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城乡建设 >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强7月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强7月

发布时间:2021-01-30 06:10:25

1. 宜昌人大城乡建设环境委员会主任是谁

宜昌人大城乡建设环境委员会主任是张建新,男,汉族,湖北浠水人,1962年11月出生,大学、农学学士,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宜昌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宜昌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三峡枢纽港管理委员会规划管理部部长、宜昌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2017年3月免去张建新宜昌市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1)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强7月扩展阅读:

1979年-1982年,新疆农业学校农业经济管理学习;

1983年-1990年,宜昌市农业局办事员、科员;

1990年-1996年,宜昌市大西渠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6年-1999年,宜昌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党委副书记;

1999年-2003年,宜昌市对外贸易合作(招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03年-2012年,宜昌市工商联常务副会长;

2012年-2014年,兼任三峡枢纽港管理委员会规划管理部部长;

2014年-至今,任宜昌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

2. 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怎么样

简介: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宜昌市住建局直属单位。
注册资本:1214.46万人民币

3. 宜昌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1〕40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范围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凡具有本市城区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均可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区居民养老保险。

第四条、城区居民养老保险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第五条、城区建立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人员、资金保障机制,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并将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逐级纳入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范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城区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城区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审核、待遇支付、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财政、地税、民政、公安、残联、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协同做好城区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第二章养老保险基金筹集

第七条、城区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的农村居民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及个人为居民参保缴费提供资助。

第八条、参保人员应当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2000元15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第九条、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0元,地方财政负担10元。

对城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政府补贴地方财政负担部分及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各负担50%。

第十条、本办法施行时,参保人员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参保人员在2012年12月31日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本办法施行时,距领取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参保人员参保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第十一条、本办法施行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按规定参保缴费。

第十二条、城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费由市地税部门负责征收。

第十三条、市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第三章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第十五、条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55元,地方财政负担5元。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加发3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第十六条、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当自参保人死亡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经办机构申报,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发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丧葬补助费1000元。

第十七条、基础养老金地方财政负担部分、每月加发部分和丧葬补助费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各负担50%。

第十八条、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基金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城区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

第二十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经办程序,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公布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

第二十一条、市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施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第二十二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

市经办机构应当每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对领取待遇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并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的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市经办机构应当准确记录城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

建立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十四、条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做好账户管理、政策咨询、查询服务、养老金支付工作。

第二十五条、实施居民养老保险所需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按现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第五章相关制度衔接

第二十六条、原已参加老农保,并在本办法施行前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可继续按老农保规定享受老农保待遇,其标准和渠道不变。老农保基金不足以支付老农保待遇的,由各区财政给予补助。其中:

(一)年满60周岁的,在享受老农保养老金的同时,直接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二)未满60周岁的,应按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待年满60周岁后,按政策规定同时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

原已参加老农保,但在本办法施行时尚未领取待遇的,应按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原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年满60周岁后,统一按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待遇。

第二十七条、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照《湖北省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1〕90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居民养老保险与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衔接,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制度衔接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15号)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3)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强7月扩展阅读:

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55元,地方财政负担5元。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加发3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宜昌市城区

参考资料来源: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宜昌市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

4. 宜昌市高峰期小货车禁行规定的时间段几点至几点'

宜昌市高峰期小货源车禁行规定的时间为7:00—8:30、17:00—20:00,全天候禁止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运送生活必需品的除外)、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低速货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通行。

运输生产、生活用品以及城市建设项目确需通行城区的货车(拖拉机除外),凭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的临时通行证允许按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线路通行。过境货车一律绕经三峡专用公路接线道、沪蓉高速、三峡高速、318国道通行。

(4)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强7月扩展阅读:

宜昌城区从事建筑垃圾及散体物料运输的货车,必须按规定安装密封装置遮盖运输,必须保持车身清洁、号牌清晰,必须随车携带相关证件和《建筑垃圾处置证》副本,必须严格执行城区货车禁行规定,不得超速、超载、超限,不得抛洒污染道路。

