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苏州建设局发的苏住建质(2010)25号、苏建质安(2010)352号文、苏住建质(2010)27号文 各内容是什么
苏建质安(2010)352号文
http://www.szjs.net/HtmlEditorUploadFile/2010-08/201008091315339424.pdf
苏住建质〔2010〕25号
http://www.szjs.net/Szjsj/Zlfb/Goverment_View.aspx?Syh=EA220-Z0000-2010-0206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0〕35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按照省、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督促在建工程参建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当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
二、各地要把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城市燃气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吸取南京“7.28”事故教训,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城市燃气安全大检查。要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不留盲区,不漏死角。要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扎扎实实做好当前住建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各地在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中,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特别是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市政管道、房屋拆除等工程展开“拉网式”隐患排查。所有受查工程必须使用省厅的表式并建立安全档案,一个工程一份档案,每份安全档案必须有签字。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并落实人员、资金和责任,确保整改效果;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监控,确保管控到位,防患于未然。我局将适时对各地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从即日起至8月1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级燃气管理部门要在夏季燃气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督促燃气企业立即进一步开展安全检查,梳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隐患无疏漏。燃气企业应将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报当地燃气管理部门汇总整理。要组织专家对上报的燃气安全隐患进行论证,提出整治方案并上报市燃气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市燃气管理部门将根据整治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安全隐患全面进行整治。
五、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信息上报。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充实应急救援人员,落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信息上报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地要注意做好专项整治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并于9月4日前将本地区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月8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活动报告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0〕352号文).pdf
苏住建质〔2010〕27号
http://www.szjs.net/Szjsj/Zlfb/Goverment_View.aspx?Syh=EA220-Z0000-2010-0208
关于印发《苏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当前事故多发势头的紧急通知》(苏政发〔2010〕153号)及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0〕352号)的文件要求,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现将《苏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力推进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附件:苏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
㈡ 苏州工业园区的规划核实意见书原件遗失了一份怎么办
早上要趁早(来的时候就买好晚上9点多回苏州的返程票) 7点多就坐动车到上海火车站 40分钟左右就到了 然后在上海火车站坐世博1路专线公交就可直达世博园 40多分钟也能到了 世博园9点开门 然后就尽量选择性的多参观场馆 很多场馆热门需要排队 你可以多去参观下冷门场馆 例如非洲馆 太平洋联合馆 城市馆等等 到下午4点以后热门馆人少了 你再去参观 这样可以保证参观的效率 晚上参观到8点不到 就可坐世博专线再回到火车站 9点多上火车 10点多能到家了
㈢ 求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图+文本说明,详细版
到苏州规划网上去看看,图示有的,只是不清楚,苏州貌似也有规划展示管,直接去看,问问不是更清楚吗
㈣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是谁
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是秦筱靖。
徐国平、李宗阳都是副局长
㈤ 想知道: 苏州市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在哪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位于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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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苏州市建设局文件苏建筑〔2008〕12号文件是什么
苏建筑〔2008〕12号
关于苏州市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
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现将江苏省建管局《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苏建管企〔2008〕19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苏州市具体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按照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86号)文的要求,从2008年2月28日起,停止使用建筑业企业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在建工程押项目经理证的,其证书效力可至该项目结束。另根据省局《紧急通知》精神,三级项目经理继续使用至2008年12月31日。
二、苏州市的建筑业企业承接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程,其已经建设部公示的一级建造师和省建管局公示的二级建造师人员的执业证明由其企业注册地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中心城区企业和本市企业外出省内施工,则到苏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出具证明。若需出省,则需到省建管局开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各主管部门在出具证明时请认真查阅建设部和省建筑业网的公示名单,我局也会尽快将我市所有已公示一、二级建造师名单在苏州工程建设网上汇总公示。
三、为保持与项目经理证书的唯一性一致,由各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建造师执业证明须和建造师资格证一并使用方有效。
请各建筑主管部门以严肃认真、谨慎热情的态度处理好项目经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中出现的问题,既不违反原则,又高效地服务于企业,保持建筑市场的稳定运行。
附:江苏省建管局《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苏建管企〔2008〕19号)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
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苏建管企〔2008〕19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土地规划局,省有关厅、局:
为确保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平稳过渡,结合实际,经与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商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86号)文的要求,2008年2月28日开始,停止使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二、鉴于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全部发放到位,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仍在公示和评审阶段这一全国各省均存在的普遍情况,各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可以根据建设部和省建管局公告或公布的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或符合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详见江苏建筑业网),为有关企业或个人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证明应注明注册建造师姓名、专业、级别、聘用单位、身份证号和注册公告或公布的文号。证明参考格式附后)。其中,省属企业也可直接到省建管局开具证明。企业或个人在工程建设投标或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出具该证明,各有关部门应予以认可。企业和个人在领取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后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应的手续。
我省建筑业企业因出省施工的需要,凭单位介绍信直接到省建管局开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
三、外省进苏建筑业企业或个人,已经建设部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告或公布,暂不能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应注明注册建造师姓名、专业、级别、聘用单位、身份证号和注册公告或公布文号),方可办理各类工程建设手续。
四、各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和省建筑行业协会应安排专职人员,精心组织,尽快将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发放到所属企业或个人。
五、三级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属于企业行为,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管理办法由各省制定。因我省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管理办法还在研究起草中,为妥善解决我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过渡问题,三级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可以继续使用至2008年12月31日。
从2009年1月1日起,我省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等有关管理要求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各级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执行,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企业服务,确保我省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我局将根据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含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情况,统一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使用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地、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告知我局施工企业管理处。
二○○八年三月七日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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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
企业名称:
注册建造师姓名:
专 业:
级 别:
身份证号:
注册公告或公布的文号:
该证明有效期壹个月。
主管部门印章
2008年 月 日
㈦ 工业园区规划与建设局属于什么单位
您好!工业园区规划与建设局属于政府办事机构,其工作人员享受公务员的待遇。谢谢阅读!
