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领导分工
张樵:主任
负责市建委全面工作。
林祖翔:纪检组组长
分管监察室。
陈先龙版:副主任权
分管法规处(审批处)、景观处、开发处,市建设监察支队,负责市北改办、市环城办、城中村改造工作。
屈 军:副主任
分管村镇处,负责对口扶贫工作。
王建新:副主任
分管建管处、质安处,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造价站,负责清欠、招投标工作。
任 务:副主任
分管办公室、城建处、公建处、市城建科研院、市浣花办、后勤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市重大办及重大项目建设开工统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灾后重建工作。
钟先进: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处,负责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李双全:北改办常务副主任
分管计划处、财务处,协助陈先龙分管市北改办。
补学东:副巡视员
分管科技处、勘设处,市散水办、市墙改办、市建筑设计院。
聂吉和:副巡视员
协助陈先龙分管开发处、景观处(市环城办),协助任务分管办公室。
(一)办公室(信访科)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文电处理、文书档案;负责起草局重要文稿;负责局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内部保卫、信访、综治、应急管理、110联动、对外联络、行政后勤;负责目标管理、行政效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爱国卫生、无偿献血、编撰省市建设年鉴修志、保密、国家安全等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工作,承办行业报刊泸州通联站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勘察设计和科学技术科(建筑工程抗震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工作。负责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管理;办理各类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和节能设计备案手续;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认证工作,参与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的资质认证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参与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工程师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质量鉴定和事故的调查认定;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度基本建设管理政策、地方规范性文件;参与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监督工作;会同市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全市防空地下室建设进行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组织制定和实施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编制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和技术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的论证,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和技术市场;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工作。
(三)村镇建设科
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贯彻执行村镇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草拟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全市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重点镇规划的评审和报批;指导乡镇的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指导村镇统一开发建设、村容镇貌、环卫与绿化工作;指导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指导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
(四)城市建设科
负责指导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拟订城镇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市政公用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市、建制镇的供水、节水、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储备、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的初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五)安全管理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规范,负责局属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六)开发市场管理科
负责贯彻实施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的综合监督、协调,城市综合开发的规划、计划和协调,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备案管理,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成片改造管理。
(七)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法制及体制改革相关法律、政策研究;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组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建设系统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管理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服务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城建监察工作;指导全市建设系统的法制工作。
(八)计划财务科
组织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建设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部门、科室制定建筑业、房地产业、城市公用事业和园林绿化事业的编制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和监督使用;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的核算;负责局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物价、行政事业收费工作的指导和会计监督;负责局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局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负责建设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和指导系统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九)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建设行业和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师、技术工作等级的评审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规划师、建设监理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执业资格工作;编制建设人才培训规划,指导和管理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岗位培训、劳务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系统社团开展工作。
(十)监察室
协助党组检查本系统各级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处理违反党章党纪案件,受理系统内党员的控告的申诉;监督检查由局任命的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企事业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定的情况;受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申诉,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承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党纪教育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具体办理局党组和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及系统党的建设的日常工作;协助市委管干部部门管理副县级以上干部;负责局、二级局(中心)、基层单位党政班子建设,参与系统科级干部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知识分子、残联、统战、干训、政研会秘书处日常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3.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介绍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全市城乡规划和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下辖5个二级局、专中心和14个基层事业单位属,按照市委、市政府明确的职能,依据《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负责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和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风景名胜事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科技推广运用管理、城建监察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对区、县城乡规划、建设及管理实施指导和行业管理。
4. 张立军的领导分工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学习提案委员会;负责联系文联、残联、科协、工会回、团委、妇联、物业局、关工答委、社区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拆迁办)、市容管理局、环保局、民政局、市民服务为中心、海东路街道办事处、锡林北路街道办事处、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西街街道办事处、东街街道办事处、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迎新路街道办事处。
5. 泸州市龙马潭区建设局局长是什么行政级别
正科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专组织法》第五属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乡、民族乡的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镇人民政府设镇长、副镇长。第五十七条新的一届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第五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6.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领导分工
袁斗泉: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局行政全面工作。
负责城市规划、干部人事、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
黄玉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综合执法等工作。
分管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市园林局、市城监支队、市绿化处、市忠山公园、市江北公园。
魏光德: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征收拆迁、房改、白蚁防治、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等工作。
分管局开发市场管理科、市住保局、市建管中心、市房委办、市房监所(房交所)、市白蚁所、市房鉴办、市征收中心。
李云春: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计划统计、基本建设、建工行业、造价、质监、建筑工程招投标、科技推广运用、应急管理、风貌整治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局计划财务科、局安全管理科、市建管局、市散水办(科推站)、市质监站、市造价站、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两江四岸”办。
周学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村镇规划建设等工作。
分管局村镇建设科、市规管局、市规划设计院(编研中心)、市城建信息中心(规划展览馆)、市城建档案馆。
黄 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督查督办、老干部和人事日常业务等工作。
分管局人事教育科、局监察室。
卢 山: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党务、宣传、群团、统战、思想政治、精神文明、爱国卫生、维稳、综治、信访、保密、老龄、计划生育、定点帮扶联系等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黄修华:
总工程师
负责勘察设计、市政公用、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公用工程的技术管理和技术协调、桥梁建设等工作。
分管局城市建设科、局勘察设计和科学技术科、“两桥办”。
7. 泸州市人民政府的主要成员
2012 年1 月8 日泸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刘强的提请,决定任命:
张文军为泸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锋为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周毅为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刘涛为泸州市教育局局长;
苏平为泸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熊华跃为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显富(兼)为泸州市公安局局长;
庞晓龙为泸州市监察局局长;
刘洪为泸州市民政局局长;
王华为泸州市司法局局长;
陈轲(兼)为泸州市财政局局长;
陈剑波为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付希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王志刚为泸州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梁中元为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章海为泸州市水务局局长;
王霞为泸州市农业局局长;
余泽华为泸州市林业局局长;
王洪波为泸州市商务局局长;
方莉为泸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任英为泸州市卫生局局长;
曾建雄为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喻志强为泸州市审计局局长;
唐杰为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万忠为泸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毛乐平为泸州市体育局局长;
李霄为泸州市统计局局长;
姚照平为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
李思能为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沈怀荣为泸州市粮食局局长;
王春芳为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朱宣明为泸州市金融办公室主任;
刘鹏为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