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市保障性住房
A 申請
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作為限價商品住房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區縣房管局申請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具有天津非農業戶籍。具有武清區、寶坻區、靜海縣、寧河縣和薊縣非農業戶籍的人員,申請時需在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含天津空港經濟區、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區,下同)工作並在天津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
2.家庭人口為3人及以上的,上年人均收入低於4.5萬元;家庭人口為2人的,上年人均收入低於6.75萬元;單人申請的,本人上年收入低於6.75萬元。
3.家庭人口為4人及以上的,人均財產低於10萬元(含);家庭人口為3人的,人均財產低於11萬元(含);家庭人口為2人及以下的,人均財產低於13萬元(含)。
4.家庭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單人申請的應無私產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B 初審
區縣房管局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核查收入、財產。
C 核查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結合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等各類專業數據信息,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家庭收入、財產情況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轉區縣民政局。區縣民政局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家庭收入、財產進行核查,將核查結果轉區縣房管局。
D 審核
區縣房管局對申請人購買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限價商品住房購買條件的,納入公示範圍。
E 公示
區縣房管局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家庭人口、住房等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同時將申請人相關情況報送市住保辦,由市住保辦通過市級媒體進行公示。各級公示期限均為5日。
F 發證
對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區縣房管局向申請人開具有效期為1年的《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證明》,憑該資格證明只能購買一套限價商品住房。
申請人在證明有效期內未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證明自動作廢,作廢超過1年後,申請人可再申請一次。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申請累計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G 購買
天津有關政策規定,新建限價商品住房的銷售主體為開發企業,嚴禁開發企業將開發建設的限價商品住房委託給中介機構、其他組織及個人代理銷售,持有證明的人員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到限價房開發企業設置的銷售場所購買限價商品住房。
B. 天津市社會保障房和廉價房的具體申請條件及流程
詳情請見 天津住房保障網 上面有詳細的介紹
C. 天津保障性住房包括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以及流程
先去街道,帶著全家的身份證戶口本,一樣三分復印件,條件的話大致分為兩類,現居住房屋人均面積不足12平米的,和大齡青年,流程很復雜,不過到街道後他會告訴你下一步干什麼的,也不麻煩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條件:
(一)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以下簡稱「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請。已領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
(二)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請,包括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人戶。
(三)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工作的無房人員。
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程序
一、申請審核
(一)已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申請人
「三種補貼」指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取得「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申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驗證更換資格證明。
已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的申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相關程序,按照《關於調整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保障方式的通知》(津國土房保〔2011〕38號)規定執行。
已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尚未租賃住房的申請人,到發放資格證明的區房管局提出換證申請。
1、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須為《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註明的申請人,申請時須攜帶以下要件到發放資格證明的區房管局提出申請,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審核表》,編碼規則見附件2):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原件);
(3)本人、配偶或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的,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開具的連續繳存證明(原件)。
因疾病等特殊情況不能親自申請的,申請人可委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辦理申請手續,被委託人須持本人、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申請家庭成員共同簽字確認的委託書(附件3)。
2、審核
區房管局在5日內完成審核換證工作。對「三種補貼」資格證明有效的,且尚未領取租房補貼或房屋租賃備案到期後未再租賃住房的申請家庭,在其《申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並開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附件4,以下簡稱《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同時收回申請人所持的資格證明原件。房屋租賃備案期限以申請人領取租房補貼時最新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記載的期限為准。家庭人口依租房補貼人口認定,由區房管局在《申請審核表》上填寫。《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標注項目出租完畢或開具之日一年以上,《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自行廢止。
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區房管局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附件5,以下簡稱《不符合條件通知單》),並退還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要件。
