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有没有网站,怎么搜不到,只看到了网上办事大厅谢谢
你好,河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网站为河北建设网:http://www.hebjs.gov.cn/
亲,我的回答您还满内意的话,请采纳好吗容?十分感谢!
⑵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现在的办事大厅已经移动至政务服务板块里,点击后就能进入可见本文下图。
如还是不能进入,可以联系网站维护单位: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编:050051
E-mail:[email protected]
(2)河北城乡建设网扩展阅读: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法律咨询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冀政办[2009]31号)
二、承办机构
法规与改革处和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单位)
三、服务对象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
六、服务流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厅法规与改革处受理申请,依据申请内容转交相关处室(单位),相关处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法规与改革处0311-87904560
⑶ 怎样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查询质量员考试成绩
第一步: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www.hbzwfw.gov.cn/),使用法人或个人用户名密码登回录系统后,选择相应答政务服务事项。
第二步:进入“电子证书”栏目,按需选择相应电子证书的批准件下载或使用件制证。
第三步:批准件可直接下载;使用件需填写使用用途和使用期限提出申请后,待制证完成后可下载使用。
⑷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怎么样
简介: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创建于1988年,是河北省教育厅所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建筑类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现为国家教育部命名的“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⑸ windows7系统能够登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吗
建行网银盾的驱动在win7系统下使用的是系统自带的驱动。但是系统自带内驱动是通过插入设备之后容,从微软的官方网站下载驱动的。下载过程中可能因为网络环境问题,驱动下载没有成功,你再次插入仍是同样情况。你尝试插入网银盾的时候,在设备管理器中卸载硬件,然后重新插入驱动能否下载成功。如果仍然不能成功的话,建议你打95533让建行的人找厂商帮你解决。xp系统是因为微软官方不提供xp系统下的驱动,所以在建行E路护航的安装包中检测到是xp系统的情况下会安装驱动。
⑹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这个学校怎么样啊,明年可以考对口吗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建筑类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创建于1988年。学校设有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监理、建筑施工与管理技术、市政工程施工、环境艺术、园林专业、建筑工程概预算、环境监测与治理、给水与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设备安装、施工管理、建筑装饰、物业管理等专业。
该所学校的规模在中职学校中算是比较大的,硬件设施尚可,教学质量方面一般,教学管理在国办学校中相对较松散。学生管理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入学学生参差不齐,学生出现违规违纪现象较突出。
中专毕业当年可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毕业以后也可按社会考生身份报考。
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二)法规处。
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三)城镇化和行业改革发展处(研究室)。
组织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拟订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指导推进城镇化工作。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拟订行业相关政策;指导行业体制改革、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管理行业信息统计工作。
(四)住房保障处。
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中央和省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城乡规划处。
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省审批和核准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审查;监督执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参与编制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六)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房屋中介企业的资质标准;组织建设并管理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七)建筑市场监管处。
指导和规范全省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承发包、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标准;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八)城市建设处。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承办世界自然遗产项目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
(九)村镇建设处。
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省级重点镇的建设;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各类标准设计、民居通用设计图的编制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拟订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及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监督执行勘察设计咨询、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准。
(十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转化推广应用;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
(十二)建设材料装备处。
拟订建设机械材料设备行业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和规范建设机械材料设备市场;组织定期发布建设机械材料设备淘汰、限制使用和推广应用产品目录;指导和管理建筑节材和建筑节能材料产品使用工作。
(十三)综合财务与对外合作处。
组织指导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指导城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订实施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参与实施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和评估标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⑻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有什么专业
都是建设类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监理、建筑施工与管理技术、市政工程施工、环境艺术、园林专业、建筑工程概预算、环境监测与治理、给水与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设备安装、施工管理、建筑装饰、物业管理、平面设计(电脑美术)、建筑财务会计(含会计电算化)、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
⑼ 河北省城乡建设厅电话是多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电话:(0311)87902703
途经公交:9路、314路、旅游1路、78路
⑽ 河北省城乡建设厅监管网官网 办塔吊司机证电话
办理塔吊指挥操作证流程:
办事规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报名,填写《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申请表》;
第二步: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步:经考
核合格后,持考核合格证明到政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对不合格者,书面通知单位或本人。
所需材料:
1、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2、学历证明;
3、身体健康证明;
4、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收费标准: 审核不收费
办理时限:
自培训考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办事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 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条;
备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
复审程序:持证人持原操作证、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报名参加复训考核,其余程序同前。
具体电话可以网络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