候,隨著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已經明確需要進行調整。
在2009年7月份的時候,南京市民政局、南京市房改辦等多個部門聯合,花費了數個月的時間,在主城區范圍內開展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狀況普查工作,對住房和收入情況進行了摸底。普查採用「居民自行申報登記」和「入戶調查核實」相結合的辦法,入戶的調查人員由南京市房產局委託順馳、我愛我家、中廣置業等8家房產中介公司擔任。
2010年1月1日,這一標准被調整到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000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小於15平方米;此外,隨著公租房這一新保障方式的出現,公租房的保障門檻也在同一年被設定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700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小於15平方米。南京市住建委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目前施行的這一保障房標准制定不容易,因此沿用的時間也比較長。
保障房收入標准放寬到2421元/月
即將出台的江南六區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認定標准,終於將沿用了三年的收入標准進行了調整。南京市民政局透露的調整內容為:對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收入認定標准,由以前的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元以下,調整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1513元;對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收入認定標准,由以前的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700元以下,調整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2421元。
根據《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實施細則》等一系列保障房政策規定,南京市保障房收入門檻的界定,是劃定為「人均年收入低於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按照保障房政策規定,2013年的保障房收入標准,應當按照2012年度的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制定。2012年,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36322元,按照這一收入標准,其月收入的80%就是2421元。
南京民間抗日戰爭博物館館長、政協委員吳先斌在去年的市兩會上,就提議要調整保障房收入標准。吳先斌告訴記者,他在調研中發現,有一部分保障房家庭住房確實很困難,但是工資收入隨著每年工資水平的提高,不少老職工退休月工資都在2000元左右。現在及時調整了收入標准,這才是真正地重視民生。
家庭財產首次納入認定標准
保障房收入標準的大幅度提高,會不會導致南京保障房人群大量增加?南京市房改辦相關人士表示,這一收入標準的放寬,並不會出現保障房申請人群的「井噴」,因為一方面南京人的收入每天都在提高,另一方面家庭財產情況首次納入了收入認定標准。
南京市民政局相關人士表示,原來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認定標准只規定了人均收入和住房面積。但在實際操作中,卻出現了一些新問題。例如,有人一邊開著名車,一邊享受低保;有人則一邊嚷著住房困難,一邊卻把申請來的經濟適用房租給別人。之所以出現上述情況,就在於部分家庭雖然月收入低,卻有高額存款,或是有股票、保險收益等,而且現在靈活就業的方式很多,工資收入並不是唯一的。
此次政策調整,首次把家庭財產納入認定標准,這使得保障房資源更為准確地保障那些真正需要保障的人群。
南京還將興建300萬平方米保障房
保障房收入標準的放寬,讓不少亟需政府保障的市民感到歡欣鼓舞,但是收入標准放寬之後,保障房供應數量能夠滿足需求么?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南京目前正在交付的四大保障房片區,會給南京市提供8.28萬套保障房,這一供應量足夠滿足當前申請市民的需要。另外,南京市還將延續四大片區保障房的建設模式,繼續興建300萬平方米的保障房。從目前的保障房供應和建設規模來看,足可以滿足收入標准放寬後的供應需求。
保障房申請收入標准變化
時間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008年人均月收入低於750元
2010年人均月收入低於1000元人均月收入低於1700元
2013年人均月收入低於1513元人均月收入低於2421元
低收入住房困難戶家庭人均財產認定標准
3人戶低於15萬元、2人及以下戶低於17萬元、4人及以上戶低於13萬元。擁有2輛以上,或1輛價格超過8萬元機動車輛的家庭不得認定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財產認定標准
3人戶低於20萬元、2人及以下戶低於23萬元、4人及以上戶低於17萬元。擁有2輛以上或1輛價格超過12萬元機動車輛的家庭,不認定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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