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内设机构13个:
1、秘书科
承担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局系统安全保卫、信访稳定及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2、综合管理科
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引进规划;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资金计划编制拨付及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局属单位财务统计、财务决算工作;收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监督检查局属单位各项收费的收缴和管理;承担建设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统计工作。
3、房产市场管理科
承担房地产市场的调查研究和监督管理;承担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直管公房经营监督管理;承担城市土地二、三级市场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承担市区私房改造政策遗留问题的落实工作;承担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的组织工作;承担对房地产测绘成果的审核工作;承担县市区城镇房地产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4、房地产开发管理科
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镇土地二、三级市场的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全市住宅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建立及备案工作;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和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来我市进行房地产开发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中《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发放;组织全市房地产开发有关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全市房屋拆迁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承担房屋拆迁企业资质管理和信用档案管理;承担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的核准认证工作,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承担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和估价专家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危险房屋管理和危险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资格审核工作;承担对房屋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组织全市房屋拆迁及房屋安全业务培训工作。
5、物业管理科
承担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和核发《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承担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的组织工作;承担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物业保修金的收缴、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新建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前验收备案登记工作;承担全市物业管理市场及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物业行政管理工作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监管备案工作。
6、住房保障科
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规划、编制实施计划;承担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和实施工作;承担城区廉租住房房源的筹集、代建、配建的管理工作;承担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及实物配租的审批、分配工作;指导村镇住房建设工作;承担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有关统计工作;拟定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房改方案的实施情况;拟订全市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检查指导建设项目的落实工作;审批城区经济适用房和各单位及中、省驻咸单位集资建房及其转售和房改住房档案的管理工作;承担公有住房出售后产权界定和售房价格及租金测定工作。
7、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
负责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报批并监督执行;依据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承办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及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工作,核发《选址意见书》;确定建设用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和性质,向用地单位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审定总平面规划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 承担建设用地规划的放线验线,对全市用地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全市用地规划建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承担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
8、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
承担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及城市雕塑的规划管理工作,拟定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建筑方案审核;参与初步设计、修建详细规划的审查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工作;承担临时性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担各类建设项目(除市政管线)的放线、验线工作;参与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对违法建设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9、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
组织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承担在城市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招牌、灯箱、霓红灯、电子显示牌(屏)、宣传栏、牌匾、指示牌、画廊、实物造型等构筑设施广告的定点和审批,办理户外广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担临时设置的彩旗、条幅、气球等其它广告设施的定点和审批;承担房屋建筑装修装饰方案的审定工作;承担市户外广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市政规划管理科
编制并实施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综合管线规划;承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路网的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类专业管线工程规划(包括给水、电力、通讯、热力、煤气、天然气、防洪、雨水、污水及其他管线)审查、审定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担各类市政管线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工作;参与有关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
11、建筑监理科
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建筑业企业、建筑装修装饰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格)审批管理及市场准入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建筑市场各类违法行为;承担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承担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负责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他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注册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承担建筑业统计工作;指导建筑业协会工作。
