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9年医保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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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虽然版上涨,但是与城权镇职工医疗保险相比仍旧相差很多。首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是一年仅需缴费一次,而无需每月缴纳,其次各地缴费标准不同,最低一年仅需220元,即使缴费偏高的地区一年缴费额与之相比也是不多。并且缴费标准高的地区一般而言医保待遇也会越好,当然城镇职工医保缴费高,报销比例与待遇肯定要优于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虽然上涨,但是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比仍旧相差很多。首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是一年仅需缴费一次,而无需每月缴纳,其次各地缴费标准不同,最低一年仅需220元,即使缴费偏高的地区一年缴费额与之相比也是不多。并且缴费标准高的地区一般而言医保待遇也会越好,当然城镇职工医保缴费高,报销比例与待遇肯定要优于城乡居民医保。
B. 医保筹资标准什么意思
医保基金筹资标准是由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构成。其中政府补助又分为中央财政补助和省、县财政补助。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缴费年限、保障对象、缴费标准、待遇标准等方面。
1、保障对象不同
职工医保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机关、企业、事业等等单位的职工;居民医保的保障对象是有城乡居民。
2;缴纳标准不同
职工医保的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一定比例按月缴费;但是居民医保一般是一年缴费一次。
3.待遇标准不同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低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为50%到70%,而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为70%到85%。
(2)城乡居民医保筹资会议上的讲话扩展阅读: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 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C. 2019保险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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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
(一)诊疗程序规范管理。为标准化医疗服务,美国医学会颁布5位数的“当前诊治专用码”(CPT
CODE),涵盖所有治疗、诊断、手术过程。该代码是判断医生诊疗是否合理和收取费用的基础。同时,参照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系统,美国卫生部为医疗
服务制订了名为相关诊断类别(DRG)的参照付费体系,用相同的费用支付所有医院治疗相似病例。[1]
(二)组织架构各自为政。医生通常不受雇于医院,而通过医师团队组织模式,医生医院合作组织等方式与医院达成协议。而医院内部的图像诊断、病理化验、物理治疗等专业诊治部门也有由医生承包并且独立收费的情况。各自为政造成整个医疗过程缺乏协作,是医疗费用高的原因之一。[1]
(三)政府定价影响市场。由美国卫生部管辖的医疗保障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所管理的联邦医疗保障是全美医疗产业的最大
单一付费方。美国卫生部预测2009年公共资金在医疗上将开支11905亿美元,合计占全国医疗总支出的47.4%。无论医疗服务提供者要价多少,政府只
按照预定的费率支付医疗费,而保险公司支付的医疗费用也参照政府付费体系上下浮动。[1]
(四)保险公司控制治疗程序。除了政府外,保险公司承担着大部分医疗支出。保险公司从病人和医生两个方面对治疗过程
进行控制,最终目的是压缩医疗费用,获取利润。保险公司会给投保人制定初级诊治医生名单,由他们负责投保人的保健日程疾病治疗,只有在名单所列医生的介绍
下才能寻求专科诊疗,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付保费。某种程度上,初级诊疗医生就成为保险公司钱库的看门人。同时,保险公司将审查初级诊疗医生是否将自己所能
治疗的病人推给专科医生,要求医生遵循行医指南,甚至为病人指定专门护士协调慢性病人的就医疗程。
医疗产业是美国最重要的产业之一,根据美国卫生部预测,2009年美国在医疗方面的支出达25095亿美元,约占美国GDP的17.6%,到2018年,
美国在医疗方面的支出将达到43532亿美元,占GDP的20.3%。巨大的医疗支出牵涉了巨额的利益分配和社会道德问题,而政府支出又在医疗支出中具有
举足轻重的作用,医保改革法案也成为当前美国民众关注的焦点。
再来看看美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过程:
1912年,美国第26届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在谋求连任的竞选中提出了"建立全民医保体系"的构想,成为该议题首次露面。[2]
1933至1945年间,美国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主政期间,再次提起全民医保的话题。[2]
1945至1953年间,杜鲁门执政时期曾试图继续前任的全民医保改革构想。[2]
1969至1974年间,美国第37任总统尼克松执政,全民医保再次被提起。随着一些政客发现自己的既得利益会受到改革的影响,便反戈一击,致使这一计划以失败告终。[2]
20世纪90年代,克林顿在主政时期对改革医保做出了巨大努力。他于1993年至1994年推出医改一揽子计划,并任命第一夫人希拉里为医保改革的负责人。然而这一建立国家医保体系的计划很快遭到富有的健康保险公司和商业组织组成的强大利益团体反对,同时富有的医生和医院在各个州的立法会议上也起到了同样的作用,最终使希拉里的医改计划胎死腹中。[2]
2008年美国大选之际,作为总统竞选人的奥巴马指出,要努力为没有医疗保险的民众提供合适的健康计划,构建真正的全民医保。这一计划将使政府的权利空前地扩张。[2]
从1945年美国总统杜鲁门首次提出全民医保方案,到奥巴马执政后力推改革,这中间经历了漫长的60多年,可见美国
医保改革的艰难。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唯一一个没有实现全民医疗保障的国家,而医疗花费却是世界上最贵的。数据显示,美国政府每年投入的医保资金高达2万亿美
元,却有近5000万人没有医疗保险。而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美国人经常会遇到垄断的保险业巨头通过“霸王条款”拒付保险费用。奥巴马的医保改革方案核心就
是为美国人提供“负担得起”的医疗保险,针对的主要是中低收入人群,奥巴马主张扩大医保覆盖范围,把超过3000万不享医疗保险的美国人纳入医改范畴。[3]
自2009年1月20日上任以来,奥巴马便开始力推医改。由于美国各利益集团意见不一,奥巴马的医改之旅异常艰辛。[4]
2009年3月5日,奥巴马在白宫举行医疗改革会议,在电视直播的讲话中说,由于不断增长的医疗开支已经威胁到美国民众的生活质量和美国经济的根本基础,决心在年内启动全面改革美国医疗保健系统计划。[4-6]
2009年6月15日,据路透社报道,奥巴马对医生们发出警告,称美国医疗保健体系是颗定时炸弹,敦促他们支持自己的改革,包括很多医生持怀疑态度的公共保险计划。[7]
2009年6月17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开始正式讨论医改方案。[4]
2009年7月8日,美国政府与美国各医院代表就医改达成重要协议。根据协议,医院将在未来数年放弃总额为1550亿美元的政府拨款和补贴,以充抵医改方案部分开支。同时,医院也将能从医疗改革方案中得到一些实惠。
2009年8月14日,奥巴马赴西部蒙大拿州向民众解疑释惑,却忍不住迁怒美国媒体,指责他们对民众抗议医改活动给予了太多关注。[8]
