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邓小平理论题目
我国的按劳分配只适用于公有制,非公有制经济就不是按劳分配。
收入差距是必然的,只要有阶级存在就会有收入差距,我们国家在努力消除阶级矛盾。
共产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我们国家在向这个方向迈进
2. 我国收入分配的实际情况,分析产生分配不公的原因
社会主义最大的社会公平,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提高生产效率,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的这种公平。但讲分配关系中的效率是指什么?一般来讲,分配自身不存在效率高低问题。人们常讲的是分配公平不公平,合理不合理,并不讲分配效率是高还是低。从分配角度考察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不是指分配公平与分配效率的关系,而是指分配公平与不公平会影响到劳动效率、生产效率的高低。分配中既不存在分配自身的效率优先于分配公平的问题,也不存在劳动效率优先于分配公平问题。恰恰相反,分配公平合理有利于促进劳动和生产效率的提高,而分配不公,会挫伤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利于效率的提高。而且,在分配关系上讲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际就是上轻公平,把公平放在一个次要的地位。这样,所谓效率优先也会落空。只有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解决分配不公平问题。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并不是随着经济增长、蛋糕做大,收入分配便趋向公平。收入分配不公平分两个层次:一是在微观层次上的不公平。比如,某些工人工资收入偏低,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增长,而另一些人的收入偏高,并不断膨胀。二是在宏观层次上的不公平。从全社会看,有收入差距过大的趋势。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经济快速增长,蛋糕做大了好多倍,而恰恰这时收入差距过大、分配不公的问题凸显出来。中外资料都表明:经济发展、蛋糕做大,并未带来分配公平,或不公平的缩小,反而不公平的差距扩大了。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完善宏观调节,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更加重视社会公平和分配公平,才能缓解收入差距过分扩大的趋势。党中央关于公平与效率的新提法和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措施,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再次,认为强调更加重视分配过程公平,就是要退回到平均主义分配的旧体制去,这完全是一种误解。搞平均主义,多劳不多得,少劳不少得,少劳者占有多劳者的一部分劳动成果,这是明显的分配不公平。搞平均主义,既无公平也无效率。这是马克思主义一贯反对的小资产阶级的平均主义分配观。 更加重视分配过程的公平,并不需要倒过来提出什么“公平优先,兼顾效率”。这种提法在理论逻辑上也是不通的。只要做到分配公平,自然会有利于促进效率。重视公平,不能轻视效率,二者本来就不存在谁优先、谁兼顾的问题。
3. 金平城乡经济发展差异原因与对策分析
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表现是贫富差距在拉大,地区之间的城乡收入差距也存在显著差异。
对策:
第一,完善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近年来,国家针对“三农”问题持续出台几个“中央一号文件”,给予了农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支持。虽然在相关政策的指引下农业有了长足发展,但是为了保证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应该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扶持,如财政支持、土地政策支持、金融支持、税收,特别是在土地政策方面,要完善当前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土地流转,保持中国8亿亩的土地红线,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
第二,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第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即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又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因此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第四,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推动劳动就业创新
城乡二元体制户籍制度使城乡之间形成了一条不可逾越而且差距很大的壁垒,而这个屏障不仅阻碍了技术、资金、在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的流动,更严重的阻碍了城市和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也使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不能正常进行,所以就使城乡之间不能同步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城市和农村地区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所以只有彻底改变目前的二元户籍制度,使劳动力逐渐转移,才能促进劳动就业和创新。
这才是解决城乡收入差距的关键所在改革户籍制度并不是对现行的户籍制度全盘否定,现行户籍制度也有它存在的合理之处,也有它的好处,所以说改革要做到“取其精华,剔其糟粕”,把现行户籍制度中合理的部分,坚定的肯定并贯彻落实下去,而现行户籍制度那些不合理的地方要坚决地剔除。而现行户籍制度对社会管理仍然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它不仅为国民经济规划与劳动力配置提供很重要的数据,也通过户口登记确定了公民民事权利与行为能力,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的稳定。现行户籍制度存在不合理,急需改革的地方在于随着户籍制度而诞生的就业权、受教育权、迁徙、社会保障、医疗服务和其他福利措施。所以说只有正确对待户籍制度,才能使对它的改革顺利进行下去。
户籍制度的改革,其最终目的是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所以,要在户籍改革的时机,清楚所有阻碍到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歧视性政策法规,制定城乡同意的就业资格准入制度,建立与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让农民有机会参与到城镇岗位的竞争之中。然后,就要规范的行为,落实《劳动法》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证农民的合法权利,杜绝“同工不同酬”现象发生,这样才能推动劳动力就业创新。
第五,重视农村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素质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发展农村教育能够提高农村居民素质,促进社会公平,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然而,目前中国的农村教育落后,劳动生产率低,教育水平低,使农民素质不高,收入不高。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整体素质,提高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我们必须优先和农村教育的发展。
首先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与支持,完善农村教育经费保障体制。要发展农村教育,首先就得继续贯彻和落实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落实最基础的教育,使农村孩子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其次要大力加强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大力推广农业技术,培养有文化、有技术的农民,这样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最后要加大农村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农村教师的数量与质量、促进和推动农村教育的全面发展。
第六,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有效的稳定社会促进和谐,随着我国现阶段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有效的缩小城乡差距、稳定社会、促进和谐、实现小康。但在这一阶段,由于社会保障体系长期困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很多地方还存在偏差,导致社会保障水平低下,社会发展滞后,同时也存在管理的不和谐现象。农村居民享受到的社会保障与城市居民相差甚远,据调查全国有70%的农村居民享受不到10%的社会保障。因此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完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使农村居民“能看病,看得起病”、“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4. 运用所学经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双超GDP增幅的原因及其意义''''''''在线等
金融危机爆发,我国“三驾马车”中的出口受到重创,扩大内需便被赋予拉动经济增长的重任。如何使扩大内需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就成为重要问题。目前我国还有超一半的人口为农村居民,如果能有效刺激农村居民消费,那么实现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工作将是事半功倍。本文着重探讨农村居民消费对GDP拉动的重要性及如何刺激农村居民消费的措施。 金融危机的爆发对我国造成严重消极影响的应首推沿海外贸企业。根据中经网统计数据库中海关月度库的数据显示,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出口总值累计同比增速和出口总值当月同比增速均一直保持负增长。出口订单的锐减,大批出口产品的滞销,致使许多外贸企业面临倒闭、破产的困境。基于要保持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考虑,国家采取发行公债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经济建设等项目,以期能够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活力。因此,扩大内需成为政府的重点工作。然而在扩大内需上,我国始终存在着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这一障碍就是农村居民消费。一、分析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状况首先,我们运用支出法考察国内生产总值,即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其中最终消费支出=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支出。贡献率是指各个需求增量与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增量之比,表示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中有几个百分点是由某种最终需求拉动引致的。