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009 年 9 月1 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时期。
部分地区在“新农保”制度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制度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起全覆盖的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打破了城乡二元化界限,使得社会养老保险向着城乡一体化转变,朝着社会公平迈出了重要一步。
在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转变时期,如何正确认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安排,正确认知其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着力从制度层面推进和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制度在大规模推广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期待着为其他地方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筹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参考。
综合部分省(市)的制度发展历程及政策内容,现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1、制度发展超前,整合度高
从制度发展进程上看,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地区均是在国务院出台“新农保”试点指导意见之前就已经在探索实施“新农保”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务院“新农保”试点指导意见对正在实施的政策进行调整,最终出台了与国家指导方针相一致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应保尽保,坚持广覆盖原则
公平是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核心理念,要求所有国民的养老保障权益都能得以实现,以维护起点公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于参保对象的规定体现了公平性理念,最大限度地扩大了制度的覆盖面。
3、普惠性和保险性相结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社会统筹部分主要由基础养老金支付,基础养老金体现了政府对公民养老保障权益的承担,完全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参保对象在年龄达到 60 周岁以后,即使不缴费,也可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同。
4、结合实际,制度设计弹性化
弹性化的制度设计能够确保制度的有效性。通过比较各地的实施办法可以发现,各地均是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以及城乡居民的收入等多种因素,对缴费、财政补贴、待遇调整机制等实行差别化设计,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在居民自愿参保前提下制度的广覆盖,保证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
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② 杭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是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时,会下派到乡镇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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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怎么查询
具体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查询途径如下:
1、拨打社保电话:12333。
2、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找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查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查询系统”等等栏目,以陕西省为例:输入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即可。
注:网上查询仅提供有限的数据,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以前往当地的社保局,在窗口办理个人社保查询业务。
(1)请输入15位或者18位身份证号码、个人姓名以及验证码后登陆,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字母“X”时,请输入大写字母。
(2)如果您核对输入的相关信息无误,仍无法登陆,请及时与单位社保经办人了解,确认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3、携带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当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的业务咨询。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1、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2、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3、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4、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网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④ 深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1、哪些对象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除全日制在校学生、用人单位职工),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须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首次参保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人社所或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人员应于每年3月底前,到镇人社所,村(居)“四个不出村”平台,县内建行各网点缴费,也可通过建行网上银行、悦生活、手机银行缴费,缴费档次每年可调整。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多少
答:2016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为:
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仅限缴费困难群体);
个人缴费1000元,政府补贴60元;
个人缴费1400元,政府补贴70元;
个人缴费2100元,政府补贴80元;
个人缴费3000元,政府补贴90元;
个人缴费4000元,政府补贴100元。
补缴的年份不享受政府补贴。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3、哪些困难群体可以享受政府代缴和具体代缴标准
答:持有县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和低保对象可以享受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对象个人只需缴20元,由政府代缴80元,政府补贴30元;也可选择高档次的缴费标准缴费,政府代缴标准不变,享受相应档次的政府补贴。
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凭本人参保缴费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前一个月,到户籍所在镇人社所办理手续。
2010年1月1日新农保或2011年12月1日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哪几部分构成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基础养老金:2015年的标准是每人105元/月;
奖励性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的增加10元/月,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一年增加1元,最高不超过30元/月。非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和低保对象缴纳700元以下缴费档次的,不给予奖励性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括:个人缴纳保险费、政府代缴保险费(仅限缴费困难群体)、政府补贴、利息。
6、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2016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死亡的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丧葬补助金600元。
①上年度已正常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②累计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已满15年的;
③本人缴费并已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④已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单独基础养老金待遇,其子女正常参保并按年缴费的。
7、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遗属补助)人员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答:凭本人及子女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人社所办理基础养老金申报手续。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没有调整机制
答:国家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我县基础养老金标准已从2010年的60元调整到2015年的105元,2016年如何调整,按省政府文件规定执行。
9、每年在什么时间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答:每年7-9月待遇领取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存折(卡)或社保卡,到户籍所在镇人社所或村(居)委会办理资格认证手续。
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计息
答:个人账户储存额参照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并按照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城乡居民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11、现在不参保缴费,60周岁以后是否可以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
答:不可以。按照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195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农村居民、1951年12月1日后出生的城镇居民,享受基础养老金均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按年正常缴费。
1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未领或在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怎么处理
答:参保人员如果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部由参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参保人员如果在领取养老金待遇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有余额的,由参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1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早参保比晚参保的好处体现在哪里
答:早参保且按年正常缴费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享受的政府补贴多;
(2)享受的奖励性基础养老金多;
(3)个人账户储存额高,领取的养老金高;
(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重复缴费时段)可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1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选择高档次缴费的好处体现
答:选择高档次缴费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享受的政府补贴标准高;
(2)个人账户储存额高,领取的养老金高;
(3)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在不考虑个人账户历年产生的利息、政府补贴及基础养老金等因素,139个月就能把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领回,139个月后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由政府给付。且选择高档次缴费的仍然享受高标准的待遇,选择低档次缴费的仍然享受低标准的待遇。为此,缴费档次越高,养老金越高,享受到政府的补助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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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区别
城乡的养老保险是针对企业职工养老而言的,城镇居民养老险是和农村养老险合并而成的,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给那些退休以后的居民带来保障。大家应该知道,最近这几年城乡的居民已经实现一体化了,城乡的医保和社保已经融为一体了,农村的养老金和城市的养老金也是一样的政策,都是城乡居民养老金不存在哪部分人退休以后的养老金更多的问题,只要你在工作的时候多缴纳,那么退休了以后就会多得,否则你在退休以后肯定只能领到一部分最为基础的养老金。
我个人认为这两种养老保险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是说农村的人还有一部分土地,在这一点上比城市居民是好的。
⑥ 最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从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800
元、1000元、2000元、3000元共7个档次。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保证最低缴费档次标准随当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而合理增长,既保障居民缴费负担适度,又促进个账户储存额正常增长,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
比如,河南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取消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1、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2、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年限不够转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多地年限均不够资金归集户籍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
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2、目标: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3、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4、基金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5、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6、政策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制度衔接: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