军用货车、警用货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环卫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送货车不受本通告限制。

5. 宜昌市城市桥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注册号:****所在地:湖北省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袁庆华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状态:开业登记机关: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16号
法定代表人:胡杰
成立时间:2012-03-27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2050000013943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16号

6.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的职责
1、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2、拟定企业职工奖惩的基本准则。
3、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
对本市公民出境就业进行管理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统筹管理的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
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政策的职责,依法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统筹全市城乡社会保障政策的职责,建立健全社会
保险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经办能力。
3、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的职责,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
效配置,统筹开发各类人力资源。
4、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和政策的职责,组织推进省级统筹,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制
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5、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职业(技工)教育培训制度,促进全市社会就业更
加充分。
6、加强统筹规划全市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职责,做好相关医疗保障制度配套政策实施工作。
7、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农民工工作协调的职责,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全
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8、加强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统筹管理的职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9、加强为大企业、项目建设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7. 07年08年宜昌市10大杰出青年!!急求~!7月29日前!

第七届(2006)“宜昌市十大杰出青年”(活动时间:2006.12.29-2007.1.5)
“宜昌市十大杰出青年”貌似不是年年举办(第六届就是2004年举办的)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孔小勇
男,1966年11月出生,汉族,党员,本科,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该同志在伍家交警大队外勤执法三年中,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法,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000余次,罚款30多万元,是大队平均数的2倍,但没有一起群众上访投诉,创下连年执法零投诉的纪录。2003年11月调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后,扎根一线,将队伍管理与业务建设结合起来,带领全所民警转变作风,大胆创新,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机制,带出了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民警队伍。 他组织制定的“五个规范”(即规范便民服务设施、规范窗口服务、规范岗位设置、规范执法服务告知制度、规范服务承诺)使科学管理与便民服务有机地融为一体,群众公认度高。2004年5月,车管所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2004年2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模范公务员集体”;2004年7月被湖北省总工会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状”; 2005年、2006年车管所办证大厅先后被公安部和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该同志于2004年被授予“湖北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05年被授予“宜昌市首届十大优秀民警”荣誉称号;2005年8月,代表单位到京出席第七届“全国公安保卫战线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大会”。
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厂坝项目部副主任专业师毛三军