拉动率则是指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中各种最终需求贡献率所占的份额,其数值由贡献率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的乘积得到。其次,根据从中经网统计数据库获得的原始数据,我们以1988年的相关数据为基期经过GDP指数、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整得到如下排除价格因素影响后的实际数据。在此数据的基础上,我们利用拉动率的相关知识考察农村居民消费、城镇居民消费对GDP的拉动率,得到如下数据:基于以上数据所绘制的城镇、农村居民消费对GDP拉动率的折线图可以直观的反映出:第一阶段从1990年到1995年,城镇、农村居民消费对GDP拉动率之间的差异处于一个相对平稳的状态,二者之间的拉动率差异始终保持在1~3个百分点。第二阶段从1996年开始至今,城镇居民消费对GDP拉动率在波动中保持增长的趋势,农村居民对GDP拉动率则处于一种平稳的状态,甚至没有增幅可言。二、农村居民消费对GDP拉动率的原因分析为何农村居民消费对GDP拉动率低的原因,主要是在讨论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的因素有哪些。这里从农村居民收入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两个方面进行探讨。首先,从历史、制度层面和农业自身生产特点分析造成农民收入低的原因。1.历史、制度层面。建国初期,我国为优先发展重工业,配套实施了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和户籍制度,这些制度在早期为我国重工业体系的建立提供了保障的同时,也为抑制我国农业发展埋下了伏笔。改革开放后,虽然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改革了农村生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使农民收入有所增长,但源于城市利益集团的压力及传统体制遗留的制度限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逐渐拉大。我国长期实行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的户籍制度,同时实行粮食统购政策以及在物价上涨时通过调整农产品价格来调整CPI的做法极大的扭曲了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使农民处于市场经济中的不平等地位,长此以往农民收入上始终低于城镇居民收入。此外,第一产业产值比重下降的速度大大超过了其劳动力比重下降的速度。虽然从各国发展的过程看,第一产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是一个国家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标准、趋势,但在我国,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限制了劳动力资源在各个产业之间自由流动,导致农业人口出现过剩,从而在一定数量的土地上承载数量庞大的农民必然会导致农业的边际产出率为负,农民收入增量低。分析1989年~2008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数据,它们之间的比值一直在不断扩大,其中198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28倍,而到2008年这一比值上升至3.31.2.农业生产自身特点。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传统的种植技术延续至今,许多农村地区至今仍保留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产方式。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现代先进的农业技术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为尖锐,按照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量的理论,商品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如果耗费在某种商品生产上的个别劳动时间比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多时,那么多出的个别劳动时间部分是不能得到社会承认的,也就意味着耗费个人劳动时间所生产的商品不能得到社会全部承认。我国农业生产恰恰验证了这一点。由于社会制度变革,我国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农业人口占有很大比重,同时受到小农经济的影响,农业产出和人力投入之间成正比的关系早已在人们思想中根深蒂固,这一观念所造成的后果就是农业人口的激增。加之户籍制度将农民限制在土地上,有限土地上积聚大量的人口就导致生产某种农业产品时的个别劳动时间明显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农业产品价值量不能得到全部实现,农民增收困难。其次,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也是造成农村居民消费低的原因之一。目前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但相较于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仍有很多不足。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法律制度设计不完善导致缺乏监督保证机制。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阶段,没有法律条文给予实施行为以规范约束,导致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运用上出现挪用、贪污等问题,严重影响农民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积极性。第二,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不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依然遵循各自为政的模式,社会救助由民政部门管理,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管理,养老保险则由社保部门管理,在这一管理模式下,最终的结果就是各管理部门间责任的撇清、社保资金的低效使用。第三,社会保障项目的提供不足。多年来,城镇居民一直享受着比农村居民多的政府提供的公共品,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也不例外。而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起点晚,加之农村人口众多,就导致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面难以覆盖到所有农村居民。因此,解决农村居民消费对GDP拉动率低的措施,应从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入手。三、提高农村居民消费建议措施1.改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乡镇企业。虽然我国城镇化速度快,可是农村人口比重仍然很大。这就意味着农村积聚着巨大的消费市场,但囿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缓慢,所以农村消费市场潜能始终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因此,增加农民收入需从改变农业生产方式和发展乡镇企业两个方面考虑。1.1改变农业生产方式。受传统农业生产思维的影响、国家投入资金的不足、户籍制度的限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始终停留粗放式的生产层面上。因此,转变农业的粗放式生产方式向集约式生产方式需要集合多种影响因素的改变。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的农业是必然选择,但在发展的过程中,基于农民自身经济条件的劣势,在获得市场信息、先进种植技术等方面就需要国家投入必要的财力扶持。同时,随着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倚重科技兴农的趋势越为明显时将导致农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这一转变的后果就是农村劳动力的过剩,在没有当地乡镇企业可以就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前提下,适度放松的户籍制度将有助于农民流向可以增加收入的地区。此时,国家应加大立法工作维护保障农民工的权益。1.2推进乡镇企业改革和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发展乡镇企业为农村市场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流通提供了有效的平台,农民可以通过乡镇企业将自身所拥有的资源进行整合,以此提高自身竞争的实力。乡镇企业多以发展农产品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工业为主,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但是,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对市场变化不能进行及时反应。这就需要国家在鼓励乡镇企业发展的同时,利用科技指导、信息发布、政策扶持等方式引导乡镇企业转变增长方式,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2.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不足是刺激消费的“短板”。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商品价格也日趋提高,百姓生活成本上升,子女教育问题、住房问题、失业问题、养老问题、治病问题都是困扰居民消费的重要问题,为随时应对这些问题的发生,高额储蓄就成为百姓首选。这些问题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就更为严重,农村居民自身收入不高、储蓄额低,加之生活成本又不断上升,导致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常常出现捉襟见肘,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可以说,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子女教育、住房、养老等问题如果没有合理的解决方法,那么鼓励居民消费就是空谈。社保制度恰恰是这些问题得以有效解决的最优途径。纵观全球高福利国家的居民消费,他们之所以能够保持高额消费的原因无外乎在于他们有着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能为他们“保驾”。而在面对金融危机对我国所造成的消极影响时,扩大农村居民消费的措施方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比起降息等货币政策更容易显现效果。四、结语 据2008年数据显示,我国农村人口数已降到7亿2135万人,城镇人口数升至6亿667万人。如果能切实提高这7亿2153万农村人口的收入及社会保障问题,那么我国的扩大内需工作将不再是一个惟有遭遇经济危机时才提出的解决方法,我国经济也就减轻对国外需求市场的依赖。因此,有效解决农村居民消费问题将有助于我国扩大内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5. 简述我国收入分配的实际情况(城乡、居民、地区、行业等),分析产生分配不公的原因。
城乡、居民、地区、行业差距在拉大,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决定了这种情况,政专府为自己制定分配,不受制约属,结果人员臃肿,效率低下,需要招纳更多的人来工作,这就需要增加开支,劳动者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大量的行业被政府垄断,肆意涨价、定价,民营企业被压缩在有限的行业中,互相压价,恶性竞争。结论,如果实行政治改革政府就是找死,不实行政治改革政府就是等死。
6. 分析我国居民储蓄率居高不下的原因 1800字左右
在目前储蓄存款利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居民储蓄何以居高不下并持续增长呢?
