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设局下属单位有哪些
建设局下属单位包括建工处、环卫处、监督站、档案馆、交易中心、物业办、市政处、开发办等。
㈡ 建设局的管理部门主要做些什么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市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核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城建监察工作。 (五)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总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房地产发证、交易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切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九)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本段]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建设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之合署办公) (二)计划财务审计科 (三)城乡规划管理科 (四)城市建设科 (五)建筑管理科 (六)住宅与房地产业科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㈢ 我想问下住建局的这两个科室分别都是干什么的 房屋征收和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建筑工程管理处
具体职责还是需要问局的。不过,征收办,一般作为拆迁办的,政府拆迁测量。建工处,多为建设工程管理,及相关费用收取。
㈣ 建管所是建设局的下属单位吗 主要有些什么职责
建管所是建设局的下属单位,主要职责有:
一、对所管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建筑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给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发放施工许可证。
二、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企业法人和责任人,实行行政处罚和市场清出制度。把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入相关责任企业和人员的信用档案,严格落实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三、协助劳动局、信访局解决全县范围内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负责对辖区内建设信息的管理、辖区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4)石家庄市建设局建筑管理处扩展阅读:
建设规划管理所作为行政执法单位,主要承担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城建区改造、拆违控违、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改水改厕等一系列重要工作。
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㈤ 住建局和建管处分别是干什么的
一、住建局(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
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二、建管处(建筑管理处职责):
1、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核、管理及三级企业资质的审批;
2、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登记;
3、负责《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发放及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
4、负责建筑工程分包及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工作;
5、负责对建筑市场行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5)石家庄市建设局建筑管理处扩展阅读:
一、建设局
1、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
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3、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
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5、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6、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7、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8、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9、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其他事项
1、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交通运输部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2、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并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
3、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㈥ 建筑工程管理局与住建局什么区别
建筑工程管理局一般是部单独设立的,大部分设立的是大型工程为了方便管理建设单位单内独设立的容!工程结束以后就没有职能了,比如三峡水库建管局。
住房和建设局的职责是: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等。
㈦ 石家庄市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石家庄市建设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政务网站管理、会议组织、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后勤事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调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及注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拟订建设行业人才需求计划、职工培训、继续教育和有关政策;管理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培训、鉴定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建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做好实施及跟踪、督查和调整工作;负责城建项目的概(预)、决算审定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谋划、报建、招标、以及城建项目的立项审查、审批工作;参与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资本运营和建设投融资管理;负责城建项目跑办和争取资金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审计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统计工作。
(四)村镇建设处
研究拟订县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村镇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做好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村镇建设重大项目的审查,指导村镇建设综合开发、通用设计图推广及灾后重建工作;组织、指导村镇建设工作。
(五)城市建设处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监督管理及项目实施工作;参与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负责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负责相关企业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指导风景名胜区建(构)筑物建设工作以及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筑的修复建设工作。
拟订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负责民用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制建设行业科技发展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指导建设行业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转化推广、论证工作;负责建设科技发展基金和建设科研经费管理;负责组织市专家咨询服务团城建交服务中心工作。
(七)建筑管理与安全质量处
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拟订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承发包、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风险管理、建设机械材料设备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闭合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和进出市登记备案,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和规范建筑机械材料设备市场并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以及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城乡建设普法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负责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九)勘察设计管理处
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工程抗震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研究制订勘察设计行业监督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活动,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负责施工图审查和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业、造价咨询业等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监督管理,参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工作。
(十)综合开发处
拟订城市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投资运行情况分析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工作;负责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监控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以及项目跟踪服务备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的资质;负责对拆迁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旧城区、“城中村”改造和开发建设、旧有住宅小区配套项目补建及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宣传与推介工作。
(十一)供热燃气管理处
负责全市供热、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市供热、燃气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上级有关供热、燃气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做好供热、燃气相关工作;负责供热、燃气企业的资质管理,以及城市供热、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和燃气供气点备案工作;负责供热、燃气企业的监督管理。
