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换地方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转移么
不可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区别:
区别一:制度实施时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
区别二:参保条件
新农保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县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参加新农保;根据思府办发〔2011〕156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区别三:缴费档次
新农保参保人员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8个档次。城镇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参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600元12个档次。两类参保人员均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一次性缴纳。
区别四:特殊人群的政府补贴
新农保:
①属于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县级财政按照最低缴费档次的50%为其代缴,对享受农村低保的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县人民政府按个人缴费最低档次标准为其全额缴纳;
②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的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县人民政府按照缴费最低档次的10%补贴;
③参保人员义务服兵役期间,县人民政府按照个人缴费的最低档次全额代缴。
城居保:
①属于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参保,由县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档次的50%为其代缴,对享受城镇低保的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和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参保,县人民政府按个人缴费最低档次标准为其全额缴纳;
②独生子女户的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县人民政府按照缴费最低档次的10%补贴;
③参保人员义务服兵役期间,县人民政府按照个人缴费的最低档次全额代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颁布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B. 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吗
养老保险可以转移。
根据《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以前在一家单位上班,中间买断了,现在准备去另一企业,以前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到这一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根据《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C. 自7月1日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衔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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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4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回发《城乡养老保险制答度衔接暂行办法》,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首次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可以转移衔接,但要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进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省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的城乡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可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继续参保缴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因此,不论是城镇人口或者是农村的人口,制度是一样的,没有区别
D.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转移规则
1.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域内转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只需转移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2.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区域转移,转出地的区县经办机构将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转入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城镇居民在享受养老金待遇期间户籍迁入本市其他区县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部分全部转移,并由新户籍所在区县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待遇。
4.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户籍迁入外省市的,个人账户由经办机构暂管,待国家出台转移办法后办理转移手续,也可将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不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5.参保人员转移到尚未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其养老保险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
办理材料
企业参保人员转出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转入:
(一)基本养老保险一般账户转入:
1、申请人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等申请资料。
2、业务岗位审核后予以受理,并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在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确认基金到账后,办理接续手续。
(二)临时缴费账户转入:申请人向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转出:
(一)基本养老保险一般账户转出:在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申请人应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和《信息表》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二)临时缴费账户转出:
1、申请人向转出地社保机构(业务岗位)提交《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申请书》等申请资料。
2、业务岗位审核后予以受理,并向转入地社保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
3、在收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后,办理接续手续。
注:职工转出时申请人首先应与哈市现在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养老保险封存手续。
E.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转为社保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为社保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第十条建立全国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情况,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
(5)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扩展阅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F. 城镇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相互转换的问题
无论你在哪,国内的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是单独存在的,半联网状态。你版一旦缴纳权职工医保,家里的所有医保都是停缴状态。
职工医保50岁之后累计计算,但50岁以前可以到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凭有磁性的身份证到社保局打印缴费清单送到户口所在地县级社保局办理转移并累计缴费年限。
G.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怎么转移接续
各市的社保政策不同。东莞市城乡一体化了。具体打12333全国咨询热线
H.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
两者针对人群不同来,城源镇居民养老保险是针对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城镇户口无工作的适龄人群,新农保是针对农业户口人群。一般来说城镇养老保险缴费要比新农保多,以后所开的社会金也会高一些。如果你参加的新农保,说明你的情况只适用于新农保的相关政策。
两者不能转换,如果你进入某参保企业并签订人社部分认可的劳动合同,那么该企业有义务为你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具体办理事宜须由企业人事部门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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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如何办理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之间是可以相互转移的,这叫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制。但按照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规定,必须在领取养老金之前办理,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是不能再办理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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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转移的必要条件。
1.是必须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才能办理转移,中途不能办理。
2.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退休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3.必须先按照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先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后,再办理衔接手续。
J. 居民养老保险转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吗
可以。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人社部发〔2014〕17号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内法》容规定: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10)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扩展阅读
办理流程:
1、带齐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2、参保人员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3、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
4、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通知再进行操作。
(注:各地情况不同,具体请咨询参保所在的地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