2009年9月9日,奥巴马在国会两院联席会议上阐述医改三大目标:给已有保险者提供更好保障;给没有保险者提供可行选择;缓解医保给家庭、企业和政府带来的开支增长。[4]
2009年9月10日,奥巴马在华盛顿白宫行政楼与美国护士协会代表会见时再次力
与美国护士协会代表会见/新华社供图
促推进医疗保健体系改革,扩大医保覆盖范围。[9]
2009年9月12日,成千上万名美国民众聚集在首都华盛顿国家广场,举行大规模游行示威,抗议总统奥巴马提出的医疗保健改革计划以及其他一些政策,要求民主党控制下的国会致力于有效控制政府开支。这次示威者的队伍主要由美国“茶党”成员组成。组织成员9月早些时候从加利福尼亚州出发,在全国30多个城市举行集会,反对政府“高支出、高税收和干涉美国家庭和企业”
参议院财政委员会通过医改法案/新华社供图
(2张)
。他们最后一站来到首都华盛顿,和其他一些保守派组织一同举行这次规模最大的反对奥巴马医保改革集会。[10]
2009年10月13日,参议院财政委员会通过医改法案。这是国会5个版本法案中立场较为折中的一个,基本符合奥巴马设立的医改原则。[4]
[12]
2009年10月29日,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民主党)在华盛顿国会山召开新闻发布会,
佩洛西召开新闻发布会新华社/法新社供图
宣布推出统一版本的医疗改革议案,其中包括备受争议的设立公共保险机构的内容。[4]
2009年11月7日,众议院以220票赞成、215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医疗改革法案。该法案的核心是创建一个联邦监管的医疗保险市场,而政府将成立公共保险机构出售医疗保险。[4]
2009年12月19日,美国民主党人为医疗改革议案争取到第60名联邦参议员支持,即议案获国会参议院通过所需最低票数。民主党人希望赶在圣诞节前促成通过参议院版医改案;不少共和党人誓言要继续阻挠。[13]
2009年12月24日清晨,参议院投票通过医改法案。法案的核心是创建一个联邦监管的医疗保险市场,而政府将成立
公共保险机构出售医疗保险。法案首次明文规定,几乎所有美国人都应在2014年前拥有医疗保险。由于无法得到参议院民主党议员的一致认同,法案原来版本中
最受关注的“国营医保”内容被删除。此后,两院开始就法案形成一致文本进行磋商。但终因分歧严重,法案统一文本进程陷入僵局。[4]
2010年2月22日,奥巴马亲自出马,推出首份详细的白宫版医改方案。该方案以参议院版本法案为基础,同时采纳了共和党人的部分建议,但仍未获得共和党议员的认同。[4]
2010年2月25日,奥巴马主持召开两党医改峰会,围绕控制医疗成本、改革医疗保险市场、削减政府预算赤字、扩大医保覆盖面展开磋商,但两党未能达成妥协。[4]
2010年3月3日,奥巴马公布经过修改的最终版本医改方案,并呼吁国会在未来数周内就医改法案安排表决。[4]
2010年3月12日和18日,为督导众议院医改法案投票进程,奥巴马两度推迟访问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4]
2010年3月15日,奥巴马造访俄亥俄州斯特朗斯维尔,并发表演讲,为推动医疗保险改革做最后一搏。他呼吁国会民主党人“拿出勇气”,尽快通过医保法案。[14]
2010年3月18日,美国国会预算局公布最终版本医改法案的预算评估结果,
18日,众院议长佩洛西就医改法案会见媒体
为众议院就法案投票创造了条件。[4]
同日,美国国会众议院民主党领导人公布最终版本的医疗保险改革法案。最终版本的医改法案包含两部分内容,分别为参议院2009年12月通过的医改法案和民主党人旨在修正参议院法案部分内容的“预算协调”法案。[4]
根据预计,法案在生效后第一个10年内将耗资9400亿美元,同时有望使美国政府预算赤字减少1380亿美元。[15]
签署/新华网供图
(2张)
2010年3月21日,众议院以219票对212票批准了总额9400亿美元、美国数十年来最大规模的医疗保险改革议案,全部共和党议员和34名民主党议
员投了反对票。随后众议院以220票对211票批准了一项对参议院法案进行调整的附加议案“预算协调”,预计该议案将于本周提交参议院审议,完成医改立法
“两步走”中的第二步。随后美国总统奥巴马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白宫就国会众议院投票通过医疗改革法案发表讲话。至此,最终版本医改法案已在众议院获得通过。[16]
这标志着奥巴马执政以来全力推动的医疗保险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为美国实现医疗保障的全民覆盖铺平了道路。[4]
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称,这一法案将使3200万原先没有医疗保险的美国人享受到医疗保险,从而使几乎所有美国人都享受到医疗保险,到2019年覆盖面上达到95%,2010年为83%。国会预算办公室还估计,联邦预算赤字将因此在10年内减少1430亿美元。[17]
2010年3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白宫签署了医疗保险改革法案。美国民主党人努力多年的全面医改目标终将实现。
可以说,经历了一个世纪的过程,美国的医保制度从建立,到现在新医保法案的颁布,历届美国总统的努力都是功不可没的。在美国的民主制度下,要将9400亿美元花在15%的穷人身上,也是相当不易的。
D. 社区城乡医保筹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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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目前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规范引导,稳步推进。
一、目标和原则
(一)试点目标。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要通过试点,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试点原则。试点工作要坚持低水平起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等的衔接。
二、参保范围和筹资水平
(三)参保范围。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筹资水平。试点城市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医疗消费需求,并考虑当地居民家庭和财政的负担能力,恰当确定筹资水平;探索建立筹资水平、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机制。
(五)缴费和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国家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制定税收鼓励政策。
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政府原则上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5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30元给予补助。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办法给予适当补助。财政补助的具体方案由财政部门商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研究确定,补助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六)费用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要合理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完善支付办法,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探索适合困难城镇非从业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医疗服务和费用支付办法,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解决。
三、加强管理和服务
