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撤市设区后高要有哪些变化
设区后高要的变化:
●除高要市公安局、高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高要市国土资源局外,高要市直其它党政机构名称中的“高要市”相应改为“肇庆市高要区”。原高要市公安局改为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原高要市国土资源局改为肇庆市国土资源局高要分局,原高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改为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另组建肇庆市城乡规划局高要分局。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人员及编制调整问题,对上收市直的机构,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连人带编整体划转。不上收市直的机构,干部整体转任为区属相应机构干部,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不变,各镇(街道)编制人员不变,经费来源不变。有关人事任免按干部任免权限和有关法律程序及有关规定办理。
●原高要市市级以上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委委员、纪委委员资格继续有效。原高要市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委委员、纪委委员资格继续有效。高要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的届次按原高要市的届次延续。
●确保高要撤市设区后既得财力不减少,给予过渡期,逐步实现从县级市到市辖区的财政管理体制过渡。过渡期内原则上市对高要区的财政管理体制和税收征管体制按现行政策保持不变;原有对高要区的支农、教育、卫生、社保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不变。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高要设区后,高要区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执行原高要市的标准,并根据国家、省、市工资有关政策,结合当地财政状况逐步提高。
●原高要市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由高要区全部接收,已经签署的所有有效合同、政府承诺均由高要区继续履行。
●高要区公交线网纳入市区公交线网规划,由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其他公交运营及配套设施建设维持不变。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门牌、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视需要按照“方便群众、不增加负担”原则有序更换。
㈡ 从广州到高要的客运要多长时间
步行至市少年宫,乘29路上行(站南路总站-纸厂路总站),至迎宾馆下车,乘182路(广园新村总站内-逸景翠园总路),至越容秀南路下车,步行至高要市建设局广州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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