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大城市建设力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加速推进与产业结构的快速升级,尤其是随之而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异地就业步伐的加快,使得我国城市化过程中本身所累积的诸多矛盾日益凸现出来.概括地讲表现在四个方面. 1.城乡分割,协调性较差. 在长期计划经济“城乡分治”制度的作用下,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得以产生、固化乃至于不断强化.政府借助于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粮油供给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医疗、教育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推行,逐渐形成了城乡有别的管理体系.城乡居民由于居住地域的差异和职业的不同最终演化成身份和地位的差异,即所谓的城乡差别.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城市本身具有区位优势和功能优势,其聚集经济效应的强化作用进一步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形成了“城市一工业、农村一农业”的产业格局,最终使得城市和乡村演化成两个彼此相对独立的人为的封闭系统.由于城市的磁化作用,使得农村中原本匮乏的资金和人才被城市合理“掠夺”.城乡之间的公平问题作为市场经济难以克服的固有缺陷在我国表现得更为明显. 2.结构雷同,特色不明显. 我国城市化发展模式肇始于重工业化发展战略的需要,因此,其地域空间布局和主导产业培植上皆表现出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 首先,表现在城市空间布局上的行政偏好.一是在城市选址和规划上的强烈行政垄断.政府包办了城市建设中的一切事务,而作为切身利益者的城乡居民几乎被完全排斥在外;二是绝大多数城市都是所在地政府驻地,政治色彩十分浓厚.相比之下,城市产生、发展的最主要动力的经济因素反而退居次要位置. 其次,城市之间产业结构的雷同成为普遍现象.出于政治因素而非经济因素的考虑,大、中、小城市均希望借助各种游说手段为当地争得更多的项目和资金,并通过构建完备的工业体系,努力为政府官员创造更多的政绩.同构化的城市结构一方面强化了城市间的过度竞争;另一方面,地域特色和产业特色定位的模糊性直接侵蚀了不同城市的比较优势. 3.城镇体系不健全,协同效应不足. 受制于不同时期政治和经济环境的需要,我国的城市化发展战略表现出明显的短期化特征.从建国后的“限制发展大城市和小城镇,适度发展中等城市”逐渐过渡到80年代以后的“大力发展小城镇”.我国城市化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似乎更多地是出于解决特定矛盾的权宜之计,缺乏整体性和前瞻性,都是从静态和孤立的视角谋划城市的发展.其实,不同规模的城市都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例如,大城市具备较强的聚集效应,但其“城市病”症状也更为明显;小城镇分布广阔,贴近农村市场,更有利于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交换,但其聚集功能较弱,土地浪费较为严重;而中等城市兼有二者的优势和劣势.所以,不能简单地评价哪种类型城市的优劣. 4.强调行政催化作用,缺乏产业支撑. 众所周知,城市的产生源于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城市的发展同样是伴随经济发展的自然演化的动态结果.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行政力量只是在短期内、在表象层面上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这是世界发达国家城市化过程中共有的规律. 然而,我国的城市化历程表现出与这种规律较大程度的背离,行政力量扮演着远比市场因素更为重要的角色.在城市主导产业的培育上,要么定位模糊、摇摆不定;要么彼此“借鉴”,简单复制.其结果不仅浪费了较多的资源,而且使城市结构雷同、功能单一.同时,缺乏核心主导产业的支撑也使得城市后续发展动力严重不足,致使城市服务能力的提升滞后.
