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成都市住房補貼條件
第一步:申請家庭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人帶身份證、戶籍簿(含成員卡、登記卡)、房產證明、家庭全體成員收入證明、婚姻證明、低保證、殘疾證、失業證以及其他相關證明原件,留復印件貳份。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進行初審,符合申請條件的填寫《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請表》,街道辦事處留存一套完整材料,同時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區房管局審核。
第二步:戶籍所在轄區房產管理局審核
區房產管理局應當在收到申請後15日內完成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其居住地進行15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區房產管理局按月向市住房保障中心報送。
第三步: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審查
市住房保障機構對區房管局報批的申請人材料在10日內完成審查最終確認申請人資格。
第四步:戶籍所在轄區房產管理局簽協議
取得住房保障資格的申請人與出租方到區房產管理局簽訂《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與低收入家庭房屋租賃協議》並在指定銀行開戶。經戶口所在地及居住地社區證明其租房情況並填寫《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與低收入家庭租房情況調查表》後,區房產管理局按照補貼標准對申請人進行配租,並簽訂《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與低收入家庭租金補貼協議》,報市住房保障中心審查。
第五步: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發放
市住房保障中心對租金補貼協議審查合格後,對最低收入及低收入家庭實行按月核定按季度發放租金補貼。
⑵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房管局公租房申請信息
《公共租來賃住房管理辦法》自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⑶ 成都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在那申請的去哪咨抄詢了解,比如街道辦事處,當地房產局。
廉租房申請由廉租房申請人(戶主)持廉租房申請文件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廉租房申請。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⑷ 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的領導信息
何立祥 黨組書記 局長工作分工:主持局的全面工作。
李初元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物業管理、專項維修資金監管、房屋使用安全監管、歷史建築保護工作。
分管機關:物管處、保護辦。
分管局屬及相關單位:維修資金辦、房安辦。
李 涌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法制建設和宣傳、落實私房政策和房政管理、徵收管理、房屋拆除安全監管、危舊房改造、白蟻防治、局屬企業經營監管、行政審批工作。
分管機關: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分管局屬單位:徵收辦、白蟻所、經營公司、拆遷公司、擔保公司。
蔡冀川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財務、組織人事、老幹部、房地產經紀咨詢和評估機構管理、房屋租賃管理、房地產交易展會、公共住房管理、世行房改貸款項目管理、協會工作。
分管機關:財務處、人事處。
分管局屬單位:交易中心、公管中心,聯系房協、物協、評估協會、紀紀協會、征管協會。
楊偉 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機關:監察室。
杜文 黨組成員 成都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工作分工:主持房委辦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房地產市場管理、執法監督、信用體系建設、產業規劃、市場分析和統計、住房政策、住房改革、政策性住房資金管理工作。
分管機關:市場處、產業處。
分管局屬單位:研發中心、監察支隊。
趙江明黨組成員 總工程師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房產信息檔案管理、信息化建設、信訪工作。
分管機關:產管處、信訪辦。
分管局屬單位:登記中心、檔案館、信息中心。
王 蓓黨組成員 機關黨委書記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局辦公室、機關黨委、新聞宣傳、工青婦、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機關:辦公室、機關黨委、團委、安監辦(應急辦)。
張小敏巡視員 工作分工:協助李涌同志分管法制建設和宣傳工作。
屈強 副巡視員 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工作分工:主持住保中心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公共住房收購和儲備、住房保障工作。
分管局屬單位:住儲中心、成房置業。
⑸ 成都公租房2018第一批
可以關注當地的住復房保障和房制產管理局的官方網站獲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請的相關步驟:
1、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應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憑證。
2、初審。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復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復審。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復審意見。合格的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公示。復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租房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情況,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輪候。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申請人輪候庫,申請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網或申請點查詢。輪候期間, 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生變化,應主動和及時向原申請點如實提交書面材料,重新審核資格。
⑹ 如何在網上查詢成都的房屋預售許可證和已售詳情
一、打開瀏覽器,在網路搜索的地址欄輸入「成都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單擊「網路搜索」。
二、在搜索彈出的結果中,選擇「成都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
三、進入「成都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後,找到「網上服務大廳」模塊,單擊「商品房預售信息查詢」。
四、在彈出的頁面中,出現搜索欄,可按「預售證號」、「公司名稱」、「項目名稱」、「項目坐落」、「城區」幾大類進行搜索。
五、選擇按「項目名稱」進行查詢,在搜索欄輸入項目名稱,如:時代茗城,單擊「確定」。
六、出現查詢的信息。
