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什么有建设局,还会有建委
建设局只是针对城市的房产登记过户等办理一些相关手续的。建设委员会管辖的面试非常大的,负责城乡的建设、规划、管理等工作。 建设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市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核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城建监察工作。
(五)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总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房地产发证、交易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切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九)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建材业的法律、法规、法令及相关的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应措施,推动全区以上各项事业的发展。
2、负责本区的工程建设管理;负责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计划、调度、组织、协调和监督,保证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完成;负责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审批;对属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手续进行初审、备案。
3、负责本区工程建设质量、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和安全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区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对区属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及动态管理。
5、负责本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对区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及动态管理。
6、负责本区危旧房改造、旧村改造项目立项,对综合开发小区内的配套项目进行审查。
7、负责本区建材产品行业管理,对区域内建材产品使用进行备案管理。
8、负责协调区有关部门,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市、区重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的综合性问题。
9、负责编制本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建材业发展计划和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本区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执法检查。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⑵ 建委\建设局\建工局三者如何区分
建委\建设局\建工局
我认为一样,只是不同称呼。在北京这样的直辖市就叫建委,河北县级就叫建设局。至于建工局我没有听说过,我觉得一样啊。总的来说都是国家主管建设的政府部门,里边分工不计较多,就不细说了。可以区国家建设部网站看看啊。
⑶ 建委与建设局有什么区别吗
城市建委的全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范简称是叫做“住建委”,一般设在副省级市和地级市,是所在地方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
而建设局的全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简称是叫做“住建局”,一般设在县、县级市、副省级市和地级市的市辖区,是所在县(市、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
城市建委(住建委)与建设局(住建局)都是负责当地建设行政与房地产业管理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建筑工程勘察的发展规划和相关的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有关工程设计、施工的招投标活动,指导与规范设计市场、建筑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和资质管理;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造价管理、质量等级核定及工程咨询工作;指导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三)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规划;指导管理全市供水、供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作;综合管理城市给水排水、灯光夜景、路灯设施。
(四)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组织开展城市配套建设综合验收工作;负责住宅区物业管理;管理房产转让、抵押和租赁工作。
(五)制定实施行业科技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规划;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六)管理全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和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建制镇、集镇、村庄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和工程建设的档案管理。
城市建委与建设局实际上就是承担同样的管理职能、属于同一类性质的一个政府机构,只不过是由于所在地方的级别不同,导致机构的名称不一样而已。
⑷ 请问建设局,建委,住建局有啥区别
住建局全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建委),建设局、建委、住建局只是各地称呼不同,实际是一个政府部门
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简称市住房保障办)牌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古都风貌保护和危旧房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政策。负
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推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协调并督促推进铁路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铁路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等相关问题。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和施工计划管理工作,并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协调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六)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
负责牵头制定各类工地扬尘控制规范。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指导本市村镇建筑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技术服务,制定村镇建筑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
(八)负责促进本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研究编制建筑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规划和政策,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