『贰』 城市建设该如何推进
□今日关注2009年,海盐县城市建设步伐加快,53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24.9亿元,创历史新高,城市面貌明显改善。2010年是海盐县实施城市建设“三年大会战”的第二年,城市建设将进入一个高强度投入、高速度发展的新阶段,海盐县该如何推进城市建设,成了“两会”期间大家热议的话题。城市建设要规划先行人大代表肖建国:2009年,海盐县以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契机,城市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10年,要在这一基础上,继续围绕“三年大会战”的主题,做好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科学的规划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在城市建设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项目规划。在城市道路方面,要合理规划,加快枣园路、盐北路、滨海大道一期的建设,强化道路建设框架的构筑;在文化设施方面,要加快对张元济图书馆、张乐平纪念馆的规划,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在城市整体规划方面,实施“创建森林城市28工程”,加强绿化建设规划,早日实现“宜居、宜游、宜创业”的宏伟蓝图。城市建设要综合考虑各个功能区块现有的配套设施政协委员高海华:2009年启动城市建设“三年大会战”之后,海盐县城市建设方面的工作相对以往有了非常大的进步和改善,在城区规划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我认为在新一年的城市建设中,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的功能布局,综合考虑各个功能区块现有的配套设施,尤其要考虑到三五年后,在完成“三年大会战”之后,城市的功能区块还有哪些配套需要改进和完善。此外,还要在提升城市品位方面加大力度,力争建设一座具有滨海特色的精品城市。城市建设要打造精品工程、民心工程县城市开发建设办公室主任、县城投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祥生:2010年,海盐县城市建设将以“大融资、大征迁、大建设、大提升”四大战略和“后续力、拓展力、保障力、执行力、引导力”五大措施为依托,计划实施续建项目、拆迁项目等“5个20工程”。项目建设是城市开发建设的主战场。在新一年的城市建设中,要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项目管理体系,努力出精品、创品牌。2010年一季度要开展工程项目“集中开工月”活动,第二、三季度要开展工程项目“百日大攻坚”活动,力争项目新开工一批,实施一批,竣工一批。
『叁』 如何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大城市建设力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加速推进与产业结构的快速升级,尤其是随之而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异地就业步伐的加快,使得我国城市化过程中本身所累积的诸多矛盾日益凸现出来.概括地讲表现在四个方面.
1.城乡分割,协调性较差.
在长期计划经济“城乡分治”制度的作用下,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得以产生、固化乃至于不断强化.政府借助于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粮油供给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医疗、教育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推行,逐渐形成了城乡有别的管理体系.城乡居民由于居住地域的差异和职业的不同最终演化成身份和地位的差异,即所谓的城乡差别.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城市本身具有区位优势和功能优势,其聚集经济效应的强化作用进一步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形成了“城市一工业、农村一农业”的产业格局,最终使得城市和乡村演化成两个彼此相对独立的人为的封闭系统.由于城市的磁化作用,使得农村中原本匮乏的资金和人才被城市合理“掠夺”.城乡之间的公平问题作为市场经济难以克服的固有缺陷在我国表现得更为明显.
2.结构雷同,特色不明显.
我国城市化发展模式肇始于重工业化发展战略的需要,因此,其地域空间布局和主导产业培植上皆表现出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
首先,表现在城市空间布局上的行政偏好.一是在城市选址和规划上的强烈行政垄断.政府包办了城市建设中的一切事务,而作为切身利益者的城乡居民几乎被完全排斥在外;二是绝大多数城市都是所在地政府驻地,政治色彩十分浓厚.相比之下,城市产生、发展的最主要动力的经济因素反而退居次要位置.
其次,城市之间产业结构的雷同成为普遍现象.出于政治因素而非经济因素的考虑,大、中、小城市均希望借助各种游说手段为当地争得更多的项目和资金,并通过构建完备的工业体系,努力为政府官员创造更多的政绩.同构化的城市结构一方面强化了城市间的过度竞争;另一方面,地域特色和产业特色定位的模糊性直接侵蚀了不同城市的比较优势.
3.城镇体系不健全,协同效应不足.
受制于不同时期政治和经济环境的需要,我国的城市化发展战略表现出明显的短期化特征.从建国后的“限制发展大城市和小城镇,适度发展中等城市”逐渐过渡到80年代以后的“大力发展小城镇”.我国城市化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似乎更多地是出于解决特定矛盾的权宜之计,缺乏整体性和前瞻性,都是从静态和孤立的视角谋划城市的发展.其实,不同规模的城市都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例如,大城市具备较强的聚集效应,但其“城市病”症状也更为明显;小城镇分布广阔,贴近农村市场,更有利于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交换,但其聚集功能较弱,土地浪费较为严重;而中等城市兼有二者的优势和劣势.所以,不能简单地评价哪种类型城市的优劣.
4.强调行政催化作用,缺乏产业支撑.
众所周知,城市的产生源于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城市的发展同样是伴随经济发展的自然演化的动态结果.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行政力量只是在短期内、在表象层面上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这是世界发达国家城市化过程中共有的规律.
然而,我国的城市化历程表现出与这种规律较大程度的背离,行政力量扮演着远比市场因素更为重要的角色.在城市主导产业的培育上,要么定位模糊、摇摆不定;要么彼此“借鉴”,简单复制.其结果不仅浪费了较多的资源,而且使城市结构雷同、功能单一.同时,缺乏核心主导产业的支撑也使得城市后续发展动力严重不足,致使城市服务能力的提升滞后.
