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設部商品房買賣合同
1、《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怎麼樣的?
你加我QQ,我把全文發給你
2、現在房屋才修到一半應該專如何付款呢?
如果房屋已經屬封頂,並已經拿到了預售許可證,按規定開發商是可以要求買方付款的,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付全款的95%,餘下5%和稅費在交房時支付,這種比較常見,一種和開發商協議按工期來分期付款,根據工程進度分三期左右付款,這種比較少。
3、開發商有要求全額付款但是房屋才修到一半全額付款行嗎?
同上,但是應該是付95%,5%和稅費在交房時才付。另你交款時應該就要開發商出具五證,並開出發票。
Ⅱ 農村共建房屋協議有法律效應嗎
關於農村房屋的買賣問題,目前確實個頭疼的問題。
我們國家的土地是兩種所有制:國家所有制、農村集體所有制。
農村就是集體所有制土地。關於集體所有制土地的建設用地使用問題,我國土地法規定就只有四種情況:興辦鄉鎮(村)企業、村民建設住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就是說,只有在這四種情況下,才可以使用農村的建設用地。否則,是不能使用土地搞建設的。所以,你不是本村村民,要想取得農村土地中的建設用地,只有投資鄉村企業或者投資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
如果你通過投資鄉村企業而取得農村建設用地,然後再通過批准建房,便可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而且,這房屋、土地的權利,可以通過企業產權交易的程序發生轉移。並且,可以抵押等充分發揮物權。
但你想通過購買農村住宅房屋,而你又不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這種情況,你的房屋買賣合同是無效的。原因是:宅基地是分配所得,只能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轉移。我國《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七條明確規定,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
所以如果只是自己居住,則是有效,如對外銷售,則沒有效力。希望採納
Ⅲ 委託代建合同的委託代建合同範本
第一部分 建設項目委託代建合同
委託人(全稱): 某某 賓館
代建人(全稱): 某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託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託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 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壹億 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2005.7.1-2006.1.20,
三、質量標准: 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 2% 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後,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託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託代建工作。
八、委託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後生效。
委託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地址: 地址:
Ⅳ 住房建設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會議精神,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優化住房供應結構,加快解決本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實現住有所居目標,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45號)、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 見》(建保[2010]87號),現就本市加強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加快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建設、籌集公共租賃住房,鼓勵社會單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鼓勵投資機構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持有、運營公共租賃住房。
(一)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通過新建、收購、長期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並落實建設、收購資金。
1.新建方式。新建公共租賃住房採取集中建設和配建相結合的方式。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機構集中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用地,採用劃撥方式供 應,可採取委託代建、項目管理等多種方式組織建設。配建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市、區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確定配建比例、建設套型、回購價格、回購單位和開 竣工時間等具體要求,並在土地供應有關文件中予以明確。
2.收購方式。市、區縣人民政府在滿足配售房源需求時,可由指定機構收購在建但尚未配售的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定向安 置住房用於安置後仍有剩餘的,由市、區縣人民政府指定機構按照市有關部門審定的價格收購後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市、區縣人民政府指定機構也可收購新建普通商 品住房及社會存量房源作為公共租賃住房。
3.長期租賃方式。區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指定機構可從定向安置住房和商品住房等房屋中,長期租賃部分價位、區域適當的房源,配租給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
4.落實資金。廉租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並軌建設、分配、運營和管理,資金統籌使用。市、區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將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安排的廉 租住房保障資金、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和其他政府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統籌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收購、運營和租金補貼。
