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标准按人社部门核定的企业人员工资标准 是多少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2015年
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建质〔2011〕67号
各省、自治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答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现将《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㈡ 2015年新建筑资质标准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有何变化
2015年新建筑资质标准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有何变化?
回答:2014年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
准>的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对比,本次新法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
化:
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
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
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再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技术工”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
十三、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12项名称变化,其中有三项为合并后改名称)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变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
包企业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
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5、“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6、“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8、“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
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9、“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0、“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
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1、“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2、“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变为“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十四、专业承包资质已经取消项目19项(基本确定不包含目前新资质中,序号为原资质中序
号)
(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
(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十五)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十六)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十九)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四十一)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四十五)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四十六)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四十七)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四十八)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五十一)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五十二)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盗质
(五十三)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五十四)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五十五)无损检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五十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五十九)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以下为新版资质发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14]15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
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
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
[2001]82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6日
可以通过中建瑞通官方网站上就看到。三w点daibanzi点com 资料下载里就有最新版建筑
业企业资质标准。
㈢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包含哪些内容
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以下简称《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
(一)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申请渠道提出申请,增项资质按照主项资质的申请渠道申请;
《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之外的企业申请各类资质,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三)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但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业绩申报资质。
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办理。
(四)对企业改制、分立或合并后设立的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按下列规定进行资质核定:
1、整体改制的企业,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
2、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中的审批程序核定;
3、企业分立成两个及以上企业的,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对分立后的企业分别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六)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经原资质许可机关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增项资质互换。
(七)选择总承包序列某一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即可承揽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类别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总承包类别覆盖的相应专业承包类别的对照表,另行制定印发后执行。
二、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㈣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内》的通知
建市〔2015〕20号
各省、自治区容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月31日
㈤ 2015到2017年国内新建著名建筑有哪些
1、2017年将继续推进建筑业改革
陈政高部长强调:2017年将深化建筑业改革,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认真筹备好全国建筑业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振奋精神,推动建筑业迈向新的里程,加快实现建成建筑业强国的目标。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江西丰城电厂事故之后,一直在推进建筑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并且在12月18日首次出台了以党中央、名义的安全纲领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并指出将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将质量安全提到了空前的高度。
2017年相关部门或许将会对影响质量安全的行为加强监管与处罚力度,所以施工单位应该在新的一年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2、全力推动发展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作为本次陈部长讲话的的九大重点工作之一,指出: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装配式建筑向前发展。要重点抓规划、抓队伍、抓配套,通过扎实工作,坚决完成这场历史性的变革,确保实现“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的目标任务。
说明了对装配式的重视程度,而不仅仅是空喊的口号。会议中指出将会全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装配式作为2016年的大热点之一将会在2017年继续大力推进,相关的利好政策将会继续推出。明年或会出现一批新的装配式构件生产及施工骨干!
对此,建议施工单位做好自身的评估与定位,以免错过好的政策机会,及早找到自己的市场所在。
3、加强工程建设标准改革
2016年年末,住建部前所未有的推出了一批建筑行业各领域以及不同部品部件的标准,在本次会议中,陈政高部长强调:加快工程建设标准改革步伐,切实树立标准权威。要在三个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方面,特别是要在建筑门窗、防水、装饰装修、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标准方面;
二是在装配式建筑方面,要尽快出台实施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三大结构体系的技术标准;
三是在标准“走出去”方面,要使中国标准在国际标准中发挥与大国地位相适应的重要作用。
陈政高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要求
不忘初心 再接再厉
奋力谱写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篇章
12月26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陈政高全面总结了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对2017年工作任务作出部署。