『肆』 如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产业格局
城乡发展一体化,首先要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提升农业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支撑能力,促进城乡各个产业互动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
改革开放后我国确立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业基本经营体制,农业生产成就举世瞩目。进入新世纪,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连续出台,我国粮食产量实现了“十连增”,农民收入增长实现了“十连快”。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农业不断发展,农村人多地少矛盾加剧,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比较效益偏低、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凸显。特别是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不高,一家一户经营难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难以吸纳现代生产要素,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益和种地农民收入。因此,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势在必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同时强调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现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充分激发农业生产潜能,并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提出了新的改革思路。
在农村土地经营管理上,要求坚持土地产权集体所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要求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要求坚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农民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强调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鼓励承包土地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这些决策,明确了土地产权、承包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界限,澄清了人们对土地权益的模糊认识,有利于克服土地产权虚化的弊端,有利于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有利于提高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效益。
在农业经营方式上,一是鼓励发展合作经济,扶持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时,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就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可以抓住机遇、培育经营活力、增强发展能力、壮大经济实力。二是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这表明支持工商资本进入现代农业,但同时要求工商资本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大力培育农产品(000061,股吧)品牌,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努力提高现代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水平。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利益格局
城乡发展一体化,核心是城乡主体权利,构建全体居民共享发展成果的体制机制,形成造福百姓、富裕农民的利益格局。重点是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来源,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的局面。
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推行、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跨地区跨行业的转移就业,城乡二元体制逐步被打破。新世纪以来,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补贴政策、推进新农村建设,使工农城乡逐步走向协调发展。
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民进城就业空间狭窄,收入难以稳定;农业生产资源束缚趋紧,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频发,增收难度加大;农民的转移性收入增长缓慢,财产性收入增长乏力,一直是农民增收的薄弱环节。总体上看,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近年来高于城市居民,但从绝对数看,农村和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拉大。目前,部分进城农民的身份尚未得到确认,不能充分享受城市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
如何让广大农民分享现代化发展成果?十八届三中全会不仅强调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让农民增加种地收入,而且强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明确提出“两个保障”:一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要求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继承的权利,分享集体资源和经营性资产的收益。二是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要求通过试点,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和转让。同时,明确提出允许进城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还提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产权、林权、股权等各种产权公开、公正流转交易,促进农业农村资源资本化,让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这些规定不仅从体制机制上提出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途径,而且从工作部署上提出了有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拓宽了农民增加收入的渠道,有助于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共享发展成果。
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