市級統籌建設、收購公共租賃住房所需資金原則上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以下簡稱「市投資中心」)負責籌集,市財政向市投資中心注資。 城六區人民政府持有的公共租賃住房,市財政根據公共租賃住房持有主體情況,通過市投資中心或直接撥付區財政的方式給予項目投資補助。其他區縣人民政府從各 自提取的專項資金中解決建設、收購公共租賃住房所需資金。通過長期租賃方式且為公開配租而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所需資金由區縣財政自籌解決。
(二)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或者所屬企業應當按照統一規劃,採取集中建設和配建相結合的方式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土地可採取協議租賃(出讓)方式供應。產業園區規劃的配套居住用地應當用於配建公共租賃住房。
(三)社會單位在符合規劃條件的基礎上,可以利用自用國有土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並持有、運營,土地可採取協議租賃(出讓)方式供應。對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後騰出的廠房、工業用房等房屋,可依照規劃按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標准,改建為公共租賃住房。
依照上述規定新建、改建公共租賃住房的中央及市屬單位,向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設申請並由其核准;其他社會單位,向區縣人民政府 提出申請,區縣人民政府核准後報送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經過核準的項目,納入全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計劃,發展改革、規劃、國土和住房城鄉建 設等部門應當依據建設計劃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四)市國土部門可供應單獨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或在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合同中要求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由投資機 構和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設、持有和運營,土地採取租賃或出讓方式供應,並按照政府規定的租金標准面向取得公共租賃住房備案資格的家庭配租。投資機構和房 地產開發企業建設、持有並運營的公共租賃住房出租一定年限後,可由市、區縣人民政府指定機構按照保障性住房標准回購或經市政府批准調整為其他性質的保障性 住房。
二、落實優惠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依據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年度計劃以及發展規劃要求,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並單獨列出。市國土部門優先安排儲備土地 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一般不低於30%,軌道交通沿線、站點周邊以及商業、產業聚集區周邊的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 保障性住房比例還應適當提高,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
(二)完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托幼、小學、社區醫療衛生等設施建設,適當增加配套商業服務設施,統一管理經營,以實現資金平衡。根據需要適當配置洗衣房、食堂和文化活動室等便民設施,適當安排殘疾人助力車、小型三輪車停車位。
(三)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的設計、施工、選材等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技術導則執行,按照環保、耐用、經濟的原則,裝修一次到位。市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適用於單身職工、引進人才、年輕家庭和老年家庭等不同社會需求的公共租賃住房設計規定。
(四)公共租賃住房實行「誰投資、誰所有」,由房屋登記部門在投資者房屋所有權證上註明「公共租賃住房」字樣及用地性質。
(五)除加大政府投入外,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運營單位通過公積金貸款、商業銀行貸款、信託資金和發行債券等多種方式融資,拓寬融資渠道。
(六)納入全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收購和長期租賃計劃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有關稅收 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8號)和本市貫徹意見實行稅收優惠。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免收建設和經營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基金。政府所屬機構持 有的公共租賃住房規劃紅線外市政基礎設施投資,通過市、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專業公司等單位多渠道籌措解決。
三、加強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
2.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申請家庭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相關部門根據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變化等對上述標准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3.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收入,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本人 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主要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並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可持備案通知書到原申請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登記申請輪候公共租賃住房並優先配租。
