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江苏:停止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版工作的公告权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常态化无纸化考核的实际情况,特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下简称“现场专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不再接受新的考核申请。
对已报名参加2018年12月18日~31日期间无纸化考核的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至各无纸化考点办理退考手续,也可待住建部后续政策出台后按规定处理。
2.对在2018年12月10日前已完成本年度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证书延续按原通知精神执行。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停止办理省内现场专业人员单位变更、省内企业非江苏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书信息采集以及网上施工合同备案时对施工员、质量员的备案等事项。
联系方式:025-5186868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7日
『贰』 建筑资质申报八大员真的取消了吗
没取消,只是曾经取消过一段时间的。
在2018年12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得知。这一刻开始将取消“八大员”资质审核、停考和停发证书。
但是2019年1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通知,明确“八大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即发证书政策。
(2)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扩展阅读
八大员证件是应聘建筑公司的敲门砖,是证明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职业标准,有证件公司都会优先录取,待遇相对没有证件的要好。
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 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预算员)、资料员。
施工员的专业技能:
(1)能够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2)能够识读施工图和其他工程设计、施工等文件。
(3)能够编写技术交底文件,并实施技术交底。
(4)能够正确使用测量仪器,进行施工测量。
(5)能够正确划分施工区段,合理确定施工顺序。
(6)能够进行资源平衡计算,参与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及资源需求计划,控制调整计划。
『叁』 建筑八大员是否己取消
建筑八大员未取消。
2019年0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就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技术和管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人数多,责任大。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现就改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二、完善职业培训体系;三、提升职业培训质量;四、创新考核评价方式;五、加强继续教育;六、优化培训管理服务;七、加强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 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预算员)、资料员。在JGJ/T 250-2011新标准重新定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职业标准,2011年7月13日发布,2012年1月1日实施。
(3)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扩展阅读:
建筑八大员的简化资质政策: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进一步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部分指标,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肆』 广东:停止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版核发证工作的通知权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要求,自12月13日起,我省停止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合格证书》。《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粤建人函〔2015〕1157号)中相关考核和发证工作不再执行。下一步,我厅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最新指导意见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7日
『伍』 住建部停发“八大员”证书后,工程人何去何从
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通知发布后,建筑圈可以说是“炸开了锅”。
根据通知,停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
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相关要求;
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通知的出台主要是为了给企业减负。作为招投标、资质升级等必须具备的相应条件,各大企业花费“高价”在企业相关人员的考证工作上。因此,此次通知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帮企业节约了人力、资金等成本。
同时,取消人员考核,准入门槛大为降低,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利好
取消后,下一步会怎么办?
通知明确,住建部将研究制定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做好工作衔接,探索建立多元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取消统一考核发证工作后,培训将成为主要手段。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业内人士认为,现场专业人员相关考核有可能也将并于职称系统中。
多元人才评价机制包含哪些要素?
此外,人社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破除身份、学历、资历等障碍,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导向,建立体现两类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让各类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两类人才贯通条件大体平衡,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结合人社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小编认为多元人才评价机制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导向将成为多元人才评价机制的要素。只有品德高尚、能力卓越、经验丰富的工程人才能获得企业、业主的青睐。
证书取消考核和发放,是不是就代表以前的证书无效了?
目前,通知只是规定取消证书的考核和颁发,也就是说以后不会再有这类证书了。根据以往的情况来看,业内人士猜测以前发放的证书应仍然有效,持有的证书还能照常被使用。
住建部将制定教育培训政策,探索建立多元人才评价机制,力求进一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统一考核发证停止,工程人唯有积极参与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丰富业务知识,扎实基础,苦练内功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陆』 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的发布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柒』 浙江:停止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
关于停抄止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管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精神,经研究,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关于现场专业人员“安全员”岗位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考试合格人员增发“安全员”岗位证书的规定不再执行。
二、自本通知印发次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可根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参加考试;如不参加考试,可于考前到各考点申请办理退考手续,具体退费事宜商有关部门后另行办理。
三、原下发各市带编号的“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专用章”务必于2019年1月15日前交回至厅干部学校考办。
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后续工作,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25日
『捌』 天津:停止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
关于我复市停止住房城乡制建设领域现场
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2018年12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工作。我市原定于2018年12月20、21日举行的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工作停止进行。
有关岗位培训统考费退费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天津市建设系统考核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5日
『玖』 山东:停止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停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专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属鲁建教函〔2018〕1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城管局(执法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现场专业人员教育考核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下简称“现场专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停止安排新的考试计划。后续衔接工作,待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现场专业人员新的政策出台后再行布置。
2.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设区市不再受理2018年度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考试及证书换发工作。对已报名参加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请按原通知中的规定和要求抓紧办理完成。
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现场专业人员单位变更、证书遗失补发等事项。
联系方式:0531-86195342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