(二)未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申請人
1、申請
申請人或申請人委託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到戶籍所在地的區房管局提出申請。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人戶也可單獨申請。
申請人須攜帶以下要件:
(1)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家庭現住房情況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住房情況證明材料:擁有私產住房的,提供《天津市房地產權證》;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將住房出售或置換的,提供出售或置換該住房的買賣合同或置換協議;房屋已拆遷的,提供《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從市場租賃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有其他特殊情況的,提供受理申請部門要求出具的其他相關證明。
申請人按要求填寫《申請審核表》,區房管局對申請人提供的信息、資料進行核對,原件與復印件一致的,退回原件留存復印件。
2、審核
(1)住房審核
區房管局對申請家庭的戶籍、人口、住房等情況在5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向其開具《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收入核查單》(附件6, 以下簡稱《收入核查單》);不符合條件的,區房管局向其開具《不符合條件通知單》,並退還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要件。
申請家庭戶籍的認定。申請家庭戶籍以戶口簿記載為准,按具有天津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的非農業家庭戶籍(含因就業在本市落戶的單位城鎮戶籍集體戶口)認定。
申請家庭人口的認定。申請家庭人口按申請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認定。申請人同戶籍父母也可作為家庭人口認定。申請家庭人口數量以2010年12月31日之前戶口簿記載為准。
因結婚新增人員、新出生人員、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津定居人員、退出現役人員、在外地上學畢業人員、離婚人員、知青及其子女、刑滿釋放人員遷入申請人戶籍的,或按政策在津新落戶的不受落戶時間限制。
申請家庭住房面積的認定。申請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的,視為無房;家庭成員名下有住房的,按該處住房面積認定;家庭成員有兩套(處)及以上住房的,合並認定;
申請家庭有私產住房的按房屋權屬證明記載面積認定;承租公有住房的,現住房面積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記載的使用面積(計租面積加陽檯面積)乘以相應系數計算。高層和多層成套住房系數為1.3;平房和非成套住房系數為1.15;
申請家庭原住房出售或置換,且家庭成員名下沒有其他住房的,現住房面積按已出售或置換住房面積核定計算;住房出售或置換三年以上的,已出售或置換住房不認定面積;
申請家庭原住房拆遷實行貨幣安置,且家庭成員名下沒有其他住房的,現住房面積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記載的面積核定計算;住房拆遷三年以上的,被拆遷住房不認定面積;
離婚人員住房以法院判決或離婚協議及履行結果為依據認定。離婚人員須在離婚1年以上(以判決書或調解書日期為准),方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2)收入審核
申請人持區房管局開具的《收入核查單》及與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進行收入審核。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區民政部門按照《天津市申請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對暫行辦法》(津政辦發〔2008〕47號)及有關規定核查申請人家庭收入情況,並在《收入核查單》上註明核查結果,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送區房管局。
區房管局根據收入核查結果,補充填寫《申請審核表》,對符合條件的,納入公示範圍;不符合條件的,區房管局向其出具《不符合條件通知單》,並退還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要件。
3、公示
區房管局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通過政務網、區房管局受理窗口等渠道進行公示(附件7),公示期為5日。對公示有異議的,由區房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在5日內進行核實。對經核實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區房管局向其開具《不符合條件通知單》,並退還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要件。申請人可在5日內自行舉證,逾期不舉證的,視為認同;自行舉證的,經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可恢復其申請資格。
4、開具通知單
對經公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區房管局在《申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開具《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申請人須持《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參加項目登記。
(三)相關規定
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符合其他住房保障條件的,可申請其他類型的住房保障。
二、租賃入住
(一)選房
公共租賃住房登記選房具體操作程序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二)開具《繳存租房保證金通知書》
申請人確定所選住房後,經營單位向申請人開具《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繳存租房保證金通知書》(附件8)。
(三)繳存租房保證金
申請人在選定住房7日內,持《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繳存租房保證金通知書》,按規定標准到指定銀行繳存租房保證金,銀行收款後代市國土房管局所屬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單位為申請人開具租房保證金繳款憑證。逾期未繳存租房保證金的,視為放棄,自《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開具之日起1年內不接受重新申請。
(四)簽訂委託代扣、委託提取協議書
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申請人可與補貼發放單位簽訂《委託代扣租房補貼交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協議書》(附件9);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家庭可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簽訂《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交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協議書》。
(五)簽定合同、辦理入住手續
申請人按約定日期持租房保證金繳款憑證與經營單位簽訂《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附件10)和《承租人公約》(附件11),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辦理入住手續。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姓名須與《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中申請人姓名一致。