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申請、審核按照本市現行的保障性住房「三級審核、兩次公示」制度執行。符合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三)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機構以及投資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的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採用公開搖號、順序選房的方式進行。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 位應當在市、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監督指導下,在房屋具備入住條件60天前編制配租及運營管理方案,包括房源位置、套數、戶型、租金標准、配租條件、配租 程序和租賃管理等。
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優先配租;申請家庭成員中有60周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過大手術人員、重度殘疾人員、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成年孤兒優先配租。
(四)社會單位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優先解決本單位取得公共租賃住房備案資格的職工居住需求,剩餘房源按照上款規定程序向社會公開配租,或由 市、區縣人民政府指定機構按照規定價格收購,公開配租。社會單位應當在市、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在房屋具備入住條件60天前編制配租及運營 管理方案,並組織配租。
市、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和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應當按照「保障性住房全程陽光工程」要求組織搖號選房活動,公開透明。搖號活動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風行風監督員以及新聞媒體參加,接受社會監督,搖號排序過程應由公證部門全程監督並出具公證證明。
(五)區縣人民政府所屬機構組織建設、籌集以及投資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的公共租賃住房,優先向本區縣取得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的家庭配租;剩 余房源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調配給其他區縣配租。市投資中心建設、收購的公共租賃住房用於全市統籌調配使用,優先滿足項目所在區縣配租需求。
(六)有原住房的家庭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時,原住房為承租公房(包括直管、自管)的應當騰退,原住房由公房原產權單位或房屋所在地區縣住房保 障管理部門收回;原住房為私房且已納入棚戶區等公益性項目房屋徵收范圍或位於首都功能核心區的,原住房由房屋所在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收購。具體收回、 收購及補償辦法由各區縣人民政府制定,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後實施。
四、規范租賃管理和後期管理
(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市場定價、分檔補貼、租補分離」的原則。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考慮項目建設、運營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於同地段、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水平確定。
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估價機構或市投資中心定期測定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所在區域的市場租金。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准由 產權單位擬定,不得高於測定的項目所在區域市場租金,並實行動態調整。產權單位為中央及市屬單位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租金標准需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市 財政部門審核後實施;其他項目租金標准需經區縣住房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後實施,並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市財政部門備案。
(二)符合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申請條件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市、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家庭提出的租金補貼申請給予補 貼。補貼對象、標准根據承租家庭收入水平、家庭人口及保障面積標准等因素確定。租金補貼資金在公共租賃住房專項資金中列支,所需資金由市、區縣財政部門按 照比例負擔。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用於交納租金。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租金補貼單獨核算。承租家庭交納租金後,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再依照相關規定向承租家庭發放租金補貼。
(三)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與承租人應當簽訂租賃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由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產權單位可以委託銀行或其他機構代收租金。
(四)產權單位與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產權單位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劃扣,並由公證機構辦理公證。
(五)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每年應當對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住房情況進行復核,家庭成員購買、受贈、繼承或者租賃其他住房後,住房情況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應當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合同期滿後,承租人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復核仍符合申請條件的,產權單位辦理續租手續;不符合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不再續租,承租人應當退出住房;承租家庭暫不能騰退承租住房的,在租賃合同期滿後給予2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按照測定的同區域 市場租金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後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照兩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准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六)退出的公共租賃住房由產權單位及時安排符合條件的輪候家庭選房入住,並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