男,1970年10月出生,汉族,党员,研究生,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厂坝项目部副主任专业师、高级工程师。1994年毕业于同济大学建筑专业,一直从事三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2003年被评为高级工程师。在他主持的各项目管理工作中,建立高起点、实现新突破、实现制度化管理,在二期工程建设取得成功经验的同时,对其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了思考与总结,对三期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风险以及如何规避这些风险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三期工程的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地下电站项目管理中包含了大量的新技术、新观念、新挑战,毛三军同志强化专业知识的学习,坚持利用周边良好的环境条件,在工作中边实践边学习,迅速提高自己的管理技能和专业知识,坚持以合同为依据,以促进工程建设为目标,组织参建各方形成大团队精神,在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面高标准、严要求,树立精品意识,增强解决项目管理中所遇到的各类复杂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自己驾驭工程的能力。2004年以优秀的业绩被评为三峡总公司“十佳青年”,多次被评为三峡总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先进个人。
宜昌市宏基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崇超
男,1970年8月出生,汉族,大专,湖北省宜都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宏基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他是第一个来宜都投资的客商,他创业的成功,为后来的投资者树立了信心,起到了带头作用,极大地促进了宜都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他在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始终将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放在首位,在住宅、商业区开发建设前,先行投资新建改建周边城市道路、绿化设施,近几年来,已累计投入6000多万元用于市政建设,极大地推进了宜都市城镇化进程。他与台州市知名的房地产开发商共同组建的“宜昌市宏基置业有限公司”,投资5亿元开发城西新区,开创宜都城市建设的先河。该项目完工可为政府提供约5000多万元的税收和土地出让金,并可同时安排2000多人就业,名都花园也将成为宜都的一个商业中心,年增加税收上千万元。在众多荣誉光环的映照下,他没有忘记自己身上所肩负的更重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宜都的“荣誉市民”,他热心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据不完全统计,8年来,他为社会公益事业投入的资金达40多万元。
市建委建筑业管理科科长李向东
男,1968年10月出生,汉族,党员,大学,宜昌市建委建筑业管理科科长、高工。1997年,他受组织委派组建宜昌开发区质量监督站,短短三年左右的时间,开发区的建设工程质量大幅提高,由原来优良工程为零一跃优良率达到35%以上。2000年,他到宜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持全面工作,率先在全省推行合成标底、明暗标、二阶段评标法等新举措,使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有序,交易中心也成为了我市源头治腐的一面旗帜,中心先后荣获“全国建筑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建设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两个部级最高荣誉。2002年,他在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任站长、副书记。他大胆改革闯市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目标直指省内一流。2002年市检测站被评为全省先进示范站和先进单位,并作为全省唯一现场观摩单位,迎接全省建设系统领导的检查和同行观摩,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在全省组织进行的检测专项检查评比中名列榜首,确立了市检测站在全省领先、全国检测行业名列前茅的地位。2004年,建委党组又把他调到建设系统的重要岗位,担任市建委建筑业管理科科长。他果断提出以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大局为工作目标,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精简办事程序、集中办公、推出“服务线路图”、建“绿色通道”、关爱弱势抓清欠、建放心房、政策帮扶、管理创新等,使建筑业管理工作面貌焕然一新,始终保持了行业管理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市电信分公司副总经理李浒
男,1974年8月出生,汉族,党员,硕士研究生,宜昌电信分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技术总监。他身居新兴产业前沿,致力于建设宜昌优质信息通信网络,为宜昌信息化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宜昌被全国确定为三个小灵通开发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后,在李浒同志的主持下,于2000-2003年,组织完成了宜昌本地网PHS(夷陵通)网络的建设、维护、优化工作,用户规模达30万户,规模为全省最大,全网设备运行稳定,各项质量指标居于全省前列,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种新的资费便宜、环保健康、质量优良的通信工具,其经验和模式作为试点最成功城市在全国推广。他分管宜昌本地网运行维护工作,多年来宜昌本地网未出现重大通信事故,网络质量指标良好。先后组织或主持完成宜昌本地网业务流程重组、综合化集中维护体制改革、面向客户的运行维护体系建设、软交换网络智能化试点等重大项目,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客户服务水平,为广大客户不断提供新业务、新产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他带领工作专班深入农村山区,实现考察调研,于今年初实现了“村村通”目标,并利用自身优势提供信息化解决办法,提出“信息化村”建设道路。前不久,宜昌电信也因此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村村通工作先进单位。
安琪酵母股份公司营销中心副总李雪松
