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市住房補貼和住房優惠是一個概念嗎,什麼是住房優惠
租房補貼款發放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發放:
(1)申請人離職的,包括離開用人單位或勞動合同過期(如再次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發放);
(2)人才證書有效期屆滿的(如人才期末評估合格且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發放);
(3)人才認定文件被撤銷的;
(4)申請人(地方級、後備級)戶籍遷出深圳的;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享受本市購房優惠政策、擁有商品住房,或正在租住政策性住房的(如再次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發放);
(6)已領取廣東省人才住房貨幣補貼且達到可領取的領軍人才租房補貼上限的;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8)申請人被處以刑罰處罰不宜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9)其他違規情形。
② 如何領取深圳的人才租房補助
深圳市有關部門正在抓緊制定《決定》的具體配套實施辦法,不久就可推出。
制度是好的,關鍵是實施。等等吧
③ 深圳新引進人才住房和生活補貼,過了公示期多久(幾天)到賬,實際的拿過的說一下啊
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工作。
人力資源部門日常受理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請人戶籍情況,通過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每月首個工作日匯總上月市、區申請人名單後,送市住房保障部門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市住房保障部門在25個工作日內反饋核查結果。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以及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審核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在本部門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次申請終止。
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工作。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信息審核以審核時的信息狀態為准。
(3)住房補貼深圳擴展閱讀:
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做好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根據《關於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9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市政府令第273號,以下簡稱《安居辦法》)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審核、發放和監督管理。
本辦法所稱的新引進人才,是指2016年3月23日後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區人力資源部門(含新區、前海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下統稱「人力資源部門」)接收的應屆畢業生、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和首次調入的在職人才。
2016年3月22日前曾辦理人才引進手續(指取得引進審核文件),並在3月23日後再次辦理引進手續的人員,不適用本辦法(因學歷晉升需辦理應屆畢業生接收和歸國留學人員引進的除外)。
新引進人才引進時點以首份引進審核文件簽發時間為准(學歷晉升的除外)。
第三條 新引進人才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為准;
(二)具有深圳戶籍;
(三)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本市;
(四)本人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調入的在職人才除符合上述規定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的未滿30周歲、碩士的未滿35周歲、博士的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第四條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標准為: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補貼資金一次性發放。
第五條 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的受理、審核、發放及監管。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委託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人事中心)具體負責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區人力資源部門指定相應部門具體負責本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
第六條 區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將本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納入其年度部門預算、決算,報區財政部門審核;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於每年2月底前,將上年度支出規模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匯總。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將其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納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門預算、決算,報市財政部門審核;市人事中心負責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於每年3月15日前匯總市本級及各區上年度支出規模,函告市財政部門。
前海現代服務業合作區負責將本合作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納入其年度部門預算、決算,報市財政部門審核;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
第七條 市財政部門負責審核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辦理的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預算和決算,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將資金指標下達至市人事中心;於每年9月30日前,根據上年度支出規模提前告知各區專項轉移支付規模;於每年3月31日前與各區財政部門就上年度補貼資金進行結算。
第八條 市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匯總提供市、區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
第九條 新引進人才應當在引進審核文件簽發之日起一年內,通過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政府網站「新引進人才補貼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提出補貼申請。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第十條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審核和發放按以下方式辦理:
人力資源部門日常受理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請人戶籍情況,通過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每月首個工作日匯總上月市、區申請人名單後,送市住房保障部門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市住房保障部門在25個工作日內反饋核查結果。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以及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審核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在本部門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次申請終止
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工作。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信息審核以審核時的信息狀態為准。
第十一條 公示結束前,新引進人才可以撤銷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
新引進人才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未審核通過的,可在引進審核文件簽發之日起一年內再次提出申請。
第十二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的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業務窗口提交書面材料現場辦理:
(一)因個人信息錯誤導致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失敗的;
(二)因信息系統原因導致無法網上及時申請的;
(三)對申請審核結果有異議的;
(四)撤銷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的;
(五)其他需現場處理的問題。
第十三條 因信息核查結果與申請人實際情況不符而導致審核不通過的,申請人需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與其本人信息相符合的有效證明材料,人力資源部門在收到證明材料後,對符合申請條件者,可納入下一期審核名單。
第十四條 相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五條 申請人以隱瞞或者虛報年齡、學歷、戶籍、社會保險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等方式弄虛作假的,或者以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騙取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由人力資源部門依照《安居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申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的,或者終止發放補貼的,人力資源部門應當將其納入不良行為記錄,在本部門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示,並提交個人信用徵信機構,由其依法在個人徵信記錄中作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六條 根據新引進人才類別的不同,引進審核文件是指,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的高等院校畢業生介紹信、歸國留學人員的留學人員報到行政介紹信、在職人才的招調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後人員備案通知書、招收進站博士後人員備案通知書等。
第十七條 本辦法施行後,相關事項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一)根據《安居辦法》已領取了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的,不得再次領取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但2016年3月23日後引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人員和歸國留學人員在本辦法頒布之日前,已按照《安居辦法》領取了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的,可按照《若干措施》規定的補貼標准補發差額部分;
(二)已享受本辦法所規定的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不得再次領取。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資料來源:深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
④ 深圳住房補貼
根據 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發放登記須知》
一、申請材料
(一)首發申請
1、市國土部門提供的住房補貼發放審核批復(驗原件,收復印件);
2、申請人所在單位開具在深工作證明原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工作單位屬財政核撥經費機關事業單位的,需提供編制卡(含本人姓名頁)復印件,並由人事單位蓋章。
(二)續發申請
申請人應通過所在單位分別於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底前提供申請人當季在深工作證明原件;若現工作單位不同於原認定申報單位,應同時提供原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
(三)發放標准變更申請
申請人應提供市國土部門開具的住房補貼發放審核批復(驗原件,收復印件)。
註:在深工作證明可在市人事局網站下載中心下載http://www.rsj.sz.gov.cn/ywzt/gccrcfw/bgxz/。
二、發放時間
住房補貼一般每季度支付一次,下季度發放上季度的住房補貼;
三、辦理查詢
請登陸人事局網站http://www.rsj.sz.gov.cn/;
四、領取住房補貼請自行通過銀行查收;
五、咨詢電話:83991039。
請採納答案,支持我一下。
⑤ 深圳公務員一個月住房補貼多少錢
您好,華圖教育為您服務。
根據《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發放標準是從2011年1月起按職務的高低每月2400~5000元不等,2011年以前的減半補發。祝您生活愉快!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⑥ 深圳市住房和住房補貼的規定
建議找國土資源局和房產局咨詢詳細規定
⑦ 深圳怎麼領住房補貼
可以去你們人事部問問的,不是每個公司都是申請的,個人申請很難批的
⑧ 應屆畢業生落戶深圳的住房補貼政策的申請流程是什麼
一、應屆畢業生落戶深圳的條件是什麼?