高储蓄的四大成因
笔者认为,收入增长、消费不足、投资渠道狭窄、人口和文化背景因素是导致我国居民储蓄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首先,收入是影响储蓄的最重要的因素。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储蓄随收入增加而增加。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宏观经济政策稳定,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也不断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最新修订结果,1993—2004年,我国年均GDP的实际增速要高于原核算数0.8个百分点;而经济普查发现的2.13万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漏统,意味着有同等数量的城镇居民收入和企业盈余的增加(因为按收入法核算,GDP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在税收收入数字完整准确的情况下,主要体现为劳动者报酬和企业盈余的增加)。这些数据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的速度要高于以前的估计。可以预见,在提高个税起征点、全面减免农业税等一系列有利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政策的影响下,居民收入水平会得到进一步提高,进而支持居民储蓄走高。
其次,居民消费信心不足、即期消费能力不足,预防性储蓄增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老百姓承担了经济社会改革的巨大成本,住房、教育、医疗更被媒体戏称为新的“三座大山”。目前,我国有80%以上的劳动者没有基本养老保险,85%以上的城乡居民没有医疗保险,加上子女教育开支庞大,养老制度不明朗,就业形势不乐观,居民对未来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预期提高。因此在考虑收入的支配时,用于即期的消费不足,预防性储蓄明显增加。
再次,居民投资渠道狭窄也是造成储蓄猛增的原因之一。股市持续低迷,楼市正在经历调控,国债虽受追捧但发售量受限,红火一时的人民币理财和货币市场基金因收益难以令人满意和其他原因而陷于停顿,信托产品因门槛过高而曲高和寡。因此,将钱存入银行便成为普通老百姓的首要和唯一选择。
最后,人口和文化背景因素也是高储蓄的一个成因。就人口年龄结构看,一般而言,低龄及老龄两个年龄段的人口对储蓄的贡献小于中青年龄段,因为除了收入上具有优势以外,中青年还要面临“上有老、下有小”等生活压力,储蓄动机强。而我国目前人口的平均年龄水平正处在对储蓄贡献最高的时段。从文化背景看,高储蓄可解释为东亚文化的特质,不仅中国如此,日本、韩国、台湾地区和东南亚国家都有高储蓄的历史和传统。
硬币的两面
从正面看,储蓄作为投资来源对经济发展影响很大。以二战后的日本为例,其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主要靠国内的高储蓄率,从而由“储蓄大国”变成“经济大国”。日本为赶超欧美工业发达国家,从1951年到1978年,全国总储蓄率平均在30%以上,其中1961年高达42%。这种高储蓄率支持了大规模的投资,促进了经济的迅猛发展。
中国也是典型的高储蓄国家,目前的储蓄率已超过40%。高储蓄率必然导致高投资率,2000-2004年,中国投资率分别为36.4%、38%、39.2%、42.3%和43.9%,投资成为拉动经济高速增长的强大引擎。高储蓄率不仅为中国经济的增长提供了资金来源,而且还保证了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动性,增强了银行的稳定性。
然而,高储蓄带来的负面效应同样不可低估。国内的高储蓄加上吸引的大量外国直接投资,导致中国经济外部失衡、资源配置失调以及放弃消费。若李嘉图定律在当今的中国仍然有效,即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以牺牲某些阶级或阶层的利益为代价,那么需要指出的是,牺牲当今一代低收入群体的福利并不意味着将来的一代会更富有。其次,储蓄的高增长还加大了银行的压力,极易形成和加剧银行的系统性风险。由于目前我国金融改革还没有到位,金融市场规模偏小,投资渠道狭窄,银行除了贷款给企业,很少有其他渠道来消化存款。储蓄转化投资的效率不高,就有可能导致银行业的风险累积。
中国的高储蓄还会持续7-10年?
究竟高储蓄率能够保持多长时间?由于世界上实现了由穷变富的经济体为数不多,目前尚且缺乏足够的样本来进行计量分析。并且各经济体的文化传统背景各不相同,维持高储蓄率的时间必然会有一定的差异。然而有一点结论是相当清晰的:维持高储蓄率的时间很难超过一代人。因为,在第一代人依然是社会劳动力主体的时候,收入和消费几乎等比例增长。储蓄率在高水平上波动。岁月推移,越来越多的第二代年轻人参加工作。随着第二代人在16-60岁年龄段中所占的比例逐年增加,整个社会的消费行为也会逐渐发生变化。最终,消费的增长速度必然会超过收入增长速度,从而使得储蓄率呈下降态势。
韩国和台湾地区保持高储蓄率25年左右,考虑到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储蓄依然保持着较大的份额,中国大陆的高储蓄率可能维持25-30年。如果我们以1987年作为“趋于成熟阶段”的起点,那末,大约在2012-2017年期间,中国大陆的储蓄率将明显出现下滑趋势。由于储蓄率下降有可能对中国的金融体系的稳定产生重大的冲击,因此必须在储蓄率仍然保持在较高水平的时期抓紧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7.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造成收入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断扩大,贫富分化加剧
主要表现为:
一是以基尼系数反映的居民收入总体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承受线
1991年为0.282,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10年上升1.62倍。
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1990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2.2,1995年为1:2.71,2000年为1:2.79,2001年扩大到1:2.9。
三是地区间差距扩大
2000年,东部地区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与最低的省差距超过3倍。
四是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80年代中期,行业间收入差距开始显现,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业人均收入与最低行业之比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
五是不同经济性质的单位职工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国有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资差距为1.25:1,2001年扩大到1.63:1,其他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差距为1.49:1,2001年发展到1.77:1。
六是城镇内部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的扩大速度明显加快
特别是近两年,高收入户的收入增长大大超过了低收入户的收入增长,2002年1季度的统计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为7.66倍。
2、财产的集中度越来越强,居民家庭财产的差别越来越大
最新的调查统计显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另外80%的家庭占有财产总额的53.6%。与此同时,城市居民金融资产出现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趋势,户均金融资产最多的20%家庭拥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值的比例目前约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户均拥有的金融资产只有居民金融资产总额的1.3%。
当前我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的基尼系数为0.51,远远高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0.32。
3、体制内的“平均主义分配”和体制外的“收入差距过大”两种极端现象同时并存
“平均主义”并没有彻底根除,主要表现在工资收入(不包括工资外收入)分配上,多数国有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偏校
与此同时,在工资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着“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现象。工资外收入、垄断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根源。
4、收入分配不规范
一是工资支付不规范,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二是工资提取不规范,实行工效挂钩企业的计划外、基数外提取工资现象较普遍;三是部分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超过工资总额的4%的标准进入,变相提高收入;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务消费”随意性太强,缺乏合理有度的约束。
5、整体收入结构仍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一是工资收入结构不合理,制度内工资低,制度外劳动报酬高,项目繁多,未纳入工资内;二是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与中央关于“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国城镇居民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格局还远远没有真正调整到位,其它要素参与分配还需要进一步增加比重。
8. 缩小我国收入差距的对策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扩大,尤其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过大。这些问题,已引起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对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形成原因、带来的影响及解决问题的对策等在理论和对策上作了许多有见地的分析和研究。本文试对此类问题作一较全面的梳理。
一、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现状分析
(一)从总体上看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
学术理论界对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总体描述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五等分法;二是基尼系数法。五等分法是将所要分析的居民按收入的高低依次排序分成五等份组,用20%的最高收入家庭与20%的最低收入家庭之比的倍数来说明总体收入差距程度。五等分法又称收入不良指数。这种测量收入分配公平与否的方式,目前在欧美国家中比较流行,我国也常采用。
最高档收入占全部国民财富比重越大,说明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越大,收入分配越不均等,反之,收入分配差距越小,收入分配越均等。