城乡发展一体化,重点是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在二元体制下,城市发展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十六大以来,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不断加强,全民义务教育制度基本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农村发展资源短缺、动力不足。这已成为制约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的体制机制,引导更多的现代生产要素流向农村,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方面要求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利,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另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要加快建立土地、资金和人才资源城乡平等交换机制和补偿机制。在土地方面,切实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一步改革征地制度,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分配关系,提高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比重,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在资金方面,既要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性金融投入力度,又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产品,同时要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在劳动力流动方面,要加快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推进城乡劳动力同工同酬同保障,逐步实现同城同待遇。此外,要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推动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构建统筹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和保障水平,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管理体系
城乡发展一体化,关键是城乡建设和管理一体化。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3%,但城镇化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城镇化发展中存在一些误区和隐患。如有的地方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有的地方不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搞城市化“大跃进”;有的地方农民“被城市化”,没有真正享受城市居民的权利。我们既要看到城镇化的巨大潜力和美好前景,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正视和化解“城市病”,又要从国情出发,看到我国农村大量人口要进城,但不可能都进城,更不可能都进大城市,必须在城镇化过程中同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要求建立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展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并要求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这个重大决策提出了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新思路,也提出了城镇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路径,打破了制约城镇化建设的投资瓶颈,破解了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难题。
全会还决定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要求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同时要求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把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放心保)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这个重要决策提出了户籍制度改革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路径,破解了农民进城遇到的两个最大难题,既提出了很高的改革目标,也体现出改革思路的科学性、可行性。
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实现城乡一体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伟大壮举,也是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有助于我们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伍』 应如何推进中国的城市建设
近年来,我国很多城市都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本文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对策和设想,以期推动我国城市生态化发展和生态城市建设工作的开展。
1 生态城市的内涵和主要特点
1.1 生态城市的内涵
生态城市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一个概念,是城市生态化发展的结果;是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居住形式,是自然、城市与人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所形成的互惠共生结构。简而言之,生态城市是一类生态健康的城市。
1.2 生态城市的主要特点
生态城市与传统城市比较,主要有以下几大特点:
1.2.1 和谐性
生态城市的和谐性,不仅反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与人共生、人回归自然、自然融于城市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反映在人与人的关系上。
1.2.2 高效性
生态城市能提高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物尽其用、地尽其利、人尽其才、各施其能、各得其所,使物质、能量得到多层次分级利用,废弃物循环再生,使各行业、各部门之间共生关系得以协调。
1.2.3 可持续性
生态城市是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的。同时兼顾不同时间、空间,合理配置资源。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保证其健康、持续、协调的发展。
1.2.4 整体性
生态城市不是单纯追求环境的优美或自身的繁荣,而是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的整体效益,不仅重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更注重对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是在整体协调的秩序下寻求发展。
1.2.5 区域性
生态城市作为城乡统一体,其本身即为一区域概念,是建立于区域平衡基础之上的。而城市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只有平衡协调的区域才有平衡协调的生态城市。 2 中国目前的城市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起步
2.1 目前的城市状况
“九五”期间是环境保护大发展的五年,集中体现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全民族环境意识普遍提高、环保措施力度加大、环保投入大幅增加、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等方面。但是,环境污染依然严重,生态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污染相当严重,全国有36%城市河段的水质为劣5类,多数城市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点状和面状污染;大气污染十分突出,受监测的341个城市中,有66.7%的城市空气质量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固体废物、城市垃圾、“白色污染”仍然严重;全国城市垃圾真正达到无害化处理的还不到总量的10%;城市噪音扰民十分普遍,2001年监测区域55.7%的城市噪音处于中度以上污染。严重的环境污染导致市民发生多种疾病。