(七)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公共租賃住房使用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加強對運營管理機構的指導、監督和檢查,依照規定定期對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資格進行復核。
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應當負責租賃管理、物業服務等工作,並配置專人協助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加強承租家庭資格動態管理,協助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及社區管理部門等開展社區服務。
五、加強監督管理
(一)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住房保障工作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健全管理機構,保障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組建市場化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運營 機構,具體負責建設、收購、投融資以及運營管理等,確保公共租賃住房工作順利實施。市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國土資源、規劃、財政、監察等有關部門應當 按照各自職責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工作。
(二)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
1.出租給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家庭。
2.未按照規定標准、期限收取租金。
3.變相出售公共租賃住房。
4.其他違反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行為。
(三)對弄虛作假、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住房等情況及偽造相關證明的申請人,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其申請資格,並通過媒體公示,記入信用 檔案,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已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由產權單位收回房屋,並按照兩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准補交租金。其中屬於國家機關、事業單 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通報其所在單位,移交相關監察部門處理,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改正,5年內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可以依照合同約定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改變該房屋居住用途或房屋結構的。
2.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的。
3.連續3個月以上在承租住房內居住不滿30天的。
4.累計3個月未按照合同約定交納租金的。
5.其他違反相關規定及租賃合同行為的。
(五)市、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其他好處的,或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一)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組織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其建設計劃、准入標准、申請、審核、公示、輪候、配租和管理辦法由園區管理機構制定,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外省市來京工作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由區縣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制定審核、配租和管理辦法,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本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實施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逐步統一申請、審核和分配,具體辦法由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府 印)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Ⅳ 現在住的房子馬上拆遷,很快就會成為回遷戶,正在建設的屬於經濟適用住房,如果需要簽協議需要註明哪些事
問:現在住的房子馬上拆遷,很快就會成為回遷戶,正在建設的屬於經濟適用住房,如果需要簽協議需要註明哪些事項,如果做公證,可不可以做不可撤銷公證。越詳細越好,謝謝。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回遷房是沒有房產證的,但是回遷房賣給別人就變成商品房,那個時候就有了。目前,回遷房或者說拆遷安置房相對商品房而言比較混亂,房產證一般很難辦下來,但回遷房又比較便宜,所以吸引很多人購買.。回遷房是發展商徵收土地時,賠給回遷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發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個樓盤基本都有回遷房,一般回遷房的售價都普遍低於商品房的售價。回遷房,商品房都出房產證了,那交易都一樣。沒出房產證的,回遷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風險。回遷房都比商品房要便宜,敢於承擔風險,那就買回遷房比較劃算。
Ⅵ 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解析
