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没有什么有关城乡规划法的案例
村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围绕加快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以实施《城乡规划法》和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为契机,完善村镇规划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镇乡村规划编制步伐,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以"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为抓手,加大投入,强力推进,全面提升镇区容貌环境质量;以新农村建设"四个一批"为着力点,搞好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推动农村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强省做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村镇规划体系,加强规划指导
1,完善有关法规和规范标准.围绕学习宣贯《城乡规划法》,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出台《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技术规定》,《河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制订.
2,继续深化县域村镇空间布局规划.按照省政府《2008年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要求,继续以县(市)域和镇(乡)域为单元深化村镇空间布局规划,在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中编制村庄空间布局专章,完善城乡一体的规划内容,统筹安排城乡居民点和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明确转变,提升,改善,迁建的村庄名单和目标及措施,对不同类型村庄进行科学定位,分类指导.
3,加快镇乡村规划编制.各市,县(市)要认真执行《城乡规划法》,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水平和发展实际,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制订建制镇总体规划,需要编制的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计划.2008年完成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所辖村庄规划的编制.组织开展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评选活动,总结先进经验,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提升规划设计水平..
4,开展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建制镇尤其是重点镇,要本着急用先编的原则,在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能够成为国有地有偿出让与转让的基本前提条件和对各类建设工程进行规划许可的直接依据.按照2009年建制镇镇区近期建设地段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依法审批的要求,今年确保完成省级重点镇镇区近期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
5,规范规划管理行为.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省建设厅报请省政府确定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镇名单.各市,县(市)规划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依法做好建制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保证规划许可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
(二)创新重点镇发展机制,增强重点镇规模效益
1,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若干意见》,协调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镇建设.推动燕郊,胜芳,白沟等有条件的重点镇,尽快设立独立的财税机构和镇级金库,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特色产业,不断扩大小城镇规模,有重点推动重点镇向小城市迈进.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争取贷款支持重点镇建设.健全城镇建设管理机构,督导5万人以上的镇设立城镇建设办公室,3万人以上镇配备专(兼)职建设助理员.
2,强化规划调控作用,继续推动"三集中"建设.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聚集的要求,引导项目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镇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今后所有新建工业项目,都应进入工业区建设,工业区外的现有企业也要逐步向城镇转移.立足我省实际,选择和发展一批特点鲜明,产业突出,经济规模较大,配套协作程度较高的乡镇企业,将其所在地培育发展成为特色镇,专业镇.
3,实施重点镇动态管理.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的通知》要求,在全省重点镇开展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建立健全重点镇建设发展的激励机制,实施重点镇动态考核,对发展缓慢的省级重点镇实行动态管理,进行调整,促进小城镇全面快速发展.
4,加强重点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3万人以上的重点镇开征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推广适用于小城镇的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和运行机制,推进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垃圾集中处理体制,以县城为中心,联合周边村镇,实施区域性垃圾集运和集中处理.指导省培育的燕郊,胜芳,白沟,左各庄,留史,磁山,白塔,莲子,井店,马头,和村,交河,大营等重点镇,尽快启动垃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在2010年底前投入运营.
(三)大力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创建城镇优美环境
1,加强工作督导,狠抓城镇面貌大变样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镇 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河北省建制镇面貌三年大变样考核标准》.各市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的要求,督导建制镇制定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的具体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建制镇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确定量化的任务,确保拆除违章,环境保洁,完善基础设施,规整广告牌匾,建筑立面整容,园林绿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落实,实现城镇容貌环境的新突破.
2,大力开展城市设计,提高建筑设计水平,突出城镇特色.引进高水平规划设计队伍,开放村镇规划设计市场.重点镇要按照城镇面貌大变样活动的要求,围绕主街道和镇中心区,选择1-2个"精品示范工程",开展重点部位的城市设计,塑造一批彰显城镇特色的亮点,提升小城镇建设品位.
3,实施考核与奖惩,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市要按照《河北省建制镇面貌三年大变样考核标准》,加强量化考核,分层次建立省培育的重点镇和一般建制镇"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考核评比办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信息网络,问卷调查等多种工具,确保考核结果的科学公正.
② 违建法律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本法自1999年版1月1日起施行。在根据本权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2)是什么时候开始有城乡规划法的扩展阅读:
违建的相关要求: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处理。
2、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
③ 请问在1993年建房时有没有城乡规划法或者有没有什么相关部门是什么部门
当时有建设主管部门,叫法不一,建设局、城建局等等。1989年国家制定了《城市规划法》,1993年国务院制定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④ 城乡规划法什么时候制订的,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通过共7章70条,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哪年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7年10月28日公布,并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最早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2008年1月1日。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共7章70条,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7)是什么时候开始有城乡规划法的扩展阅读
《城乡规划法》颁布的重要性:
《城乡规划法》将农村建设条例性规定提高到了法律的层次,对于我国建设规划中较为薄弱的乡村规划纳入到了整体统筹中,从实践角度看,这只是规范广大农村地区建设规划的起步与开始。
在“乡规划”的推进过程中,应该重新了解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特殊的发展生存大环境,区分不同背景、地区乡镇、乡村规划的差异性,建立基于不同文化传统、不同发展程度的乡村规划引导体系,因地制宜地结合当地情况的协调城乡关系。
同时在建设中应特别注意乡村生态环境、文化古迹遗址,以及耕地农田的保护。特别是被城市建成区包围、半包围的“城中村”,应当统一纳入城市规划及其旧城改造规划之中;处于城市规划区内的近郊型乡村,靠近城市增长边界,属于城市化的郊区,应当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予以明确划界,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土地管理和空间控制等。
法律规定了义务性的内容之后,一般就应当有一套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如果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如责任惩处太轻、过于原则化,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落实制度,则在实践上就会使得制度上的追究很难被落实。-旦违法行为人利用法律空当或其中的灰色地带逃离法律的制裁,那么法律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也就无从谈起了。
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在第六章第58条到69条文中特别明确了对于违规行为的制裁和判罚,并在第六十九条中指出,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无疑是对于《城乡规划法》实施的一个有力保障。
但是,现仅以追究刑事责任来概括所有的严重违规犯罪行为, 有的责任追究内容仍然不够有力和具有威慑性,加尔文认为,“倘若一个公共秩序(国家)为骚乱所扰乱,由这种扰乱所产生的邪恶就必须以法案来纠正之。
若不以胜于通常的惩罚,使人生畏惧之心,则一切人道必将崩溃。”因此,对于规划监督的刑事追究责任的进一步完善,应及早提到日程。
⑧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在2008年1月1日《中华人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