2.2 生态环境建设的起步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生态环境建设的探索。1999年海南率先获得国家批准建设生态省,2001年吉林和黑龙江又获得批准建设生态省,陕西、福建、山东、四川也先后提出建设生态省。许多城市如上海市、长沙市、宜春市、扬州市、威海市、深圳市等都先后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奋斗目标。最近几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中国生态学会以及他们的地方学会举办了多次全国性地方性学术讨论会,将学术研究与交流推到了高潮。第五届国际生态城市大会于2002年8月19日至23日在深圳市召开,《生态城市建设的深圳宣言》是这次大会的主要内容,将对世界城市建设与发展以及人居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3 中国如何进行生态城市建设
3.1 生态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笔者认为,生态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城市生态学和环境经济学为理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城市规划为蓝本,以环境保护为重点,以城市管理为手段,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执法监督、公众参与的新机制,建设经济、社会、生态三者保持高度和谐的城市。
生态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创建清洁、优美、安静的城市,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高效的生态产业和人们的需求与愿望得到满足、和谐的生态文化与功能相整合的生态景观,实现自然、农业和人居环境的有机结合。
3.2 生态城市建设的对策
生态城市建设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城市发展的必然方向。它不仅涉及城市物质环境的生态建设、生态恢复,还涉及到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政策法规等方面。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综合国力、科技水平、人口素质、意识观念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针对环境差、底子薄、人口多的国情,提出以下生态城市建设的对策。
3.2.1 转变思想,提高环保和生态意识
从不可持续发展思想向可持续发展思想转变。其内涵包括:从追求近期的直接经济效果转向追求长期的间接经济效果;从追求单一的经济高效率转向追求经济、生态合并的高效率。这是生态城市建设的思想基础。没有这个转变就不可能有忧患意识、危机感和责任感。这对决策者和企业家尤为重要。因为决策者的思想影响一片,企业家影响一个企业,企业往往是环境污染大户。我国目前的干部制度是任期制,任期内的绩效考核主要还是经济绩效。这很容易使干部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要完成这种思想转变必须把干部任期内对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功与过作为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就是使人们认识到自己在自然中所处的位置和应负的环境责任,尊重历史文化,改变传统的消费方式,增强自我调节能力,维持城市生态系统的高质量运行。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除了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和教育外,还应:(1)让市民亲身感受到环境和生态保护带来的好处;(2)使市民形成“向自然资源索取是有代价的,污染是要付费的”的概念;(3)营造社会公德大环境,规范那些不规范的环境行为。
3.2.2 加快理论研究,制定生态城市指标体系
现在可持续发展到处都在讲。但是,如果没有能够指导可持续发展实践的经济理论和具体的评价指标,又如何知道决策和实践是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呢?长期以来,城市建设的理论和政策都是重资源开发,以发展国民经济为主线兼顾市民的基本生活要求。因此,必须针对我国国情建立一套适用于生态城市建设的科学理论和指标体系。
(1)生态城市应采用整体的系统理论和方法全面系统地理解城市环境、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环境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已经包括经济活动的环境效应和生态效应。也有较好的社会基础,为不少人所接受。政府应积极支持和组织环境经济学家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探讨、研究,使环境经济学研究的领域扩大,发展成为包括“新财富理论”的多科学、多层次、多分支、交叉性综合性学科。其领域包括工业经济学、农业经济学、森林经济学、海洋经济学等以及这些领域的生态经济学理论。以环境经济学和城市生态学指导生态城市建设,同时指导国民经济发展。这是一个机遇,中国应该走在世界前列。
(2)生态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多元化的。分解为人口、经济、社会、环境、生态目标、结构优化目标以及效率公平目标。这些目标又应按生态城市建设的阶段(初级、过渡、高级阶段)分解为阶段性的目标,形成评价指标体系。用它在建设的各个阶段来衡量城市生态化速度与变化态势、能力和协调度。设计的指标应灵敏度高、综合性强,既有持续性指标、协调性指标,又有监测预警指标。选择指标的原则应注意因子的综合性、代表性、层次性、合理性、现实性。在生态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指导下来编制城市规划条例、械市建设条例和城市管理条例。
3.2.3 建立生态城市环境保护新机制
环境质量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基础和条件。环境保护是城市生态建设、生态恢复和生态平衡维持的重要而直接的手段。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执法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是生态城市建设的保障。
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城市。应该集中力量做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各种公用设施的建设、进行环境的综合治理。从社会主体角度看,社会行为可分为政府行为、企业行为与公众行为。这三种行为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状况。而不可持续发展或可持续发展都决定于这三种行为。在过去的发展模式中政府、企业、公众的行为都没有考虑到自然环境的有限性及其对经济活动的制约,没有把自然环境纳入到经济系统中,致使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深度与广度不断增大。
政府应成为生态城市建设的主导力量,应加大力度、有效的引导、规定、维护、激励整个社会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行为:(1)国家应提升国家环保主管部门的职能和地位。实质性的参与国民经济决策活动,重大项目从初步方案拟订就应征求国家环保总局的意见;(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队伍的建设,完善体系、加强力量、提高人员素质和敬业精神;(3)在国家、省、市各级政府中设置生态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协调机构,负责政府各部门间管理职能的协调和监控,以推动生态城市建设计划的实施;(4)强调城市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行为中的地位和责任。制订和实施生态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
市场推进就是环境保护引入价值观念,建立和推广市场机制。通过税、费和环境产权的手段明确人与自然的关系、企业与自然的关系,配合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和契约意识,以达到遏止环境滥用,促进公众和企业认识环境的使用价值、自然的生态价值和生命支持功能,降低资源消耗和减少污染的目的。但政府应通过政策调控市场价格,既要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又要照顾到公众的承受力。
