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買房時沒有獲得補貼,現在是否可以領取住房補貼呢
住房補貼只適用於,無住房或住房未達標準的職工,
2. 事業單位在職人員 沒有住房公積金,給發放住房補貼嗎
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沒有住房公積金?
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的工資及各項補貼是由國家財政支付的五險一金都有!
你說的是自收自付的拄著事業單位的企業,有沒有就看單位了。由單位定,一個單位一個樣。
3. 事業單位新人,為什麼我們沒有住房補貼
住房補貼分為提租補貼和無房補貼(又叫購房補貼)。提租補貼入職後就有。無房補貼試用期是沒有的。試用期過後如果留用,再一次性補發試用期內的無房補貼
4. 國家對於住房補貼有什麼規定沒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而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對象范圍不同。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範圍基本上是各單位的全體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不建立;住房補貼的發放對象范圍是各單位的無房職工和住房面積未達到其職級所對應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是全體職工中(符合特定條件)的一部分職工。
(2)構成不同。住房公積金是由職工個人從工資中扣繳和單位資助兩部分構成;住房補貼是由單位單方面給予職工的資助,不需職工個人從工資中作扣繳。
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聯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某種情況下,住房公積金等同於住房補貼。企事業單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時,既可以採取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形式,也可以採取直接發放住房補貼的形式。因此,在單位採取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形式實行貨幣化時,此時在職工原有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基礎上新補充的住房公積金部門實質上就是住房補貼。
(2)單位用於資助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相同。這兩種資金的來源都是首先立足於單位原有住房基金劃轉,不足部門區分單位不同性質分別由財政預算撥付或列支成本費用。
(3)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目前住房補貼資金是必須要在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系統開立職工住房補貼賬戶,比照住房公積金進行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的,與住房公積金分別核算。兩者在具體的資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
(4)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在稅收優惠上是相同的。職工的該兩項資金均免徵個人所得稅。
(5)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在所有權歸屬上是相同的。職工個人帳戶中的住房公積金以及住房補貼均歸職工個人所有。
(6)對於機關事業單位(還包括參照機關住房分配貨幣化模式的企事業單位)的無房或未達標老職工而言,領取的住房補貼多少與職工何時建立住房公積金有關。老職工是指1998年年底前參加工作的職工(包括1998年年底前離退休的職工)。機關無房老職工的住房補貼由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兩部門組成,其中一次性補貼的計算公式是:一次性補貼額=(職工1998年月均標准工資*1999年度月住房補貼系數)+(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工齡*住房補貼面積標准);機關住房未達標老職工領取差額補貼,差額補貼額計算公式是:差額補貼額=(1999年度基準補貼額+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差額面積。因此,從公式可見,機關老職工(住房達標者除外)無論是無房還是住房未達標,其住房公積金的建立時間,關繫到其領取的住房補貼額的多少,雖然這種影響可能並不大。
(7)在目前新的住房分配製度下,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途徑,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工資及積蓄在內的資金,並通過住房貸款的支持來解決。即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是新的住房分配製度下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兩個重要資金來源。
參考資料:http://www.cnxuexi.com/jiuye/guanlinan/laodongfawu/gongshangbaoxian/34145.htm
5. 今年領取住房補貼,沒有單位是否能領取
住房補貼是屬地政策,各地政策不一致的,建議你咨詢當地住房補貼管理部門.也不清楚你是哪個地市,呵呵
6. 公務員到底有沒有住房補貼
關於公務員住房補貼政策,早在2000年的時候,國家相關部門就規定了各級領導幹部及在京中央國家機關職工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科級以下60m²;正副科級70m²;副處級80m²;正處級90m²;副司局級105m²;正司局級120m²;正部級220m²;副部級190m²。
據記者了解發現,多數省市幹部購房補貼標准與在京中央國家機關職工住房面積標准並不一致,其中大部分標准高於北京公務員住房補貼標准,比如:廣東、海南、遼寧等。
不僅各地的公務員住房補貼政策與北京的不一致,相差較大之外,而且還出現了不同級別公務員標准倒置的現象。比如,重慶市正廳級標准僅為80
.5m²;而吉林省正廳級標准為150m²,差不多是重慶的兩倍了。江蘇、福建等11省市的市科級公務員住房補貼標准高於重慶正廳級標准。這樣的公務員購房補貼亂象真治一治了。
公務員購房補貼之每平米補貼標准
公務員住房補貼政策不僅面積標准不一,就連每平米補貼標准都不盡相同,會隨各省市的房價變化。先來看看標准不一的湖南和吉林,根據2005年印發的《湖南省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購房補貼發放辦法》,湖南的住房面積補貼標准為249.30元/m²,在2000年印發的《吉林省省直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細則》中,吉林的住房面積補貼標准為500元/m²。各省市都有明文規定,職工住房每平方米補貼額會由有關部門根據房價等因素進行調整。
7. 住房補貼沒有申請退休或辭職補貼還能取出來嗎
職工健在,由單位和本人依法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沒有退休或者辭職的,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
依據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8. 為什麼現在郵政企業沒有住房補貼呢
現在的郵政企業沒有住房補貼
現在很多企業都取消了以前的很多補貼的
這種補貼的現象即將永遠成為歷史
9. 企業職工有沒有住房補貼
不是所有的企業都有住房補貼,就算是有政策也保不準每年有變化。只有像少部分效益非常好的,對工作有特殊要求的才會認真的貫徹執行。
10. 一次性住房補貼問題我已經調到新的單位,在新單位沒有
職工在購買、建造住房或符合其他規定的條件時,可支取本人的住房補貼。部分支取時,住房補貼帳戶內應至少保留十元的余額。支取條件及須提供的有效證明: (一)購買住房。採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職工憑身份證、購房合同、發票或交房款收據,支取住房補貼,每年可支取一次;採用貸款方式購買住房的,職工憑身份證、借款合同,貸款期限內,每季可支取一次。配偶支取住房補貼時,憑結婚證及相關證明辦理支取。夫婦雙方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累計支取額不得超過購買住房的總價款。 (二)建造住房。職工須提供城市規劃部門或土地管理部門的宅基地批復文件或其他建造批准證明文件及復印件、購買材料的發票及復印件。 單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資金,歸職工個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積金進行管理計息,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擠占或挪用。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資金管理中心)負責全市住房補貼資金的管理,並委託承辦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銀行(以下簡稱受託銀行)辦理有關金融業務。管理中心為職工開立住房補貼資金帳戶,設立職工個人住房補貼資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補貼資金的繳存和支取情況。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補貼資金帳戶。 備註: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