根据曾国安的统计来观察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上世纪90年代后半期,最高收入组、次高收入组、中间收入组、较低收入组和最低收入组居民的收入分别占居民总收入的47%、22%、15%、10%和6%。(注:曾国安:《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演变趋势、现状评价与调节政策选择》,《经济评论》2002年第5期。)国家统计局2000年对全国4万个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情况的调查显示,20%的高收入者拥有42.5%的国民财富。(注:易锋杰:《“基尼系数”质疑》,《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4期。)另据其他部门统计的五等分结果,我国农村中20%的低收入人口与20%的富裕人口收入之比由1978年的2.9倍扩大到1994年的6.6倍,城镇居民则由1983年的2.3倍扩大到1994年的3倍。如果用城市中20%的高收入户的平均收入与农村中20%的低收入户平均收入相比较,1992年的贫富差距达11倍,1994年达到了13倍。由此可见,我国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以更快的速度拉大。(注:张雅光:《转轨进程中我国居民贫富差距的演变》,《中国国情国力》2004年第1期。)用基尼系数法来描述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是大多数研究者经常采用的方法。基尼系数是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程度的综合性指标。基尼系数值越小,表明收入分配差距越小(收入分配越均等);基尼系数值越大,表明收入分配差距越大(收入分配越不均等)。因数据来源或计算方法的差异,学者之间的计算结果也存在着差异。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990年以来,我国城镇居民基尼系数和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均在波动中呈现扩大的趋势。1990、1995、1999年城镇居民基尼系数分别是0.23、0.28、0.295;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分别是0.309、0.341、0.336和0.336.就全国总体而言,1990、1995、1999年全国居民基尼系数分别是0.343、0.389和0.397,接近0.4,2000年达到0.417.(注:国家统计局:《从基尼系数看贫富差距》,《中国国情国力》2001年第1期。)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的调查,包括各种集体福利和非正常收入的差距在内,我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45.而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我国基尼系数从1980年的0.33扩大到1988年的0.38,2003年已扩大至0.458,有的地区已经达到0.467.(注:李培林、朱庆芳等:《中国小康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世界银行2003年《中国经济报告:推动公平的经济增长》指出,如果中国任由当前城乡差距和省际人均收入增长速度的差距继续不断扩大,到2020年基尼系数将会上升到0.474.还有学者认为,0.45的基尼系数,仍可能低估了实际的收入差距水平。因为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往往被高估,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则通常会被低估。农民家庭有相当一部分收入必须用于来年的生产性投入,真正可供消费的收入实际上更低;城市高收入群体的住房等非货币福利收入所占比重仍然较大,且没有被统计到个人收入之内。(注:董建文:《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与对策》,《华东经济管理》2001年第6期。)
综合以上观点,对全国基尼系数的判断,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不同的估计:低估计为0.4左右;中估计为0.45左右;高估计为0.5左右。虽然存在着差异,但结果差别不是很大。之所以出现不同的估计,在于计算范围的不同:第一种估计主要考虑货币收入,较少考虑实物收入,特别是补贴收入;第二种估计较多考虑了实物收入;第三种估计不仅考虑了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也考虑了非法收入和非正常收入。其实,无论是用基尼系数还是用五等分法来衡量,都可以看出,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居民整体的贫富差距尚属比较合理,但近几年我国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如果任由当前这种趋势发展下去,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在未来几年里将会急剧扩大。
(二)从分类上看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
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基尼系数拉大的问题,主要是由城乡差距拉大引起的。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值得警惕。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经历了一个“由缩小到扩大”的变化过程,近年来扩大速率加快。城乡居民的收入之比1996年为2.51∶1;1997年为2.47∶1;1998年为2.51∶1;1999年2.65∶1;2000年为2.79∶1.2001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之比为2.90∶1,2002年更是上升到3.11∶1.(注:张雅光:《转轨进程中我国居民贫富差距的演变》,《中国国情国力》2004年第1期。)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近几年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超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一倍多,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3.4%,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8%,2002年的城乡收入比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值。目前农村居民收入已不足城镇居民收入的1/3.(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下),《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30期第28页。)
其实,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的这一结论,即农村居民收入已不足城镇居民收入的1/3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估计。实际上,这乐观的统计结果和人们在实际中的感受并不一样,很难让人信服。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分别于1988年、1995年、2002年展开三次全国范围的住户调查,在最近完成的调查报告中得出如下结论:中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一个先上升后扩大的过程。按照国家统计局的个人收入概念计算,从1994年开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从1997年起又逐步扩大,2001年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几乎是农村居民的三倍。但这个结论,不能真实地反映城乡之间的实际收入的差别。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没有涵盖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各样的实物性补贴。如果把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各样的实物性补贴(医疗、教育、养老金保障、失业保险、最低生活费救济等等)考虑进去,城乡收入差距可能要达到四倍、五倍,甚至是六倍。
2.地区居民收入差距
我国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特别反映在东部和中西部地区之间差距的扩大上。2000年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比1990年扩大了5.39倍,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比1990年扩大了6.07倍。(注:张雅光:《转轨进程中我国居民贫富差距的演变》,《中国国情国力》2004年第1期。)从分省的情况看,2003年上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5000元的省份全部集中在东部地区,分别是上海市(7416元)、北京市(7040元)、浙江省(6945元)、广东省(6499元)和福建省(5257元)。
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看,中部地区达9.9%,超过了东部地区的9.4,而西部地区只增长了6.1%,其增幅远远落后于全国9.0%的平均速度。(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下),《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30期第28页。)从地区收入差距贡献率来看,目前,我国地区之间收入差距贡献率已从7.5%提升为8.7%,表明了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从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相对贡献率来看,西部地区高达58.3%,东部地区为37%。越是相对落后的地区,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就越加明显。(注:2004年02月25日,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news.com.cn.)
二、关于居民收入差距现状的评价之争
学界普遍承认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事实,但是关于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程度是否已超过警戒线,是否导致两极分化有着不同的见解,对用基尼系数作评判居民收入差距的标准存在不同的见解。
(一)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已临近警戒线,是否已进入两极分化状态?
国际上衡量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指标主要是基尼系数。一般认为,基尼系数小于0.2为高度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大于0.6为高度不平均,国际上通常用0.4作为警戒线。由于基尼系数给出了反映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数量界限,可以有效地预警两极分化的质变临界值,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和普遍采用。
有学者认为,目前我国0.45甚至更高的基尼系数,表明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已经过大,已超过“比较合理”的范围,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如不能及时正确地对待这一问题,就可能产生收入分配的“马太效应”,使富者愈富,贫者愈贫,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进而可能出现“失望阶层”,使他们走上懒惰、犯罪的下坡路。这就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引发一系列的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和政治风险。(注:董建文:《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与对策》,《华东经济管理》2001年第6期。)
也有人提出,国家在不同的时期,收入差距的“警戒线”是不同的,不存在绝对的分界线。所谓“国际标准”并不是严格的标准,只能作为各国判别居民收入差距大小的参考。所以,居民收入差距并不存在固定的警戒线。同时,经验事实也没有提供0.4的基尼系数值作为居民收入分配的警戒线的充分证据。而且要确定出一个普遍适用的关于居民收入差距的绝对不可逾越的数量界限是很困难的,因为处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处在不同的历史背景、文化、宗教背景,处在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不同阶段,处在不同的国际政治、经济背景下,相同程度的居民收入差距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所造成的影响并不相同。(注:曾国安:《关于居民收入差距的几个问题的思考》,《当代财经》2002年第6期。)因此,基尼系数“的指标,只能是有弹性的参考指标,而不是绝对指标。我国现阶段的收入差距在总体上,并没有超出社会成员的心理和经济承受的承界线,是比较”适度“的。(注:冯招容:《”基尼系数“评判指标之我见》,《理论前沿》2002年第2期。)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均质性很低的社会,客观上容许有较高的基尼系数,不必机械地、死死地守住0.4这条线。但突破这条线后,究竟放松到什么程度比较合适,需认真研究。(注:赵人伟:《关于收入分配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国经贸导刊》2003年第22期。)
那么,当前的收入差距是否存在两极分化呢?对这一点学者们也有不同的认识。
一些人认为,如今人们常常谈到的一些储蓄、消费等方面的两极化现象等等,都反映了当前社会贫富分化的严峻现实。(注:秦晖:《关于基尼系数与社会分化问题与张曙光先生商榷》,《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5期。)另有学者认为,中国居民的正常收入的差别虽然持续扩大,但仍然大致适当,没有发生两极分化,无论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都不存在。不同的认识主要缘于两种观点考察的范围和口径及使用的数据资料不同。认为近期居民收入差别程度大致适当者,考察的主要是居民正常收入的差别程度;认为已经发生了严重的两极分化的观点往往涉及到若干非法非正常收入及其对居民收入差别的影响。不过,居民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已远远超过了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确实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二)用基尼系数指标作为评判居民收入差距的标准是否科学?
目前大多数学者考察我国居民收入的差距,都以“基尼系数”指标为依据,也有学者对基尼系数提出异议。那么,基尼系数是否科学?是否能准确反映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呢?
