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院医保是怎么报销的
住院医保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3.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只要带上所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就可以,当地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会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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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Ⅱ 跨省农合报销比例是多少
以临泉县为例,减去起付线后剩余的总费用按45%予以补偿,参保年度内封顶线为4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临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十条规定,在省外预警医院住院,起付线为4000元,减去起付线后剩余的总费用按45%予以补偿,参保年度内封顶线为4万元。在无法对应Ⅰ、Ⅱ、Ⅲ、Ⅳ、Ⅴ类的“省内其他医疗机构”住院,可参照省外预警医院执行。
在上述医院住院,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省外预警医院名单由省卫计委公布,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管理中心也可确定并增加省外预警医院名单。
在省外非预警医院住院,一律按照当次住院费用的10%计算起付线,最低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其可报费用的补偿比例为65%。省外非预警医院住院执行保底补偿政策。
跨省转诊患者通过国家新农合平台实现联网即时结报普通住院补偿。经国家新农合平台开展跨省即时结报的,执行就医地诊疗、材料和药品等医保目录,执行当地统一的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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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临泉县为例,跨省新农合报销减去起付线后剩余的总费用按45%予以补偿。如因外出务工或其他情况必须到省外就医,就诊医疗机构不能即时结报的,参合群众返乡申请住院补偿须提供以下材料:
(1)住院医药费用总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
(3)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合患者的二代身份证,有代理人的还要提供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
(5)患者本人或家属的临泉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卡。
参保患者当年住院获得补偿的累计最高限额5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临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临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Ⅲ 毕节市城乡医保信息管理平台
一、参合农民患病需住院时在区内定点医院就诊,须持合作医疗证,病人有效身份证件版(身份证或户口本权等)办理入院手续。
二、参合农民在区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其住院费用可实行先预交,出院时结算报销。出院后,由镇(办)卫生院提供的病人住院资料,垫付资金报销,按审核资料填写《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药用报销审批表》,每月将报销情况报区经办中心审核集中一次。
三、参合农民通过转诊到区外住院治疗的,与医疗机构全额结算,出院后一月内,将报销相关材料交区合疗经办中心申请补助,区经办中心将对区外材料两月进行一次审核。
四、区属定点医疗机构要按规定时间至区合作医疗经办中心报销。
五、参合农民在区级以上医院住院后,办理补偿手续时就提供以下的资料:
1、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
2、治疗费、检查费、药品费等费用明细清单;
3、医药费原始发票;
4、转诊住院的转诊审批单(在外打工或上学的参合农民报销时应出示其单位打工证明或学校证明);
5、合作医疗证和病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六、下列情形发生的费用不得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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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大庆问政平台入口大庆管理局职工在哈尔滨肿瘤医院门诊治疗的费用,医保给报销吗报销标准是多少
大庆问政平台入口大庆管理局职工在哈尔滨肿瘤医院门诊治疗的费用医保是可以给报销
Ⅳ 我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办理异地医疗,把信息填写错误了,还可以重新申报吗
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应该是变更登记,而非重新申请,具体咨询当地医保管理部门。
Ⅵ 河北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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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医保全国联网
针对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进展,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黄华波13日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已联合印发文件,目标任务是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已取得两大突破
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做好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这个工作,人社部成立了专题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倒排时间,集中攻关,目前取得一些重大突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2月9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这就是人社部发2016年120号。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政策、结算模式、经办规程、部级平台和省级平台责任,还有信息系统的建设等一些重大问题。
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通过了初步验收。这标志着这项工作从政策决策、系统建设正式转向政策落实和系统部省对接试运行的这一阶段。同时,加强京津冀、上海、广东等地方调度,督促今年各地必须要实现省内的跨异地就医医保结算,并且与部级系统进行对接,做好准备。
上哪看病在哪报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1、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2、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基本原则?
规范便捷、循序渐进、有序就医、统一管理。
今后,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坚持先省内后跨省、先住院后门诊、先异地安置后转诊转院、先基本医保后补充保险,结合各地信息系统建设实际情况,优先联通异地就医集中的地区,稳步全面推进直接结算工作;
坚持与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与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相结合,建立合理的转诊就医机制,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
坚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流程、结算方式基本稳定,统一将异地就医纳入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商、总额控制、智能监控、医保医生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等各项管理服务范围。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采取什么样的流程?
转出方面
1.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
2.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
3.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获取信息。
结算方面
1.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
2.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
《通知》同时要求强化跨省综合协调,对无故拖延拨付资金的省份,部级经办机构可暂停该省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各省级经办机构负责协调和督促统筹地区及时上缴跨省异地就医预付及清算资金。
各地医保待遇有差异怎么办?
依据《通知》,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金管理一直是难点
《通知》明确,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在地区间实行先预付后清算。部级经办机构根据往年跨省异地就医医保基金支付金额核定预付金额度。预付金额度为可支付两个月资金。跨省异地就医清算按照部级统一清分,省、市两级清算的方式,按月全额清算。
我国将建设国家平台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供支撑。部级经办机构承担制定并实施全国异地就医结算业务流程、标准规范,全国异地就医数据管理与应用,跨省异地就医资金预付和结算管理、对账费用清分、智能监控、运行监测,跨省业务协同和争议处理等职能。同时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
《通知》提出,各地要将社会保障卡作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对有异地就医需求的人员优先发卡,建立跨省用卡服务机制。要按照全国跨省用卡技术方案和统一接口规范,完成用卡环境改造,支持跨省用卡鉴权。
Ⅶ 铜仁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平台
这个可以上当地的医保局咨询一下。
Ⅷ 福建医保企业云管理平台
正处级别
1、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隶属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承担省内直、中央直属驻榕机容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支付等服务工作。
2、因此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属于正处级别编制,中心主任是正处级别(相当于福州市社保局局长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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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在异地看病新农合怎么报销
新农合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1、患者本人/家属带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参合地经办机构转诊备案手续,也可以致电办理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只有要找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患者住院接受治疗
4、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参合地经办机构报销。
(9)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平台入口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八)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