12、勘测规划设计科
编制全市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规划;实施全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及其他重大测绘项目;承担房产测绘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测绘成果的汇交、储存、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测量标志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地图出版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测绘成果的质量管理及测绘成果保密工作;组织全市测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与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的初审上报工作;承担全市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全市工程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勘察成果报告和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对县城和未设区市总体规划进行评审; 承担市域内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报批工作;参与编审我市城镇土地利用、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年度编制计划的编审和监督实施工作。承担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村镇建设科
拟订村镇建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各县市城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全市城镇和村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城镇和村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指导各市县区县城和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县城、村镇建设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督执行; 承担农村小城镇建设项目的审查上报工作; 组织县城、村镇年度报表编制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设置。
㈡ 怎样找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网上政务大厅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网上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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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西安有哪些甲级设计院
1、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始建于1951年,是西北地区建设行业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以工程勘察、建筑设计、基础施工为主的综合性甲级勘察设计咨询科研单位。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是西北地区较早通过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的单位之一,多次荣获国家、建设部、省、市级政府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
2、西北电力设计院
西北电力设计院成立于1956年10月西北电力设计院,是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下属六大区域设计院之一,具有电力工程设计、勘察、咨询、监理、总承包、环境影响评价、压力容器设计、建筑工程、专项设计等甲级资质证书,1993年以来,名列全国勘察设计单位综合实力百强前列。
3、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原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国家有色管理局)。成立于1971年,是一个技术密集型、多层次的综合甲级设计研究单位。2001年2月纳入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权属单位。
4、西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西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52年,系国家批准的综合性建筑设计单位,具有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有甲级勘察资质,主要从事大、中型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工程地质勘察、工程监理以及装饰工程设计。
5、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即简称西北院,亦为原电力工业部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50年,现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直属于中央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电建)。
西北院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848人,拥有国家颁发的综合甲级资质,60余年承担了黄河流域、长江上游及西藏地区30余条河流流域的水电规划和国内外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设计、咨询等工作。
6、西部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
西部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93年,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经国家建设部批准具有甲级勘察和甲级设计资质的以建筑抗震为龙头的勘察设计单位(国有企业)。
同时,还具有国家建设部和陕西省建设厅批准的建设工程人工地基检测资质。2001年,国家建设部又批准成为具有甲级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7、铁道部第一勘察设计院
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批铁路勘测设计单位;铁一院拥有一流的科技实力;铁一院持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咨询、地质灾害评估、智能化建筑和测绘等16项国家甲级资质证书。
8、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简称铁三院)是一个以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勘察设计为主的跨行业大型科技型企业,具有国家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铁路、公路、市政公用、通信工程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是我国勘察设计事业中的一支中坚力量。
铁三院持有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工程总承包等资质证书,拥有国家经贸委授予的对外经营权并于1997年月12月通过了国际权威认证机构英国LLOYD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进一步与国际接轨,谋求更大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㈣ 西安附近有什么城市
1. 咸阳市:咸阳,陕西省地级市,位于陕西省八百里秦川腹地,渭水穿南,嵕山亘北,山水俱阳,故称咸阳。咸阳东邻省会西安,西接国家级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北与甘肃接壤。辖2区1市10县,总面积10246平方公里。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97.24万,其中中心城市人口91.5万,位居陕西省第三位,仅次于西安、宝鸡。
咸阳是秦汉文化的重要发祥地。秦始皇定都咸阳,使这里成为“中国第一帝都”。咸阳也是古丝绸之路的第一站,中国中原地区通往大西北的要冲。
咸阳是中国甲级对外开放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首届中国魅力城市、中国地热城、全国十佳宜居城市、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市及中华养生文化名城。
(4)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扩展阅读
西安,古称长安、镐京,现为陕西省省会、副省级市、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和工业基地 。西安是中国四大古都之一,联合国科教文组织1981年确定的“世界历史名城”,美媒评选的世界十大古都之一。
西安地处关中平原中部,北濒渭河,南依秦岭,八水润长安。全市下辖11区2县, 总面积10108平方公里。2015年末常住人口870.56万,其中城镇人口635.68万,城镇化率72.61%。