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解析: 第一條為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建立分層次的住房供應體系,規範本市限價商品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37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限價商品住房,是指政府採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商品住房用地時,提出限制銷售價格、住房套型面積和銷售對象等要求,由建設單位通過公開競爭方式取得土地,進行開發建設和定向銷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本市行政區域內限價商品住房的建設和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限價商品住房建設和銷售管理工作堅持政府主導,並遵循以下原則:全市統籌、以區縣為主;自願申請,逐級審核;公開透明、公平公正;限制交易,動態監管。 第四條市政府負責建立本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市建設、發展改革、國土資源、規劃、財政、工商、監察、稅務、民政、交通等有關部門和相關金融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第二章項目建設 第五條市建設、國土資源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市限價商品住房需求,組織編制年度建設計劃,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限價商品住房建設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及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 各區縣政府按照全市統籌、以區縣為主的原則,可自行安排建設用地組織建設;對建設用地不足的區縣,市政府可規劃專項建設用地,由其負責組織定向建設,並建立相應的財政轉移支付辦法。 第六條市建設、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組織建設的限價商品住房項目,由建設單位與其簽訂《限價商品住房建設銷售協議》;各區縣政府負責組織建設的限價商品住房項目,由建設單位與各區縣政府指定部門簽訂《限價商品住房建設銷售協議》。 第七條限價商品住房項目應盡可能選擇在交通相對便利、市政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的區域進行建設,方便居住和出行。 第八條限價商品住房建設應遵循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建設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技術規范和標准,優化規劃設計方案,採用成熟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提高建設水平。 第九條限價商品住房套型建築面積以90平方米以下為主。其中,1居室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2居室控制在75平方米以下。 第十條建設單位對限價商品住房工程質量負責,並依法承擔保修責任。
Ⅶ 農村住房建設
每個地方政策都不一樣,不過現在農村住房建設已經在慢慢的統一管理,比如我們這邊,農村建房也需要辦理規劃許可證。
你那個宅基地的手續太不完整了,才到村一級,如果鎮里發現你這塊地是規劃控制區,可以不讓你建的,建議還是到鎮里辦手續,如果有必要,三級手續也去辦理了吧。不然後續要是鎮里有什麼規劃影響到了,說不定你建到一半人家就不讓你建了。
Ⅷ 建設施工合同書 翻譯
作為生活必需品的住房,與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而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房地產業,更關繫到整個經濟的健康發展。近年來房價節節攀升,住房價格漲幅過大,已成為眾目關注的焦點。
一、 住房價格上漲過快
2004年以來,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成為宏觀調控的重要內容。黨中央和國務院採取了一些重要措施,基本上遏制了房地產開發投資、信貸和土地供應過快增長的勢頭。但是,住房價格上漲過快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全國商品住房平均價格過快上漲的勢頭雖然有所遏制,然而住房價格仍在高位運行,特別是少數地區和熱點城市土地交易價格和房屋銷售價格上漲幅度非常大。
住房價格上漲過快的原因很多。歸納起來主要有:成本推動因素;需求拉動因素;投機性因素;房地產市場秩序混亂。從成本方面來看,1998年以來,房地產開發投資已經持續多年快速增長,必然對鋼材、水泥等建築材料的需求不斷增加,建築材料價格上漲比較厲害,加上土地特別是住宅用土地交易價格過快上漲,還有一些其他方面的成本因素如商品住房品質提高、配套設施和環境改善、開發成本增加等,最終推動住房成本不斷上升,並形成「成本——價格」螺旋。從需求方面來看,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鎮人口快速增加,城鎮居民收入水平顯著增長,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必然導致對住房的消費需求迅速增加。另外,少數地方政府在所謂經營城市的理念指導下,盲目大拆大建,帶來了大量的被動性住房需求。對住房的投機性因素也不容忽視。住房是消費品,但是它與一般普通的消費品存在顯著的差別,它又可以是投資品,具有明顯的投資性。鼓勵和容忍合理的投資對於保證房地產市場的活力與長期成長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有投資性就必然存在投機的可能性。過度的不合理的投資就演變成為投機。由於銀行利率較低,股市低迷,債券投資渠道不暢,大量社會資金湧入房地產市場,特別是境外游資和國際「熱錢」也趁機進入熱點城市進行炒作。不管是消費需求、投資需求還是投機需求,也不管是主動性需求還是被動性需求,其現實表現都是用錢去購買住房,只是有人買房自己住,有人是進行長期投資,有人純粹是「炒買炒賣」牟取暴利。短期內住房供給既定,需求增加會使價格上漲;在長期內如果住房供給缺乏彈性,會導致投機炒房現象嚴重的情況。從市場秩序來看,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是一個高信息不對稱和低透明度的壟斷競爭市場,少數開發商和中介機構充分利用自己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地位,採取各種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手段如囤積土地、囤積房源、虛假交易、發布不實價格信息、虛假宣傳等哄抬房價,操縱市場預期,誤導普通消費者。
二、住房價格不斷上漲的後果
一個城市房價過度上漲,將導致短期內失去經濟活力,這對房地產業的發展也極為不利。
1、助長房市投機
商品住宅本來和糧食、衣服一樣是人們生活必需品,但一旦作為可以炒作的資產,就必然陷入買漲不買跌的局面。現在我國銀行存款實際利率是負數,股市投資風險又大,其他投資門路不多,房市投資錢景最好,於是,只要有首期付款實力的人捲入房市投資或者投機的人就越來越多。
2、加大通脹壓力
在房價節節攀升和人民幣升值預期形勢下,目前海外資金涌進我國房市投資勢頭十分兇猛,不僅中國香港、中國台灣,而且韓國、新加坡甚至澳大利亞、加拿大的投資客也十分看好中國房市增值潛力。他們的目的:第一,房產增值,第二,人民幣升值。真可謂一舉兩得。外資大量湧入我國房市,不僅進一步推高房價,而且加大了人民幣升值壓力。為維持和美元的聯系匯率,中央銀行不得不拋出更多人民幣基礎貨幣,這又必然增加我國通脹壓力。
3、阻礙普通市民改善居住水平
目前我國城市市民中還有大半的人未買過商品房,依然住著狹小的房子,他們多數是普通勞動者。由於種種原因,他們無力在前幾年購買商品房,本來打算通過勤儉節約積累一筆首付款,再通過銀行按揭貸款買上一套商品房以改善住宅條件,不料他們積錢的速度遠遠趕不上房價上漲的速度。在驚人的房價面前,他們只得望房興嘆,驚醒了在今生今世的購房夢。他們並不都是弱勢群體,不少人是大中小學教師之類的工薪階層。在經濟發展中,他們也辛勤工作,難道就沒有權利和理由分享經濟成長的成果?