在公众环境意识普遍不高、企业急功近利的思想还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只依靠宣传教育难以遏制“边建设、边破坏”、“边治理、边污染”的情况发生,政府应该强化执法监督。有效执法监督的前提是:有一套完整、严密、可操作的适应城市生态化发展的法律综合体系,使城市生态化发展法律化、制度化;有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化建设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这在西方国家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而且公民环境权的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充实,现已包括环境知情权、环境议政权和环境索赔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随着环境法学理论的不断完善和公众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将既有理论依据,又有法律依据,更有群众基础。这是历史的必然趋势。
公众参与,应体现在环境决策参与、环境监督参与、环境投资参与和个人环境行为等方面。要真正做到公众参与,必须:(1)修订法律,明确公民的环境权,使公民明白自己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2)修改决策程序,使公众在决策过程中有参与环节;(3)培育与生态城市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机制。
3.2.4 把握关键环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
生态城市总体规划应全面的从城市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各方面进行综合研究。以人为本制定战略性的、能指导和控制生态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蓝图与计划。它必须具备科学性、综合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生态城市总体规划应把生态建设、生态恢复、生态平衡作为强制性内容。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一旦批准,必须具有法律的权威性,任何改变都必须严格地按照程序进行。
为搞好生态城市规划应采取以下对策:(1)修改现行的《城市规划条例》。充分体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思想。(2)改进城市规划管理机制,改变建设项目提出者、计划者、决定者、运作者同属一个体系的状况,使每个环节都能有效的得到控制。(3)建立新的城市规划过程程序,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全局的观点。(4)强调专家论证的科学性和独立性,以避免“拍脑袋工程”、“政绩工程”和“长官意志”。(5)建立公众参与的正常渠道,以提高公共决策的正确性。代表市民的最大利益和生态建设的社会公平。
生态城市规划除了常规内容外,还应重点考虑以下问题:
(1)建设生态城市首先应确定城市人口承载力,人口承载力不是指城市最大容量,而是指在满足人们健康发育及生态良性循环的前提下人口的最大限量。既要考虑人口未来增长的可能性又要考虑满足一定生活质量的人口规模合理性;既要考虑固定静态人口的分布规律,又要考虑周期性往返于城市——乡村——城市之间和城市商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动态人口分布和涨落规律。
(2)景观格局是景观元素空间布局,是城市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景观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整体优化原则;②功能分区原则;③景观稳定性原则;④可持续发展原则;⑤活化边缘原则。
(3)城市的产业结构决定了城市的职能和性质以及城市的基本活动方向、内容、形式及空间分布。因地制宜地按照生态学中的“共生”原理,通过企业之间以及工业、居民与生态亚系统之间的物质、能源的输入和输出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实现物质、能量的综合平衡。
(4)提高资源合理利用效率,加快资源开发及再生利用的研究和推广,在城市区域内建立高效和谐的物流、能源供应网,实现物流的“闭路再循环”,重新确定“废物”的价值,减少污染产生。
3.2.5 突出城市个性特点,树立城市生态风尚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特有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和建设条件,要尊重、研究、发扬自身的特点,根据自己的特点因地制宜、扬长避短,从一个或几个侧面,抓住优势,体现个性。制定实际的、具有自己特色的生态城市建设方案。融“山水城市”、“园林城市”、“花园城市”、“田园城市”、“森林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城市”、“绿色城市”等于一体。既体现生态城市建设的优势,又给人们一个醒目的形象。
为有利于生态城市的建设及其成果的保护,管理者应建立制度,提倡良好的公众环境行为,形成生态城市的规矩和风尚。如:①限制甚至拒绝摩托车进城;②限制汽车数量增长、提倡公交车、使用环保车;③提倡以自行车作为上、下班交通工具,或者以步代车;④提倡使用布袋子、莱篮子、饭盒子,拒绝“白色污染”;⑤提倡“绿色旅馆”、“绿色饭店”,禁止旅馆业提供一次性用品;⑥提倡商店与厂家结合对商品实行全程绿色服务;⑦提倡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绿色家庭;⑧有条件的城市应限制建筑高度,提倡使用洁净能源。
3.2.6 重视城市间、区域间的合作
城市和区域是密不可分的。城市是区域的核心,区域是城市的基础。两者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城市间,区域间不断地在进行着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城市越发展,这种交换就越频繁,相互作用就越强。生态城市的建设特别要强调城市间、区域间的分工协作、协调发展。不仅要注重自身的繁荣,还要确保城市自身的活动不损害其他城市的利益。
4 结语
如果我们逐步实现了思想的转变、意识提高、观念更新、理论深化、标准统一,就有了扎实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再通过实施明确目标、科学规划、完善体系、协调监控、推进市场、公众参与、营造风尚、城区合作等有力措施,生态城市建设将会稳健有序的进行。尽管任重而道远,面对挑战,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一个个繁荣和谐的生态城市将会在中国出现。
『陆』 如何创造新业绩,促进城乡建设工作新发展
在经济新常态下,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城建环资工作的紧迫感;坚持依法履职,增强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推动人大城建环资工作创新发展;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柒』 如何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精细化管理
1、鼓励社会资金、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结构。对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主体。
2、允许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经营。采取公开向社会招标的形式选择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企业的经营单位,由政府授权特许经营。
3、通过招标发包方式选择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日常养护作业单位或承包单位。实施以城市道路为载体的道路养护、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综合承包制度。
4、城市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工作,各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特许经营的具体管理,承担授权方相关权力和责任。
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由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从管行业转变为管市场,从对企业负责转变为对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建设计划;制定市场规则,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对进入企业的资格和市场行为、产品和服务质量、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对市场行为不规范、产品和服务质量不达标和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