(七)组织管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原则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管理服务体系,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实际,进一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资源。要探索建立健全由政府机构、参保居民、社会团体、医药服务机构等方面代表参加的医疗保险社会监督组织,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运行的监督。建立医疗保险专业技术标准组织和专家咨询组织,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专业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根据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
(八)基金管理。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试点城市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风险防范和调剂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九)服务管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管理,原则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试点城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等部门制定。要综合考虑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医疗服务的范围。通过订立和履行定点服务协议,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明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权利和义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简化审批手续,方便居民参保和报销医疗费用;明确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按规定与医疗机构及时结算。加强对医疗费用支出的管理,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奖惩机制。积极推行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按总额预付等结算方式,探索协议确定医疗费用标准的办法。
(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等的作用。整合、提升、拓宽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的功能,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对参保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要适当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
四、深化相关改革
(十一)继续完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力推进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点解决大病统筹问题;继续着力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鼓励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多种方式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规范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政策,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加快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搞好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
(十二)协同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统筹协调医疗卫生、药品生产流通和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和制度衔接,充分发挥医疗保障体系在筹集医疗资金、提高医疗质量和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卫生行业标准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和药品市场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临床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用药规范和出入院标准等技术标准。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和中医药服务在医疗服务中的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实行参保居民分级医疗的办法。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三)建立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务院领导下,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就重大问题向国务院提出报告和建议。
(十四)选择确定试点城市。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条件选择2至3个试点城市,报部际联席会议审定。试点城市的试点实施方案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十五)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卫生、民政、教育、药品监督和中医药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加快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持,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六)精心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规定的试点目标和任务、基本政策和工作步骤,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本行政区域的试点工作。试点城市要在充分调研、周密测算、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已经先行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城市,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进一步探索更加符合实际的基本医疗保险的体制和机制。
(十七)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很强。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加强对试点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的总结推广,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真正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使试点工作成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实践。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的办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部际联席会议报告。
国务院
二○○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