4、阻礙城市化進程
現代化的過程是一個城市化的過程。目前我國城鎮居民4.9億,按照2020年達到小康目標,那時我國城市化水平將達到55-60%,城鎮居民將達到8.5億。大批農村人口不斷向包括上海在內的大中城市遷移應是歷史的選擇。然而,房價如此猛漲,別說農村人口,就是收入前景不差的高校畢業生也無法在大城市安居樂業。
5、降低城市競爭力
一個城市的綜合競爭力取決於該城市的科技水平、市民素質,同時也與商務成本密切相關。技術和資金流入興辦實業,必須有房子;人才流進就業,必須有住宅。寫字樓和住宅樓價格如此漲,資金和人才就難以跨越這樣高的門檻。
6、阻礙城市舊區改造
這些年來,我國城市面貌確實出現了一年一個樣,三年大變樣的可喜變化。但至今仍有不少舊區沒有得到改造。日益擁堵的車流也迫切要求城市道路進一步拓寬,城市動拆遷的任務還十分艱巨。在房價節節猛升的當前,要在若干年內完成舊區改造,不是個難題嗎?
7、擴大貧富差距
首先,在商品房成本沒有大增情況下,售價卻在短短幾年內成倍上升,毫無疑問,在財富再分配過程中房地產商是最大的受益者。其次,對於手中已積累了一筆啟動資金的投資客來說,藉助於低利率的按揭貸款杠桿,一套又一套買進商品房,用短短幾個月或幾年時間就獲取了巨額房屋進出差價。這些年來,本地、外地和境外的一批批投資客在房地產投機或投資市場上大賺而笑得合不攏嘴,但廣大原來經濟實力較差的普通工薪階層卻忘房興嘆,事實上貧富差距迅速擴大了。
8、不利於提高消費率
目前我國消費品市場一直難以啟動,與房價不斷上漲,買房還貸壓力越來越大是不無關系的。目前在我國GDP增長主要靠投資需求拉動。消費率(消費支出佔GDP的比率)偏低是一大隱患。發達國家消費率通常達到75-80%,而我國只有50%左右。這為經濟持續平穩健康發展設置了障礙。
9、滋生金融風險
我國房地產業的發展全靠土地和銀行的兩大管道大力輸血。從土地儲備、房產開發、建築商流動資金直到購房消費,每一步都離不開銀行的貸款。當房價步步上升時,房子賣得快,貸款還得快,房地產信貸就成了銀行一塊最優質的資產。每一家商業銀行都設法去爭食這塊肥肉,很少考慮風險。但是,房價越漲,風險也越大,因為房價不可能無限止上升。尤其是投資性購房,一旦投資客因房價過高而賣不出或租不出去時,還貸就成了問題。如果房價下調到房產拍賣價以下,一切損失全要由銀行吃進,因為我國房地產金融過分集中於銀行,金融風險也自然集中於銀行。
10、加大宏觀調控難度
近幾年來,我國鋼鐵、水泥、電解鋁以及能源等都供不應求,投資熱也難以降下來,根源都在房地產業的高速發展,而房地產投資速度之所以居高不下,又是因為房價持續猛漲。市場經濟中經濟行為人的行為不可能離開利益導向,房價如此不斷上漲所形成的預期,引導人們快快加入房地產、鋼鐵、水泥等行業的發展大潮。這種勢頭僅靠行政命令式的調控是無法從根本上抑止住的。
總之,房價增長過快的趨勢,不僅是房地產健康運行的突出矛盾,也是整個國民經濟繼續平穩發展的一個不穩定因素。對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國家應該採取相關措施進行調控。
三、 調控房價工作的措施
1、 重視土地供應政策對土地價格的調控作用。地價在我國占總房價的35%左右。因此,地價在穩定房地產市場方面有明顯的作用。政府通過調節土地供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房價和地價的上漲,但仍然有很多不協調的情況發生。所以,土地供應政策還需要進一步落實和完善。
2、 控制房產投資規模。房地產的發展速度要和經濟發展、居民收入相適應。GDP、居民收入、房產投資的平均增長率要保持適當的比例,如果超過一定的比例就容易形成房地產價格泡沫。但是,2003——2005年全國房產投資增長40%左右,大大快於經濟增長和居民收入的增長。因此,要高度重視房地產投資規模的控制,通過採取較為嚴格的信貸政策、金融政策和房地產政策等手段控制對房地產市場的盲目投入。
3、 進一步完善招拍掛制度。國家出讓土地主要採取三種形式:拍賣、招標投標和協議轉讓。這從制度層面上斬斷了土地交易過程中官商勾結的「黑手」,有效地抑制了「人情地」和「腐敗地」的產生,同時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但是這樣大大提高了土地的價格,帶給消費者的信息是土地供給的減少和土地價格的提高,加速了即期購房的慾望,更加導致房地產價格的上漲。因此要進一步完善招拍掛制度,通過土地價格標的的確定和建立土地拍賣後評估等制度,合理確定土地價格。
4、 改變房地產市場供應結構。要大力發展和建設讓老百姓買得起或能夠承租的普通商品房,使住房價格與大多數居民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相適應,這是我國住房供應政策變化的核心內涵之一。同時要高度關注建設經濟適用房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5、 改革稅制。目前房地產稅收政策是向房地產業一次性徵稅,再由其轉嫁給消費者,必然導致房地產價格高企,影響房地產市場的啟動。另外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費是一次付清,在房價中占的比重很大,開發商和購房者負擔重。如果改為按年收取物業稅的方式,能減輕開發商、購房者負擔,也能促進政府財政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其他稅費的設置也應根據市場狀況的變化進行調整。可借鑒國外「寬稅基,少稅種,低稅率」的稅收政策,逐步強化不動產稅和財產稅,減輕房地產的流轉稅,通過完善房地產財稅制度,以促進房地產的流通和消費。
Ⅸ 求一份房屋拆遷合同的範本
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http://www.law-lib.com——(2005-8-8)
拆遷人(以下簡稱四方):