有学者坚持认为,我国是二元经济社会,城乡之间的收入有较大差别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只能分别计算城市或乡村的基尼系数,而不能合起来计算全国的基尼系数。不然,就会夸大我国的收入差距。(注:赵人伟:《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若干思考》,《经济学动态》2002年第9期。(19)海兵:《基尼系数批判》,《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2年第3期。)
也有学者认为,“基尼系数”只是反映收入均等程度的指标,它没有也不可能综合反映我国不同时期的经济水平、社会制度、社会承受力的基本状况。仅以“基尼系数”为评判依据,影响评判的全面性与客观性。(注:冯招容:《“基尼系数”评判指标之我见》,《理论前沿》2002年第2期。)更有学者提出,基尼系数反映的是收入分布的“均匀”程度,或差异(差距)程度,而不是收入分配的“公平”程度或“公正”程度。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布不均是正常的,所以,不应该用基尼系数衡量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即使能够使用,现阶段我国也并不具备使用的条件。因为,用基尼系数表示收入分布的均匀程度,甚至用它反映公平程度,必须有一个重要前提:收入必须是指全部实际收入,必须是真实统计。以我国目前的情况,可以说基本上无法满足这一条件。(注:海兵:《基尼系数批判》,《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2年第3期。)
(三)究竟可用什么指标来衡量我国的居民收入差距?
有学者认为,基尼系数指标可以有效地预警两极分化的质变临界值,在全世界得到广泛重视和普遍采用,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我国也可以用。不过可以根据我国的国情,修正0.4的基尼系数监控贫富差距的警戒线标准。从我国的客观实际出发,在单独衡量农村居民内部或城镇居民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时,可以将各自的基尼系数警戒线定为0.4;而在衡量全国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时,可以将警戒线上限定为0.5,实际工作中按0.45操作。(注:吴得民:《基尼系数理论及其实证分析》,《经济体制改革》2002年第4期。)有学者不认同上述观点,提出,虽然用基尼系数来反映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变化状况是可取的,但在我国基尼系数值非常混乱,对同一研究对象,不同的研究机构、不同的研究者得出的基尼系数大不一样。并且在国际比较中,如果不排除不可比因素而进行直接比较,就不可能得出确切的结论。我们不必拘泥于基尼系数来根据“国情”修改“警戒线”,而应当根据当前的实际和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来提出我们的底线标准。(注:董全瑞:《简论贫富差距合理与否——怎样看基尼系数说明的贫富差距》,《长白学刊》2002年第1期。)有学者提出,国际上对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研究,很少采用单个指标。因为单个指标的分析很难全面地反映收入差距状况,并且单个指标存在的缺陷也影响到其反映的收入差距状况的准确性。可以通过采取不同类型收入差距分析方法、离差分析方法和分层收入差距分析方法等来尽量对分配状况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注:牛飞亮:《近20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总体状况》,《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2年第7期。)为了客观公正地分析评判我国现阶段居民收入差距,综合以上各家之言,可考虑将基尼系数作为一个单项的基本参考指标,同时设置一套综合指标体系作为评判收入分配差距的综合指标。这套指标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指标、经济体制改革指标、社会可持续发展指标、社会安全与保障指标和社会稳定指标等几大类。不过全部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加大力度使统计资料尽可能贴近现实,只有这个问题解决了,才能进一步探索研究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工具如何创新。
三、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深层原因
关于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形成和扩大的原因,学界从历史沿革、经济结构、政策因素、制度因素等多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虽然认识程度不一,表述不一,但基本上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历史沿革、资源禀赋及发展阶段的影响。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特征非常明显。新中国成立后,城乡不同的发展政策以及城乡居民的不平等待遇,如“剪刀差”、“户籍制度”等的实施,加重了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另外,我国国土面积较大,由于各地区位置、自然资源条件等差别很大,造成我国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明显地呈现出东、中、西阶梯式发展的格局。加上改革开放以来采取由东向西的经济梯次推进和区域不平衡发展战略,客观上拉大了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这是导致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呈现出地区差别的直接原因。(注:马海涛、姜爱华:《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分析及对策》,《财政研究》2003年第7期。)此外,从一二三产业的发展规律来看,个人收入差距拉大与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我国经济正处于由传统的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过程中,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也会带来个人之间、行业间和城乡间的收入差距。(注:马海涛、姜爱华:《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分析及对策》,《财政研究》2003年第7期。)
(二)经济体制改革及体制变迁的影响。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竞争的结果导致不同劳动者或生产要素拥有者之间的收入差别。(注:马海涛、姜爱华:《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分析及对策》,《财政研究》2003年第7期。)此外,在改革和体制变迁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我国采取了渐进改革的方式,在体制转轨中出现了双重体制并存的局面,再加上一些非经济因素的影响,使得经济改革或体制变迁中发生了许多无序的问题,集中到寻租和设租行为、内部人控制、垄断、腐败等方面,成为形成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注:赵人伟:《转型期中国的收入分配制度》,《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6期。)另一方面,在经济体制转轨期间,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市场化程度有差异,形成相应的收入差距也是必然的。(注:邢成、韩丽娜:《财政税收杠杆对我国基尼系数的主要影响》,《现代财经》2001年第9期。)
(三)原有体制的政策惯性及部分宏观政策的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在相当程度上同原有体制下的“政策惯性”有着密切的联系。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是原有体制下的一种政策产物。农产品的低价收购政策、限制农民进城政策、对农民的税收政策、对农民的税外负担政策、对城市居民的福利补贴政策,都是原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以来,这些政策有所松动和改变,但离根本性改变尚有距离。(注:赵人伟:《转型期中国的收入分配制度》,《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6期。)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施的一些宏观政策也拉大了收入差距:一是城市化方向明显走偏,它不是将增加就业和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作为主要目标,而是将大量资金、土地等资源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建设方面,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二是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给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带来的机会不平等。依靠国债大搞基础设施建设对大中城市关注过多,对小城镇和农村关注不够。三是金融政策安排不当。“嫌贫爱富”的金融政策向城市偏斜,使农民贷款无门,极大地限制了农民的发展机会和增收空间。(注:马晓河:《宏观政策偏差拉大收入差距》,《经济参考报》2003年12月24日。)
(四)制度的缺陷及政策制度不到位因素的影响。由于我国所进行的是经济体制的根本性的全面改革,一些制度的缺位不可避免。目前,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新旧体制并存、体制缺位、体制错位、体制虚设、法律政策缺位、法律政策本身的规制力度不够、政策规定有不周延的空隙、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力或受到干扰等。正是这些体制和政策的缺陷为寻租活动设置了大量租金。应当说在体制转轨期间制度缺陷的存在是很难避免的,因而在我国近期非法非正常收入的大量滋生是有其制度根源的。加上管理的疏漏和一些现行政策法规的不完善、不配套,非法收入与财产转移、灰色收入与灰色财产转移由此大量出现,特别是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严重腐败问题以及利用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偷税漏税、投机欺诈等各种非法手段获取高额收入的现象,造成居民收入差距迅速扩大。(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下),《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30期,第30页。)
(五)社会保障乏力、教育机会不均等因素的影响。社会保障的功能在于它通过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方面的运作,缩小居民间收入差距,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然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面太窄,只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大型集体所有制职工享受,而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外资企业的中方员工却很少享受。这种在享受社会保险方面的不均等性,使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注:何莉:《库兹涅茨倒U 假说与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分析》,《国外财经》2001年第4期。)此外,受教育水平的高低也是影响收入分配差距的一项重要因素。现实社会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的收入水平普遍高于未受过教育或受过很少教育的成员。我国目前教育投资明显不足,特别是农村地区、西部地区,由于本身收入水平不高,因此用于教育方面的投资不多,而教育投资的不足又会进一步加剧城乡之间以及东西部地区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注:何莉:《库兹涅茨倒U 假说与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分析》,《国外财经》2001年第4期。)
四、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长期变动趋势
关于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趋势分析,牵涉到库兹涅茨的“倒U 型”假说理论的争论。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茨在1955年一篇经典论文中指出:“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长期演变趋势为“在从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极为快速转变的经济增长早期,不平等扩大;一个时期变得稳定;后期不平等缩小”。也就是说,在经济增长的长期阶段,个人收入分配不均的变动,是沿着一种“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 型轨迹进行的。这种“先恶化后改善”的整个过程大约需要50——100年时间。这就是著名的“库兹涅茨假说”(Kuznets hypothesis)。库兹涅茨的“倒U 型假说理论”是否适合中国,学者们持不同意见。
从文献考查看来,大多数的横向国别研究支持倒U 假设:时序资料分别证明了在经济发展初期收入差别扩大,而在发达国家收入差别下降的现实:微观分解资料也并不否认倒U 假设的成立。不过,我国这样一个处于转轨经济的国家,其收入差别的变动趋势是否符合库兹涅茨倒U 假设有待进一步验证。有学者认为,库兹涅茨效应具有普遍性。当然,各国库兹涅茨效应也会因其不同的历史、文化、体制等原因有不同的表现,如初期增长的时间长短可能不一致,收入分布差距的上限和下限也可能不相同。(注:刘萌芽:《对库兹捏茨效应及其成因的思考一兼谈我国当前分配政策的取向》,《衡阳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因此,库兹涅茨假说在中国存在,中国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扩大主要是由经济不平衡发展引起的。(注:郭熙保:《从发展经济学观点看待库兹涅茨假说—兼论中国收入不平等扩大的原因》,《管理世界》2002年第3期。)也有学者利用省份横截面数据对库茨涅兹“倒U 型”假说进行经验验证,从经验分析中得出库兹涅茨假说在中国不成立的结论,但认为,对于“倒U 型”假说,要持较为谨慎的态度,中国现在的数据不支持并不意味着将来的数据也不支持库茨涅兹“倒U 型”假说。(注:李实:《对收入分配研究中几个问题的进一步说明——对陈宗胜教授评论的答复》,《经济研究》2000年第7期。)也有学者认为,虽然横截面的经验研究有其价值,但以横截面的经验研究来否定倒U 形变化的结论在方法上是有问题的。判定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是否呈倒U 形变化应该依据的是历史序列分析。(注:曾国安:《关于居民收入差距的几个问题的思考》,《当代财经》2002年第6期。)