直属单位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老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
㈧ 请问城建局和建设局给是一个单位
不一样,城建局全称是XX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而建设局全称是XX市建设局。 ·城建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组织编制城市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我区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协调,对全区城市建设情况进行综合与统计分析。 (三)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使用;收取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监管与协调其他各项城建专项费用的征收工作。 (四)参与编制城市规划、专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 (五)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房地产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配套建设工作;对全区房地产开发情况进行综合与统计分析。 (六)统一管理工程建设市场,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七)统一管理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发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的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及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全区工程建设情况的综合与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对全区各建设(开发)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依法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全区各建筑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建筑构配件等施工生产企业实行资质初审,并对其安全生产活动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九)负责全区建筑业的管理工作;负责3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安装工程的招投标及承发包的审定和监督工作;负责市政、公用、环境施工企业、建筑施工及安装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工作。 (十)管理全区建材产品应用、节能、住宅产业化工作;研究制定新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住宅产业化计划,推广新型建筑材料、产品及节能技术。 (十一)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建设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城建科 (三)综合配套科 (四)建工科 建设局:职责:(一)贯彻国家和云南省建设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州城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抗震防震及震后恢复建设、建筑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进行行业管理;编制、管理州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二)负责全州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组织贯彻国家、省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定期收集制定全州建设定额信息及建筑材料地方基价并发布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建筑产品质量的认证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贯彻及制定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建设预算定额等计价依据;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州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执(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负责限额内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承包合同价、工程结算价等的审查;对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 (三)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州建筑活动;管理建筑市场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审查报批工作;规范建设市场,负责管理建筑市场和建筑装修市场准入、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贯彻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建设企业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四)管理全州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指导和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负责管理全州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组织全州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查报批和推广应用;参与州内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协调工程实施阶段的有关工作;负责审批州管建设项目的场址,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及施工图设计审查;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师等执业资格的管理;指导全州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五)指导全州城市和村镇建设管理,指导管理全州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城市公共客运、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和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全州城镇规划、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 (六)负责全州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主管全州房屋产权产籍工作;指导全州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办理审批驻楚中央、省、州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房改工作业务,指导各县(市)房改工作。 (七)贯彻和制定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省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八)负责管理全州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及施工、审查报批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成果(或报告);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抗震防灾规划;负责对原有房屋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州抗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州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各县(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全州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定地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政策;负责全州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管理全州施工企业认真遵守国家颁布实施的各种强制性标准及施工作业规范,保证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负责对全州建安施工企业申报《安全资格证书》的初步审查;负责全州建筑安全生产用品准用的审核发放;组织全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全州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参与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㈨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局局长是谁
李文昌(市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市建设局全面工作。
王增喜(市建设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协助李文昌同志主持建设局全面工作。负责组干、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住宅建设和“三改”工作。分管办公室、直属单位党委、综合开发处、市城建开发总公司。
郭彦军(市建设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负责供热管理、建筑节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消防。分管建筑市场管理中心、墙改办、安监站、供热办。
周兴旺(市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分管城建处、市投资办。
杨新丽(市建设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负责纪检监察、人事教育、综合治理、信访及社会稳定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处、老干部处和市城乡建设学校。
王文章(市建设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负责工程技术、建筑科技、建筑资质管理、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分管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勘察设计管理处、招标办、造价站、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曹新杰(市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城建投资计划、对外开放、城建项目谋划和跑办、财务管理、审计、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及环保方面的工作。分管计划财务处、桥东污水治理工程筹建处。
尹贵权(市建设局调研员),负责机关党委、行政审批管理、诚信体系建设、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稽查大队、建筑施工管理处、建筑劳务市场。
王晓维(市建设局调研员),负责村镇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城建档案、政府关联事项、信息化建设、工会及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分管村镇处、档案馆、燃气办。
李昭社(市建设局副调研员),负责建筑业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城市容貌综合整治、风景名胜区及支油、支铁工作。主持市拆迁办工作。分管建筑管理与安全质量处、质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