法定代表人:____,地址: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
郵編:______,電話:_______。
被拆遷人(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設需要,必須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據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拆遷依據
建設項目名稱___,建設地點___,建設單位____《拆遷許可證》文號____。
第二條 被拆除房屋現狀
(一) 乙方在拆遷范圍內有房屋___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居住面積___方米。
(二) 乙方有正式戶口___人。常住人口___人,應安置人口___人.分別是(姓名、性別、年齡、關系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拆遷房屋的產權屬於_______。
第三條 拆遷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房屋___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居住面積____平方米、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住房進住手續。
(二)乙方臨時過渡到____,房屋___間。
(三)乙方臨時過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保證乙方在過渡期限內回遷,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日內,應遷入安置用房用。
第四條 安置房屋的標准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標准應當符合___頒發的___標准;
2.建造質量應當符合___;
3.房屋內應當有以下設施
(I)
(2)
(3)
(4)
(5)
第五條 拆遷安置房屋產權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產權屬於___
乙方應與___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交納民租及其他費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產權屬於______
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___買賣合同,持該合同辦理房屋產權簽訂手續,該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約束力。
第六條 房屋拆遷補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補助費___元;臨時過渡費(含交能補助、供暖補助等)___元;轉學補助費___元;提前搬家獎勵費___元;其他補助費___元,共計人民幣___元。
第七條 被拆遷房屋補償
甲方對被拆除房屋的產權人按以下方式進行補償
1.作價補償。
被拆遷房屋___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元作價補償,甲方支付乙方拆遷補償費___元、本合同簽訂後,由乙方負責辦理被拆除房屋產權注銷手續。
2、產權調換。
甲方以___地點,___房屋,___間,___平方米,補償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結構差價___元;
(2)面積差價___元;
(3)房屋成新差價___元。
第八條 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應將原住房騰空,並交甲方拆除。
第九條 乙方私自搭建的違章建築或附屬設施應在___年___月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拆除。
第十條 乙方安置屬於臨時過渡的,應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日內遷入安置住房內。逾期不搬遷的,不再享受各種補助費,並每逾期一天罰款___元。
第十一條 乙方安置屬於臨時過渡的在臨時過渡期內甲方按每月___元支付乙方臨時過渡費。
第十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第三條第三項約定的臨時過渡期期滿前保證乙方按期回遷,逾期不能回遷的,甲方應在臨時過渡期滿____天前通知乙方並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1.甲方提供同面積同質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個月內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臨時過渡費的__%向乙方加付臨時過渡費,逾期超過___個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臨時過渡費的__%向乙方加付臨時過渡費。
第十三條 特殊情況下安置逾期的處理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遭成安置房屋建設延期;
2.因拆遷戶搬遷遲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設延期;
3.