(十)负责本市房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当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加快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十四)与市交通委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枢纽场站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市交通委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枢纽场站建设项目的组织推进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市交通委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管理工作。
(4)建委大还是建设局大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⑸ 住建局和建设局是一样吗
一样。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内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容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5)建委大还是建设局大扩展阅读:
建设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五)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⑹ 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是干什么的,属于哪个部门管,城管、建设局
首先给你解释一下,城管、建设局、建委它们三者的关系。
建委是建设局的前身,“委”在名义上比“局”小半格。所以建委在提了半格之后变身成建设局。现在全国大部分县市基本都升格为建设局。只有少部分县市还保留建委编制。
我们在来说说城管,城管在全国没成立执法局之前全都属于建委(或建设局)。在全国成立执法局后大多数都脱离建委(或建设局)和其他几个科局的若干科室组成执法局。但现在还有少数县市的城管编制仍在建委(或建设局),极少数了。
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在全国来说绝大多数应该都是属于建设局。在我们这里是,我们周边几个县市也是。
城建监察在全国各地分工都不太一样。在我们这里主要是负责城市建设证明的审批,违章建筑的拆除。及一些建筑费用的收取。
总体算起来有些油水,不过看看你会不会捞了。
⑺ 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是干什么的,属于哪个部门管,城管、建设局
首先给你解释一下,城管、建设局、建委它们三者的关系。
建委是建设局的前身,“委”在名义上比“局”小半格。所以建委在提了半格之后变身成建设局。现在全国大部分县市基本都升格为建设局。只有少部分县市还保留建委编制。
我们在来说说城管,城管在全国没成立执法局之前全都属于建委(或建设局)。在全国成立执法局后大多数都脱离建委(或建设局)和其他几个科局的若干科室组成执法局。但现在还有少数县市的城管编制仍在建委(或建设局),极少数了。
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在全国来说绝大多数应该都是属于建设局。在我们这里是,我们周边几个县市也是。
城建监察在全国各地分工都不太一样。在我们这里主要是负责城市建设证明的审批,违章建筑的拆除。及一些建筑费用的收取。
⑻ 城市建委与建设局有何区别
城市建委与建设局实际上就是承担同样的管理职能、属于同一类性质的一个政府机构,只不过是由于所在地方的级别不同,导致机构的名称不一样而已。
城市建委的全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范简称是叫做“住建委”,一般设在副省级市和地级市,是所在地方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而建设局的全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简称是叫做“住建局”,一般设在县、县级市、副省级市和地级市的市辖区,是所在县(市、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
城市建委(住建委)与建设局(住建局)都是负责当地建设行政与房地产业管理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建筑工程勘察的发展规划和相关的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有关工程设计、施工的招投标活动,指导与规范设计市场、建筑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和资质管理;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造价管理、质量等级核定及工程咨询工作;指导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三)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规划;指导管理全市供水、供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作;综合管理城市给水排水、灯光夜景、路灯设施。
(四)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组织开展城市配套建设综合验收工作;负责住宅区物业管理;管理房产转让、抵押和租赁工作。
(五)制定实施行业科技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规划;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六)管理全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和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建制镇、集镇、村庄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和工程建设的档案管理。
⑼ 建设局实习
先要确认你是哪个省哪个市的?因为各地的建委(建设局)设置都不一样。
一般来说,省级的(建委或者建设厅),规划、建设、房管都在一起,但是到了市级就不一定了,大部分市级的规划和建设不是一家,而是平级的机关单位。
一般的市级建委(建设局)大概的职能科室可以分为:办公室、纪委、工会、团委(以上是党群口的科室),还有业务科室:城市管理科、工程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勘察设计科、住宅与房地产科等,当然还应该有计划财务科。
各个科室的职能都不一样。
而且建设系统是一个很大的系统,有的行政职能是在建设局机关,但具体实施的单位确实建设局的二级单位,像建筑工程管理局(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标准造价管理办公室、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市政局(处)、园林局(处)、城市排水管理部门、城市垃圾管理部门、城市公交管理部门等等等等。你要先知道自己具体到哪个科室或单位才能给你详细介绍。
⑽ 建委是哪个级别的啊,市级还是
正部级的建委-----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一:正厅级的建委
省:广东、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四川、浙江、江苏、江西、陕西、甘肃、青海、贵州、云南、河南、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建设厅是正厅级。
自治区: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广西建设厅(或者建设委员会)是正厅级。
直辖市:重庆、北京、上海、天津建设委员会(或者建设管理局)是正厅级
二:副厅级的建委
副省级城市15个(广州市、武汉市、哈尔滨市、沈阳市、成都市、南京市、西安市、长春市、济南市、杭州市、重庆市、大连市、青岛市、深圳市、厦门市、宁波市建设局(或者建设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副厅级。
三:正处级的建委
(1)直辖市市辖区、副省级城市市辖区建委(建设局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正处级。
(2)地级市正厅级(含普通省会(首府)地级市17座)333座的建设局(或者建设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正处级。
,
普通省会(首府)地级市(正厅级)城市:17个(普通省会地级市、普通自治区首府地级市<非副省级城市>:石家庄,郑州,南昌,太原,乌鲁木齐,呼和浩特,长沙,贵阳,昆明,西宁,兰州,银川,南宁,福州,拉萨,海口,合肥 )
四:正科级的建委
普通省会(首府)地级市市辖区、地级市市辖区、县级市、县建委(建设局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