⑺ 成都市怎樣申請公租房
滿足條件以後,成都市戶籍居民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提出申請,外來務工人員向用工單位注冊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提出申請。具體條件要求如下:
(一)成都市戶籍居民申請租賃補貼,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萬元以內(含10萬元)、單身居民年收入在5萬元以內(含5萬元);
2、主申請人具有成都市戶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以內,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租房居住並辦理租賃備案。
單身居民申請的,還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申請人年滿35周歲;
(2)申請人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3)申請人為符合相關規定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等優撫對象且已成年;
(4)申請人為民政部門認定的孤兒,現已成年;
(5)申請人在成都市穩定就業並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並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交住房公積金。
(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租賃補貼,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個人年收入在5萬元以內(含5萬元);
2、在成都市穩定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3年及以上且處於參保繳費狀態,並連續繳交住房公積金3年及以上且處於在繳存狀態;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無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租房居住並辦理租賃備案;
5、持有成都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7)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網擴展閱讀:
需要的申請材料如下:
主申請人據實填寫《成都市住房保障對象資格申請表》,申請人承諾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同意授權有關部門調查、公示其家庭(個人)住房、收入等信息,並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請對象為成都市戶籍家庭的,提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的戶口簿、居住證(非成都市戶籍家庭成員)、身份證、婚姻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和在租住地有關部門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原件;復印件及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戶我市且不滿3年的申請人或共同申請家庭成員,須提供戶籍遷出地的個人房屋信息證明,其原戶籍地的住房情況納入自有住房審核。
(二)申請對象為成都市戶籍單身居民的,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婚姻證明(未婚承諾)、房屋租賃合同和在租住地有關部門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原件、復印件及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未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還須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申請對象為成年孤兒的,須提供民政部門或社會福利機構的相關證明材料。
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戶我市且不滿3年的申請人或共同申請家庭成員,須提供戶籍遷出地的個人房屋信息證明,其原戶籍地的住房情況納入自有住房審核。
(三)申請對象為外來務工人員的,提供申請人居住證(含在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查詢並列印的積分結果)、婚姻證明(未婚承諾)、勞動(聘用)合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房屋租賃合同和在租住地有關部門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原件、復印件及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申請人配偶符合申請條件的,須提供上述申請材料向用工單位注冊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提出申請。
⑻ 我申請的家庭住房保障己受理,申核進度詳見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網。但手機進不了這個網該怎麼辦
手機進不了住房保障信息網,那你就用電腦登入網站
⑼ 成都市房管局官方網站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http://cdzj.cheng.gov.cn/)。依據2019年1月1日成都市政府發布的成都市機構改革方案顯示,原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已不再保留,並重新組建為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新組建的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整合了原市城鄉建設委員、市城鄉房產管理局以及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人防工程建設管理等職責。
(9)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網擴展閱讀:
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2、產權管理處,負責全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房屋登記機構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房屋登記管理政策;負責房產測繪成果審核;負責推進農村房屋產權制度改革。
3、物業管理處,擬訂全市物業管理政策和規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監督物業服務招標投標、承接查驗、進駐與退出等活動;負責建立和管理物業服務機構信用檔案和物業服務人員執業名冊。
4、市場監管處,擬訂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管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和規范全市房地產市場;負責監督管理房產中介服務行業;監督存量房交易資金及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調處房產交易糾紛;負責組織實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
5、政策法規處,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房產管理行政執法的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實私房政策工作;負責全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和公共住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