长安自古帝王都,西安拥有着5000多年文明史、3100多年建城史、1100多年的建都史,是中国四大古都之一,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重要发祥地之一,丝绸之路的起点。 丰镐都城、秦咸阳宫、兵马俑,汉未央宫、长乐宫,隋大兴城,唐大明宫、兴庆宫等勾勒出“长安情结”。
西安是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全国文明城市之一,国家重要的科教中心,拥有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7所985或211工程类大学。
西安目前已有两项六处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分别是: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大雁塔、小雁塔、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兴教寺塔。
2018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支持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成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 。
㈤ 西咸新区属于西安还是咸阳
西咸新区划归陕西省的西安市代管。
西咸新区
2015年,被列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2016年5月,陕西西咸新区成为国务院首批双创“区域示范基地”。5月16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西咸新区被列为开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地区。
2017年1月22日,西咸新区划归西安代管。
西咸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个以创新城市发展方式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和咸阳市建成区之间,区域范围涉及西安、咸阳两市所辖7县(区)23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规划控制面积882平方公里。
西咸新区是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基础良好、教育科技人才汇集、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自然生态环境较好,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实力。
(5)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扩展阅读
新区规划
总体规划新区沿承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空间结构,在新区形成“一河两带四轴五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河:渭河两带:五陵塬遗址、周秦汉都城遗址。
四轴:沿正阳大道拓展城市功能,对接西安钟楼南北线,构建大都市南北主轴带;以沣泾大道为轴带,对接大都市开发区经济发展带;以红光大道为轴带对接大都市东西主轴带,完善大都市发展格局;以秦汉大道为轴带,连接秦咸阳宫与汉长安城遗址,构建大都市秦汉文化主轴带。
五组团:空港新城、沣东新城、秦汉新城、沣西新城和泾河新城。
规划定位西咸新区规划建设时间为10年,第一阶段,2010-2015年,为启动实施阶段;第二阶段,2016-2020年,为全面提升阶段。
新区建成后,将成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主城功能新区和生态田园新城;引领内陆型经济开发开放战略高地建设的国家级新区;彰显历史文明、推动国际文化交流的历史文化基地;统筹科技资源的新兴产业集聚区;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体化建设示范区。
西安市行政区划
解放初期,设12个区,其中城区8个,郊区4个,城区未设立街道行政建制,郊区下设有19个乡。
1954年调整行政区划,将12个区和部分新划入的乡镇合并调整为9个区,定名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长乐区、雁塔区、阿房区、未央区、草滩区、灞桥区。
1957年4月撤销长乐、未央两区建制,市辖区减为7个。
1958年11月将长安、蓝田、临潼、鄠县划归西安市。
1960年撤销莲湖、碑林、新城区建制。
1961年8月将蓝田、临潼、鄠县划出。
1962年恢复新城、碑林、莲湖区建制。
1965年撤销灞桥、雁塔、阿房、未央区建制,辖地合并为一个郊区,市辖区减为4个。
1966年6月,将临潼县所属阎良镇划归西安市组建为阎良区,将咸阳市(县级市)划归西安市。
1966年11月,新城、碑林、莲湖、阎良区更名为东风、向阳、红卫、东红区,1972年恢复原名。
197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又将咸阳市划出。
西安夜景西安夜景(13张)1980年3月,撤销西安市郊区,恢复灞桥、未央、雁塔区建制。
198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将渭南地区所属蓝田、临潼县和咸阳地区所属户县、周至县(1964年9月将鄠县改为户县,盩厔改为周至)、高陵县划归西安市,西安市共辖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阎良7区,长安、蓝田、临潼、周至、户县、高陵6县。
㈥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怎么样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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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城乡建设规划、建筑业、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拟订全市城乡建设和建筑业、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城乡建设规划、建筑业、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实施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和资金安排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指导本市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房产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房产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廉租住房及局属单位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城镇及驻咸部、省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编制并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全市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
(七)负责城市规划范围内各项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用地规划管理工作,核发《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本市范围内较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规划建议。
(八)负责全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担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城市道路、管线、电力、等各项专业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勘察、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程造价工作。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监督实施国家及省上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拟定全市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规划定点审批工作,协调城市户外广告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十二)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工作和抗震设计规范及抗震工程执法监督;负责全市超限工程的抗震专项审查。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和房屋安全技术鉴定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建筑业劳保统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村镇建设补助资金计划的下达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和城市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统计工作。
(十五)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㈧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人员编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6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 1名、总规划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30名(含高新区分局科级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