陈政高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第一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是努力推进房地产去库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部署,通过综合采取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发展跨界地产、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等多种措施,推进去库存取得了重要进展。
二是着力稳定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强化地方主体责任,热点城市出台了限购、限贷、增加土地供应、打击开发商和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等措施。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正逐步趋于稳定,社会预期有所转变,市场走势出现积极变化。
三是顺利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棚户区改造开工600万套。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48.5%,比去年提高18.6个百分点。继续抓好公租房分配入住,全国新入住公租房266万户。住房公积金作用进一步发挥,有力支持了居民自住购房。
四是不断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着力推动“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在三亚市开展了试点,召开了全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现场会。各地都启动了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文化建筑确定工作不断推进。全面启动了城市设计工作。积极开展了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和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五是继续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开工地下综合管廊2005公里,全面落实了今年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30个国家试点城市开工海绵城市项目320平方公里。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开工962个。同时,推进了轨道交通、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
六是认真落实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正式组建。建立了全国城市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
七是全面理清建筑业改革发展思路。深入调研,全面总结分析了近40年建筑业发展成就和问题,提出了今后发展目标和工作意见。认真组织实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促进工程质量不断好转。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切实减轻负担。
八是全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针对重点推进、积极推进和鼓励推进三类区域的不同情况,提出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在上海召开了全国装配式建筑工作现场会。各地加紧研究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推进产业基地建设,培育骨干和专业队伍。
九是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全国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60%左右,比上年提升10个百分点。农村污水处理百县示范全面启动。中央安排的31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命名了第一批约5000个绿色村庄。确定了第一批127个特色小镇。正式公布了第四批1598个中国传统村落。
今年,全系统深入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中央巡视组对住建部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对照巡视指出的问题,全面认真进行了整改。
在部署明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时,陈政高强调,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是千方百计抓好房地产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抑制投机性购房,切实抓好热点城市防泡沫、防风险工作。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抓好三四线城市和县城房地产去库存。加快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立法,推进化、规模化租赁发展,努力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二是继续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明年安排600万套棚改任务,确保完成棚改三年计划。继续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进一步做好公租房工作。推进公积金体制改革,用好用足公积金。有序推进老旧小区和住宅宜居综合改造。
三是切实提高城市规划权威性,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利用信息技术、卫星遥感技术,实现发现规划违法行为的全覆盖。继续抓好治理违法建筑工作,确保五年完成任务。努力实现城乡规划法与刑法的衔接。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明年要完成总体工作量的60%。在全国全面推广三亚“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经验。继续深入推进城乡规划改革工作。规范新城新区规划建设。切实提高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四是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努力促进“城市病”治理。新开工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加快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抓好120个国家和省级试点。持续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36个重点城市的638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加快推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大力推进雾霾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明年全国争取新开工和竣工轨道交通各500公里以上。
五是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努力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集中力量治理违法建筑和工地施工扬尘。继续深入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工作,打造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城管队伍。全面建立省一级管理。加强宣传,引导舆论,形成多方共治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
六是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十项工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一是垃圾治理工程。明年力争通过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达标验收的省份达到6个,累计达到12个。二是污水处理工程。召开一次现场会,进一步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工作。三是绿色村庄建设工程。明年要再建成一批绿色村庄。四是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力争将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全部纳入名录。五是农村规划建设和风貌提升工程。强化建筑风貌管控,加强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六是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明年新安排314万户改造任务。七是村庄亮化工程。不断提高有路灯的行政村比例。八是特色小镇培育工程。力争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镇。同时,要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村内道路和供水工程。
七是认真推动改革与发展,加快迈进建筑业强国步伐。深化建筑业改革,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认真筹备好全国建筑业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振奋精神,推动建筑业迈向新的里程,加快实现建成建筑业强国的目标。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是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装配式建筑向前发展。要重点抓规划、抓队伍、抓配套,通过扎实工作,坚决完成这场历史性的变革,确保实现“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的目标任务。
九是加快工程建设标准改革步伐,切实树立标准权威。要在三个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方面,特别是要在建筑门窗、防水、装饰装修、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标准方面;二是在装配式建筑方面,要尽快出台实施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三大结构体系的技术标准;三是在标准“走出去”方面,要使中国标准在国际标准中发挥与大国地位相适应的重要作用。
最后,陈政高强调,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继续前行。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个党员和每一项工作中,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石生龙,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陆克华、倪虹、黄艳,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常青出席会议,易军作总结讲话。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党中央、有关部门司(局)负责人,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有关负责人,部机关各司局、部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地级以上城市人民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市长出席了会议。
(资料来源:新浪网)
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是否有效
是现行有效的。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内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
实施意见容》的通知
建市[2015]2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月31日
…………………………
(四十九)本实施意见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007年10月18日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