(7)城乡建设推进扩展阅读
政府作用
第一、审定和监管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在充分考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根据行业平均成本并兼顾企业合理利润确定市政公用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收费)标准。
第二、保障市政公用企业通过合法经营获得合理回报。若为满足社会公众利益需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定价低于成本,或企业为完成政府公益性目标而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政府应给予相应的补贴。
第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明确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四、通过规定的程序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者和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首先向社会发布特许经营项目的内容、时限、市场准入条件、招标程序及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申请;
组织专家根据市场准入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严格评议,择优选择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在新闻媒体上对被选择的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由城市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城市政府与被授予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政府直接委托经营权的,由主管部门与受委托企业签订经营合同。
『捌』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城建工程推进缓慢
1 拆迁矛盾仍是头号难题
城市建设往往避不开拆迁,这是城市新陈代谢的需要。然而,也由于拆迁矛盾,造成一些城建工程进展缓慢,甚至举步维艰。
在开发区郝匠社区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现场,记者看到两座二层小楼孤零零地竖立在工地中央,周围也不见施工作业,与旁边市政服务中心工地上热火朝天的建设情景形成了鲜明对比
2 建设用地因素制约工程进展
土地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调查发现,有些城建工程由于建设用地遇到问题,项目推进缓慢,有的甚至被迫搁浅。
3 城中村改造滞后成为“拦路石”
进行城中村改造是为了改善群众生活环境,造福于民,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城中村改造滞后却成了当前城建工程建设的“拦路石”。
4 融资困难和前期审批进度慢影响开工
市场化融资是解决当前城市建设资金问题的方向和手段。对适合按照市场经济法则运行的行业和项目,应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市场筹资为主体,广泛集聚民间资本,吸引政府以外的各种投资主体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为城市建设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活力。
『玖』 浅谈如何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近年来,为切实把城市建设作为一个产业来经营,努力达到经济活动高效化,基础设施高能化,生态环境优质化,信息高度灵通化,人口密度合理化。我认为做好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首先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注意合理发挥社会资金的作用,以便更好地调动和利用民间资金和外资。 其次是实行投资、建设和管理分离的体制,构建投融资平台。一方面政府授权对城市存量资产进行统一的经营管理,另一方面以公司的存量资产为依托,代表政府作为城市建设投资融资主体,采取直接或间接等手段,进行项目融资。 另外是加快重点项目的建设。加快以治理城市污染、改善城市交通、解决居民生活用水、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和节约能源的项目的建设。 二、打造城市品牌,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力 为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以打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形象、彰显城市特点为主要内容,强化城镇管理。(一)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系统齐抓共管的格局。(二)积极开展创造城市的良好人居环境工作。加大城市文明程度、社会秩序、环境质量和良好形象等“软环境”方面的管理力度,塑造城市文明形象。(三)把城镇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加大对违规建筑、违法占用等违章行为的整治,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城市规划的全面实施、城市建设有序推进,从而提升城市的文明形象和知名度。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认真研究解决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一)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多种手段,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增加;(二)妥善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的问题。合理安排拆迁规划,实行拆迁计划管理,规范房屋拆迁管理行政行为,完善拆迁安置资金的监管、拆迁裁决前的听证等拆迁配套政策。特别要妥善解决低收入的住房困难户房屋拆迁后的住房问题。从而保证拆迁工作有序的进行,为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三)加大城市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管的力度。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生产制度和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建设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坚持城乡互动,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 在城市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坚持以工业化的思路谋划农业,以城镇化途径建设农村,以减少农村劳动力的方式富裕农民,统筹城乡的建设和发展。 这就要求把规划调控的重点从关注城镇节点转向城乡协调发展,实现科学合理的城镇发展规模和布局,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做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其次,积极实施重点镇发展战略,把发展的重点放在个别发展潜力较大的乡镇,根据该城镇的地理位置和自然资源条件,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重点城镇。 最后要加快农民新村建设步伐,把农民新村建设和农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根据各地不同的地域特点和传统风格,使农民新村成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农民住房宽敞,功能齐全,自然环境和卫生条件好,社会秩序文明的农民新村。 因此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统筹城乡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从而开创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