D. 天津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條件以及流程
一、家庭收入核對的對象范圍按照我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規定的家庭成員范圍認定。二、家庭收入核對的內容家庭收入是指按照我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認定的家庭成員扣除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支出後的全部貨幣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性凈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其中:(一)工資性收入指通過勞動獲得的勞動報酬。如:工資、薪金、年終加薪、獎金、津貼、各種補貼,個人從事各種技藝、各項勞動服務取得的報酬,個人通過創作發明或參與創作發明並歸個人所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等帶來的收入。(二)經營性凈收入指辦實體獲得的收入,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手工業等經濟收入,中介費、轉包承包收入,專2利人將其專利權和專有技術有償轉讓他人所取得的個人收入。(三)財產性收入指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紅利收入、土地徵用補償。(四)轉移性收入指養老金(離退休金和退職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遺屬補助金、養老待遇、救濟費、贍養費、撫(扶)養費、接受遺產、贈送、房屋買賣收益等。上述收入將主要由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如實申報,並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和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支出憑證申請人的家庭成員按照國家規定獲得的優待撫恤金、計劃生育獎勵與扶助金、教育獎(助)學金、科技成果獎、獨生子女獎勵金、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喪葬(補助)費以及見義勇為等方面的獎勵性補助,不計入家庭收入。三、家庭收入的核對方式(一)核對原則。家庭收入核對工作應當依法、公正,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二)核查比對。收入核對機構要對申請家庭填寫的《天津市xxx住房保障申請審核表》的相關內容和按照規定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逐一進行核查,並通過電子化信息等形式,提請有關部門進行信息比對,核實申請家庭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對尚無電3子政務信息的申報數據,可視情況派專門工作人員採取入戶調查或信函索證等方式進行核對。四、家庭收入核對的基本流程收入核對實行屬地管理原則。(一)受理申請。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街道)、鄉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鄉鎮)或區縣住房保障受理部門提出申請,按照有關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簽署《委託書》(見附件5)或承諾收入申報屬實,並授權核對機構對其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進行信息核對。
E. 天津市住房保障網的網址是什麼
天津市住房保障網的網址:www.tjfgnet.gov.cn/
或者直接網路:天津市住房回保障網 即可。答
F. 天津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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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天津市公租房保障網
公租房申請材料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內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容。將進一步完善申請受理渠道、審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價機制。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6、房產證明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
H. 天津公租房和廉租房區別有什麼
天津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區別:
1、形式不同
公租房則由政府出資,符合條件的人群可以申請入住,但不得轉租、轉讓、贈與等。
廉租房有兩種保障形式,一種是低租金承租,另外一種是以租金補貼形式發放給住房困難戶。
2、性質不同
公租房不會是個人所有的,它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比市場價低廉或者承租者願意承受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廉租房的申請對象一般都是針對當地城鎮低收入以及住房比較有困難的家庭。分配對象主要是低保戶和一些特定保障對象。
3、概念不同
公租房就是由政府為此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樓房或者其他方式集中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非常重要的部分。
廉租房就是國家用租金的補貼或者實物的配租等等方式,向符合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分配形式多數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作為輔助。
4、租金不同
公租房則根據地段不同,租金也有變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質房屋的60%。
廉租房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月租金標准約為0.8-1.2元/平方米。
5、條件不同
公租房的申請對象需要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
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廉租房的申請對象要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除了對戶口有要求外,還需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鄭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2.5倍的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米。
(8)天津保障住房擴展閱讀:
廉租房的社會意義:
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國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種概念。我國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來源主要是騰退的舊公房等。
廉租房是國家和當地政府為了解決城市中低經濟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會公共福利和住房社會保障性質。
廉租房一般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資建好後,低租金給住房困難戶,二是由政府發放租金補貼給住房困難戶,由他們租賃社會房屋居住。
I. 天津保障房購買全攻略 怎樣申請保障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於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
中國大力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隨著2011年1000萬套保障房任務即將收官,北京、上海等地於2011年12月密集出台保障房管理新政,瞄準保障房資格造假、騙購騙租分配亂象重拳出擊。
2013年12月2日,北京市政府表示2014年竣工10萬套保障房。
2015年,兩部委:市、縣可收購商品房用於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