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党员,大学,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高级工程师。该同志自1994年大学毕业至今,一直在安琪公司从事烘焙、酿酒领域产品的销售、研发和技术推广工作。该同志在工作期间,参与了多项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项目的开发和市场推广,克服了产品在实践应用中的许多难题,给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成果奖,在《食品科技》、《中华烘焙》、《中国面包师网》上发表了多篇论文。参与编撰了《生料酿酒技术》一书,为增加农副产品价值、提高农民收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该同志长期从事一线市场推广和新产品试制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并在工作中不断进取,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和行业管理知识。2005年起被聘为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全国面包师分会副理事长,2006年被聘为中国粮油学会发酵面食分会理事,同年还受聘为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竞赛考评员、宜昌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员。
市夷陵中学高级教师杜姝琳
女,1969年1月出生,汉族,本科,夷陵中学高级教师,宜昌市课改专家组成员,中考英语学科命题人。怀着对人民教育事业无限忠诚和对学生的无限热爱,她以视学生为己出的母爱情怀在孩子们中建立了崇高的威望,连年被评为学生最满意的教师、优秀班主任。她善于让学生在动态真实的语言环境中真正地掌握英语语言运用的规律,在提高学生的英语运用能力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参加工作17年来先后从事八届高三毕业班英语教学工作,6次获得全市高考教学质量奖,13次应邀在全市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2001年获得优质课竞赛全国一等奖;多篇论文在《中学英语》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交流获奖,编写《高中英语名师导与学》、《高中英语手册》等6部教学专著。任教的学生中先后有30人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奖,16人考上北大、清华,500多人考进重点大学。2003年以来,她先后获得“湖北省劳动模范”、“宜昌市劳动模范”、“湖北省优秀英语教师”、“宜昌市优秀教师”等光荣称号。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杨晓利
男,1968年8月出生,土家族,党员,本科,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他脚踏实地、潜心钻研,长期从事化工生产技术改造以及新产品的生产研发工作。他冒着化学试剂易发生爆炸的危险,连续4年奋战在试验一线,组织科研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了碳酸二甲酯羰基合成技术的研究,省科委专家鉴定会评价该成果为整个工艺技术国内首创、国际领先。这项研究成果成功申报了国家重点工业试验项目,将整个公司的产业技术水平提升了一个新台阶,也极大地提高了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他一直致力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在公司全面展开了技术创新工作,出台了《兴发集团技术创新管理办法》,同时多次召开技术创新动员大会,广泛发动员工,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活动,在全公司掀起了技术创新活动的浪潮。首批技术创新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133万元,实施后可年新增销售额9238.9万元,年新增利润3594万元。他从不间断理论知识的学习,并在国家级刊物如《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天然气化工》、《化工环保》等上发表论文多篇,获国家发明专利三项,获得恩施科技进步二等奖,兴山县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被利川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十佳科教工作者”,被兴发集团聘为第一、二届碳酸二甲酯生产技术带头人、2005年被兴山县人民政府评为高科技拔尖人才。
三峡广播电视总台交通音乐台副总监岳玉艳
女,1978年1月出生,汉族,预备党员,本科,宜昌三峡广播电视总台交通音乐台副总监。近年来,她通过自己对公益事业的热爱,将出租车这个行业与公益事业紧紧联系在了一起,让热血与爱心在宜昌这座城市共同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宜昌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2005年3月,策划组织了“的哥的姐爱心感动宜昌城”无偿献血活动,活动当天献血8万多毫升。2005年4月,策划组织“爱心感动宜昌城”系列活动之二的士司机双语培训两坝一峡游。2005年6月,策划组织“爱心感动宜昌城”系列活动之三的士司机牵手残疾儿童游车溪。2005年7月,策划组织的士司机免费接送高考学生活动, 356名的士司机免费接送700多学子顺利参加高考。 2006年4月,第二次无偿献血活动中,398名司机、200多名市民共献血10.8万毫升,并联动武汉、襄樊,掀起了出租车行业热心公益事业、爱心共建和谐社会的好风尚。2006年7月,第二届免费接送高考学子活动中,更多的私家车主积极参与其中。因为爱心奉献,市民将她与宋芳荣、邰丽华一同评为2005年感动宜昌的“十大民选新闻人物”。
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教科科科长颜克钧
男,1967年2月出生,土家族,党员,本科,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医教科科长。他是填补我市医疗技术空白的青年专家。他运用国内外顶尖技术,率先在宜昌市开展了后腹腔镜下肾上腺肿瘤切除、肾囊肿去顶、经皮肾镜治疗复杂性肾结石等微创手术,有效地减轻了病人手术痛苦,提高了手术质量。他主持的多个科研课题经专家鉴定为国内领先水平,分别获得宜昌市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几年来,他的35篇医学论文在《中华泌尿外科杂志》、《临床泌尿外科杂志》等核心期刊发表,他所领导的科室也因此成为宜昌市重点专科。2002年7月,颜克钧被中组部选定为湖北省援疆干部,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参与疑难手术及危重症病人的抢救,被评选为“优秀援疆干部”。2005年底,选调到医教科从事医疗管理工作,对医院的医疗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他在与患者的沟通和交流上极具亲和力,被誉为患者的“贴心人”。