㈧ 苏州市工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规范
所有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均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做到对客户热情接待,严格按照版中心承诺的时限完成权各办理事项。如有服务人员态度消极、超出承诺办事时限,客户可以进行投诉。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 午: 9:00—12:00中午值班:12:00—14:00下 午:14:00—17:30
㈨ 苏州工业园的发展规划
经过十五年发展,园区已进入“实践科学发展、塑造国际品牌”的重要阶段。园区将加快推进以转型升级为引领的“二次创业”,力争实现创新型经济的领跑示范,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工业园区和国际化、现代化、信息化的生态型、创新型园区。
一是全力塑造先进产业品牌。始终把产业发展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工程来抓,以东部高新技术产业区为重点,推进制造业向高端攀升,坚持高端化、高效益、高增值的产业发展之路,加快构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产业体系。力争形成液晶面板、集成电路、机械制造、现代服务业等4个千亿级优势产业,培育软件及动漫游戏、服务外包、纳米光电新能源、生物医药、生态环保、融合通信等一批百亿级新兴产业,不断提升产业规模度和竞争力。
二是全力塑造自主创新品牌。以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为主阵地,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聚焦科技跨越计划,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推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基地建设,加快打造生物纳米园、光电产业园、创意产业园、服务外包产业园、环保产业园等一批新兴产业基地,着力推进企业上市,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形成500万平方米创新创业载体、6-8个百亿级新兴产业,培育成功20家以上自主创新型领军企业、10家以上科技上市公司,加快打造创新型科技园区。
三是全力塑造国际都市品牌。抓住苏州建设“三区三城”的有利时机,积极融入中心城市发展,进一步优化城市设计、完善功能、丰富内涵、提升品位,重点加快环金鸡湖金融商贸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阳澄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等重点板块建设,全力打造服务外包经济、总部经济、金融商贸经济、物流会展经济、旅游文化经济五个特色现代服务业,力争3年内服务业年均增速超30%,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进一步提升国际技术产业新城的功能形象。
四是全力塑造中新合作品牌。始终维护发展好中新合作优势,与时俱进加强双向学习交流,完善互利合作机制,巩固提升园区项目在中新合作中的“旗舰”地位。充分发挥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机制,按照“第一性、唯一性”要求,加强先行先试探索,努力争取更多政策支持。不断深化内部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科学发展考评机制,完善“精简、统一、效能”的管理体制,弘扬“借鉴、创新、圆融、共赢”的园区经验。继续加大“走出去”探索力度,加快苏宿工业园、苏通科技产业园开发,不断提升园区竞争力。
五是全力塑造和谐社会品牌。以社会民生为根本,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发展新模式,按照“功能对接、产业对接、建设对接、管理对接”的思路,提升区镇协调发展水平。更加注重社会和谐,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积极塑造多元多彩、开放包容的园区文化,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间新天堂”。
在新的发展时期,我们将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居安思危、励精图治,与时俱进、争先进位,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288平方公里,其中中新合作区80平方公里。作为苏州东部新城,园区将建设成为苏州市现代化新城区和苏州中央商务区。
根据区域发展总体目标,中新双方专家融合国际城市发展的先进经验,联合编制了科学超前的区域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科学布局工业、商贸、居住等各项城市功能,先后制定和完善了300多项专业规划,并确立了“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科学开发程序,形成了“执法从严”的规划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