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全技术交底由谁来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不难看出,安全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而非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只监督交底工作的执行情况,最多是参与交底工作,但是不能作为交底工作的负责人来签字。
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我们不能“图省事”而将其忽略,或只是走个形式主义。它不仅会使得工程人员的项目管理水平有所提高,而且更使工程更加安全可靠。 无论是哪一方面,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都极具意义。
(1)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扩展阅读:
生产负责人在生产作业前对直接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的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的培训,并通过书面文件方式予以确认。建设项目中,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项目部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清楚,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完毕后,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方各留执一份,并纪录存档安全技术交底的作用。
安全技术交底的作用:
1.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其从施工方案编制开始就将安全放到第一位。
2.使现场工作人员了解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降低因人为操作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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