出現上述情況,甲方應當在情況發生的___天內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況造成安置延期時,逾期安置時期的臨時過渡費按以下方法處理: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Ⅹ 建設單位A公司與施工單位B公司就某住宅小區工程簽訂了《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約定: 將工程
根據問題描述,A、B公司的做法均欠妥,缺少有效溝通協商。問題的焦點是保修期內經維修的部位保修期究竟如何計算問題。
一、建設單位A公司:
1、「A公司在沒有經過施工方B公司同意的情況下另請了第三方對工程做了修復,並據此將刺余的40萬元保修金支付給了第三方」。——A公司做法欠妥。
2、遇到問題應主動耐心友好協商尋求最佳解決辦法。施工單位不予回應保修,A公司可另行安排他人維修。A公司最佳的辦法是:書面通知B公司前來維修,告知如不前來維修或協商確認是否屬保修期等等,則A公司自行安排第三方維修並扣除B公司的保修金支付給第三方。這樣,B公司收到書面通知後,一般會有回應的!這樣,一方面盡告知義務,另一方面保留書面證據。
3、至於是否屬於保修期問題,其實可雙方共同去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咨詢解決。
對於一方認為是保修期後的問題,另一方認為不是保修期的問題。當地主管部門明確屬於保修期,這就好辦了;如主管部門確認不屬於保修期,問題也有辦法解決的。這樣解決就簡單多了。
4、行業習慣做法:
(1)、通常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為准,無論有無發生過保修,如果過了合同規定保修期的時間,均表示保修期滿,建設單位付清施工單位保修金。當然,遇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2)、無論保修期內外,建設單位通知維修,施工單位都應積極響應,及時去維修,只是可能會協商關於保修期外的維修費問題。
目前只有北京市的地方規定《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第五十四條對此有明確規定:在建設工程保修期限內,經維修的部位保修期限自所有權人和相關單位驗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計算。
5、摘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0號《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第九條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
二、施工單位B公司:
1、B公司收到A公司通知後,理應積極響應,及時維修,不得拒絕。至於是否屬保修期,可按前述辦法,雙方共同去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咨詢確認或友好協商解決。所以,直接拒絕維修的做法是錯誤的。
2、如經主管部門確認屬保修期,則無話可說,繼續履行保修義務;如經確認,不屬保修期,則雙方另行友好協商維修費用。
三、關於如何處理屋面維修後的保修問題?
——其實,這問題的根源主要在於設計採用的防水方法、防水材料與施工方法。
1、如果設計採用合理的防水方法,優質的防水材料,施工單位施工時合理施工,則基本可一勞永逸,不滲不漏。否則,等到發生滲漏後,再去維修,都很難處理得完美了。防患於未然便是最好的方法!
2、屋面維修後的保修問題,是一個比較令人頭疼的老大難問題,一般,雙方友好協商溝通,尋求最佳解決辦法才是好辦法,某些時候,其實,退一步海闊天高!
3、現實中,有的房地產公司為搶工期,嚴重壓縮工期,嚴令施工單位不顧冬雨時間的不合理施工時機,快速進行防水工程施工,自然給防水工程施工質量帶來一定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