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儿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儿童社保一样吗或者什么差别
不一样,差别如下:
1、社保卡作用范围大于医保卡:
医保卡卡面有"医疗保险专用"字样;是办理给参加了医保,但没有去领取过社保卡的人员的,只有医保结算的功能,没有其他功能。
2、办理条件不同
社保卡是作为本地户口人员专用的多功能"身份证",只要本地户口就能办理,但仅仅办理社保卡,是没有医保作用的:
孩子办理了医保拿到医保卡后,再去办理社保卡,这时候两卡功能完全一样,只用当社保卡用过以后,那么医保卡会失效;这是由于社保卡逐步在以后会替代医保卡。孩子只办理社保卡不参加医保,社保卡就仅仅是张卡而已,没任何功能。
3、功能涵盖不同
社保卡兼具医保卡的功能。孩子办了医保后,没有领取过社保卡,会发专门的医保卡用于就医结算;对于医保,不需要去领取社保卡。孩子办医保之前;已经办理了社保卡,那么社保卡的功能就兼具了医保卡,医保部门不再发放医保卡。
(1)孩子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扩展阅读
与职工医保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
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
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
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四是缴费要求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参保范围。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筹资水平。试点城市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医疗消费需求,并考虑当地居民家庭和财政的负担能力,恰当确定筹资水平;探索建立筹资水平、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机制。
2. 小学生如何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所就读的学校申请办理,集中统一办理申报缴费时间为每年的8、9两个月。如果错过了统一的缴费时间,也可以补办,但也需要缴纳全年的医保费。
参加城镇居民学生医保可以享受住院、大病门诊报销待遇,具体如下:
一、住院待遇:
参保居民须凭证在定点医院就医,符合入院标准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报销比例如下:
一级医院:同一保险年度内起付标准均为100元,起付标准以上甲类费用报销70%,乙类费用报销60%。
二级医院:同一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150元,起付标准以上甲类费用报销60%,乙类费用报销45%。
三级医院:同一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250元,起付标准以上甲类费用报销50%,乙类费用报销40%。
(2)孩子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扩展阅读:
目标原则:
(一)试点目标。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要通过试点,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试点原则。试点工作要坚持低水平起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等的衔接。
参保范围和筹资水平:
(三)参保范围。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筹资水平。试点城市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医疗消费需求,并考虑当地居民家庭和财政的负担能力,恰当确定筹资水平;探索建立筹资水平、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机制。
(五)缴费和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国家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制定税收鼓励政策。
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政府原则上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5元给予补助。
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30元给予补助。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办法给予适当补助。财政补助的具体方案由财政部门商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研究确定,补助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六)费用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要合理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完善支付办法,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探索适合困难城镇非从业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医疗服务和费用支付办法,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解决。
(七)组织管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原则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管理服务体系,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实际,进一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资源。
要探索建立健全由政府机构、参保居民、社会团体、医药服务机构等方面代表参加的医疗保险社会监督组织,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运行的监督。建立医疗保险专业技术标准组织和专家咨询组织,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专业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
根据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
(八)基金管理。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试点城市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风险防范和调剂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九)服务管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管理,原则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试点城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等部门制定。要综合考虑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
合理确定医疗服务的范围。通过订立和履行定点服务协议,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明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权利和义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简化审批手续,方便居民参保和报销医疗费用。
明确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按规定与医疗机构及时结算。加强对医疗费用支出的管理,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奖惩机制。积极推行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按总额预付等结算方式,探索协议确定医疗费用标准的办法。
(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等的作用。整合、提升、拓宽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的功能,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对参保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要适当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
(十一)继续完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力推进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点解决大病统筹问题。
继续着力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鼓励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多种方式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规范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政策,强化医疗服务管理。
加快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搞好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
(十二)协同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统筹协调医疗卫生、药品生产流通和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和制度衔接,充分发挥医疗保障体系在筹集医疗资金、提高医疗质量和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作用。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卫生行业标准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和药品市场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临床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用药规范和出入院标准等技术标准。
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和中医药服务在医疗服务中的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实行参保居民分级医疗的办法。
(十三)建立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务院领导下,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就重大问题向国务院提出报告和建议。
(十四)选择确定试点城市。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条件选择2至3个试点城市,报部际联席会议审定。试点城市的试点实施方案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十五)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卫生、民政、教育、药品监督和中医药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加快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持,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六)精心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规定的试点目标和任务、基本政策和工作步骤,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本行政区域的试点工作。
试点城市要在充分调研、周密测算、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已经先行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城市,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进一步探索更加符合实际的基本医疗保险的体制和机制。
参考资料: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络
3. 不记得家里小孩子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了,怎么办,在哪查询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去社保局查询,在社保局缴纳。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版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权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纳标准: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缴费和补助标准是:
1、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
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政府补助;
3、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330元,其余230元由政府补助。
4. 孩子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
可以报销,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八专条个人帐户支付属下列医疗费用:
(一)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二)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四)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4)孩子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扩展阅读: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因依法破产、撤销、解散、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偿其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利息、滞纳金、罚款。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当按月征缴。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或者确定的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列支。用人单位不得因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而降低其从业人员工资标准。
5. 城镇户口子女如何参加医疗保险
理人首先向当地医保中心指定的社区或学校等办理机构,提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请材料。
一、未成年人需提供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 身份证,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龄前儿童提供母子或者父子同底照片);
二、资格审核 收到办理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后,当地医保部门或其指定的社区或学校需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办理条件的,发给办理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请表》,并予 以登记;对于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则需当场说明理由,并不予登记。
三、核定缴费额度并缴费 医保办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还需核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额度,并出具缴费通知。
业务办理完毕后,经办机构需打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增员核对表》,交给办理 人核对,如有错误,需在5日内到经办部门进行纠正;如无错误,办理人收到缴费通知后,可持缴费通知单,到当地医保中心指定的缴费机构进行足额缴费。
四、发放医保卡或医保证 办理人缴费成功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办理机构及时将参保人信息上报当地医保中心,由医保中心对参保人的参保材料进行复审,并核对缴费信息,若无误,则制作医疗保险证或医疗保险卡,并发放给参保人。同时,还应将参保人的参保信息录入到当地医保系统里。
1、由监护人(父母、户主等)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含孩子信息在内的户口本,去采集符合要求的证件照(事先与工作人员说明用途);
2、再带上上述证件及照片,去孩子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社区统一参保即可。
缴费2018年是180元。
(5)孩子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扩展阅读
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例如,一名儿童生病,如果在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6万元,可以报销32725元[(60000元-500元)×55%];如果在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5000元,可以报销3250元(5000元×65%)。
6. 儿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何缴费和报销
一般情况下,儿童、学生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为60元,其余40元是由政府补助的。对于一些享受低保待遇、中毒残疾或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可不缴纳保险费用,医疗保险费用可全部由政府进行补助。
对于儿童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根据不同等级的医院,其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其中,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另外,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综上所述,儿童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是每年每年筹资为100元,个人缴纳60元,其余40元是有政府进行补助。对于该款保险的报销,根据不同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不同,其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另外,该款保险还将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内。
7.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作用,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不了解社保的用途的可以看看这篇文章:社保的最新解析,到底有什么用途?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作用
1、减轻经济负担
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2、解除后顾之忧
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
3、构建和谐社会
目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覆盖单位职工以及个体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初步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救助了企业退休人员以及退养家住住院医疗待遇。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增加社会保障的投入积极解决居民就医问题。让广大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望采纳~
资料来源:奶爸保
8. 不记得家里小孩子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了,怎么办
去医保中心查询就知道了,没有现在就可以去办了