8. 宜昌市夷陵区房管局网站

1、有宜昌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现在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收入符合宜昌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4、申请的须是为已婚的家庭,若是单身的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的。

5、享受宜昌房改政策的,其房屋面积必须在15或者48平米以下。

6、按宜昌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合作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如属货币安置未购买住房,以拆迁安置协议注明的安置面积为准)等。

7、宜昌具体申请条件,由宜昌地方制定细则,地方具体申请条件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

宜昌的申请人需要先到宜昌的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具体如下:

1、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

3、宜昌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以上就是关于宜昌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以及宜昌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的介绍了,经济适用房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所以在申请购买的时候也会经过市政审核这一关的,在准备的相关材料上一定要细心不可缺少。

夷陵区房管局官网

9.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信息综合、电子政务运行、政务值班及接待等工作;管理机关公共事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协调维稳、应急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内外宣传归口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组织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工作调查研究;协调专家咨询和法律咨询;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情况;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培训工作;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三)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再就业等专项资金预决算草案;负责中央和省转移支付社会保险、就业等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拟订和汇审工作,以及市本级专项就业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作;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计划申报和资金支付的审核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依法监督全市就业资金管理和使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四)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拟定全市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市及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全市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核落实;拟订国(境)外人员在宜就业管理政策,承办外国人来宜就业行政许可;拟订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承担市人民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国(境)外、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承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行政许可;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级行政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驻宜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协调部分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划。
(五)劳动关系科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终至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裁员报告和企业改组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承办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和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以及集体合同审查登记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进入企业人员工作;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按分工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工资收入;负责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局维稳、应急工作。
(六)军转安置办公室(挂“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牌子)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和中央、省在宜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中央、省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解困维稳和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研究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政策,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就业培训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开发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承办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政许可;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参与制定全市人才资源开发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的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岗位初审、申报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专家产业基地考核、认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科研资助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指导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作用。
(九)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和职称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并指导实施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各系列(专业)中级及医疗副高、中学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中、初级及医疗副高、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承担其他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证书的核发及审验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工作;承担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落实机关工勤人员有关人事管理政策;承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表彰奖励有关事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市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贯彻落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参与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工资福利科
根据国家和省的工资、福利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工作;核定机关及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定级待遇、调动和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按规定权限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及待遇核定、审定干部参加工作时间与工龄计算和离退休人员待遇工作;办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特殊待遇的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全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之后有关抚恤待遇审核工作。
(十二)养老保险科
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及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完善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办理市直统筹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退休条件核实;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并办理市直统筹单位相关人员的核实手续。
(十三)医疗与生育保险科
统筹规划全市城乡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和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市直管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审查与年审;拟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市管封闭运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工伤保险科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组织、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工伤性质认定工作,负责工伤、非工伤与职业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科
研究制定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公务员能力建设与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国家公务员各类培训方案,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承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市直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的年度审验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的资格评估认定工作;拟订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机构、培训教材(内容)和师资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全市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编制农村社会保险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指导检查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拟订土地征用中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和办法。
(十七)调解仲裁管理科
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和政策,推进仲裁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预防机制,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用)鉴证服务;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市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八)劳动保障监察科(挂农民工工作科牌子)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中央、省属在宜及市属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指导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责任履行和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九)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登记、考核、任免、奖惩、职位管理、交流、培训、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面试考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面试考官资格认定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和市政府批准任免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承办全市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新进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和审批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内设机构非领导职务职数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核报批工作;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全市综合性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上报省级表彰奖励和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市级劳动模范);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管理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二十)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承办本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争先创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产业工会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阅读全文

与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强7月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