总的来说,学者们比较认同我国收入差距的变动轨迹与经济改革的进程相关的观点。认为发展中国家在向发达国家的过渡的长期过程中,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先恶化”、后改善的变动趋势是不可避免的。我国目前正处于从起步阶段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的前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的完善、法律体系的健全,部分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扩大将会得到纠正或缩小。因此,库兹涅茨“倒U 型假说”对我国的收入分配变动研究仍有借鉴意义。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正处在倒U 型曲线的前半部分,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还会加大。我们应坚持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促进居民收入的变动及早走向倒U 的后半段,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五、关于缩小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对策建议
(一)发展经济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
(二)加强法治建设是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的保障。
(三)必须注意实行正确的政策选择。
(四)发展教育、普及教育,使教育机会均等。
(五)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9. 如何正确看待我国的居民收入差距问题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扩大,尤其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过大。这些问题,已引起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对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形成原因、带来的影响及解决问题的对策等在理论和对策上作了许多有见地的分析和研究。本文试对此类问题作一较全面的梳理。
一、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现状分析
(一)从总体上看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
学术理论界对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总体描述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五等分法;二是基尼系数法。五等分法是将所要分析的居民按收入的高低依次排序分成五等份组,用20%的最高收入家庭与20%的最低收入家庭之比的倍数来说明总体收入差距程度。五等分法又称收入不良指数。这种测量收入分配公平与否的方式,目前在欧美国家中比较流行,我国也常采用。
最高档收入占全部国民财富比重越大,说明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越大,收入分配越不均等,反之,收入分配差距越小,收入分配越均等。
根据曾国安的统计来观察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上世纪90年代后半期,最高收入组、次高收入组、中间收入组、较低收入组和最低收入组居民的收入分别占居民总收入的47%、22%、15%、10%和6%。(注:曾国安:《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演变趋势、现状评价与调节政策选择》,《经济评论》2002年第5期。)国家统计局2000年对全国4万个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情况的调查显示,20%的高收入者拥有42.5%的国民财富。(注:易锋杰:《“基尼系数”质疑》,《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4期。)另据其他部门统计的五等分结果,我国农村中20%的低收入人口与20%的富裕人口收入之比由1978年的2.9倍扩大到1994年的6.6倍,城镇居民则由1983年的2.3倍扩大到1994年的3倍。如果用城市中20%的高收入户的平均收入与农村中20%的低收入户平均收入相比较,1992年的贫富差距达11倍,1994年达到了13倍。由此可见,我国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以更快的速度拉大。(注:张雅光:《转轨进程中我国居民贫富差距的演变》,《中国国情国力》2004年第1期。)用基尼系数法来描述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是大多数研究者经常采用的方法。基尼系数是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程度的综合性指标。基尼系数值越小,表明收入分配差距越小(收入分配越均等);基尼系数值越大,表明收入分配差距越大(收入分配越不均等)。因数据来源或计算方法的差异,学者之间的计算结果也存在着差异。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990年以来,我国城镇居民基尼系数和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均在波动中呈现扩大的趋势。1990、1995、1999年城镇居民基尼系数分别是0.23、0.28、0.295;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分别是0.309、0.341、0.336和0.336.就全国总体而言,1990、1995、1999年全国居民基尼系数分别是0.343、0.389和0.397,接近0.4,2000年达到0.417.(注:国家统计局:《从基尼系数看贫富差距》,《中国国情国力》2001年第1期。)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的调查,包括各种集体福利和非正常收入的差距在内,我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45.而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我国基尼系数从1980年的0.33扩大到1988年的0.38,2003年已扩大至0.458,有的地区已经达到0.467.(注:李培林、朱庆芳等:《中国小康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世界银行2003年《中国经济报告:推动公平的经济增长》指出,如果中国任由当前城乡差距和省际人均收入增长速度的差距继续不断扩大,到2020年基尼系数将会上升到0.474.还有学者认为,0.45的基尼系数,仍可能低估了实际的收入差距水平。因为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往往被高估,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则通常会被低估。农民家庭有相当一部分收入必须用于来年的生产性投入,真正可供消费的收入实际上更低;城市高收入群体的住房等非货币福利收入所占比重仍然较大,且没有被统计到个人收入之内。(注:董建文:《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与对策》,《华东经济管理》2001年第6期。)
综合以上观点,对全国基尼系数的判断,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不同的估计:低估计为0.4左右;中估计为0.45左右;高估计为0.5左右。虽然存在着差异,但结果差别不是很大。之所以出现不同的估计,在于计算范围的不同:第一种估计主要考虑货币收入,较少考虑实物收入,特别是补贴收入;第二种估计较多考虑了实物收入;第三种估计不仅考虑了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也考虑了非法收入和非正常收入。其实,无论是用基尼系数还是用五等分法来衡量,都可以看出,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居民整体的贫富差距尚属比较合理,但近几年我国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如果任由当前这种趋势发展下去,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在未来几年里将会急剧扩大。
(二)从分类上看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
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基尼系数拉大的问题,主要是由城乡差距拉大引起的。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值得警惕。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经历了一个“由缩小到扩大”的变化过程,近年来扩大速率加快。城乡居民的收入之比1996年为2.51∶1;1997年为2.47∶1;1998年为2.51∶1;1999年2.65∶1;2000年为2.79∶1.2001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之比为2.90∶1,2002年更是上升到3.11∶1.(注:张雅光:《转轨进程中我国居民贫富差距的演变》,《中国国情国力》2004年第1期。)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近几年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超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一倍多,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3.4%,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8%,2002年的城乡收入比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值。目前农村居民收入已不足城镇居民收入的1/3.(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下),《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30期第28页。)
其实,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的这一结论,即农村居民收入已不足城镇居民收入的1/3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估计。实际上,这乐观的统计结果和人们在实际中的感受并不一样,很难让人信服。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分别于1988年、1995年、2002年展开三次全国范围的住户调查,在最近完成的调查报告中得出如下结论:中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一个先上升后扩大的过程。按照国家统计局的个人收入概念计算,从1994年开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从1997年起又逐步扩大,2001年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几乎是农村居民的三倍。但这个结论,不能真实地反映城乡之间的实际收入的差别。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没有涵盖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各样的实物性补贴。如果把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各样的实物性补贴(医疗、教育、养老金保障、失业保险、最低生活费救济等等)考虑进去,城乡收入差距可能要达到四倍、五倍,甚至是六倍。
2.地区居民收入差距
我国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特别反映在东部和中西部地区之间差距的扩大上。2000年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比1990年扩大了5.39倍,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比1990年扩大了6.07倍。(注:张雅光:《转轨进程中我国居民贫富差距的演变》,《中国国情国力》2004年第1期。)从分省的情况看,2003年上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5000元的省份全部集中在东部地区,分别是上海市(7416元)、北京市(7040元)、浙江省(6945元)、广东省(6499元)和福建省(5257元)。
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看,中部地区达9.9%,超过了东部地区的9.4,而西部地区只增长了6.1%,其增幅远远落后于全国9.0%的平均速度。(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下),《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30期第28页。)从地区收入差距贡献率来看,目前,我国地区之间收入差距贡献率已从7.5%提升为8.7%,表明了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从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相对贡献率来看,西部地区高达58.3%,东部地区为37%。越是相对落后的地区,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就越加明显。(注:2004年02月25日,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news.com.cn.)