1、全日制大專應屆畢業生,可以直接落戶深圳;
2、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可以不用深圳社保,直接落戶深圳;
3、碩士研究生畢業生不用深圳社保,直接落戶深圳;
4. 區人力資源局審核,審核通過後,將申報對象情況在區政府網站、區人才工作網和區人力資源局網站公示 5 個工作日;
5.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經核實不成立的,區人力資源局按照人才工作專項資金使用程序報批;
6. 資助項目按規定程序核定後,區人力資源局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總的來說,如果你是應屆畢業生,如果你來深圳工作,辦理深圳戶口的話,你將可以享受到深圳特區待遇,直接現金補貼……
⑨ 在深圳申請住房補貼時候,最後一項業務審核失敗: 「您享受過住房保障政策 不能申請租房補貼」。
去住建局申請退還以前的補貼,再申請。首次登錄之後,會要求補錄個人信息,只需按照提示操作,同步基本信息,然後點擊「租房補貼申報」,再按照操作提示進行,即可成功申報。
由於申請是需要社會統一用戶賬號登錄的,一般市民在入戶深戶的時候都已經注冊過這個賬號了,這里只需使用賬號登錄即可。
(9)住房補貼深圳擴展閱讀:
特別注意:
1、請按要求填寫備注欄,並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紅色欄;
2、請務必到銀行櫃台辦理退款手續,銀行對賬單需加蓋銀行公章保存,並隨函寄至市租賃中心;
3、請在遞交申請表時一並提交申請人的身分證副本。
4、申請成功後,就輪到政府部門審核申請人的材料了,如果符合申請要求的就會在網上公布「擬發放名單」,公示通過的隨即安排發放補貼,公示名單查詢方法,可以閱讀上文第一步中的內容。
⑩ 深圳的住房補貼
租房補貼款發放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發放: (1)申請人離職的,包括離開用人單位或勞動合同過期(如再次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發放); (2)人才證書有效期屆滿的(如人才期末評估合格且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發放); (3)人才認定文件被撤銷的; (4)申請人(地方級、後備級)戶籍遷出深圳的;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享受本市購房優惠政策、擁有商品住房,或正在租住政策性住房的(如再次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發放); (6)已領取廣東省人才住房貨幣補貼且達到可領取的領軍人才租房補貼上限的;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8)申請人被處以刑罰處罰不宜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9)其他違規情形。
申請條件
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且其人才證書有效;
(2)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租住過免租金住房、未擁有商品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4)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具有本市戶籍。
申請材料
1.網上提交的單位申報材料掃描件:
(1)《關於核查領軍人才申領住房補貼條件的承諾書》(須從系統下載標准版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及住房專員身份證件。
上述掃描件除身份證件外,均須加蓋單位公章(顯示公章原色)。
2.網上提交的申請人申報材料掃描件:
(1)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件,結婚證(僅限已婚人員),非本市戶籍員需提供居住證,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還需要提供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地方級和後備級領軍人才須提供戶籍證明;
(2)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出具的人才認定證書;
(3)在用人單位全職工作憑證,包括勞動合同、在本市納稅和繳納社保的憑證;
(4)領軍人才申領住房補貼承諾書(個人) (須從系統下載標准版本)。
上述掃描件除身份證件和個人承諾書外,均須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章(顯示公章原色)。其中,納稅和繳納社保憑證在確認在崗時提交,其餘的申報材料在申報時提交。
辦理時間:
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除外)
本事項支持網上受理,可24小時在線申報。
申請流程
(1)用人單位審核申請人的申報材料,合格的,網上提交申報材料掃描件。
(2)市租賃中心核查申報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用人單位補交材料或退文。
(3)確認申請人在崗。每季度第一個月前15日,用人單位須網上確認申請人是否在崗。在崗的,須上傳申請人上一季度在本市納稅和繳納社保的憑證。
確認申請人在崗期間,不受理新增個人申報材料。
(4)市住建局會同市規劃國土、人力資源、公安、稅務部門和各區(新區)住房保障部門對申報材料統一進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通知用人單位。
(5)核查合格的,市住建局在官方網站公示申請人信息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為: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前10位)、性別、人才類型、人才證書號、證書有效期、工作單位、補貼類型、共同申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前10位)。
(6)合格的,市住建局提請市財政部門核撥租房補貼款。
(7)市財政部門撥付租房補貼款。
(8)不合格的,由市住建局通知用人單位,並按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