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血透城镇医保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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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医保统筹报销政策
慢性肾功衰尿毒症期住院进行血透的费用按医保住院规定的比例报销。即参保职工在起付标准400元(二级医院)以上封顶线以下的部分普通费用按90%,特殊费用按70%报销;参保居民在起付标准300元以上(二级)封顶线以下的部分普通费用按70%,特殊费用按40%报销。其中参保职工和居民的血透项目按特殊费用报销,药品按甲乙类规定的比例报销,且年度内多次住院行透析治疗者视同单次住院只扣一次起付线
二、医疗费用及报销情况
参保职工8人,全年申报医疗费用491523元,人均费用为61440元,统筹报销费用为345228元,报销率70.2%。参保居民11人,全年申报医疗费用506364元,人均费用46033元,统筹报销费用为251131元,报销率49.6%
三、费用分析:
1、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费用大。由以上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参保职工年度内血透费用人均在6万以上,居民在4万以上。病人目前每周只进行二次血透,如果病情加重,血透次数将增加,且需每年进行持续维持治疗,透析费用将会不断增加。
2、两类人员医疗消费结构存在差异,消费水平不等。三特(特检、特治、特材)费用中职工为60.3%,居民为53%,职工高于居民7.3%。药品费用中职工为28.5%,居民为45.5%,职工低于居民17%,但职工药品消费中主要以乙类药品为主,乙类药品占药品费用比例为80.3%,高于居民34.7%。透析病人按人平每周二次计算,职工次均透析费用为590.8元,居民为442.6元。职工高于居民148.2元。三特费用高低的原因主要是使用一次性透析器和复用透析器的区别;药品的高低主要是职工和居民慢性病报销政策的差异造成的。
3、统筹报销比例略低于同类人员平均水平。去年尿毒症职工统筹报销比例为70.2%,低于去年参保职工平均水平0.92%,尿毒症居民统筹报销比例为49.6%,低于去年参保居民平均水平4.15%。主要原因是由于占医疗费用50%以上的三特费用统筹报销比例偏低所致,其次,也与乙类药品使用比例过大有关。
②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最多能报销多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2)城乡医保报多少扩展阅读:
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居民以家庭、在校学生以学校(以身份证为基本信息)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统筹地区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对城乡居民中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等渠道予以资助。
③ 城镇医保报销限额是多少
一、住院报销
1、未成年及在校学生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比例为85%。
2、非从业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85%。
3、老年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4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50,报销比例为85%。
二、普通门(急)诊待遇
1、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按规定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所在学校的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月。
2、老年居民
按规定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100元/人/月。
④ 城乡医疗保险可以报多少
居民保险在当地县级医院去除起付线去除自费药,一般一档能报销百分之55左右,二档能报销百分之65左右.地级医院起付线比县级医院要高,级别越高的医院报销比例越少。
⑤ 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住院费用收据、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医保科盖章)、出院小结、出院证、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并在每月5日前,各个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
(5)城乡医保报多少扩展阅读
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