二、关于居民收入差距现状的评价之争
学界普遍承认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事实,但是关于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程度是否已超过警戒线,是否导致两极分化有着不同的见解,对用基尼系数作评判居民收入差距的标准存在不同的见解。
(一)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已临近警戒线,是否已进入两极分化状态?
国际上衡量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指标主要是基尼系数。一般认为,基尼系数小于0.2为高度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大于0.6为高度不平均,国际上通常用0.4作为警戒线。由于基尼系数给出了反映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数量界限,可以有效地预警两极分化的质变临界值,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和普遍采用。
有学者认为,目前我国0.45甚至更高的基尼系数,表明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已经过大,已超过“比较合理”的范围,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如不能及时正确地对待这一问题,就可能产生收入分配的“马太效应”,使富者愈富,贫者愈贫,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进而可能出现“失望阶层”,使他们走上懒惰、犯罪的下坡路。这就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引发一系列的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和政治风险。(注:董建文:《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与对策》,《华东经济管理》2001年第6期。)
也有人提出,国家在不同的时期,收入差距的“警戒线”是不同的,不存在绝对的分界线。所谓“国际标准”并不是严格的标准,只能作为各国判别居民收入差距大小的参考。所以,居民收入差距并不存在固定的警戒线。同时,经验事实也没有提供0.4的基尼系数值作为居民收入分配的警戒线的充分证据。而且要确定出一个普遍适用的关于居民收入差距的绝对不可逾越的数量界限是很困难的,因为处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处在不同的历史背景、文化、宗教背景,处在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不同阶段,处在不同的国际政治、经济背景下,相同程度的居民收入差距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所造成的影响并不相同。(注:曾国安:《关于居民收入差距的几个问题的思考》,《当代财经》2002年第6期。)因此,基尼系数“的指标,只能是有弹性的参考指标,而不是绝对指标。我国现阶段的收入差距在总体上,并没有超出社会成员的心理和经济承受的承界线,是比较”适度“的。(注:冯招容:《”基尼系数“评判指标之我见》,《理论前沿》2002年第2期。)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均质性很低的社会,客观上容许有较高的基尼系数,不必机械地、死死地守住0.4这条线。但突破这条线后,究竟放松到什么程度比较合适,需认真研究。(注:赵人伟:《关于收入分配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国经贸导刊》2003年第22期。)
那么,当前的收入差距是否存在两极分化呢?对这一点学者们也有不同的认识。
一些人认为,如今人们常常谈到的一些储蓄、消费等方面的两极化现象等等,都反映了当前社会贫富分化的严峻现实。(注:秦晖:《关于基尼系数与社会分化问题与张曙光先生商榷》,《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5期。)另有学者认为,中国居民的正常收入的差别虽然持续扩大,但仍然大致适当,没有发生两极分化,无论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都不存在。不同的认识主要缘于两种观点考察的范围和口径及使用的数据资料不同。认为近期居民收入差别程度大致适当者,考察的主要是居民正常收入的差别程度;认为已经发生了严重的两极分化的观点往往涉及到若干非法非正常收入及其对居民收入差别的影响。不过,居民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已远远超过了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确实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二)用基尼系数指标作为评判居民收入差距的标准是否科学?
目前大多数学者考察我国居民收入的差距,都以“基尼系数”指标为依据,也有学者对基尼系数提出异议。那么,基尼系数是否科学?是否能准确反映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呢?
有学者坚持认为,我国是二元经济社会,城乡之间的收入有较大差别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只能分别计算城市或乡村的基尼系数,而不能合起来计算全国的基尼系数。不然,就会夸大我国的收入差距。(注:赵人伟:《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若干思考》,《经济学动态》2002年第9期。(19)海兵:《基尼系数批判》,《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2年第3期。)
也有学者认为,“基尼系数”只是反映收入均等程度的指标,它没有也不可能综合反映我国不同时期的经济水平、社会制度、社会承受力的基本状况。仅以“基尼系数”为评判依据,影响评判的全面性与客观性。(注:冯招容:《“基尼系数”评判指标之我见》,《理论前沿》2002年第2期。)更有学者提出,基尼系数反映的是收入分布的“均匀”程度,或差异(差距)程度,而不是收入分配的“公平”程度或“公正”程度。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布不均是正常的,所以,不应该用基尼系数衡量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即使能够使用,现阶段我国也并不具备使用的条件。因为,用基尼系数表示收入分布的均匀程度,甚至用它反映公平程度,必须有一个重要前提:收入必须是指全部实际收入,必须是真实统计。以我国目前的情况,可以说基本上无法满足这一条件。(注:海兵:《基尼系数批判》,《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2年第3期。)
(三)究竟可用什么指标来衡量我国的居民收入差距?
有学者认为,基尼系数指标可以有效地预警两极分化的质变临界值,在全世界得到广泛重视和普遍采用,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我国也可以用。不过可以根据我国的国情,修正0.4的基尼系数监控贫富差距的警戒线标准。从我国的客观实际出发,在单独衡量农村居民内部或城镇居民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时,可以将各自的基尼系数警戒线定为0.4;而在衡量全国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时,可以将警戒线上限定为0.5,实际工作中按0.45操作。(注:吴得民:《基尼系数理论及其实证分析》,《经济体制改革》2002年第4期。)有学者不认同上述观点,提出,虽然用基尼系数来反映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变化状况是可取的,但在我国基尼系数值非常混乱,对同一研究对象,不同的研究机构、不同的研究者得出的基尼系数大不一样。并且在国际比较中,如果不排除不可比因素而进行直接比较,就不可能得出确切的结论。我们不必拘泥于基尼系数来根据“国情”修改“警戒线”,而应当根据当前的实际和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来提出我们的底线标准。(注:董全瑞:《简论贫富差距合理与否——怎样看基尼系数说明的贫富差距》,《长白学刊》2002年第1期。)有学者提出,国际上对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研究,很少采用单个指标。因为单个指标的分析很难全面地反映收入差距状况,并且单个指标存在的缺陷也影响到其反映的收入差距状况的准确性。可以通过采取不同类型收入差距分析方法、离差分析方法和分层收入差距分析方法等来尽量对分配状况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注:牛飞亮:《近20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总体状况》,《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2年第7期。)为了客观公正地分析评判我国现阶段居民收入差距,综合以上各家之言,可考虑将基尼系数作为一个单项的基本参考指标,同时设置一套综合指标体系作为评判收入分配差距的综合指标。这套指标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指标、经济体制改革指标、社会可持续发展指标、社会安全与保障指标和社会稳定指标等几大类。不过全部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加大力度使统计资料尽可能贴近现实,只有这个问题解决了,才能进一步探索研究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工具如何创新。
三、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深层原因
关于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形成和扩大的原因,学界从历史沿革、经济结构、政策因素、制度因素等多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虽然认识程度不一,表述不一,但基本上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历史沿革、资源禀赋及发展阶段的影响。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特征非常明显。新中国成立后,城乡不同的发展政策以及城乡居民的不平等待遇,如“剪刀差”、“户籍制度”等的实施,加重了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另外,我国国土面积较大,由于各地区位置、自然资源条件等差别很大,造成我国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明显地呈现出东、中、西阶梯式发展的格局。加上改革开放以来采取由东向西的经济梯次推进和区域不平衡发展战略,客观上拉大了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这是导致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呈现出地区差别的直接原因。(注:马海涛、姜爱华:《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分析及对策》,《财政研究》2003年第7期。)此外,从一二三产业的发展规律来看,个人收入差距拉大与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我国经济正处于由传统的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过程中,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也会带来个人之间、行业间和城乡间的收入差距。(注:马海涛、姜爱华:《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分析及对策》,《财政研究》2003年第7期。)
(二)经济体制改革及体制变迁的影响。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竞争的结果导致不同劳动者或生产要素拥有者之间的收入差别。(注:马海涛、姜爱华:《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分析及对策》,《财政研究》2003年第7期。)此外,在改革和体制变迁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我国采取了渐进改革的方式,在体制转轨中出现了双重体制并存的局面,再加上一些非经济因素的影响,使得经济改革或体制变迁中发生了许多无序的问题,集中到寻租和设租行为、内部人控制、垄断、腐败等方面,成为形成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注:赵人伟:《转型期中国的收入分配制度》,《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6期。)另一方面,在经济体制转轨期间,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市场化程度有差异,形成相应的收入差距也是必然的。(注:邢成、韩丽娜:《财政税收杠杆对我国基尼系数的主要影响》,《现代财经》2001年第9期。)
三)原有体制的政策惯性及部分宏观政策的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在相当程度上同原有体制下的“政策惯性”有着密切的联系。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是原有体制下的一种政策产物。农产品的低价收购政策、限制农民进城政策、对农民的税收政策、对农民的税外负担政策、对城市居民的福利补贴政策,都是原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以来,这些政策有所松动和改变,但离根本性改变尚有距离。(注:赵人伟:《转型期中国的收入分配制度》,《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6期。)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施的一些宏观政策也拉大了收入差距:一是城市化方向明显走偏,它不是将增加就业和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作为主要目标,而是将大量资金、土地等资源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建设方面,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二是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给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带来的机会不平等。依靠国债大搞基础设施建设对大中城市关注过多,对小城镇和农村关注不够。三是金融政策安排不当。“嫌贫爱富”的金融政策向城市偏斜,使农民贷款无门,极大地限制了农民的发展机会和增收空间。(注:马晓河:《宏观政策偏差拉大收入差距》,《经济参考报》2003年12月24日。)
(四)制度的缺陷及政策制度不到位因素的影响。由于我国所进行的是经济体制的根本性的全面改革,一些制度的缺位不可避免。目前,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新旧体制并存、体制缺位、体制错位、体制虚设、法律政策缺位、法律政策本身的规制力度不够、政策规定有不周延的空隙、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力或受到干扰等。正是这些体制和政策的缺陷为寻租活动设置了大量租金。应当说在体制转轨期间制度缺陷的存在是很难避免的,因而在我国近期非法非正常收入的大量滋生是有其制度根源的。加上管理的疏漏和一些现行政策法规的不完善、不配套,非法收入与财产转移、灰色收入与灰色财产转移由此大量出现,特别是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严重腐败问题以及利用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偷税漏税、投机欺诈等各种非法手段获取高额收入的现象,造成居民收入差距迅速扩大。(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下),《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30期,第30页。)
(五)社会保障乏力、教育机会不均等因素的影响。社会保障的功能在于它通过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方面的运作,缩小居民间收入差距,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然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面太窄,只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大型集体所有制职工享受,而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外资企业的中方员工却很少享受。这种在享受社会保险方面的不均等性,使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注:何莉:《库兹涅茨倒U 假说与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分析》,《国外财经》2001年第4期。)此外,受教育水平的高低也是影响收入分配差距的一项重要因素。现实社会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的收入水平普遍高于未受过教育或受过很少教育的成员。我国目前教育投资明显不足,特别是农村地区、西部地区,由于本身收入水平不高,因此用于教育方面的投资不多,而教育投资的不足又会进一步加剧城乡之间以及东西部地区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注:何莉:《库兹涅茨倒U 假说与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分析》,《国外财经》2001年第4期。)
四、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长期变动趋势
关于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趋势分析,牵涉到库兹涅茨的“倒U 型”假说理论的争论。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茨在1955年一篇经典论文中指出:“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长期演变趋势为“在从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极为快速转变的经济增长早期,不平等扩大;一个时期变得稳定;后期不平等缩小”。也就是说,在经济增长的长期阶段,个人收入分配不均的变动,是沿着一种“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 型轨迹进行的。这种“先恶化后改善”的整个过程大约需要50——100年时间。这就是著名的“库兹涅茨假说”(Kuznets hypothesis)。库兹涅茨的“倒U 型假说理论”是否适合中国,学者们持不同意见。
从文献考查看来,大多数的横向国别研究支持倒U 假设:时序资料分别证明了在经济发展初期收入差别扩大,而在发达国家收入差别下降的现实:微观分解资料也并不否认倒U 假设的成立。不过,我国这样一个处于转轨经济的国家,其收入差别的变动趋势是否符合库兹涅茨倒U 假设有待进一步验证。有学者认为,库兹涅茨效应具有普遍性。当然,各国库兹涅茨效应也会因其不同的历史、文化、体制等原因有不同的表现,如初期增长的时间长短可能不一致,收入分布差距的上限和下限也可能不相同。(注:刘萌芽:《对库兹捏茨效应及其成因的思考一兼谈我国当前分配政策的取向》,《衡阳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因此,库兹涅茨假说在中国存在,中国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扩大主要是由经济不平衡发展引起的。(注:郭熙保:《从发展经济学观点看待库兹涅茨假说—兼论中国收入不平等扩大的原因》,《管理世界》2002年第3期。)也有学者利用省份横截面数据对库茨涅兹“倒U 型”假说进行经验验证,从经验分析中得出库兹涅茨假说在中国不成立的结论,但认为,对于“倒U 型”假说,要持较为谨慎的态度,中国现在的数据不支持并不意味着将来的数据也不支持库茨涅兹“倒U 型”假说。(注:李实:《对收入分配研究中几个问题的进一步说明——对陈宗胜教授评论的答复》,《经济研究》2000年第7期。)也有学者认为,虽然横截面的经验研究有其价值,但以横截面的经验研究来否定倒U 形变化的结论在方法上是有问题的。判定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是否呈倒U 形变化应该依据的是历史序列分析。(注:曾国安:《关于居民收入差距的几个问题的思考》,《当代财经》2002年第6期。)
总的来说,学者们比较认同我国收入差距的变动轨迹与经济改革的进程相关的观点。认为发展中国家在向发达国家的过渡的长期过程中,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先恶化”、后改善的变动趋势是不可避免的。我国目前正处于从起步阶段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的前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的完善、法律体系的健全,部分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扩大将会得到纠正或缩小。因此,库兹涅茨“倒U 型假说”对我国的收入分配变动研究仍有借鉴意义。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正处在倒U 型曲线的前半部分,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还会加大。我们应坚持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促进居民收入的变动及早走向倒U 的后半段,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五、关于缩小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对策建议
(一)发展经济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
(二)加强法治建设是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的保障。
(三)必须注意实行正确的政策选择。
(四)发展教育、普及教育,使教育机会均等。
(五)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